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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于低温冷冻的需求越来越大。水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也越来越大。水产品行业的生产和流通都需要制冷技术,这条冷链的运作情况,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影响企业经济的效益。争取以较低的成本、能更好的在国内、国际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提供优质的服务、高效的运输质量、先进的储存设备,来完善和提高冷链的运作。但是由于不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冷藏冷冻的规范来操作损耗严重。
二、水产品冷链存在的问题
1.运输质量。冷藏和冷冻商品需要一个完整的冷链物流对货物进行全程的温度控制,以确保商品的安全;这包括装卸货物时的封闭环境、储存和运输等等,一个环节都不能少;供应商送到的货物要通过其全程的温度控制仪进行抽查,在车门开启后,根据不同的部位按照流程进行抽查,外包的运输车辆也是经过选择的,随车的温度计要回收,进行现场检查。如果对外包车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就会导致新鲜的水产品因运输时间过长使得质量大打折扣,水产品损耗严重。海产品需要在-20℃以下才不会变质,如达不到-20℃海产品鲜味就截然不同。冷藏、冷冻车等工具运输全程都需要大量电费与油费,另外还需要一些相关设备,如冷链专用箱,冰袋等。因为成本投入较大,在运输过程中会将车内温度稍作调整。比如将温度上调两三度或是间歇性的开启冷气。这样虽然不会使产品发生严重的变质,但会使总体品质产生影响,也会缩短产品的保质期。
2.储存容器、包装存在缺陷,运输过程中损耗较大。水产公司目前大多数制冷车仅有制冷设施,而冷链物流所要求的准确的全程温度控制、显示、记录和存储等设备尚未完全配置、系统尚未建立。因此绝大部分易腐食品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的信息不能完整地得到反映。此外对商品尤其是对运输量最大的水产品缺乏低温保存意识,它们的装车大都在露天进行,而不是冷库或低温环境下进行。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物流成本的增加,而且未对容器进行分类、挑选。
想要长期储存水产品,保证其最好的品质,包装尤为关键。这里的包装主要是指鲜活水产品的包装。鲜活水产品的包装原则就是在包装过程中,为了保持产品的鲜味及新鲜度,通过包装来防止水分的蒸发和细菌的二次污染,尽量减少产品脂肪的氧化变质。
3.冷库管理存在问题。大多数水产公司并未达到水产品所因达到的温度,对鱼、虾,贝类等多种水产品使用同样的储藏方法。比如说鱼类一般在-18℃可储存9个月,如果在-24℃可储存一年。虾在-18℃时可储存12个月,-23℃时可储存14个月,-29℃时可储藏16个月。总之,温度越低,储藏期越厂。不同的水产品要使用不同的储藏方法。水产品经过冷冻加工后,其个体死后的变化速度大大减缓,但并没有完全停止,即使将冻鱼储藏在最适宜的条件下,也不可能完全阻止其死后变化的发生和进行,而且这些变化的量,随着时间的积累而增加。另外,一般公司的冷库利用率偏低。比如物品堆码的高度一旦达到3.2米(冷库高度为5米)时。外包装为纸箱的产品,因重压变形、吸潮等原因导致包装破裂,倒塌的现象,严重影响产品品质,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4.冷链技术人才不足,专业化程度低。冷链所包含的制冷技术、保温技术、产品质量变化控制及温度控制等技术都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它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如食品学、冷冻工艺学、制冷技术、机械技术等。而目前水产公司拥有这样知识全面的技能型人才并不多,大多在岗人员都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所以专业化程度不高。
三、水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应对对策
1.引进先进设备,改进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引进国外先进的制冷设备,冷藏车,制冷机等。冷冻车的监控会直接影响水产品的新鲜程度,对于所引进的高档冷冻车也容易产生温度误差,对运输车进行定时检修将大大降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的频率。同时,也应严格管理车辆使用记录。每次使用都应进行详细登记,保证让每辆车的去向,使用率都清清楚楚。并有专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车辆管理制度。
2.限制货物装卸时间。对与货物的装卸过程,也必须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辆车的货物搬运时间必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尽量减少货物在常温下的暴露时间。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冷冻产品的二次冰冻,保证鲜活水产品的新鲜度。
3.采用先进的冷藏基础设备。针对当前冷链物流的发展趋势,我国冷藏运输应积极发展适应小批量、多品种的小编组机冷车,满足市场对多品种小批量货源运送的需要,同时应积极发展机械冷板冷藏车和冷藏集装箱。此外,还可以进行低温仓库的建设,低温仓库依据仓库的温度进行不同分类, 分为冷藏库、冷冻库、特殊冷藏库。凡是库温维持在产品冻结温度以上的都属于冷藏仓库, 凡产品温度维持在冻结温度以下的都属于冷冻仓库, 凡是需要同时控制库内温度、湿度的都属于特殊冷藏库。
4.引进并培养技术型人才。冷链技术工人是执行冷链管理制度,是实施直接操作的重要基础。要求技术人员能组织其岗位各种工序的生产操作和商品保管工作。能对其岗位的生产工艺提出改进意见。能发现工作上或公司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解决这些问题。能参加新工程、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制、试验工作。
