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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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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实施方案

行政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第一,要建立“沟通无障碍”机制。

一是要做到视觉“无障碍”。行政机关应当做到指引及标识清楚、表达准确、字迹清晰,使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1)要在本单位明显位置设置办公平面示意图,并详细标明本单位内设机构及各办公室具置。(2)要设置政务公开栏,标明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职权范围、主要工作业务和所需要的相关程序。(3)办公桌上要有标明姓名、职务、职责的台牌,在工作时间内要佩戴胸卡或工作证。(4)着装、仪容和形体按照《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试行)》要求执行。国家专门配发制服的行政机关,要严格着装规定。

二是要做到语言“无障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尽量讲普通话和粤语,要熟悉工作业务和相关政策,对群众或来访单位提出的问题或咨询的内容要给予明确的答复,不能办的要说明原因,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等不负责任的话,不应说“不好办”、“不易办”等令人费解的话,不要说“可能、大概、或许”等含糊不清的话;工作中要使用“您好、谢谢、不用客气”等文明用语,不讲生、冷、横、硬的话;工作时间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干与工作无关的活,严禁利用上班时间打网络游戏、看网络电影、进行网上聊天、从事股票交易。

三是要做到程序“无障碍”。行政机关要对外公开办公电话、设置留言板,实行预约服务,不让群众走冤枉路。要全面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模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为办事的群众及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与良好环境。

第二,建立“发展无障碍”机制。

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社会群众或单位到行政机关办事或来电询问、反馈有关情况,第一位接受询问或接电话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1)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若申请人的资料齐全,要予以当场受理,可以当场办结的,应当予以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说明理由。(2)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带领办事群众到承办的具体股(室),并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到具体承办人。(3)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情的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址或联系方式,必要时要亲自引领前往。

二是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办结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优化全县经济的发展环境。(1)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行政机关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2)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3)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事项,牵头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时限表》,明确规定该事项办理流程和各部门办理时限。同时,对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各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项目,对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从简从快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专人跟踪督办。

行政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字】输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管理流程;实施方案

1、在役管道完整性管理流程

1.1完整性数据收集与整合

完整性管理必须有全面准确的管道数据做支撑。对于天然气长输管道需要收集的数据包括:设计、材料和施工数据,运行、维护和检测数据,管道路由、周边环境、人口、地质条件等数据,以及事故和危害后果数据等[1]。完整性相关数据十分庞大,目前还缺少系统的管道数据收集整合标准,特别是建设期的管道信息,因此,建立高效可靠的数据解决方案和数据系统对完整性管理至关重要。

1.2高后果区识别

长输管道距离长、跨度大,沿线可能经过城镇、工厂、公路等人类活动区,也会经过河流、湖泊、森林等自然生态区,一旦发生管道破坏泄漏或爆炸等事故,必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因此,完整性管理必须要全面掌握管道沿线高后果区分布,在管道建设期尽量避绕,在管道运营期则要采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安全监测和管理维护。对于我国管道而言,高后果区的识别面临很多困难:一是经济高速发展导致生产建设、城镇扩张等活动频繁,高后果区的识别需要建立动态识别和管理机制;二是自然生态相对脆弱、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管道运行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监测和有效保护;三是要采取各种手段及时跟踪和更新管道沿线各种数据信息,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1.3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完整性管理的核心,是消除管道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风险评价首先要对影响管道安全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实别,这些因素可以划分为:1)与时间相关的因素,如内外腐蚀、疲劳裂纹等;2)与时间无关的因素,如第三方破坏、误操作、地质及自然灾害等;3)长期存在的稳定因素,如制造缺陷、施工损伤、设备老化等。国际上,管道风险评价技术经过长期发展已趋于成熟,故障树分析、主题评分、情景模型、概率模型等方法都在长输管道上有了良好的应用。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kent风险指数评价法,该方法将影响管道安全的各种因素划分为腐蚀、误操作、第三方破坏和设计四大类,分别赋予相应权重,并考虑管道泄漏后果,计算得到管道相对风险指数。

