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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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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管理方案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两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建立符合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安全和协调发展。

二、改革范围

本次农村公路改革范围是除区道以外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并已纳入市市政局公路里程的农村公路(长度500米以上,路面宽度3.5米以上的公路)。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年先将农村公路设施(包括公路、桥梁)纳入区级管理范围,规划红线内绿化、保洁、雨污水管网暂不接受。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

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建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以及各镇、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管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建管局分管副局长、区公路署署长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区建管局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审批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报市市政局核备;

2、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3、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

4、组织、协调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区公路管理署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3、组织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4、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开展相应的行政许可、查处工作;

5、按市、区有关规定,负责委托项目的设计、审计、监理、招投标中介等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6、组织承发包工程三方合同的签约等管理工作;

7、负责农村公路的数据采集、设施评估检测等基础性的管理工作。

(三)各镇、莘庄工业区负责所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所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编制所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计划;

2、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3、参与工程合同文本条款拟定工作和工程合同签约工作;

4、负责做好本辖区中标单位养护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5、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以及行政许可和查处工作;

6、做好相关计划、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资金渠道

(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

1、区级财政安排的养路费专项资金;

2、镇级财政安排的道路养护资金;

3、市级返回的养路费补贴资金;

4、征收的轻便摩托车养路费;

5、其他方式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六、资金分担

农村公路设施日常养护和大中修的资金,区级财政(区养路费)承担50%,镇(莘庄工业区)级财政承担50%。由区建管局负责督促镇(莘庄工业区)级养护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以确保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

七、资金管理

(一)预算管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实行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区公路署依据农村公路现状,编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年度资金预算;区建管局负责预算的审核汇总,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承担的资金,依据区公路署申请资金计划拨付至各镇、莘庄工业区,各镇、莘庄工业区应严格按区、镇分担比例配足资金,并依照工程合同条款项目分期拨付给中标单位。

八、附则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组织机构

(一)乡党委、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乡范围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护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小修保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善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清理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路障,保障全乡所有路段安全畅通;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管养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各村要建立农村养护管理领导小组,村上由支部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村范围内的农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协调员,对各路段的管护人员做好日常指挥、协调工作。配合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农路管护的“十无”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尤其对农路边建(构)筑物,必须控制在离公路边三米以上,并对各道口警示桩、路名牌、急转标志、桥头限载标志等确保完整无缺,如有缺少的要及时补冲完善,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无阻。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乡共有8条农村公路在养护范围内,共计里程达65.393公里,路线分别为:××至联席、九甲电站至大九甲、渔塘丫口至新河村、小河口至兴文村、大桥洼子至下六甲村、黄家丫口至杞木林、××至鹿塘、倒坟丫口至光山。

不在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暂由受益的村自行解决管护。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三有三无三到位”,即:有机构、有责任、有资金、路面无堆积物、路肩无种植物、路边无违法建筑物,路肩硬质化到位、交通标志到位、绿化栽植到位。

主要标准为:路面养护要达到路面清洁和路面完整完好。路基养护要达到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强度和水稳性,路基横断面形式和尺寸符合原设计标准,两侧路肩宽度达到标准。桥涵养护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危桥。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养护要使之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公路绿化养护要达到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病害。

(二)监督管理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对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考核督查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半年度考核、年终考评等四种方式进行考核督查。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对管护人员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并通过每季度一次例会及时点评通报当季度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必须与养护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突出、管护到位的养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所有养护路段管护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人档案,并发动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考核内容及办法

1、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对不达标的实行倒扣分,保持路面整洁,发现路面脏污或有抛洒物,每处扣1分。

2、实行路田分界,边沟通畅、路肩边坡无农作物。未实行路田分界,每1000米扣1分;边沟不畅或路肩边坡有农作物,一处扣0.1分。

3、整理路肩、边坡,路肩平整度,路肩、边坡培土密实度,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每1000米扣1分。

4、桥栏杆、道口桩等缺损,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采取措施的,扣1分/处。

5、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桥梁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乡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未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的或发现桥梁存在隐患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6、加强公路绿化管理。出现擅自损毁公路绿化,未及时制止查处的,扣1分/处。

7、公路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病害,未及时发现并及时维修的,扣1分/处。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目标是达到“十无”标准,即: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公路和公路用地无“马路市场”及摆摊设点;集乡段无摊外摊、店外店;公路路肩和边坡无种植物;公路沿线无未经许可的各式广告牌和搭接公路的道口;公路两侧无未经审批的架埋杆线;无公路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和损毁绿化;以及无其他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

