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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设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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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设规划方案

乡镇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城乡规划法》为指导,发挥城乡规划对城镇化道路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

二、主要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建立健全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完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机制,年全面完成乡规划和行政村规划。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宣传。

在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村规划领导小组要认真制定《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组织组干部及群众进行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制订学习宣传工作计划报乡建设规划办。

主要形式:

1、在主要路道口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

2、组织人员在村镇和人流集散量大的地方散发宣传材料。

3、在村宣传栏内制作《城乡规划法》和村集镇规划专栏,长期宣传。

4、组织宣传车辆在各村进行巡回宣传。

(二)编制安排。

年内全部完成行政村规划和乡总体规划。5月底完成《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6月底完成地形图测量工作;10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11月底完成规划评审工作。

(三)经费保证。

年内全部完成行政村规划和乡总体规划。规划经费分级负担。乡规划及规划评审费用由乡负担,行政村规划及规划评审费用由各行政村承担。规划指导价格:乡镇总体规划编制为6.5万元,行政村规划为0.5万元;乡镇每平方公里测量费为1.5万元,每个行政村测量费为0.3万元。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成立乡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要建立村镇规划管理机构配备专负责,完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尤其要加大对村镇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未编制规划的不得进行建设。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各村每季度需将报表上报乡建设办。

五、部门责任

乡纪委:负责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察。

乡建办:负责对乡镇规划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房屋发证办理。年竣工的建设项目发放产权证时须具备《土地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

国土资源所: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完善土地审批管理和土地监察管理。

乡镇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黟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是黟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审议决策机构。

规委会由县政府县长、分管县长、县人大、政协领导,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有关专家以及公众代表组成。

规委会的办事机构是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规划局局长兼任。

规委会的咨询机构是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规委会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二条规委会的工作职责是:对县域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为各项建设规划的实施提供行政依据。

主要职责:

(一)审议本县城市发展战略;审议黟县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审议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古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修编;

(三)审议有关城乡规划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性规范;

(四)审议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

(五)审议城乡规划区内重要区域的城市设计与重大建设工程方案;

(六)审议遗产地及古村落内的保护项目;

(七)审议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

(八)协调城乡规划与各行业各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九)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规委会会议形式:一、城乡规划规委会全体会议(简称“规委会会议”);二、规委会主任会议。

第四条会议审议的各类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建筑设计方案原则上需提供专家咨询组的咨询意见。

第二章规委会全体会议

第五条规委会全体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规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六条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年度建设计划和规划编制计划;城乡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由县政府颁发的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报审稿;

(三)黟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其规划调整、乡镇的总体规划;

(四)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规划、黟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古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

(五)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组团规模以上级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城乡重要区域、重要地段对城乡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用地性质发生重大改变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

(七)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规划事项。

第七条会议议题由规委会办公室提出,经规委会主任审定。

第八条规委会办公室应在会前2-3天提供议题资料并送规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成员阅。

第三章规委会主任会议

第九条规委会主任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由主任、副主任和有关人员组成,其他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者确定。会议议题由规委会办公室提出并经规委会主任同意后确定。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

第十条规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规划区内重要区域的规划研究与城市设计、城市重要区域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详细规划方案;

(二)审议规划区内重大项目、重要区域的规划选址,对城乡发展有影响的工业(仓储)用地的规划选址,组团级规模以上的居住用地的规划选址和重要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等;

(三)审议县域或县城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较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

(四)审议遗产地及古村落内的保护项目;

(五)审议规划区内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建筑单体方案、沿街建筑单体方案、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单体方案、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组团级及以上的规划设计方案;

(六)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

(七)规委会主任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议议题材料由规委会办公室提前2—3天分送规委会主任、副主任阅,并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参会准备。

第四章咨询机构

第十二条规委会下设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关专业的专家咨询小组。

第十三条专家咨询组为规委会的咨询机构,根据规委会的需要对规委会审议议题进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四条专家咨询会议由规委会办公室组织,按有关程序形成咨询意见。参会专家从专家咨询组名单中挑选,也可邀请相关专业部门参加。

乡镇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3篇

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质量保障和工程进度,我们成立了民生工程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小组,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划分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四制”、“六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根据涡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根据涡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求,我局成立了涡阳县卫生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涡阳县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20*-20*年我县共建22所乡镇卫生院、140所村卫生室,其中:20*年建设10所乡镇卫生院,82所村卫生室,20*年建设12所乡镇卫生院,58所村卫生室。所有项目建设均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计划下达后按照建设程序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不存在擅自改变规划,不存在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不存在不按程序进行概算调整,不存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分为18所卫生院原址扩建,2所卫生院划拨、2所卫生院租赁、140所村卫生室划新建。新建用地有当地政府按政策规定无偿划拨,及时落实建设用地。所有用地均为业务用房,没有改变土地用途,没有任何违规用地行为。

4、图纸设计按照批准计划为基础,结合实际地理位置和业务用房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规模适宜等要求设计。并经我局审查和争取卫生院意见,合理合规后使用。建设过程如有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有设计部门批准后变更。