1.4完整性评价

完整性评价是管道完整性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采取有效方法对管道进行完整性检测和评价,确定管道的适用性,并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和指导。完整性检测与评价的方法主要有:1)内检测,包括管道变形检测、金属损失的漏磁检测、裂纹的超声检测及损伤管道的强度和寿命评价,是全面掌握管道本体完好性的最有效方法;2)压力试验,包括管道出厂前的水压试验、管道投运前的试压、管道运行过程中的压力实验,目前我国基本不对在役管道运行过程中进行压力试验,但是国外公司已采取此作法,对消除管道隐患具有显著作用;3)直接评价,包括外腐蚀直接评价(ecda)、内腐蚀直接评价(icda)、应力腐蚀开裂直接评价(sccda);4)地质灾害评价,包括地震、滑坡、洪水、沉陷、冻土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预测,及地质灾害条件下管道安全性评价两方面,我国地质灾害导致的管道事故日益增多,地质灾害及管道评价也成为完整性评价中越来越重要的内容。

1.5预防和减缓措施

在完整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可能的风险降低方法,选择最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实施补救。一是管道在线监测技术,如管道腐蚀监测、应力监测、地质灾害监测、泄漏监测、第三方破坏监测等,通过监测手段掌握管道运行情况、安全状态、发展趋势等信息,为管理运行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维护抢修技术,如防腐层修补、管体套筒修复、复合材料修复、带压封堵、溢油回收、开挖回填、停车再启动等,保证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安全处置,管道的结构持续完整、强度持续可靠,以及连续平稳运行。

2、完整性管理实施方案规划

2.1编制程序文件及组织架构建设

程序文件是完整性管理的制度保障和实施导则。1)明确完整性管理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确定实现目标的纲领性文件。2)建立完整性管理执行

序,编制程序文件体系,包括:完整性管理技术程序,如数据收集整合程序、管道风险评价程序、管道完整性评价程序、检测程序、修复抢维程序、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程序,如信息管理程序、档案管理程序、人员资质与培训管理程序、事故管理程序等。3)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现场作业方法、作业安全保障方法及其他相关做法分门别类地制定。4)制定实施方案,对具体管道(段)或站场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管理的实施、实施时间、方法和内容等进行规定。 程序文件编制完成后需要建立完整性管理组织架构。参考国外管道公司的管理模式,结合天然气管道运行管理实际情况,首先,建立完整性管理与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规划、组织和监督;其次,建立完整性管理技术部,负责建设、实施、技术开发、数据管理、平台维护等完整性管理核心工作;第三,制定协同管理方法与流程;第四,明确相关技术岗位和职责,如信息维护、评价管理、事故管理、检测维护等。

2.2技术开发

针对完整性管理的内容和需求,不断开发和引进先进技术,如整合gis技术的完整管理系统平台、结合管道特点开发和完善风险评价技术、引进智能检测和无损检测技术、管道适用性评价、地质灾害管道监测预警系统、泄漏监测预警系统、第三方破坏监测技术、应急抢修补强技术等。结合生产实际,有计划地、科学地实施各种先进技术,有效提高管道安全管理和运行水平。

2.3信息平台与实施计划

行政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规范和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监控防范体系,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制度。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工作目标:明确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和廉政风险,制订相应防范措施,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指导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结合岗位职责,找准防范点,防范风险点,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2、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加强正反两个方面的反腐倡廉教育,营造思廉反腐、警钟长鸣的氛围。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提醒、自我规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坚持惩防并举原则。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以及影响工作成效的问题,以干部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为重点,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廉政风险点,严格“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多管齐下,建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

4、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分级分类,制定防范措施,定人、定位、定责、定时限,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步骤,强化督查考核、严格问责,确保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施范围

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实施范围包括全系统所有的岗位,具体包括:分局、市局科室(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分局科室(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岗位、科级干部岗位、分局股级干部岗位、一般人员岗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局、市局科室(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岗位、科级干部岗位和市局一般人员岗位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所、分局科室(事业单位),分局股级干部岗位、分局一般人员岗位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6月底)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风险等级管理进行专题辅导。