(二)路政管理考核内容及办法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乡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1分、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公路桥梁上下无堆积物和临时搭建,有一处扣1分。

2、公路路面无打谷晒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如出现打谷晒场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扣1分。

3、加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管理,杜绝出现违法建筑(构)筑物。公路两侧建筑控制距离为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的区域。

(1)出现违法建筑,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2)出现违法棚披或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3)在弯道内侧和十字路口等位置出现遮挡视线建(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3分/处;

4、加强公路道口的管理。出现未经许可的搭接公路道口,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5、加强非公路标志的管理。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包括灯箱广告和路灯杆上的旗杆广告等),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2分/处;

(2)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高炮广告或跨越公路的门式广告,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4分/处;

(3)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活动非公路标志,扣1分/处。

6、未经许可,不得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埋)设杆(管)线,不得穿(跨)越公路。凡未经许可已经实施,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7、未经许可,不得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

非法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未及时制止,并责令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恢复原状和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三)路政安全处理

1、农村公路发生侵犯产路权的案件,由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路政协管员现场劝阻、制止、力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对路政案件,路政协管员确实无法制止和消除违法状态的,报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其协调公安、城管、建设、国土等部门,会同属地交管所联合查处;

3、路政协管员必须加强公路巡查管理力度,确保达到责任落实。

四、奖惩办法

1、对季度考核、半年度及年终考核都能进入前三名的村,乡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2、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按照养护人员的总人数的3%评出先进工作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辖区内四级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解决本镇乡村道路路况差的问题,真正发挥四级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四级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的7条乡村四级公路,即城区至龙登村、城区至古塘村、城区至山心村部、上奇至黄沙村、外瓮至大锦村、高一明铺儿至岑华拱桥、六凡至六田村等7条乡村四级公路。

二、养护目标:

1、确保道路睛雨通车率在90以上,好路率50以上,消灭差等路。

2、确保路面平整,不能出现有坑洼;

3、保持公路两边排水沟畅通,保持水沟上宽不小于60厘米,下宽不小于40厘米,深50厘米;

4、保证路面、桥梁、涵洞以及经过道路的水利设施不受破坏;

5、养护工要负责公路两旁的路树栽种和护理,严禁砍伐公路两边路树。

三、公路沿途的村(居)委会职责:

1、公路沿途的村(居)委会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严禁把镇政府下拨的养路经费挪作他用,实行专款专用。

2、公路沿途的村(社区)要物色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养护工,对养护工实行严格管理,实行上班制,并在养护经费中适当配置铲、锄和手推车。

3、对公路养护责任村实行风险抵押机制。每个村(社区)要交纳公路养护风险金400元(签责任状后十日内交到镇财会处),在一年内达到养护目标,通过镇政府公路考核小组验收的,年底返还风险金,并按风险金1:1的比例实行奖励。否则,风险金由镇政府留作养路经费,并要向镇政府作检讨。

4、村(社区)干部要对辖区内的四级公路实行分段包干,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路段进行养护和检查。

5、由于公路养护资金较少,村(居)委会要按“一事一议”制度,制定落实本村负责路段的《道路养护公约》,发动群众义务投工和受益营运车辆积极参与。

6、确保路产不受侵占和道路车辆安全营运,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7、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不准批地建房,不准设置障碍物,影响视线,切实维护交通道路安全。

8、制止村民在公路边种植作物、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四、养路工职责:

1、养路工实行上班制,按分段包干的办法做好养护工作。

2、必须保证路面平整,不能有大坑,出现有坑洼的路段要及时拉沙及碎石填平;保证排水沟畅通,保持公路路面宽度,如有群众侵占路面及种作物现象要及时制止。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交通阻断,养路工要组织人员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交通。如塌方超过20立方米的,或水毁工程较大的,由镇政府负责适当经费,养路工作清理。

3、养护经费划拨:养护路段经费的划拨,由镇政府按平时考勤考核检查养护情况,按每公里800元/年支付给养路工作养护经费(包括购置锄、铲、手拖车等工具)。养护费划拨办法分季度凭出勤考核表,并有责任人、村党支部、村委、镇包村领导及镇考核领导小组签加意见,符合道路养护责任要求后,镇财会才可拨付。在年初时按每公里扣出100元,年终经评议确认做好养护,并按养护职责做好养路工作的,全部兑现所暂扣的每公里100元。如养护村群众投诉的,且公路养护确实差的,所扣出的每公里100元不予支付,作为奖励其它养护好路段的奖励经费。