5、项目建设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按照工程发包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实行资质预审、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按照设计制作标底。开标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及时公示。整个招标过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投标,不讲人情、不循私情、合理竞争。中标公示期满及时签定合同,合同按照保证安全、保障质量,按期完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等条款签署。建设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所有工程没有出现事故,按质、按期完工,双方没有违规行为。中标后没有转包和违法分包。

6、工程建设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并聘请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和同县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对建设施工过程的地槽、基础、中层、主体、竣工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随时随地行成书面材料,责令现场或限期进行整改。不存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现象。整个建设过程责任到人,落实方案,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管理没有粗放和以人情换质量行为。没有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7、建设投资全部落实到位,严格财务、资金管理,及时将项目资金按工程合同和工程序时进度规定时限拨付到位。没有利用拨款吃请卡要、行贿受贿现象。

8、经自查存在以下问题

⑴没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⑵新兴卫生院建设没办理环评、规划和用地预审。

⑶利用县配套资金调整公吉寺、店集卫生院建设规模。

⑷根据发展需要改变新兴卫生院建设规模。

9、存在问题整改纠正

乡镇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4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年10月11日全省村庄规划工作会议和年12月15日全市村庄规划编制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讲3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来看,加快推进我县村庄规划已刻不容缓。

在刚刚过去的年,省市村庄规划工作会议相继召开,拉开了全省村庄规划编制的序幕,在全省村庄规划工作会议上,白书记作了书面指示,刘平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把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项刚性指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村庄规划工作会议上,何副市长要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我市农村实际和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出发,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城乡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调控的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省市两级的村庄规划工作会议,都明确了2012年要全面完成所有村庄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留给我们的时间已不足两年,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极为紧迫,需要全县各级干部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抓好落实。

(二)从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看,实施村庄规划十分迫切、刻不容缓。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三农”问题十分关注,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收入逐年增长,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以我县为例,“”以来,年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达12.36万人,多数外出务工农民工作在城镇,城市的生活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不仅带回了资金,还带回了现代文明的理念,他们既要丰衣足食,又想择善而居,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做好村庄规划,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未来生产生活的美好前景,能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三)从实际来看,推进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刻不容缓。

我县地理环境复杂,山高谷深、民风民俗浓郁,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长期以来无序乱建现象突出。一是村庄规模小,布局散乱。许多民房“靠水而居”,“沿路而建”,零零散散,极不规范。二是基础设施配套难,环境差。小而散的居住状况,使得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使用效率低。不少村庄道路窄、路况差,交通十分不便,安装有线电视、架设饮水管道十分困难。三是规划意识淡薄,规划严重滞后,导致村镇规划体系不完善,山水人文等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挖掘和利用,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问题十分突出。四是我县地质灾害频发,农村民居大部分选址不合理,部分处于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需要通过规划引导群众灾前避让。五是大部分集镇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配备不齐全、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的现象很突出。不少地方出现了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加之村级以上干部缺乏全局观念,管理不严,责任心不强,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工作力度和应有的措施,导致村庄建设无序,布局混乱的被动局面。因此,编制我县村庄建设规划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综上所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我县农村实际和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出发,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编制村庄规划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城乡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调控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全市村庄规划工作会议和“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年起到2012年底,两年内完成全县所有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镇、金塘乡、蒙姑乡、大寨镇、药山镇、崇溪乡、中寨乡、马树镇、炉房乡、包谷垴乡、老店镇必须于年12月以前完成辖区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新店乡、东坪乡、红山乡、小河镇、茂租乡必须于2012年1月1日启动,2012年12月以前完成辖区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当前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制定工作计划,加快编制进程。

今年要完成辖区所有村庄规划任务的乡镇,要紧扣目标任务,结合工作职责,抓紧时间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村委会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切实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进程。明年启动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乡镇,要超前思考,提前谋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认真借鉴、学习先启动、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乡镇经验,确保规划编制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严格编制内容,确保编制质量。

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好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工作,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其中,行政村村庄规划要求完成“两图一书”,即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自然村(居民点)规划要按照“三图一书”要求编制自然村建设规划,即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在规划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删繁就简、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能够有效指导农民建房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已编制“一方案三规划”的村,要按这次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进一步做好优化规范和完善。

(三)创新编制方式,提高编制效率。

村庄规划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要在调动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村民代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的同时,充分利用卫星影像图、地形图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做到既确保规划编制民主、公开和科学,又有效解决专业规划编制机构编制规划成本过高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编制效率,降低编制成本。

(四)严格审批程序,强化成果使用。

要坚持编制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强化规划成果应用。行政村总体规划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然村建设规划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对违反规划建盖房屋的,要及时制止并相应核减或取消国家和省级有关补助资金。完成规划后的农村民居建设要做到按规划选址、按规划审批、按图纸施工、按要求验收,彻底改变村庄建设不规划、不设计、不验收的现象。

