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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根据历年来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经验,笔者对建筑施工中常见的一些事故隐患和预防措施,做一简单归纳如下:
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上岗凡从事特种设备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然而有的单位却不重视有关培训,无证人员上岗,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某单位没有办理起重机械施工安装维修资质证,操作人员没有经过安装维修操作考核,私自拆卸塔吊,导致1人死亡;另有一流动式起重机司机无证操作,在吊装一架40tm塔机时,由于钢丝绳卡在滑轮里,猛推操纵杆,使两节塔机臂架从空中7.8m高空坠落,砸死3人,砸伤2人。这样的事故屡见不鲜,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2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这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方面,在施工现场,不理效益的提高、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都起设防护拦杆、遮拦网,夜间施工不开施工警示灯,高空施工不拉防护网,施工面挖开后,不设警示标志,致使过往车辆行人车毁人伤,形成现场管理上的漏洞,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到位造成事故屡屡发生。
1.3施工人员过度疲劳,超负荷劳动由此引起的事故也不少,一般建筑施工的黄金时间大多在热天,施工人员在高温酷暑的露天作业,没有任何防暑保健措施,一味考虑施工进度,不顾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施工人员过度疲劳导致事故发生。如一装载机司机为赶速度,连续工作近48h,由于施工路面凹凸不平,加上长时间工作,疲劳过度,倒车时从高处翻下,不幸身亡。
1.4施工用设备、机具、原材料不合格在建筑施工中,还经常遇到施工设备、机具以及原材料不合格的问题,如塔吊机构失灵,吊斗失控坠落,砸伤地面施工人员;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装置失效,大吨位吊车没有安装力矩限制器,小吨位吊车没有安装起重量指示器,甚至在施工用原材料中,水泥不达标、电线电缆线径不合格等,这些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1.5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作业人员素质低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现场管理中,忙于现场指挥安排,对违章作业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致使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为施工作业埋下了安全隐患。并且我国现有的建筑从业人员中,有60%是民工队伍,他们从农村到城市,成为建筑业的主力军,这些人的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与习惯意识远远不能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环境,普遍缺乏应有的安全和技术方面的培训教育。
2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2.1加强安全教育首先要让每一位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了解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不能搞形势、走过场,必须进行安全法律和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实际操作培训活动。严密组织,严格考核,使每一位作业人员真正掌握有关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2.2提高防护意识,加强组织措施因建筑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不同,安全技术的组织措施内容也各不相同,应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作出不同的规定。如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指出危险点(段)并做出相应的控制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工艺流程及操作要领;根据人员配置和机械、机具配备,应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根据现场的环境条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方案,如果出现危险和紧急情况要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安全组织措施必须全面具体并有针对性。
2.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冒险作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并给予处罚。同时应规范施工安全行为,安全监察人员要加强对现场的材料、设备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及设备对人身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工作面应设专职安全员,对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起重机的架设和拆除、机械设备的吊装、用电设备的管理、基础土方的开挖等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控制。
2.4提高人员素质,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施工员工的教育培训是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素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建筑业,所以从业人员在进入工地前掌握一定的基本专业技能是非常必要的。这就需要从法律法规上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资质的管理,实行任职资格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包括系统性、完整性的正规培训,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继续教育,着重于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使各类人员的知识结构随时代不断进步。
2.5运用科学技术,加强预防能力建筑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要着力培养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人才资源,实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运行机制,必须运用科学技术来实现这一目标。借助互联网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生产力,减少人为错误,预防安全事故,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改变落后的施工工艺,使建筑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运用互联网加强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学研究,调整人员的心理和生理状态,避免因情绪波动造成伤亡事故发生。
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真正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换。健全法制,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执法部门和管理人员须提高素质、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第二条、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
第三条、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
第四条、选择产权调换安置面积户型标准为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四个档次。
第五条、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66-70平方米安置到70平方米,拆迁有证(照)住宅房屋(不包括有证浮房)面积45平方米以下(含45平方米)可安置45平方米;46-55平方米的安置到55平方米;5665平方米的安置到65平方米。71平方米以上的按原房屋面积安置;原房屋建筑面积“拆一还一”合理上靠部分按每平方米交纳703元(建筑成本价)扩大面积款,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上靠后要求再上升一个档次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结算。
或对超出最大标准户型面积部分进行货币补偿。分套安置合并计算的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最大标准户型的可按照标准户型选择分套安置。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屋销售价格结算。
第六条、被拆迁人应当根据回迁楼层向拆迁人缴纳楼层差价款。
1被拆迁人选择一、六层(顶层)回迁安置的不结算楼层差价款。
2低保户不缴纳楼层差价款。
第七条、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计建筑面积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
第八条、原则上应先进行房改;房屋承租人支付房改费用后,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按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
第九条、其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照登记面积为准。拆迁有产权证照住宅房屋。
第十条、不拿差价款,棚户区居民中低保户原面积拆一还一。产权归已。不足45平方米增至45平方米部分每平方米交200元扩大面积款,产权归已。
第十一条、同一被拆迁人只能享受一次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回迁分配工作应在棚户区拆迁工作结束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进行。
第十三条、回迁时由被拆迁人在所确定的回迁楼户型中依次自主选择。回迁安置依据搬迁时间先后公开排序。
第十四条、经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入住。被拆迁人根据有关规定按所选择房屋的面积、楼层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可上市交易。棚户区改造的回迁住房办理产权后。
第十六条、南部新城开发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参照本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
关键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设计; 优化措施
