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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目的
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锻炼和培训经济普查业务骨干,发现普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寻求破解经济普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为顺利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创造条件。
二、试点对象和范围
清查摸底对象:*市*街道*村、*社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第一、二、三产业)和个体经营户(含无证)。
普查登记对象:*市*街道*村、*社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员和行业分布;对第三产业个体户进行抽样调查。
四、试点时间
从20*年8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试点调查的时点是20*年6月30日,时期资料是20*年1-6月。
五、试点组织领导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成员组成的*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六、试点内容和重点
(一)内容
模拟普查工作相关过程,对普查的组织、宣传、培训、部门资料整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审核、质量控制与评估等重点环节进行试点(试点应研究的主要问题具体见附件2)。
(二)重点
1.普查组织实施方式。重点研究普查组织模式,检验提高市、乡、村三级普查机构协作性和工作效率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单位清查摸底。重点研究如何充分利用部门资料与地毯式清查结合起来,做到不重不漏,提高清查质量;清查结束后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和部门资料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抽查、验收、比对的最优方法。
3.能源消费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收集能源消费数据,准确填报能源消费普查表,检验能源调查方式的可行性,检查各被调查单位的能源消费计量、记录情况。
4、服务业调查。重点研究查准查实服务业数据的办法;检验搞好财务不健全单位普查数据填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个体户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搞全户数和人数,搞清行业。
6、亿元市场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收集市场成交额、批零贸易业的内部结构状况,以及市场内非贸易业的个体经营户数据。
7、业务培训。重点研究如何提高业务培训效果;检验单位业务培训组织方式的可行性,总结不同类型单位的业务培训方式。
8、增加值项目调查。如何搞准填全涉及增加值项目的指标数据。
9、整理和规范基础资料。如何建立健全企事业行政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整理规范基础资料。
七、试点进程安排
(一)试点准备(8月18日前完成)
1、确定试点地区,征求试点方案意见。
2、组建市经济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建立村(社区)级经济普查工作小组。
3、划分普查区域,绘制普查区地图。以居(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分别设普查区,按实际需要划分若干普查小区,并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小区示意图,按普查区编制地址代码表。
4、收集、整理部门资料。工商、国税、地税、民政、编办、质监等部门提供单位名册,并进行排重,建立清查底册。
5、选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陪调员。每个普查区配备指导员1名(*街道选调)、每个普查小区配备普查员至少1名(居村委会选调),必要时配备陪调员。
6、准备试点所需的各类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清查摸底表、调查表、普查员用品及宣传用品等。
7、落实数据处理环境。按照需要配备计算机,调试数据处理有关程序(由市经普办解决)。
8、编写业务培训课件。按专业编写业务培训课件,并组织试讲。
(二)宣传发动(贯穿试点的全过程)
1、8月27日前召开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街道经普办人员、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及各镇乡(街道)、市经济开发区经普办主任、副主任。会议内容为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和试点工作部署。
2、对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期间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具体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口号、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普查公告、普查知识等。
3、清查摸底阶段集中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
(三)清查摸底(8月31日前完成)
1、清查摸底培训(8月19日)。由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街道及普查区的普查业务人员进行清查表业务培训。
2、“地毯式”扫描方式进行单位清查摸底(8月19日—28日)。由普查员按普查区对区内所有单位和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
3、清查摸底查漏补缺和清查资料数据处理(8月29日—31日)。以普查区为单位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清查单位数与基本单位名录、部门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查漏补缺;对全部清查表进行审核、分类、编写行业代码、过录、汇总,再将清查过录表、汇总表上报试点办公室,建立单位名录,并导出清查结果表。
(四)试点普查表业务培训(9月2日—3日)
1、由普查试点办公室对*街道*村、*社区参加试点普查人员和被调查单位的会统人员进行普查试点表业务培训。业务培训采用各专业通用表统一培训,不同专业表分别培训的方式。
2、分专业集中对规下、限下等财务健全单位(除年报单位外)的专兼职会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可采取培训和填报相结合方式进行尝试。
(五)试点普查表的登记填报和审核(9月3日—14日)
1、9月8日前,参加业务培训单位的会统人员完成普查试点表的填表工作。未参加业务培训的财务不健全单位采取普查员上门调查。
2、9月8日前,采用单位上报和普查员上门收表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普查试点表,并上报所在普查区(居、村委会)。市、街道、村(社区)三级普查业务骨干按需要入户指导、督查,并及时发现和收集问题。
3.9月3—10日,各普查区对普查试点表进行审核,由普查区工作小组组织指导员及普查员开展“三查”即自查、互查、复查,并于9月10日前上报普查试点办公室。
4.9月3—10日,开展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与法人单位普查表上报时间同步)。在对个体经营户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主要经济指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开展个体经营状况抽样调查,完成现场调查、审核及上报试点办公室。
5.9月11日—14日,市试点办公室组织力量对试点普查表开展人工逻辑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行必要的数据录入、计算机审核以及能源核算、个体经营户的样本推算工作;完成试点普查表数据的汇总。
(六)事后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8月27日—9月16日)
1.9月5日前,组织单位清查质量抽查。在两个试点普查区分别抽取1个普查小区作为抽查对象,检查普查小区内应调查户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9月13日前,组织试点调查表填报质量抽查。随机抽取5%调查表,检查调查表指标填报质量。
3.9月16日前,完成数据质量评估。由普查试点办公室组织对试点过程中各环节工作质量和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七)试点重点问题研究、工作总结(9月17日—18日)
9月17—18日,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从组织实施和业务技术两方面,对试点工作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清查摸底、能源、服务业普查试点课题调研分析,撰写试点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提出搞准普查数据质量及组织方式需完善的问题;查找试点成功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今后全面普查中应注意的方面和应准备的预案等等,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普领导小组。
八、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试点工作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试点,及时发现问题,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个环节的具体经验,为顺利开展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因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市、试点街道和试点村(社区)三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有关领导对试点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试点工作一定要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调查摸底和现场登记,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切实为全市经济普查的正式开展提供经验。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试点工作氛围