5.提高冷链服务标准。(1)明确温度控制点,熟悉各种水产品储存温度。(2)规定物流过程中出现的温度误差,因为整个物流操作过程不可能始终保持恒温,在装卸、开门的时候都会出现一些偏差,只要规定好,这个误差在短时间内是不会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和服务质量的,这些数据要适当借鉴国外的经验,保证科学的依据。(3)规定温度如何测量和记录。例如,物品是测表面温度还是测中心温度;车辆的温度是测量出风口还是回风口;多长时间测量一次;这些数据是自动测量的还是人工测量的;是怎么记录的;是否可查询等等。把这一些列环节规定好了就能构成标准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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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分类
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第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冷链关天
由于疫苗属于生物制品,对温度敏感,从疫苗制造的部门到疫苗使用的现场之间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因温度过高或过低而失效。
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为了规范预防接种管理,原卫生部颁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并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另外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疫苗计划制定、出入库管理、冷链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
关于冷链,国家规定: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审批,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冷藏设备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疫苗从厂家冷库出库,到进购一方接收,为保障疫苗质量,储存、运输和使用疫苗的全过程必须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进行。疫苗生产企业、政府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疾控中心、药监部门在疫苗安全中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车、配有冷藏设备的疫苗运输车(以下称疫苗运输车)、冷库、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及安置设备的房屋等。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冷链系统是在冷链设备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因素,即人员、管理措施和保障的工作体系。
温度要求
和无效的假药一样,接种超温失活的疫苗会有严重危害。
1.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出血热疫苗等需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和运输。
[关键词]冷链;冷藏
[中图分类号]R95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11-0243-01
1 方法:制定冷链管理规范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医药产品在物流过程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尤其是需要低温或冷冻保存的药品,因此,药品的冷链管理正成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十分关注的问题。冷链应该是一个封闭的链条,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许多需要冷藏的药品从出厂一直到患者使用的整个链条上,常常出现“断链”现象,冷链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超标问题,严重威胁到药品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现在相当一部分涉药案件都是由于药品环境温度的控制不当引起的,温度对于药品质量的重要性已经被确认。现在的一些法规对冷链管理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执行标准。所以建议能尽快制定出此类法规制度。
1.1 全球医药生物技术发展突飞猛进:据统计:全球生物技术药品和疫苗品种已经有300多种;2007年全球生物处方药销售额增幅为12.5%,而整个制药行业增幅只有6.4%。在中国,生物制品市场需求更是飞速增长,SARS、禽流感等频发事件加快了国内生物制药市场的培育,我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经研制成功,如果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能够审批通过,很快就能投入生产。说明我们国家研制疫苗速度加快,在流感肆虐的现在,更增加了全国人民战胜疫情的信心。当前,温度敏感药品占药品总量的比例越来越高,特别是冷藏药品年增长率远远高于其他药品的增长。
1.2 企业发展需要:①规范经营的需要;②储运断链引起的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医疗事故;③生产企业对温度管控的要求;④使用单位的需要。
希望国家通过制定冷链管理制度,并在行业推广,以提高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质量,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为社会提供标准、规范的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1.2.1 术语定义:药典及药品质量标准中“贮藏”项下提及的“冷藏药品”、“冷处”的定义,其中“冷处”的温度设定依据来自《中国药典》,明确规定为2~10℃,生物制品贮存温度2~8℃。
1.2.2 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冷藏药品在收货、验收阶段,对收货区、验收区的环境温度应作严格要求,如冷藏药品必须在冷藏库进行验收,冷冻药品要在冷冻库进行验收交接。药品交接双方的交接时间、温度监测等要做规范性要求。
1.2.3 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应规定冷藏药品在库存放也要有相应要求。还有是现在的冷藏库湿度易超标,要求养护员做养护记录,记录上面要详细注明采取措施,以达到正常湿度范围。
