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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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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退休制度

现行的退休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法律责任规范 退休模式转化 柔性退休制度

法律责任规范是以法律权利规范和法律义务规范为生成条件的,任何法律责任规范,如果不与权利规范、义务规范相匹配,那么,势必造成法律规范的制度缺失,其结果是直接影响法律的运行效果。

近期我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每位公民在这部法律中,能找到自己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怎样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部法律是我国宪法赋予国家的政策性义务的体现,这种义务不像给付义务那样直接提供物质利益或者与利益相为的服务,而主要是要求国家制定法律。而制定《社会保险法》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参保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着重大意义。

一、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仍然延续20世记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除特殊工种外,退休年龄一般为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退休年龄是强制性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许多身体健康、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单位反聘或继续工作。

二、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15年和2020年,这一比例将分别达到15%和18%。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势在必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有如下缺陷:一、导致增加众多退休人口的赡养压力,社会很难承受这么重的养老负担。据报道上海养老金缺口高达人民币一百多亿。二、人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延长,就业起始年龄就相应推迟,如果退休年龄不相应延长,劳动力的就业年限即人力资本投资回报期将会缩短,从而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三、人们的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据统计现在人的平均寿命又延长了一岁,但退休年龄没有随之延长。四、退休后边拿退休金边再就业,有违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初衷,造成本来紧缺的养老金被不恰当的使用。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退休后再就业率高达33%,退休后大规模地再就业,退休者边工作边拿退休金,使得退休金演变成一种工作以外的额外福利。五、妇女界要求男女同龄退休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退休年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无权选择。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退休制度属于“义务模式”。目前我国经济已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而退休年龄制度也有必要进行模式转化。

三、从法定退休制度“义务模式”向柔性退休“权利模式”转移

有必要对现行的退休制度进行改革,从现有法定退休制度的“义务模式”向柔性延长退休年龄的“权利模式”转移。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成为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国家可以设定一个退休年龄的最高线,即最高退休年龄线。劳动者一旦达到这个年龄,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强制性退休。在这个框架下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身体情况、个人意愿制定柔性退休年龄。这样不但可以缓解社保支付压力,还可以更好的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上海于2010年10月开始试行《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试行企业人才延迟退休制度,对退休年龄实行以政策的形式、 针对不同人群进行柔性调整,被称为 “柔性退休”模式。他们提出,延迟退休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并将本市各类人才纳入柔性延迟申请领养老金的范畴内。其它城市也有部分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延长退休年龄。体现了由义务规模向权利模式的转化的开始,即将退休设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就是在国家制定的退休制度的框架下,具体什么时候退休的问题交由市场决定。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对退休年龄已经放宽,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继续缴费的,选择由单位缴纳部分养老保险的,势必还要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行使劳动权利至缴费满十五年止。这是《社会保险法》赋予的补救的合法渠道来成就其依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那么退休年龄就相应推迟。

现行的退休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

一、我国退休年龄现状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职工60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加权平均的退休年龄为52岁。对特殊工种的职工,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人,累计工龄在8-10年的可以允许提前5年退休,并且不降低其退休待遇。这一法定退休年龄制定的依据主要是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当时的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而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已经提高到了73岁。而退休年龄却一直没有延长。根据有关学者对世界各国退休年龄分布表的分析,中国属于低龄退休国家,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低于世界平均水平0.5岁和3.5岁。

在现行退休年龄实施了50多年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缺陷和问题。一是退休年龄偏低,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二是男女退休年龄相差大,女性劳动者按照不同身份实行不同的退休制度,存在不平等问题。三是提前退休现象比较突出,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平均只有53岁。

从我国退休年龄现状能够明显看出,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退休制度已经不适合目前我国国情。过低的退休年龄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养老金的积累和支出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等方面都存在不利的影响。因此延迟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是很有必要性的。

二、延迟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分析

(一)延迟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均寿命延长的必然选择

根据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3岁。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6亿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亿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此前人口学家担心中国可能成为世界上首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而如今国家统计局也表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障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与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显得十分不相适应,现行制度下,退休后平均余命极大增加,除去会增加养老金支付年限以外,退休后的人群体现出很大的经济价值。部分职业如医生、律师等,有一种“越老越吃香”的现象存在,老年人“退而不休”也很普遍,而老年人也表现出强烈的再就业欲望。人均寿命的延长为老年人继续就业提供了生理基础,社会对老年人群价值的认可,这些都成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必然因素。