(二)划分风险等级(7月10日前)根据行使权力大小、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败可能性的大小,将岗位分为a、b、c三个风险管理类别,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a级风险度最高,即c级风险度最低。具体分类如下:a级:领导班子正职岗位(其余班子成员以分管单位风险级别的最高级为准);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力集中、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且直接面向客户的单位或岗位。b级: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或岗位,从事人事、财务、物资管理、物资采购等职能的单位或岗位。c级:除a级、b级以外的单位或岗位。划分风险等级的方法:由单位根据等级划分标准填写《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附件1),组织对单位等级申报情况进行评议;经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单位风险等级。

(三)梳理职权和制度(7月20日前)根据单位工作职责,梳理本单位行政职权,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每个阶段的内容和责任人。梳理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对每项规章制度进行现状分析,查看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过时、缺失等。7月20日前,将科室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报监察室。

(四)排查廉政风险点(7月30日前)岗位廉政风险点是指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各单位根据职能、岗位职责特点,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土地使用权出让、探(采)矿权出让、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管、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

1、廉政风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制廉政风险的具体内容。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是指个人在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健康情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科室单位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监督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指个人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2、廉政风险的查找途径。一是围绕岗位职责特点和权廉政风险的查找途径。力运行过程,围绕业务工作各类数据分析比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法查找;二是围绕日常办理群众投诉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行风热线、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中反应的问题,以及已发生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

3、分层查找廉政风险。

①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由每分层查找廉政风险。名干部职工对照岗位职责履行、

制度执行的情况,认真分析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②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每个科室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风险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

4、廉政风险认定。单位和处级干部的廉政风险点,由廉政风险认定监察室汇总,局党组研究确定。一般人员的廉政风险点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科级干部的廉政风险点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进行排序。监察室负责登记汇总个人和单位廉政风险点,并进行风险排序。

(五)制定防控措施(8月15日前)。

1、个人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监察室备案。

2、单位风险。由分管领导和单位工作人员分析查找形成原因,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单位负责人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个人和单位分别填写《单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表2)、《个人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3),并公开。

(六)分级监督管理。根据廉政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a级单位廉政风险由局党组负责;对a级科室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对b级和c级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对b级和c级科室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由监察室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进一步加强廉分级监控力度,因利益关系,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点进行监控;因利益关系,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出现或滋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监察室负责监控;因利益关系,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轻微违规或对国土资源部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科室负责人跟踪监控。

五、组织领导

行政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第三条专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委予以积极配合。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研究提出本省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本省(区、市)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应与国家粮食局签订专项建设责任书,承诺按规划目标完成本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组织实施专项建设,保证装具质量,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第五条专项的建设内容包括:为符合项目选点要求的农户建设标准化小型粮仓、配置新型储粮装具(圆筒仓、钢网仓等)(以下简称“粮仓”),对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指导。

第六条专项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中央补助投资比例为30%,其余70%由地方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解决。

第三章实施条件

第七条专项原则上应安排在前期工作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商品粮基地县。项目县的选择要根据本省建设规划,分片集中安排。安排项目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的党支部或村委会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八条东北地区(含内蒙古东部)参与项目的农户,其储粮数量应在1万斤以上,其他地区应在2500斤以上。参加项目的农户要自愿提出申请,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并承诺所购粮仓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变卖。

第九条省级政府应提出组织实施本省(区、市)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的承诺,地方配套资金应在国家粮食局批准该省年度实施方案后一个月内拨付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专账。地方配套资金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位,取消该省项目实施资格。

第四章管理程序

第十条国家粮食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国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负责审查批准各省报送的年度实施方案;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项目实施后效果评价。

第十一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制定选择粮仓施工企业或供货商的办法;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建立农村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协助做好项目的进度、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参与项目农户的粮仓需求类型;与农户签订项目补助协议,落实农户的配套资金;负责粮仓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培训;负责建立受益农户档案资料等。

第十三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全省年度实施方案连同地方配套资金承诺以正式文件报国家粮食局审批。

第十四条各省应通过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粮仓供货商或施工企业。供货商或施工企业的选择要满足本省项目布点和实施的实际需要,尽量方便运输,方便农民提货,节省成本费用。已中标企业在专项实施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应续标连续承担供货或施工任务。