五、检查、考核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镇政府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人和养护工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定期对各村所辖的四级公路进行养护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四级公路的养护工作列入年终政绩考核的内容。对养护工作做得好的村,年终由镇政府按上述规定予以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村,群众有投诉的,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养护经费不给予划拨,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加强领导,确保公路养护管理出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四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镇四级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为扎实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X府厅发〔2018〕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实施方案》(X府办字〔2020〕XX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为契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建现代养护管理体系为引领,以专业化、市场化、绿色化养护和人本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服务为重点,推动公路养护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努力构建更加畅通、安全、智慧、绿色的公路交通网络,为公众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出行环境,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

总体任务:普通公路方面如期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路面大中修、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灾害防治工程、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确保路面PQI(路面使用性能评价指数)达到80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迎“国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XX县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路局。

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协调小组的决策部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落实迎“国评”各项具体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路政、治超站点服务及规范化内业资料整理汇编、路域环境整治、非标清理等工作。

县交管大队负责迎“国评”项目施工期间及迎“国评”路况检测时的交通维护及非标清理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国省道城区路段路况维护及修复。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国省道城区管理路段路域环境整治。

县公路局负责组织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养护工程项目建设、服务设施建设、示范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规范化内业资料整理汇编等迎“国评”各项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公路服务建设项目及养护项目的征地拆迁、优化环境、组织建立“路长制”和迎“国评”以及治理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迎“国评”工作从2019年12月份开始到2020年年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省交通运输厅模拟“国评”、迎接交通运输部“国评”、总结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9年12月-2020年3月)

组建迎“国评”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迎“国评”方案,召开全县迎“国评”工作动员会,部署迎“国评”各项工作,明确各级责任和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

此次“国评”围绕综合质量效益、治理能力、公众满意度三个方面开展评价。综合质量效益评价,重点检测2020年公路路况,在检测平整度、破损率两项指标基础上,综合考虑养护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区域发展特点;治理能力评价,重点评价公路网络规划实施和推进、公路行业涉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养护科学决策、桥隧专项养护、养护市场化、路网运行监测、路政管理及超限治理、行政许可及执法、应急保障、公路服务、地方政府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监督指导力度;公众满意度评价,采用发放问卷、网络问卷方式,开展公路出行服务满意度调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各项内业资料(2020年3月-2020年7月)

2020年3月开始,对各项内业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收集整理反映我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情况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2020年4月开始,对各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和汇编,确保内业资料完整、齐全、规范。2020年6月开始,对照规范化管理内容和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进行模拟自查,6月底全面完成各项内业资料的整理与完善工作。2020年7月开始,对各项内业资料进行集中审查和汇编成册,7月底完成迎“国评”书面汇报材料、评估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并报XX市交通运输局及XX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与提炼。

2.完成养护工程项目(2020年3月-2020年8月)

县公路局作为养护工程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科学安排施工计划,有序有力推进养护工程实施,全面完成迎“国评”工程项目。2020年7月底前,完成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路面保通、危桥改造及维修加固。2020年8月底前,完成路面养护大修、中修、预防性养护、示范路创建及服务设施建设。

3.开展路域环境整治(2020年3月-2020年10月)

由各乡(镇)政府主导、路政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大力整治路域环境。从2020年4月开始,持续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违法搭建、违法采挖、违法堆放、违法占道经营等“四违”现象。2020年7-8月由属地乡(镇)、城管执法部门、交通执法、公路养护开展一次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实现路域环境“八无”目标(公路两侧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非法广告、无违章建筑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2020年9-10月,待“国评”检测路段确定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路域环境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确保达到迎“国

评”要求。

4.强化路政治超工作(2020年3月-2020年8月)

建立“路长制”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路长制”实施意见,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养护管理工作格局。加大路产路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我县依法依规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并公告。大力实施科技治超,加快推进不停车检测点建设应用,对已建成并通过检定的检测点开展非现场执法。继续坚持“四个一律”,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保持治超高压态势,确保我县普通国省道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5.提升公路服务品质(2020年3月-2020年8月)

完善国省干线路网运行实时监测体系,加密普通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桥梁健康监测技术,在特大桥、大桥、公跨铁立交桥等重点桥梁安装“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现对桥梁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大力推进公路信息化,加强公路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探索“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公众出行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