(二)延迟退休年龄是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的必然趋势

从世界范围来看,延迟退休年龄主要是两个原因: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和增加劳动力供给。而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还处于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因此在我国延迟退休年龄主要来自于养老金支付的巨大压力。2008年5月,世界银行曾公布了一份关于中国未来养老金收支缺口的研究报告,报告明确指出,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从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

就目前世界范围来看解决养老金巨大缺口,最简便易行的方法就是提高退休年龄,而我国退休年龄偏低就好似倒置的漏斗,形成了逆漏斗效应,养老金进少出多,逆漏斗效应的大小是由退休年龄和平均余命决定的。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属于明显的低龄退休,这就标志着大批劳动者退出生产领域,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养老金的缴费人数,是养老金的收入规模缩小;另一方面低龄退休者从缴费者变成养老金待遇的享受者,导致养老金支出规模大大增加。因此现行的退休年龄所导致的少收多支,极大地加重了养老金的负担。

相反地,如果延迟我国退休年龄就可以增加缴费人数和缴费年限从而增加养老金收入,与此同时,缩减养老金给付的年限也减少了养老金的支出,从而达到了一种收支平衡。据《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收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由此可见,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于缓解我国养老金支付压力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三、延迟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行性证明

(一)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就业的影响十分有限

我国目前劳动力还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剩余劳动力比重相当大,不少学者认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会极大地增加我国劳动力供给量,从而造成更大的就业压力。因而有些学者提出要用低龄退休的方法来增加工作岗位,从而解决青年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这种低龄退休的观点并不适合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延迟退休年龄对就业的影响也十分有限:

现行的退休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退休年龄;性别差异

【abstract】according to retirement of our country currently in effect policy, the difference there being existing for 5 years or in 10 in men and women retirement age, this is that giving consideration to the female still jim-crow after all? background moves downwards in economy culture currently in effect, 1978 work out the policy retiring has certain lagging nature,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is hoped by questionnaire law, the attitude to retirement age makes an investigation to the female who works and the knowledge female, basis adjusting the reality providing a relevance for policy the days to come.

【key words】retirement age; gender differences

1 文献回顾

国内关于退休年龄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对延长退休年龄和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纷争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①人口预期寿命。②人力资源。③赡养老人。④人口老龄化。⑤性别。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劳动女性和知识女性的调查,揭示她们对退休年龄的不同态度,为以后的政策修正提供依据。

2 政策分析

2.1 政策的背景分析。

我国男女退休年龄实行差别对待,女性早于男性退休的政策在50年代制定并实行,“很大程度上受前苏联的影响”。该政策制定的初衷,一是有利于人口的再生产,二是为保护承担人口再生产重担的母亲的身体健康。而这一政策当时并未遭到很大的质疑。因为当时这种男女有别的退休政策可能是符合社会预期和妇女需求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社会有了很大的变化,给女性个人、群体也带来变化。首先,观念的变化,市场经济环境下,工作不再由国家计划分配,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这促使人们劳动价值观的改变。其次,女性的健康状况大有改善,妇女的平均寿命已长于男性。再次,女性的就业能力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女性的生育负担减轻了不少,女性已从繁重的家务中解放出来。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女性的文化水平总体提高,这些使妇女有更多的精力工作,也有了胜任工作的基础。

可见,产生于50年代的男女有别的退休制度反映并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有一定合理性基础。到了今天,这些基础已逐步消失。继续执行这个政策,结果不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保护妇女”,而可能是限制妇女,伤害妇女。

2.2 政策的法律意义分析。

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是作为社会成员的妇女有获得就业和发展的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收入是妇女争取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绝大多数女性而言,失去经济上的独立,就会失去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工作是女性与社会保持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式之一。

在2005年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正式将男女平等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所谓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确定的带根本性的总政策,在国家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具体政策起导向和制约作用,并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提供依据。从政策的层面上看,男女退休年龄差异也是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违反。