第五章设计与施工

第十五条专项拟建粮仓要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要采用经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审查鉴定的标准化设计图纸。专项所建粮仓要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进行统一标识。

第十六条国家粮食局组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专家组,负责审查确定各省仓型、核定概算,对专项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进度检查和验收抽查。各省(区、市)应选定一家粮食科研设计单位作为本省(区、市)专项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本省(区、市)专项的设计、技术服务、粮仓制造质量和安装监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各省(区、市)需要对已通过专家鉴定的标准化仓型进行修改、完善的,要向国家粮食局提出申请,由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对修改后的仓型进行审查鉴定。拟采用粮仓的仓型确定后,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有关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和核定造价(概算)等报国家粮食局备案。各省必须按照确定的标准图纸组织招标、生产和供货。

第十八条各省(区、市)要依托有关粮食科研机构、粮食仓储企业等建立省、地市、县三级农户储粮技术服务体系。

第十九条供货或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订的施工或供货合同和标准化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生产和供货,并配合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供货或施工单位应对所供粮仓统一编号,按农户登记,以备检查。同时要按照专项统一标识要求对所供粮仓刷涂(张贴)永久性统一标识。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应设专账统一管理,按进度直接拨付给供货或施工企业。农户自筹资金的管理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央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内容,不得用于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以省为单位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2%安排资金作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验收职责);安排2%作为技术支持、制造和安装监理等费用(支付给设计单位或技术支持单位);安排0.8%作为国家粮食局专家组费用。上述费用列入单仓造价测算,并全部从地方配套资金中安排,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工作进度支付给服务单位。

第二十二条各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给供货方。对于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省份,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国家将不再安排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是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工作。各省(区、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做好监管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专项实行受益公示制。项目县应对受益农户和补助金额等在乡镇或村范围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各县应对粮仓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农户储粮新建粮仓档案。档案使用国家粮食局编制的统一软件填写、汇总、上报。档案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粮仓型号、购置数量、补贴金额、合同编号等。

第二十六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到逐户现场检查,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服务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抽查。

第二十七条项目进度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报送国家粮食局。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粮仓供货或施工单位招标情况、制造和安装进度、技术服务单位等。国家粮食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技术服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需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施工、供货任务,或施工、设备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施工或供货企业,除按合同依法追究责任外,今后不允许再参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及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任务。

第八章专项验收

第三十条专项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为:粮仓全部逐户到位、质量合格并投入使用,能够满足农户安全储粮要求,粮仓性能指标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各项要求,所有工程款或货款全部支付给施工企业或供货商,建立完整的农户储粮新建粮仓电子档案并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

第三十一条专项的验收分为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两个阶段。年度验收一般先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必须做到逐户现场验收。初步验收后,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年度验收。竣工验收以县为一个子项进行,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国家粮食局组织抽验。

每年的项目原则上应在7月底前完成,8月底完成本年度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等。

专项规划期(2009年~2012年)最后一年的年度验收完成后,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的总体验收,将规划期专项总体实施情况、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粮食减损效果、经济效益分析等形成总体验收报告。

行政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全市商务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31日前):一是局成立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史勇虎为主任。二是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制作任务分解表,分发各相关处室。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根据局实际情况,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环节、具体项目、指导方法、实施对象和程序。依托管理职责,围绕行政权力依据,全面认真地梳理相关法律规范中涉及行政指导的内容,作为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依据。同时,要重视从“总则”、“附则”等概括性条款中查找实施行政指导的原则和精神,作为具体依据的重要补充。在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补充相关管理制度、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书格式、行政权力公示内容(包括实施行政指导的依据、自由裁量基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并重新予以公布。确定的实施行政指导的领域、方式、要求和程序等,也将一并予以公开,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在充分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已有工作实践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包括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程序规定、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和评估办法等,逐步扩大行政指导实施范围,制定行政指导项目法律文书样本,汇编成册供执法人员使用,在具体管理事项办理过程和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中,融入行政指导的内容,相关办理流程、裁量标准、执法文书、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节点、案卷材料等要有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体现,使行政指导工作成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各处室指导项目表于3月25日前报送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份组织的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