Abstract: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speed up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building project development also accelerate the pace. In recent years, as China's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more and more quickly, the increasing material standard of living rise, especially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iving conditions, high civil buildings all over the rapid development, has become a life, office and consumption of entertainment in important places.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fire statistics, building the fire caused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the proportion of the biggest, thereby, high building fire control safety has become the people are concerned about the problem.
Keyword: engineering fire safety management; Fire fighting design; Optimiza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消防工程是建筑工程的组成部分,消防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如果不能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很难做到对初起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势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等诸多问题。笔者针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方法,促使消防工程质量和消防工程市场环境得到改善。
1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主要成因分析
1﹒1消防设计的不完善
国家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 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但此前一些老式的高层建筑在消防设施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 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规》的要求。部分建设单位干扰设计片面地根据满足自身需要和人为设想要求设计建筑布局, 相当一部分高层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一些单位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疏散楼梯间不符要求等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这些问题形成后就成了极难整改的痼疾, 成为重大火险隐患。
1﹒2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不严格以及低资质的施工质量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作为建筑设审中的一项十分严格的工作。然而,部分建设单位的领导对工程实行承包后, 施工安全就会随着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 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 忽视施工安全。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建设单位以降低消防工程投资和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方法来获取较高的建设利润,还有的建设单位为了缩短建设工期,不在工程开工前申报对消防设计图纸审核, 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核,致使建筑物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1. 3 建筑消防管理不规范
在高层建筑的长期使用过程中, 人们往往忽视了对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现代高层建筑一般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防排烟系统等。发生火灾时, 上述系统均应做到联合动作。然而, 由于管理人员重视不够, 没有坚持对消防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 致使前期大力投资的消防设施老化、损坏, 形同虚设。等到发生火灾时, 消防系统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设计单位在设计时能够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条文的要求进行设计, 但由于受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对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不能做到坚持原则,不从建筑工程本身的客观实际出发进行设计, 至使设计图纸存在许多隐蔽问题, 从而给建筑物造成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 还有少数设计单位, 相关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具备设计能力的情况下出图,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 对一些建筑工程施工时间紧的情况下,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简化设计程序,各专业设计人员不能充分相互协调配合和沟通, 造成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等现象。以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的现象相当突出。
3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些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 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为了获取较高利润明知故犯的偷工减料,降低标准,迁就甲方违规作业,从而造成建筑消防系统安装不良,先天不足;另外,还有很多施工单位是刚刚涉足消防工程领域,通过关系拿到承包合同后,临时组建施工队伍,在技术人员缺乏、施工人员不经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仓促施工。致使消防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消防系统运行时故障频发,系统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还有的消防工程安装完后, 过了很长时间才开通整个系统,但在此期间,消防设备未加保护,导致很多消防设备被破坏; 一些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包工包料,施工单位过分看重经济利益,盲目选择消防产品,采购设备不问质量,只求价低,导致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另外,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中小施工单位数量不断增多。虽然对消防工程市场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也就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市场竞争层次不清,造成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直接危及消防工程质量。
4 为了提高建筑消防工程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
4.1 严把消防设计审核质量关,确保施工企业必须按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施工为提高建筑工程本身抗御火灾能力,建筑设计单位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 不得违反技术规范强制条文进行消防设计;特别是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和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相关规定,必须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专篇。在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还应实行消防设计责任制。除此之外,设计人员还必须与建设单位相互沟通,真正做到建筑工程规划选址与消防工程配套设计的可行性。明确建筑防火材料、构建和消防设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产生偏差。
4.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并且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发现火灾隐患后要及时联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及时纠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4﹒3高层民用建筑对消防通道设计的明确
根据《高规》规定,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 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 且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在高层建筑设计中, 还应按《高规》规定: 除18层及18层以下, 每层不超过8户, 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m2, 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 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 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现在, 很多高层单元式住宅未设计出屋面楼梯间。另外, 有部分公共建筑顶层采用网架结构, 很多也未设置出屋面的楼梯间, 此类建筑最好采用局部网架结构, 不应影响楼梯间的设计, 因为这是火灾情况下, 人员疏散的又一重要路径。《高规》7、3、4条规定: 提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规范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消防水池可提供消防车取水, 使多设计者把握不准。
4.3.1 如果消防水池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 6 m ) 内, 不管消防水池是否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 都应设置取水口。因为设置水泵接合器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备消防泵无法启动时使用;
4.3.2 如果消防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 6 m )内, 如设在地下三层的消防水池, 而水池又没有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则无需设置消防取水口;
5 加大对建筑工地消防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关键词:建筑电气;安装;问题;处理方法
Abstract: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ay appear befor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lity problem in the prevention, construction control, only goo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can overcome the quality problem,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common problems and solutions.