市、试点街道和试点村(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紧密合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一、工作特色及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强化责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不成单位。一个单位要开展好工作必须要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方可见效。为此,我办严格制定了会议制度、上下班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后勤保障制度、文件(稿)管理规定、文印管理制度、维稳、综合治理制度、政务信息上报及宣传报道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动态巡查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切实增强了干部责任意识,大大提高了干部上班自觉性,工作主动积极性。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办公室秘书工作虽繁杂琐碎,但也必须做到杂乱有章。我办根据综合秘书股工作的特点与性质进行分类,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位干部身上,由干部各司其职。如遇到特殊任务或紧急事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有分有合,密切协作,始终确保工作不耽误,任务不延时。
(三)加强学习,打牢基础。学习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可见学习是永无止境。再加上秘书股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必须具备过硬的写作功底、敏捷的思维能力、完美的处事技巧,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不断充电,才能胜任办公室秘书工作。为促使干部增长知识,打牢基础,提升能力,鼓励干部多读书,读好书。我办专门制订了一个读书学习培训工作方案,方案规定每个干部每年可自行购买一定额度的业务书籍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业务培训课,单位可报销购买书籍相关费用。我们要求干部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学:一是学理论,强内质;二是学业务,上水平;三是学先进,求创新。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办公室秘书工作繁杂琐碎,工作清苦,付出多,回报少,又难以体现工作成效,还有一些认为你们在办公室“坐”。
2、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沟通和处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这次业务培训为新的起点,加强学习,强化责任,创新思路,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秘书股的职责,确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将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1.力求公文运转工作差错率控制在1%之内;
2.力求会务工作差错率控制在1%之内;
3.力求通知发放工作差错率控制在1%之内。
4.力求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差错率控制在1%之内
四、对“两办”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1.进一步拓宽交流平台,提升综合能力水平。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或流程,提高办文办会质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为监测单位,充分发挥学校监测员的工作积极性,真实采集数据,科学汇总分析,准确得出反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指标系数,按时向上级报送相关数据,为各级政府制定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监测对象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张龙
成员:
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王贤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秀君同志任县级监测员。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网络。建立三级监测员工作制度,即具有法人资格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务主任为校级监测员,乡镇学校核算点会计为乡镇级监测员。监测员工作职责:校级监测员负责采集各项监测数据,填报《数据采集表》,审查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建立学校基本信息数据库,按时向乡镇级监测员报送相关数据。乡镇级监测员负责指导校级监测员采集各类数据,并审查数据的真实性,按时向县级监测员报送相关数据。县级监测员负责培训乡镇级、校级监测员,整理、分析全县监测数据,撰写研究报告,按时向上级报送相关数据。
(二)举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业务培训。县级监测员根据监测方案和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对全县监测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三)采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监测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客观真实地采集监测数据,填报监测数据采集表册。
(四)逐级审核、报送监测数据。各级监测员认真审核采集到的数据,在确定准确无误后,按时将数据传送到指定的信息接收单位或网点。
(五)建立分校监测数据库。各校监测员应按照监测内容建立相应数据库,以便在上级下达监测任务后,能及时、快捷、准确地调用,并将相关数据及时上传县级监测员,以便建立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监测信息库。
五、工作步骤
(一)2012年7—11月,讨论制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数据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讨论通过后将资料下发各义务教育学校。安排学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数据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把握每一项指标的含义和要求。
(二)2012年12月,各义务教育学校确定监测员名单,并填写《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监测员基本信息表》,上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开展监测员培训工作。
(三)2012年12月下旬前,各校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填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数据采集表》。以纸质(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数据采集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监测员汇总整理全县数据,报相关领导审阅通过后,上传至省、市,同时上报纸质文本。
(四)2012年12月31日前,县监测员完成数据分析,撰写研究报告,报送到省、市。
(五)2012年以后的监测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参照以上操作步骤进行。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监测数据真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是一项时效性、准确性、客观性很强的工作。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组织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本次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校长是学校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采集的各类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建立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学校监测员和校长共同对采集的数据审核签字后向乡镇报送,乡镇监测员对报送来的数据审核签字后向教育局报送,教育督导办公室对采集的数据审核后报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向上报送。在数据采集过程中,上级监测员对下级监测员提出的疑问应及时解答,必要时应现场进行指导。
一、指导思想
在我县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理顺监管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顺畅运转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全部实行以入市进场检测、质量追溯和违规处罚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
2010年12月31日前,所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均实行市场准入。具体准入内容和实行时间由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规定。
三、准入品种和检测项目
蔬菜类: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六大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芹菜、蕹菜、菜豆、豇豆17种蔬菜。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水果类:苹果、梨、枣、桃、香蕉、葡萄、柑橘类品种。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畜产品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检测项目:猪肉检测项目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
水产品类:鲜活鱼类、虾、蟹、贝类、中华鳖。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咹类代谢物。
四、监管部门职责