1.2.4 冷藏药品发货:规定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的环境要求、时间要求以及委托运输合同中必须明确温度的规定。规定多长时间内要把药品放到冷藏车上。
1.2.5 温度控制与监测:规定冷藏药品的贮藏运输必须使用自动温度记录设备和报警装置。
1.2.6 藏运输的设施设备:规定企业必须要备有冷藏设施以及冷藏设施的技术、设备维护和设备档案要求。
2 讨论
2.1 关于运输过程中保温设施的问题:或许有人会说运输过程中在保温设施的选择上,可以规定根据冷藏的药品不同来规定是使用保温箱,还是要用冷藏车。由于冷藏药品运输过程中的保温措施受到药品贮藏温度、运输时间、路程、方式、保温箱性能等因素影响,而且保温箱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保温性能有所差异。所以,我认为现阶段还不能有一个统一规定。希望保温箱生产厂家能够研制出适合冷藏药品的专用保温箱,而且全行业严格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规范的生产标准,根据需要生产出大小不一的冷藏箱,以方便冷藏药品的各个流通环节的需要。不过现在一些大型的物流公司和医药商业公司都配备有冷藏车。
2.2 关于验收时间的问题: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方应迅速将冷藏药品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冷藏药品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冷冻药品不得超过多长时间。这个要通过反复实践后,才能明确规定出来。
2.3 关于冷库面积的问题:冷藏药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应配置与生产经营品种、规模相适应的冷库、冷藏车、保温箱,同时规定冷库面积不得少于多少立方。这个要与企业的规模和经营冷藏药品的数量的多少来划定,企业一定得能够具备与经营、使用相适应的冷库及设备。
3 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冷链物流 主要问题 发展策略
一、背景
冷链物流(Cold Chain Logistics)泛指冷藏冷冻类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制冷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是以冷冻工艺学为基础、以制冷技术为手段的低温物流过程。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始终是食品工业的首要任务。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对食品的新鲜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无疑是我国社会进步的表现之一,同时这也致使“冷链物流”在中国越来越“热”。但是目前来看我国的冷链物流发展依然存在诸多的问题。
二、我国冷链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设施落后。冷链物流的基础设施是我国冷链利用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在冷藏运输方面,目前我国冷链运输车十分落后,现代化的冷冻冷藏车严重不足,制冷技术和工艺落后,缺乏规范式的保鲜冷链运输车厢和温度控制设施,无法为易腐食品流通系统地提供低温保障。在冷库方面,我国目前冷库总容量700多万m3,但冷库的结构并不合理,重视肉类冷库建设,轻视果蔬冷库建设;重视城市经营式冷库,轻视产地加工冷库建设;重视大型冷库,轻视批发零售冷库建设。
(二)冷链体系尚未形成。目前,我国的冷链还未形成体系。目前,我国大约90%的肉类、80%的水产品、大量的牛奶和豆制品还是在没有冷链保证下运销的。冷冻食品产销冷链虽然稍好,但部分产品在流入集贸市场拆散零卖时,冷链存在中断现象,并非“全程冷链”。
(三)第三方物流发展滞后。我国的第三物流还主要是以提供货物、库存管理、搬运和定向运输等业务为主,很少有物流企业能够提供全面的、综合的、集成的冷链物流服务。由于第三方冷链物流的发展滞后,物流服务覆盖的网络有限,以及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缓慢,冷链物流的质量、准确性和及时性都难以保证,导致较高的冷链物流成本和商品损耗率。
(四)冷链物流标准化缺失。到目前为止,国家在冷链物流上尚无一个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标准可供参考与执行,以致冷冻食品的质量参差不齐。细化的系统性的技术标准,如冷链能损耗与效率标准、冷链最佳作业操作标准、冷运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等标准都尚未见出台,这种情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冷链物流业的发展。
(五)冷藏物流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我国的冷藏保温技术有待发展,有效的温度控制设施投入有限,训练有素的冷藏物流供应链管理和操作人员严重缺乏,先进的全程冷藏控温运行管理制度亟待建立,导致各个环节信息阻塞,冷冻类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无谓耽搁,风险增多。物流业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场定位不准确、服务产品不合格、内部结构不合理、运作经营不规范等问题。
三、我国冷链物流发展策略
(一)建立一体化的冷链物流模式,实现冷链物流的共同配送
共同配送能实现生产厂商和物流企业的共赢。它能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冷链物流的共同配送,能够提高冷链物流作业的效率,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可以节省大量资金、设备、土地、人力等。企业可以集中精力经营核心业务,促进企业的成长,扩大市场范围,消除有封闭性的销售网络,共建共存共享的环境。对社会而言,可以改善交通运输状况以及提升冷链商业物流环境进而改善整体社会生活品质。
(二)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
不具备专业的冷链物流运作体系的企业可与社会性专业物流企业结成联盟,有效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实现冷链物流业务。由于冷冻冷藏产品的特性对于物流配送的要求较高,单个企业要实现多方位、门到门的配送服务是不现实和不经济的,同时第三方物流有助于企业的产品辐射全国。