Keywords: electrical building; Installation; Problem; Processing method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是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气安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人员具有更高的素质和职业技能,把电气安装工程的管理和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做好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电气施工工程的安全可靠, 保证建筑整体运行的先进性和稳定性。
一、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常见的问题
1 、安装人员素质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队伍中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安装人员的素质不高,与现代电气工程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当前几乎所有的建筑电气施工和电气质检人员由上世纪老一辈电工担任,他们虽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脸,但缺乏专业理论知识。他们的特长是操作工艺, 对专业技术性内容和施工图纸的理解存在不足。比如在六层住宅的干线供电系统中, 干线从一层到六层要求不能变径,而很多老的施工人员认为从一层到六层的配线可以根据负荷的变化线径逐层递减, 这在规范上是不允许的, 操作的后果是给建筑物的使用带来了安全隐患。
2、 电线管 (钢管、 PVC 管)敷设不符合要求:在电线管敷设工序上,施工人员对有关规范不熟悉,工作态度马虎,贪图方便,不按规定执行施工管理员管理不到位;经常会出现电缆管多层重叠,管子出现死弯 、痛、折 凹痕现象;电线管进入配电箱,管口在箱内不顺填,露出太长;管口不平整 、长短不一;管口不用保护圈;未紧锁固定;预埋PVC电线管时不是用塞头堵塞管口,而是用钳夹扁拗弯管口等等现象,造成多条线管通过同一狭窄的平面 这固然与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关,也与建筑设计布置和电气专业配合不够不无关系。
3、导线的接线、 连接质量和色标不符合要求: (1) 多股导线不采用铜接头,直接做成"羊眼圈"状,但又不扩锡; (2)与开关、插座、 配电箱的接线端于连接时, 一个端子上接2根以上导线; (3) 线头有导体、 导线排列紊乱, 没有进行捆绑包扎处理; (4)导线的三相、 零线、 接地保护线色标不一致或者混淆。
4、防雷接地存在的问题: (1) 引下线、 均压环、 避雷带搭接处存在一些夹渣、 焊瘤、 虚焊、 咬肉、 焊缝等不饱满的现象; (2) 没有敲掉焊渣、 避雷带上的焊接处没有刷防锈漆; (3) 用质量较差的螺纹钢代替质量好的圆钢作搭接钢筋; (4)直接利用对头焊接的主钢筋作防雷引正经一。
5、室外进户管预埋存在的问题: (1)用质量较差的铜管代替厚壁钢管; (2) 没有深度的预埋, 偏离相应的位置; (3) 有电焊焊接转弯处, 上墙管与水平进户管网电焊驳接成90°角; (4)进户管与地下室外墙的防水处理不好。
6、 配电箱安装及开关、 插座、 面板安装的问题: (1) 箱体与墙体有缝隙, 箱体不平直。箱体内的沙浆、 杂物未清理干净; (2) 箱壳的开孔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用电焊或气焊开孔。落地的动力箱接地不很显著, 重复接地导线截面不够。箱体内有的 线头, 布线紊乱, 导线没有余量; (3) 线盒预埋太深, 标高不一; 开关、 插座的相线、零线、PE 保护线有串接现象;开关、插座的导线线头, 固定螺栓松动, 盒内导线余量不足。
二 建筑电气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 强化素质,提高认识。 近几年,随着电气安装技术的进步和学习电气专业人员的增多,施工、 监理队伍应引进特别是有过工程设计经验和理论知识丰富的专业人员,做到知识化、 专业化,应从过去的日测检查深化到科学检查,在保留过去操作工艺检查的同时,还应要求施工人员对图纸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图纸设计数据有无错误和隐患,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并制定设备进场的保管条例,杜绝电气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图纸审核管理。 首先,举办图纸会审,对照规范进行审核,发现图纸中常见的问题,尽量把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 遗漏问题尽量消灭在图纸阶段 。把不能施工或难以施工的问题提出,要求设计部门修改图纸 。并要注重与土建 给排水等专业协调 、沟通,把问题发现在前面,便于保证施工质量 。其次,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与技术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施工程序 、施工方法是否切实可行,重点岗位的技术工人有无上岗证明。 对重要的分项工程 、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最后,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根据本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向承包商的施工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介绍监理对质量的要求与工作程序,对质量通病预先提出,要求采取措施加以克服。
3、 加强线管敷设管理。 第一,严格按设计和规范下料配管,监理专业工程师严格把关,管材不符合要求不准施工。 第二,镀锌管和薄壁钢管内径小于等于 25mm的可选用不同规格的手动弯管器,内径大于等于 32mm的钢管用液压弯管器, PVC管子根据内径选用不同规格的弹簧弯管,内径大于等于 32mm的管子煨弯。 如大量加工时,可用专制弯管的烘箱加热,做到管子弯曲后管皮不皱不裂 。不变质 PVC对接时,建议采用整料套管对接法,并粘接牢固 。第三,配管加工时要掌握:明配管只有一个90度弯时,弯曲半径应≥ 管外径的 4 倍:两个或三个 90 度弯时,弯曲半径应≥ 管外径的 6 倍;暗配管的弯曲半径≥ 管外径的 6 倍;埋人地下和混凝土内管子弯曲半径≥ 管外径的 10 倍 。第四,直径大于等于 40mm的厚壁管对接时采用焊接方式,不允许管口直接对焊,直径小于等于 32mm管子应套丝连接或用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要熔焊连接,连接处和中间放接线盒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
