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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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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JJ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园实际,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我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大会。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剿火患”战役目标

根据“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确定本园“清剿火患”战役目标为:幼儿园所有场所检查率达到100%,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消防宣传教育率达到100%;实现教职工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师生员工安全素质大幅提升。

二、“清剿火患”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我园成立 “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力有序推进。

组 长:XXX(全面负责“清剿火患”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副组长:CXXX(协助园长做好活动相关工作及落实幼儿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XXX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区域与整治重点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班级活动室、午睡室(是否有违规使用电器或火种,安全标志标签张贴是否齐全)

(二)幼儿园走廊、楼梯(消防设施、器材、警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三)幼儿园食堂(主要清剿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监管是否到位;)

(五)其他园内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全园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

四、清剿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即日起至2月25日) 措施:

1.统筹考虑,科学谋划,细致安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清剿火患”工作责任小组,明确责任,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

2.召开幼儿园中层干部动员大会,部署各项工作,明确清剿工作的重要性、急迫性。

3.召开教师会,学习清剿方案,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细致分工,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时间:(2月25日至12月31日)

措施:

1.开展全园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对发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拟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家园联系栏进行宣传,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

3.开展一次师生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4.对全园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5.开展全园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系列活动,如以“我认识的消防标志”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观看消防安全教育动画片活动等。

6.每月月底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写好阶段工作小结。

(三)总结阶段

1.(20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对“清剿火患”战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本园面临的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对本园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明确解决时限,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宣传,纳入教育。开设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序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我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点)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由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联合牵头,结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摸底、审核、办理工作,重点对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教体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过渡一批。对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幼儿暂属无法安置的,根据实际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实行限期过渡。过渡期间,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所在乡镇(街道)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四)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坚决依法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5月15日前)。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瞒报、漏报,并提出本辖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初步方案。在汇总全区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部署召开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5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牵头,通过发告知书等形式,向举办者、幼儿家长及房东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在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对整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借助乡镇(街道)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情况,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逐一约谈无证幼儿园举办者,进一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分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配合做好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对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会同教体局发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6个月);对整改达不到要求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列入“过渡一批”的幼儿园,与举办者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不愿整改或安全隐患多、差距较大无法整改的,要书面告知停办。各乡镇(街道)须于5月底前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分类整治的具体计划情况。

(三)属地整治,分类处置(6月底前)。根据前阶段自行整改情况,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对本辖区内需要停办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就读无证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工作。并定期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属地整治有关落实情况。

(四)联合执法,清理整顿(8月底前)。根据各乡镇(街道)属地整治情况,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再予以督促落实,重点是:对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督查整改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前期明确予以停办的,督查停办是否到位、后续措施有无落实;对不符合办学条件且拒不停办的,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直至追究举办者的相关责任。

(五)巩固完善,长效管理(9月1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停办、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办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整治后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联合抓,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齐抓共管、主动作为、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行动、有声势、有成效。区府办将对整治工作实行专项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规划引导、堵疏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儿园网点配套,不断扩充本辖区内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并按教育规划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努力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精心做好幼儿分流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办学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督促举办者对照规范要求加强自我整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办学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附件:1.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附件1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章兆钧(教体局) 杜秀丽(区府办)

成 员:梅崇苗(法制办) 娄天荣(教体局)

严国芳(公安局) 姚国潮(民政局)

叶小群(建设局) 徐建敏(交通运输局)

傅安琪(广电总台) 陆云斌(卫生局)

徐绍吉 (安监局) 王德云(市场监管局)

蒋 铭(行政执法局) 张东鑫(建管局)

吕万玖(上虞日报社)金小军(交警大队)

余丹铭 (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娄天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分类整治和辖区内幼儿分流入园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幼儿园。

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方案,负责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的汇总和审核办理情况的公布。牵头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工作人员资格、招生及编班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牵头负责幼儿园房屋安全排查,对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制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履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协同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法制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办理因此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集中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相关后续工作。

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名称核准和法人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审年检工作。

卫生局: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作出整改要求或处罚决定;负责办理卫生保健合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幼儿的体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安监局: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为幼儿园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食品安全情况踏勘、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

行政执法局:协同做好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

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各托幼机构的建筑安全巡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幼儿园推荐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介机构。

建管局:对限期整改的幼儿园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提供技术咨询。

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违规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消防大队:负责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消防合格意见书。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园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并召开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要求,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地消除校园火灾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1、暑期放假的前一周,各班均能认真组织开展一堂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课,向幼儿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火灾防患意识,掌握逃生和自救自护的基本技能。

2、幼儿园利用安全宣传专栏、家园宝、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保证人人参与到活动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暑期各班老师能督促家长协同幼儿进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2015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完成率达100%.

三、体验消防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6月17日组织全园幼儿和教师安海消防中队参观,学习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消防官兵进行消防知识互动及观看火场逃生自救演练。结合我园实际,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对应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全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治校园火灾隐患。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15日至20*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2010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和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治理”的指导方针,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水平,确保2021年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1.继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人防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安保队伍;二是完善物防建设。完善更新安保器械、消防器械及校园围墙的标准化建设;三是突出技防建设。加大技防投入,使各学校高清摄像头达到100%;四是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确保校园用电安全。2020年教育局已在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和第八中学校进行了智慧消防系统试点工作,力争在2021年所有有食堂的学校,全部进行安装,解决学校安全用电的隐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新方法。一是实施演练联合体工作。为加强和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综合演练能力和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2021年继续开展实施大学区疏散演练计划,使各学区、各学校能通过观摩学习互补长短。二是大学区安全交叉互检工作。教育局下发安全检查标准,及时组织各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学习,通过交叉检查,达到自身提高和共同提高的目的。

3.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把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四、检查范围

结合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密集的特点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严查,一般部位普查,总体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主要以学生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微机室、生化室、学生活动区域和值班室为重点。

五、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学校用火、用电,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学生乘车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计划工作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在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上,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六、检查形式

日常检查:各校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防范部位要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包括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校车事故等检查,做到记录详实,认真。日常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秋两季防风防火、夏季防雷电、冬季防冻等工作的检查。此项工作要求各学校每季度检查一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专项检查: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求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节日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学校的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职责,要做好节假日的日常排查工作。同时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的值日值宿情况进行检查。

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每学期检查一次。

七、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