6.打造亮点特色工程(2020年3月-2020年8月)

积极打造旅游示范公路和智慧绿色公路示范工程,推动公路与旅游融合发展,创建部级示范路,2020年8月底前完成S214马都线15.794公里旅游公路作为亮点品质提升工程打造。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机械化养护进程,按标准统一配备养护机械设备。提升公路应急保障水平,加快服务区和公路道班建设,如期完成XX道班公路驿站建设,逐步完善集养护管理、公共服务和应急抢险“三位一体”的基层场站布局。

7.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2020年3月-2020年8月)

采用与新华网智库合作、12328服务监督电话,编制公路出行服务舆情报告;采用发放问卷、网络问卷方式,开展公路出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价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公路使用者基本信息及出行特征。包括公路使用者基本信息、个人出行特征、最近出行基本情况、行业总体满意度。二是公路设施。包括公路路网通畅水平、沿线交通工程和附属设施完善性、公路服务设施合理性、公路与自然景观协调性。三是公路服务。包括出行信息服务、服务区服务、应急救援服务、公路投诉及咨询等方面的满意度。四是行业管理。包括公路养护质量、涉路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性、公路法规建设、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超限治理规范化等。

(三)迎接省交通运输厅模拟“国评”(2020年7月-8月,以省交通运输厅正式通知时间为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评价内容和评定方法,2020年8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组织对普通国省道总体路况、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超限超载检测站、养护中心(道班)、服务驿站的规范管理情况,示范路创建、桥隧管养、路网服务、交通综合执法等情况进行模拟评价,重点检查养护工程完成情况,查找内业资料的遗漏环节。对模拟评价查找出来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2020年9月,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迎接交通运输部“国评”(2020年9月-10月,以交通运输部正式通知时间为准)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配合交通运输部评估组开展评估工作,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全县以优良的公路路况,优美的路域环境,优质的服务水平和一流的行业管理,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

(五)总结

对全县普通国省道公路迎“国评”工作进行总结,将视迎“国评”情况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及交通公路部门要高度重视迎“国评”工作,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与迎“国评”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差距,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全县统一的思想,扎实做好到迎“国评”各项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及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成立迎“国评”协调小组及制定相应的迎“国评”倒计时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排出各项工作重点及完成的时间节点,层层分解并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保证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人抓。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精心组织,尽一切可能凝神聚力,勇克时艰,打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攻坚战,全力以赴做好迎“国评”各项准备工作。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两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建立符合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安全和协调发展。

二、改革范围

本次农村公路改革范围是除区道以外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并已纳入市市政局公路里程的农村公路(长度500米以上,路面宽度3.5米以上的公路)。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2009年先将农村公路设施(包括公路、桥梁)纳入区级管理范围,规划红线内绿化、保洁、雨污水管网暂不接受。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

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建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以及各镇、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管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建管局分管副局长、区公路署署长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区建管局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审批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报市市政局核备;

2、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3、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

4、组织、协调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区公路管理署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3、组织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4、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开展相应的行政

许可、查处工作;

5、按市、区有关规定,负责委托项目的设计、审计、监理、

招投标中介等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6、组织承发包工程三方合同的签约等管理工作;

7、负责农村公路的数据采集、设施评估检测等基础性的管理工作。

(三)各镇、莘庄工业区负责所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所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编制所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计划;

2、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3、参与工程合同文本条款拟定工作和工程合同签约工作;

4、负责做好本辖区中标单位养护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5、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以及行政许可和查处工作;

6、做好相关计划、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资金渠道

(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

1、区级财政安排的养路费专项资金;

2、镇级财政安排的道路养护资金;

3、市级返回的养路费补贴资金;

4、征收的轻便摩托车养路费;

5、其他方式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六、资金分担

农村公路设施日常养护和大中修的资金,区级财政(区养路费)承担50%,镇(莘庄工业区)级财政承担50%。由区建管局负责督促镇(莘庄工业区)级养护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以确保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

七、资金管理

(一)预算管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实行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区公路署依据农村公路现状,编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年度资金预算;区建管局负责预算的审核汇总,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承担的资金,依据区公路署申请资金计划拨付至各镇、莘庄工业区,各镇、莘庄工业区应严格按区、镇分担比例配足资金,并依照工程合同条款项目分期拨付给中标单位。

八、附则

(一)区建管局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