4、 防雷接地措施。 加强对焊接的技能培训,要求做到搭接焊处焊缝饱满 、平整均匀,特别是对立焊、 仰焊等难度较高的焊接进行培训。 增强管理人员和焊工的责任心,及时补焊不合格的焊缝,并及时敲掉焊渣,刷防锈漆。 根据相关施及验收规范规定,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为搭接焊接,搭接长度为网钢直径的 6 倍。 因此,不允许用螺纹钢代替网钢作搭接钢筋 。另外,作为引下线的主钢筋土木建设如果是对头碰焊的,应在碰焊处按规定补一搭接网钢。
5、 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要提高工程质量 。首先要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企业应有所针对地配备专业人员,使工程安装过过程做到知识化专业化 为减少和消灭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的事故,设计、 管理和安装人员都必须加强学习,以提高电气管理 、安装人员的技术和业务素质。特别是乡镇企业施工队,更应重视专职电气安装人员的配备培训和持证上岗。
6、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工程验收。业主对电气安装工程要有明确要求, 发包单位要选择确实有承建能力的建筑队伍承担电气安装工程,承建单位要严格按设计施工,严格遵守建筑电气的安装施下规范,每个建设单位对电气安装工程要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电气监督人员、 施工人员参加现场管理 。对所有工程和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逐一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坚决不予验收,同时兼顾使用功能,力争做到质量保证,住户放心。
提高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从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入手, 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坚持施工过程的三检制度, 把可能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施工前预防好, 施工中控制好,只有好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手段,才能克服质量问题, 保证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 卫军豪, 彭建磊, 吴志平. 住宅建筑电气安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科技致富向导, 2011,(20)
[2] 吴晓燕. 浅谈建筑施工电气的设计与安装[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02)
一、示范小区建设目的是加快改善和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形成国民经济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市再就业工程,盘活存量城市资产,经营城市和拓展城市。
二、示范小区建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市直各部门和所在区政府在职责范围内支持配合。示范小区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各项有关手续。
三、承担示范小区建设的开发单位,必须是取得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按《公司法》的规定,由具有三级以上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为主体组建的项目公司。
四、示范小区建设单位采取竞争和竞标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产生。优先考虑已有前期项目基础的开发公司。
五、承担示范小区建设的开发单位,要充分吸纳全市可投入的建设资金与力量,保证小区的技术、经济、社会指标实现。承建单位可成组团委托其它开发企业进行建设,但不得实行单体工程的委建和单独土地转让。
六、示范小区的建设标准:
1.示范小区规划要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小区规划设计规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以环境为中心进行规划设计;
主要规划控制要求原则上为:建筑间距不小于1:1H,绿地率≥35%,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全面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水平,达到“价格低、水平高、功能齐、环境美、管理优”的小康住宅标准;
2.示范小区选址应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目前以城郊结合部位为主。一次性小区规划用地按国际《GB5018?93》的规定,原则上应不少于150亩;
3.栋号设计要注意住宅群体规划的要求,应具有鲜明的建筑特征和明显的识别性。要设计多样化的住宅类型,丰富栋号形式。应保证墙面安装物不破坏建筑物立面形象,护窗不凸出墙面,空调排列有序;
4.户型设计面积以80~100平方米为主,根据市场需要,可适当设置100~120平方米以下户型。户型设计应具有多样性和可改性;
5.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应符合居民的活动规律,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6.绿地的分布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将公共绿地、宅边绿地、公建绿地与道路绿地有机结合;