2.3 政策执行的结果分析。

执行男高女低的退休年龄,对妇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3.1 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因为退休金与工龄有一定的联系,男女同时参加工作,早退休,退休金必然就少。本科生的年龄般为23岁左右,至55岁,女性工龄一般达到32年。这意味着按现行的退休规定,本科以上的女性中有相当多的人将无法获得较高的退休待遇。

2.3.2 妨碍了女性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退休年龄的固定,要工龄长,就要早参加工作。这就意味该女性要减少或不再参加高等教育。而女性的低素质必将削?弱其在社会中的竞争力,被淘汰的可能将大大高于男性。

2.3.3 影响到女性的职业发展和政治前途。由于受提前5年退休的限制,女性与男性在接受同等教育,参加工作时间无区别的情况下,却会在工作岗位的选择、供职单位的流转、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干部提拔使用等诸多方面遇到与男性相差悬殊的待遇。

2.3.4 导致女性人才资源被浪费。女性提前五年退休,客观上缩短了女性的就业时间,使女性人才过早退出了工作的舞台,抑制了女性人才的价值发挥,造成女性人才资源的大面积浪费。尤其是具有高中级职称的知识女性。她们普遍反映,55岁正是经验丰富,无牵无挂,精力充沛,可全身心投入工作的黄金时期,然而面临的却是无情的退休。而在之前,她们所受教育、工作的经历和经验与男性是一样的。

2.3.5 导致女性就业受歧视的原因之一。基于生理因素,完成人口再生产的任务主要还是由妇女完成。怀孕、生育、哺乳,不可避免要占据一定的时间、精力。作为用人单位,基于成本的考虑,招男不招女。

3 政策建议

当新的男女退休年龄制度尚未实施时,笔者认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女性权益,尽可能实现男女平等。

3.1 缩短男女退休养老金的差距。目前,对于退休年龄的争议,很多是集中在退休后的经济收入方面。对此,我们建议,可以利用政策法规出台的契机,从女性的角度为女性说话,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对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女性,相应提高退休金;规定对同一层面的人员,要使其退休时享受同等的补贴,将女性获得满额退休金的工龄从35岁下降到30岁左右,以确保男女退休后经济收入的平等。

3.2 将退休金一分为二。我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开始实行“基础养老金”(男女平均分配)与“个人帐户养老金”(与工次和缴费关联)相结合的办法。我们可以争取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比例,因为平均分配的退休金越多,对于女性就越有利。同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

3.3 分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随着社会的发展,延长退休年龄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但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很多领域,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将会非常大。所以,在做这项工作时,不能寻求速度的捷径,寻求一步到位,而要小心谨慎,使改革缓慢地、渐进地进行,这样才可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接受。

3.4 推行弹性退休制度。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发展不平衡,女性接受的教育年限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由此带来的女性的工作负担也不平衡。所以,我国目前的现状使我国的退休制度不可能实行单一的方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时期,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妇女的真正平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对原有的政策界定和法律规定,提出了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的要求,但愿通过制定男女同龄退休的制度,能使男女平等这项基本国策能在各个方面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参考文献

现行的退休制度范文第4篇

陈悦(1986年1月―),女,回族,四川成都人,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

朱天骄(1985年3月―),女,汉族,四川成都人,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

摘要: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始于20世纪50年代。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这种“一刀切”的强制性规定明显不合时宜,还导致我国养老保险的支出负担越来越重。因此本文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现状出发,分析延迟退休年龄的利与弊,并依此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延迟退休年龄;可行性

一、现状分析

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界限,即企事业单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的连续工龄满三十年即可退休,对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又放宽5年期限。这些规定是根据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制定的,当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而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发生很大的改变,人均寿命也提高到72岁。考虑到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等诸多因素,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然而大部分民众却反对延迟退休年龄。以我们所抽样调查的成都市区内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男女退休年龄延迟到65岁,你同意吗?”这一项中,84.52%的人不同意延迟,仅有10.39%的人同意,其他的则表示无所谓,这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延迟退休年龄。而且人们对退休年龄的态度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分歧,首先大部分人们主张男性退休年龄为59.33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2.74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42岁,这表明现在所运行的退休年龄安排的相对合理性;其次在对已退休人员的调查中,我们发现62.58%的人认为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合理,有30.2%的人表示早了或太早,7.22%则认为晚了或太晚;再次在对未退休人员的调查中,有49.5%的人表示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合理,有25.66%的人认为早了或太早,有24.84%的人表示晚了或太晚。