(五)突出地方特色,发挥资源优势。

要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区位条件、文化特色、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时机,采取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多种形式,统筹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妥善处理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做到即相对统一,又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满足群众多样性的实际需要。通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即有效解决好村庄布局过于分散和盲目撤并等问题,又有效提高资源使用综合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村庄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册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村庄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积极引导他们认识到开展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使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当前,离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目标任务,实际上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了,对于今年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乡镇,实际上只有不到一年时间,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及时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千方百计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按照“县区负总责、部门抓落实、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切实做好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领导,县委、政府已成立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人员根据本乡镇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量合理进行配置,新农村指导员、村委会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必须参与,主要负责按时按质提供本乡镇各村的基础资料并完成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全省将建立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对村庄规划成果的动态管理,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实行档案化管理,确保对村庄规划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逐步建立、完善我县村庄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村庄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力度,明确职责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各乡镇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农业、林业、环保、交通、水务、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相互协调,主动服务,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卫星影像图、地形图以及地震、环境、气象、地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克服“等、靠、要”等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项工作。

(三)筹集资金,提供保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平均每个村的规划编制成本要控制在3000元以内。省财政按照每个村补助1000元的标准,市财政按照每个村1000元的标准安排了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各县区村庄规划编制补助,不足的由县级财政自筹。我县财政困难,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要按照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切实做好对各乡镇参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参会人员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乡镇干部、站所专业技术人员、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等进行规划技术培训,采取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队伍素质。通过分级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真正胜任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乡镇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5篇

根据《__市清理整顿农宅用地工作安排方案》(庆市农建清理组发〔20__〕01号)要求,我县从去年7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以农村宅基地为主的农宅用地清理整顿活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有效制止了乱修滥建问题,促进了农民建宅用地向集中、连片方向发展。但是,市政府〔20__〕1、2号令颁布实施以来,部分乡镇重视不够,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落实农宅建设“三个停止”命令不力,致使乱修乱建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工作滞后,农宅建设规划落实进展缓慢,大大制约了小康农宅建设步伐。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好市政府“两令”和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下实手解决农宅建设乱修乱建、滥占耕地等问题,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农宅清理整顿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政策依据及目标任务[文秘站网文章-文秘站网帮您找文章]

全县农宅用地清理整顿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和《__市小康农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__市小康农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以及《正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依据,全面彻底清查处理全县农宅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浪费耕地等问题,积极引导农宅建设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确保实现村容整洁,用地节约,全面建设新农村的目标。

二、清理范围及具体内容

本次农宅清理的范围是:农村一切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乡村公共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个体专业户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及其它非农业用地。重点是20__年2月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农宅建设中的各类违法用地、去年农宅清理整顿中尚未处理的各类农宅违法用地以及未按规划进行小康农宅建设的违规建宅用地。

具体内容是:一是查验本辖区内土地使用单位和个人是否办理了土地登记;二是查验土地登记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有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或土地使用权转移后是否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三是查验新建宅基地是否存在超出规定标准面积、违反村镇规划修建;四是查处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违法管地、无证用地行为;五是查处宅基地长期闲置、一户多宅;六是查处不符合建房条件擅自修建住宅;七是坚决制止不按小康农宅建设规划进行建宅的行为;八是农宅建设中其他违法用地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农宅清理整顿活动从20__年3月20日开始,至9月27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一3月25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土、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将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和市政府“两令”及市、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本次农宅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普及到乡镇、村组、农户,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土地使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观念,为农宅清理整顿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

(二)清查摸底阶段(3月26日一4月26日)。

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抽调人力成立清理整顿工作小组,配合乡镇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农宅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逐村、逐组、逐户清理,并对有建宅动向的农户跟踪登记,确保农宅建设用地清理率、处理率、登记率分别达到100、90、85。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清查登记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三)处理整改阶段(4月27日一9月27日)。

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正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逐户逐宗进行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核减面积的一律核减退地。同时,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及保证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顿农宅用地、制止当前乱修滥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要把落实农宅建设中的“停止审批、停止划拨、停止建设”作为贯彻市政府“两令”精神、推进小康农宅有序建设的先决条件,建立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两名工作人员,配合乡镇国土所和包村干部入村蹲点,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实效。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农宅清理整顿和贯彻“两令”直接面向农村,面对农户,做好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市政府“两令”精神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帮助群众澄清认识误区,树立正确的建宅用地观念,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农宅清理整顿工作,减少工作阻力。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搞好农宅建设规划。各乡镇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协调落实好农宅建设预留地块,并积极配合规划部门搞好本辖区内的小康农宅建设规划,农宅建设规划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抄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同时,要严格把关,凡进小康农宅建设区的农户必须办理建宅用地指标审批手续。

四要坚决制止乱修滥建行为。当前,正值春季农民建宅旺季,也处乱修滥建的高发期。各乡镇、相关部门一定要全力协作,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市政府“两令”要求,做好农宅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人力,延伸触角,健全监察网络,强化源头管理。农宅清理工作组要向每个行政村选派一名监督员,在每个村民小组设一名信息员,发现违规建宅苗头,及时制止纠正,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和各国土所要做好定期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