(三)制定冷链物流标准,完善监管机制
冷链物流标准应由国家牵头,行业为主,建立健全冷冻冷藏质量监控、冷库环境温度和洁净度控制、卫生管理和包装技术、冷藏运输温度控制、食品安全等一系列标准。制定的标准要适用于企业的实际运作,将其纳入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中,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严密监测冷冻类产品在冷藏链各环节中的运行状况。
(四)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针对当前易腐货物的运输趋势,应该大规模地改造和更新现有的冷链运输与仓储设备。铁路方面应积极发展小批量多品种的单节和具有单辆与多辆连挂运用技术条件的小编组机冷车,满足市场对多品种小批量货源运送的需求。公路方面,可以研制适应零担运输的冷藏配送车辆。储藏方面可以通过对现有冷库进行技术改造和建立具有先进技术的现代化冷库,主动适应冷链物流的要求。
(五)利用信息技术,实行过程管理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冷链物流的冷藏运输实施全过程控制,积极建立有统一标准数据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交换系统,对各种冷藏车的运输进行全面的动态监控,简化冷藏车运输计划、审批手续和空车调配环节。在储藏环节,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冷冻冷藏产品的数量及储放位置,进行及时的提货和补货,同时及时了解产品的保质期、库龄等信息从而提高冷链物流的作业效率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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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管理,保证疫苗质量,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条例中规定的疫苗储存、运输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接种单位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配备保证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中的管理
第五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在销售疫苗时,除提供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外,同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销售、供应或分发疫苗。
第九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或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应及时采取隔离、暂停发货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接到报告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质量异常或过期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第十二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发货、装箱、发运工作。发运前应检查冷藏运输设备的启动和运行状态,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发运。
第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使用的冷藏车或配备冷藏设备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第十四条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第三章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监测
第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一)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普通冷库、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
(二)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衬冰箱、低温冰箱)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三)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第四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具备符合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
(一)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其容积应与生产、经营、使用规模相适应;
(二)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三)用于疫苗运输的冷藏车;
(四)冷藏车应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具备符合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
(一)专门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或冰箱,其容积应与使用规模相适应;
(二)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三)用于疫苗运输的冷藏车或配有冷藏设备的车辆;
(四)冷藏车应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第二十条乡级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应配备冰箱储存疫苗,使用配备冰排的冷藏箱(包)运输疫苗。并配备足够的冰排供村级接种单位领取疫苗时使用。
第二十一条接种单位应具备冰箱或使用配备冰排的疫苗冷藏箱(包)储存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