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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汇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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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汇报总结

食品安全汇报总结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第三条凡在**市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

第四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治事故疾患者的治疗机构及事故处理部门,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接到汇报后迅速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事故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个小时内填写《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向**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跨辖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时,及时通报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委员单位,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应在接到报告后2个小时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第六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完成。

阶段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判断等。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七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每季度末,负责汇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十五日之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食品安全汇报总结范文第2篇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采集技能。为提高全区网格员发现、判断、采集事件的业务技能,我办面向全区1135个网格的网格员及10个街道网格管理人员共约1200人,举办社会事件采集业务培训。其中市监部门专门就无照经营、食品安全、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畜禽等分别安排授课人员对网格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照事项细表逐条讲解其依据法律法规、实地巡查具体要求、发现采集技巧等。二是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今年投入专项经费作为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经费。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工作,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对网格员采集通报并协助查处的出租屋食品安全隐患信息给予奖励,进一步加大出租屋隐患信息排查处置机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人力财力投入,有效提高了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为确保出租屋食品安排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我们首先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明确落实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排查工作责任机制。分别成立了由出租屋综管办分管领导为组长、科室分管领导、各出租屋综管所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全区10个出租屋综管所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排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排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全区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工作动态,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对专项排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三是建立健全排查工作督查汇报制度。各综管所定期向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实行领导小组成员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各社区进行检查指导。四是建立健全排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工作实绩作为各网格员绩效考核内容,对在排查中成绩突出的、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网格员给与特殊奖励,并作为评选“网格服务之星”的条件。

我们始终把加强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作为根本性举措来抓,按照“建立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 结合出租屋“三小”场所整治活动,对一些生产设备落后,生产环境恶劣的小作坊进行集中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出租屋食品安全排查”专项排查行动,2015年1月至10月,我办(局)共采集通报出租屋无证饮食店,非法食品加工厂,加工或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使用期限的食品或者过期食品信息60条,其中,已经完成处置并反馈信息37条。

一年来,我办(局)一直重视机关食堂食品生产安全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食堂员工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加强办(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办(局)发生食品安全和生产事件,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经常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坚持每天对食堂和餐具进行消毒和打扫,保持干净卫生。三是从业人员己办理了健康证,做到持证、着装上岗。四是采购食品、原料做到了索证索票。五是库存食品标识齐全,未超过保质期,并注意了防潮防霉。六是实行了分管领导和后勤人员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汇报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七大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扩大“两项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的

在2008年开展创建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店基础上,通过从行政村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创建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予以公示,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并加大监管与帮扶力度,以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维护农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商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州工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到2009年底,全县培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不少于30个,使创建活动全面推开,促进农村消费。其中:金山分局培育创建10个,碧城分局培育创建8个,广通分局培育创建6个,一平浪分局培育创建5个。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实施好2009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分局开展创建工作,县局成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云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祖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公平交易股股长

王学武办公室主任

普有昌注册股股长

杨仕林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

李海宏广通分局分局长

李永健一平浪分局分局长

何丕东碧城分局分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为*、*,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示范店创建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承担文件、通知、简报、总结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创建条件

(一)经营规范。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1、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

2、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3、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

4、已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货等管理制度;经营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要求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

6、经营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有相应的防蝇防尘措施;行政村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乡、镇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7、物品陈列规范。销售的食品要与其它生活消费品严格隔开。

(二)食品经营者应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三)损害赔偿机制健全。能够向消费者主动承诺损害赔偿,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质量纠纷。

(四)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消费、文明消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季度,由各分局选择辖区内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范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育、规范。

第二阶段:3季度,由县局对申请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考核,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授牌;迎接州局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

第三阶段:4季度,接受省、州工商局对我县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全面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确保2009年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创建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各分局要制定符合本分局实际情况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和实施方案,按照创建工作进度,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行政村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争取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汇报总结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政府牵头、工商指导、乡镇负责、村(社区)所联动”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开展全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维护良好的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力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解决目前我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多分布在农村或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量广、规模小、散而乱,且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识假辨假能力弱,进货查验难落实,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使全镇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执政为民、关爱民生,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密切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

具体创建目标为:

(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悬挂,做到名称相符;经营地址相符;经营范围相符。

(二)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自律制度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即记、集中存放;

2、执行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索证索票台账,票据齐全、完整、装订规范。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质量可控;