二、延迟退休年龄的好处

(一)有利于减轻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

当前随着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政府面临着养老金收入减少,养老设施的投入增加,支出增加等问题,并且老年人患病的1几率高于年轻人,国家每年需要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用在大幅度增加。在这样困难的压力下,推迟退休年龄有利于减轻我国的社会压力。

(二)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一般的科技人才,经过高学历的历练,通过时间的考验,从正式开始工作到退休,大概才短短二三十,但是能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远远大于这么多年,劳动者知识层次越高,工作时间反而越短,国家的培养成本却在不断上升,无形中导致了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三)有利于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满足

就目前我国社会看来,退休后的老年人再就业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四点:经济需求、自我发展、发挥余热、精神寄托。据相关调查分析,其中最主要的动机是经济需求和精神寄托。退休人员通过再就业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不仅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也能够给家庭较少的经济负担,这使得他们的精神需求得到了满足。

三、延迟退休年龄的弊端

(一)影响大学生就业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是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据统计,2010年,高校毕业生人数为630万,比2006年增加了220多万。就业岗位严重不足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而推迟退休年龄的话,就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将不能释放给社会。因此,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提高大学生就业率,是缓解国家总体就业压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加重了企业负担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许多职工技术更新的速度赶不上生产技术进步的速度,延长退休年龄会令用人单位错失用年轻职工替换老年职工的良机,企业冗员问题依然无法解决;另一方面,据统计,现在企业每个月给在职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等各项保险费用,所占比例较高,50岁以上的职工工资较高,保险费也更高,延长退休年龄会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工资成本和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加重了企业负担。

(三)导致老养小现象严重

延长退休年龄将导致社会财富结构的变化,更多的社会财富向老年人转移,将来我们会奇怪地发现:老年人外出上班,年轻人在家待业。老养小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结果是使家庭增加财政压力。更进一步说,若这种现象持续下去,每年将会增加大约1000万的待业人1:3,中国在今后数年内就将形威一批相当数量的年轻失业人口,这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担是不可估量的。

四、对延迟退休年龄的建议

(一)规范现行退休制度

在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和改制的过程中,存在“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长期休养”、“内部离岗休养”、“放长假”等多种变相的“退休”形式,而且各单位的规定差别很大。例如:工龄满二十年,年过40岁,有的办“长休”,有的办“内退”;工龄满三十年,年过50岁,有的办“长休”,有的办“内退”,还有的直接办退休。在同一个单位中,同样的条件下却存在着形式各异的退休制度。所以从近期来看,我国最应该采取的措施是规范退休制度,杜绝不规范的退休现象出现。

(二)按工龄退休

在当前按年龄退休的制度下,很多领导干部在档案上改年龄,还有的改完年龄混文凭。按工龄退休,可以有效防范和杜绝这种腐败现象,又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此外,我国现在实行统一的按年龄退休制度,就是说博士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的退休年龄是一样的。然而,不同类型的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是不同的,例如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者很可能在18岁就进入了劳动力市场,而一个博士毕业生很可能在30岁左右才进入劳动力市场,如果他们都在60岁退休,则体力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长达四十多年,而博士毕业生的工作年限只有大约三十年。要求所有人在同一年龄退休的按年龄退休制度,从公平或是效率的角度看,都是不合理的。按工龄退休,可以充分发挥智力劳动者的潜力,避免人才浪费。

(三)将退休与养老金领取分开

确定退休年龄,直接影响着就业压力和养老保险支付能力这两个方面。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了用提前或推迟退休来抉择是缓解就业压力还是缓解养老保险支付压力,但其实这种办法只能让就业与养老的矛盾升级。最好的办法是将退休同领取养老金分开,即劳动者退休一段时间后再领取养老金。即可以这样规定:劳动者60岁退休,6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同时缓解了两方面的压力。至于劳动者在60到65岁期间的生活费用,可以依靠以往的积蓄和子女的赡养来解决,确有困难的,还可以享受低保,退休者的生活应该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总之,退休政策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力深的社会政策,当前我国同时存在劳动力资源丰富和人口加速老龄化的状况,改革退休制度要解决就业和养老的均衡与协调发展,未来的路还很长。

(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00041)

参考文献

[1] 樊明等.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 胡阳.关于推迟退休年龄问题的探析[J].商业文化,2010(4).