7.住宅群内应安排文化教育、娱乐休闲、体育健身与交往的场所,为人群社区交往创造活动场地;
8.小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光环境应符合规定,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七、示范小区政策扶持:
1.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优惠扶持政策;
2.建立示范小区税费稽查制度,由市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清理和纠正不合理收费。同时,对政策减免税费的流向实行监察,严禁单位或个人借机牟利,损害经济适用住房住户的合法权益。
八、示范小区建设资金筹集:
1.结合房改的深化,鼓励职工全额集资建房,由单位统一组织在示范小区内建房,并可采取有条件单位先行垫付部分资金的办法;
2.实行项目抵押和期房抵押,投资率达到30%以上的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进行融资开发;
3.实行住房预售制度,达到投资率25%以上的即可实行定向预售;
4.实行开发建设单位资本金制度,开发企业必须具备30%以上的资本金才能允许承担开发建设;
5.在条件成熟时,政府建立住宅小区建设专用周转基金,定向用于住宅小区的循环滚动开发;
6.认真落实国家安居工程专项建设贷款,实行专户封闭运作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7.调整公积金贷款投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贷款;
8.在住房销售上实行公积金抵押贷款与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
9.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在小区内试行个人住房(期房)抵押贷款;
10.在示范小区内推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
九、示范小区建设资金管理:
1.所有建设资金都必须进入指定专户,按规定程序和制度合理使用;
2.所有销售资金都必须集中回笼进入专户,严禁体外循环;
3.不断提高资金周转率,防止资金闲置,要求资产利用率、资金回报率达到国内建筑业先进水平。
十、示范小区的拆迁安置:
1.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拆迁政策执行,禁止违规和超标安置;
2.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第三产业可作为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
3.小区的拆迁安置实行拆迁五统一办法,由市、区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十一、示范小区的建设施工:
1.加强工程规范管理。建设施工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转包。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2.加强工程施工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行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降低消耗,提高建设水平和科技含量。
3.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制定先进科学的进度计划并实行动态控制,保证工程的各工序、各工段按质按期完成,实现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指标。
4.加强工程成本管理。重点控制基本建材的购入和使用,建立严格的采购和用料监管制度。认真抓好三项审核:审核施工组织计划;审核工程实物量;审核结算单。严格工程变更核批,不得随意变更原设计、工艺过程及耗料。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现场专职质量监督机构。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质量目标和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预制品的检验制度。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基础和主体结构验收及栋号竣工验收制度。
十二、对示范小区的整体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的验收规范及制度,按《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重点是:
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2.城市规划要求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情况;
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十三、示范小区的物业管理按照《长沙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示范小区的住房销售:
1.住房销售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不得向未经审查批准的住户擅自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2.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全市平均售价应控制在1000元/平方米以内。不同小区售价由市住房办会同市物价局,根据国务院《通知》中8项价格因素核定,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行。各建设单位不准擅自提价销售。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每户只能享受一次,购房面积超过该户户控面积标准的,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价。
十五、98年市将芙蓉苑小区、德政园小区及四方坪小区作为首批示范小区。同时在市统筹规划指导下,鼓励各区政府建设一个自己辖区内的示范小区,通过小区的建设来带动本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