3、自律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明示。

(三)食品经营业户经营行为规范。

(1)店面整洁,食品摆放有序;

(2)不经销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qs“标记食品及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食品;

(3)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不合格食品下柜下架、退市记录。

(四)农贸市场建立健全《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做到《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公示标牌、身份证中经营者姓名完全一致,《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熟食加工记录台帐》中食品名称、数量、加工日期完全一致。

三、创建内容与标准

(一)政府主导,村所联动。政府主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及时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村居委分别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组织村居委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工商所的指导下,协助工商部门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辖区内明确工商、村居委、经营者三方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即:工商监管工作标准(附件2),村居委协管工作标准(附件3),经营者自律标准(附件4)。工商所与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附件5),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创建任务部署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通过层层考核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注重规范,强化自律。通过规范化管理,引导食品业户规范经营,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附件4),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履行质量承诺,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和纠纷,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要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意见箱和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牌,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区、村消费维权网络和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监管基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村居委要对本村区域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做到户数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台账。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对文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的,以日常督查为主,当面指导为辅;对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进行进货查验并记录台帐的,村居委要安排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或干部一对一帮扶,协助其履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义务,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镇选择辖区内村庄总数的40%做为创建示范点(镇驻地的村庄要首批纳入创建范围),于7月1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及示范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名单、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创建办公室,确保不低于40%村庄(社区)年内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管区根据市创建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8月至9月)。各管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村庄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40%的村居委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并于8月初向创建办公室汇报创建试点情况,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向政府汇报创建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 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村居委、工商所有效联动,立足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20__年12月)。利用两年时间,全镇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庄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保障民生,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居委、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创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注重舆论宣传。在创建工作中,各管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在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村庄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树立食品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

(四)强化督查指导。创建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要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管区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五)强化制度建设。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社区、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食品安全汇报总结范文第5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今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明确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及近期工作进展情况,xx同志就《2016年xx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作了说明,xx县、xx县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就相关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大家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讲得都很实。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总书记、总理多次对食药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多次强调食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最近,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xx书记、xx市长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体制改革,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市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尚未消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当前的食品安全工作,我提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

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实现新机构的有序高效运转,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保障。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完成的比较好,但仍有个别县没有彻底整合到位,表面上是一套班子一个公章,但实质上不是一个队伍,还是各干各的。有的是机关整合了,但执法机构和基层单位没有整合;有的部门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三定”方案,内部机构职责至今没有理顺;有的部门存在多头执法,没有形成工作合力;xx区还没有按要求设立畜禽屠宰执法队伍。另外,在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正在抓紧建设中,县乡两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还比较滞后,有限的检验检测资源还分散在农牧、卫生、食品和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受机构编制、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限制,难以形成检测能力。监管体制机制不理顺,人心不稳,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将给食品安全工作埋下非常大的隐患。所有的县市年底前必须整合到位,整合不到位的,市政府要对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年终考评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二、要扎实推进“三小”登记备案工作。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登记备案管理,是省政府年终考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从目前的“三小”登记备案情况看,我市完成率为64%,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六。从县市区完成情况看,各县市区严重不平衡,有的进度慢,差距大。进度较快的xx县、xx县、xx区、xx县、xx县,完成率都超过了80%;进度较慢的xx区、xx县、x县,完成率不足40%,其中xx区、xx县不足25%。从这次督导情况看,凡是基层监管机构没有整合到位的,“三小”登记工作明显落后。这项工作落后的县市区会后向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认真查找原因,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年底前完成“三小”登记任务目标。

三、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

我市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起步较早,2014年就初步建立了网格化监管的格局,但由于基层协管员待遇、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没有跟上,从目前看,我市网格化监管整体水平不高,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有的县工作虽开展起来了,但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乡镇一级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的地方协管员队伍管理不到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足以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有的县只把网格建立起来了,制度印发了,人员配备了,责任也明确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开展工作。下一步,要大力推进网格化监管,在完善职能、合理划分事权、提升监管能力、落实协管员报酬、发挥人员作用上下功夫,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网格的科学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要进一步明确各网格责任主体的职责、奖惩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任务,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要抓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10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xx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在xx区、xx县、xx县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利用1年半的时间,到2018年6月份,全市初步建成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四个试点县区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于12月底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把追溯体系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市农牧、食品和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全市、先进适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同监管、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确保部门间相关追溯制度有序衔接。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追溯建设,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