[3] 钱敏.关于延长我国职工退休年龄若干问题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2009(4).

[4] 杨晓娇.中国退休年龄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J].商业文化,2008(7).

现行的退休制度范文第5篇

我国退休年龄制度是建国初期制定的,其内容是:企业事业单位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即可退休。但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比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会产生职业病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降低5年退休(女工人45岁,男工人55岁)。

我国制定提前退休年龄制度是出于特殊群体,因工作本身或身体上等原因无法按正常退休年龄退休,而特别规定其早于法定年龄退休。但提前退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管理不规范、操作不严密,许多企业纷纷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把提前退休制度作为了企业裁减富余人员的一种手段。结果许多非特殊行业,从事一般工种的、身体健康的、低于或大大低于退休年龄的也办理“提前退休”,即非正常的提前退休。这种现状严重扭曲和背离了国家制定“早退”的初衷,同时也给我国养老问题带来巨大危害。几十年过去了,现行退休年龄制度日益不能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了的客观实际,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一)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导致人口赡养率增高

由于我国特殊的人口政策,人们观念的改变等众多因素的作用,使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的改变,老龄化趋势明显。加之,我国现行的极低的退休年龄,使我国养老问题日益严峻。

赡养率是考察一个国家养老负担的重要指标,其定义是指退休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的比率。据相关资料表明,我国人口赡养率将从2000年的19.91%增加到2030年的41.72%,也就是说,由过去平均4个在职职工养1个退休员工上升为平均2个在职职工就得赡养1个退休员工,将加剧了国家财政负担、养老负担以及在职职工的负担。

(二)我国人均寿命已经延长但退休年龄没有延长

我国人均寿命已从1950年的49岁延长到目前的74岁,且预计到204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0岁,人均寿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退休人员接受需要社会抚养的年限被延长。那么,依据过去49岁的人均寿命制定的退休年龄到现在已严重缺乏其合理性与适应性,导致社会负担加重。

(三)人均人力资本投资周期延长,与相对较低的退休年龄不相适应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人们受教育水平大大提高,用于教育学习的时间增多,也就意味着开始工作的时间推迟,获取收入的时间跨度也缩短了。如果退休年龄不推迟。人力资本就是只能被浪费。我国女性尤其如此,男女退休年龄相差近10岁。大多数女性50岁就退休,最多55岁就退休,此时,她们正值壮年,创造力最强,知识积累最丰富的阶段,如仍然实施现行退休年龄,则不利于女性身心健康,也打击了女性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二、延长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

(一)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是人势所趋

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劳动力短缺问题日益严峻,许多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法办来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其法定退休年龄通常都在65岁以上,并且还有逐渐延长退休年龄的趋势。在我国延长退休年龄不是出于我国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而是为了应对我国退休制度混乱、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金紧缺等问题做出的提前应对策略。总的来说,我国延长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做出的必然选择。

(二)随着各行各业的不断高端化、专业化,退休人员所占据的工作岗位也并不是新增劳动力一定可以代替的

体力劳动的最佳年龄段是30-40岁,而智力劳动的最佳年龄段是50-60岁。21世纪是科技、知识、信息的时代。其价值与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背景下,虽然一大批拥有知识和专门技能的知识青年将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劳动,成为中国新兴的知识产业和白领职业的主力军。但我们都知道,一些知识型,技能型人员,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且都具有很大的无可代替性。如果推迟这部分人群退休,让老年人发挥余热还可能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

(三)延长退休年龄是将隐性就业变为显现性就业,从某种程度上说不会增加就业压力

在我国有许多提前退休人员,甚至是退休人员也并没有真正退出劳动力队伍“退休返聘”现象很是普遍。把退休年龄延长就间接地遏制了不少企业以提前退休作为企业裁员、分流富裕人员手段的作用,至少是在法规的层面上规范了用工关系。

(四)延长退休年龄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