农业局:负责蔬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蔬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蔬菜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农业投入品及蔬菜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不合格蔬菜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畜牧局:负责畜产品、水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畜产品、水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水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林业局:负责果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果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果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果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管理工作;负责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和对不法经营者的处理处罚工作,配合农业、畜牧、林业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商务局:配合农业、畜牧、林业、工商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负责肉类产品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卫生局:负责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1、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凡是被列入市场准入的农产品经营主体单位,都应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凡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也不得转销其他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并依法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报告。
2、农产品流出登记备案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产品销售证明单,详细记载产品质量状况、品种、数量及流向。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有关内容;不能包装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3、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销售者、超市和配送中心必须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并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不能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以及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检测不合格或者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4、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制度:凡列入市场准入的各类市场,都要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员,其职责是负责本市场准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5、违规经营、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推介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对本市场内违规经营者和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公示,并向消费者推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品种以及诚信经营者名单或摊位号。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6、主动召回和退市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负责,发现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农产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并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工商部门报告。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通过对农产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查,对一年内三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由工商部门依法取消农产品经营资格,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
7、质量追溯制度: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根据质量检测信息和生产者、经营者个人信息,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对本地农产品,农业、畜牧、林业部门直接追溯到基地和农户;对外埠农产品,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以信函形式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及时索要追溯结果,并对下批次产品重点跟踪检测。
8、入市直通车制度: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产品可以免检直接进入市场销售。(1)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和标志;(2)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次农产品,凭有效合格证明;(3)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4)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5)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或者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6)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标志的猪肉,凭检疫标志和检疫合格证明。
9、考核奖惩制度: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农业、林业、畜牧、工商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应当及时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遵规守法经营单位,由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制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都要与市场主办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体系
1、加强领导。成立*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兼任。各监管部门都要明确专门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制定全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工作。(3)定期研究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4)编制农产品市场准入年度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加大投入。县财政部门应将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一、办学目标
设立纳税人学校,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辅导机制,确保纳税人掌握税收基本常识、基本办税流程和操作技能,了解熟悉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提高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办学原则
遵循无偿、自愿、实用原则,不断提高培训辅导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吸引纳税人主动参与学习。
三、总体要求
(一)组织保障
1、校长:由局分管纳税服务局的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把握办学方向,确定办学计划,协调并督促检查纳税人学校各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
2、教务办公室:设在局纳税服务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和落实办学计划,组织教学材料和师资开展日常教学,承担纳税人学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
(二)师资保障
从局税政、征管、纳税服务、各管理分局等部门聘请业务骨干作为纳税人学校师资,必要时可邀请或外聘高校教师、专业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承担培训业务。
(三)经费保障
纳税人学校办学经费从局相关经费中列支。同时,为鼓励聘请的教师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可按300元/半天给予相应培训补助。
四、具体要求
(一)培训内容
纳税人学校课程按基础知识和专项业务培训两类设置。
1、基础知识培训班
①培训内容:主要为税收基本常识、基本办税流程、网上办税实务操作、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纳税人应知应会内容。
②培训时间:原则上每月28日定期举办,假期顺延。
2、专项培训班
①培训内容:根据纳税人个性化需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新执行政策和其它专题培训。。
②培训时间:每月28日按需开展政策解读活动,不定期举办其他专项培训。
(二)培训对象
纳税人学校以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税务中介和记账公司人员为培训对象。
(三)培训方式
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学员可登陆网上纳税人学校平台报名参加免费的现场培训或下载课件自学。
(四)培训流程
1、课题制订:由征管、税政、稽查等业务科室根据最新税收政策、税收热点知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于每月25日之前向教务办公室报送主讲课题、授课内容、授课教师。
2、授课准备:授课教师根据选定的课题,认真编写培训教材,制作课件。
3、报名预告:纳税人学校每期开班时间须提前10天以上在网上纳税人学校平台公布并接受报名,同时应通过《涉税信息月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及时进行通告。
4、开课提醒:教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在每期正式开班前1日内通过12366短信平台将本期授课课题、时间、地点等提醒内容通知报名学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建立“纳税人学校”,是强化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途径。各科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部门配合,及时提供培训课题,各管理分局应加强宣传,对聘请教师的教学活动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广泛宣传:各单位应大力宣传“纳税人学校”,群策群力,促进纳税人学校持续稳定发展,努力将“纳税人学校”打造成深受纳税人欢迎的纳税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