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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9〕33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印发晋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08〕9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晋中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晋中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晋中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集镇道路疏堵治乱,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保全乡道路畅通有序。
二、时间安排
从年5月2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5月21日至6月15日,宣传发动和动员部署阶段。
6月16日至10月10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10月11日至10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集镇、农村客运车站;
(二)重点路段:公路以及农村支线公路;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客车、校车、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以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道路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教育整顿、严格路面执法和事故多发路段治理、逃逸案件侦破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始终,继续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要在客运场站、主要路口和集镇等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的场所,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悬挂、张贴和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口号,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集中报导和展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剖析典型案例,对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都必须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
(二)严格执法,整治道路通行秩序。相关部门要配合交警大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在公路重点整治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客货混装、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搞好道路维护,确保交通安全畅通。配合好交通、公路部门加强道路改建维护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下大力气进行隐患整改,对危险路段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在公路沿线设立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整治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相关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导,亲自上路执勤,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管控。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综治办要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装备,加强路面管控,把人员、装备全部摆布到重点路段上,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对重要交通站点和公共客运车辆持续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效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和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
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一)交管办。负责做好辖区内客运场站的防控工作,设置本辖区隔离室,一旦发现发热症状和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并通知上级部门;督促在一线在岗的站务人员、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乘客必须佩戴口罩;督促辖区运营车辆每天落实消毒、通风措施,并建立台账;在车站、招呼站通过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要求车站严格执行“八不出站”(超载、安全列检、安全带、驾驶员资格、客车证件、出站登记审核、司乘人员未带口罩、客运车辆未消毒一律不出站)规定,全面督促属地客运企业严格落实禁止携带宠物乘座公共交通工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利用红外线体温检测仪逐一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尤其要加强来自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做好检测人员体温健康登记台账;加强道路车辆特别是武汉地区返乡外地车辆的排查和登记,并将每日体温检测情况和车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
(二)交管办、交警中队。负责收集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协调配合卫生健康、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所等重点部门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客运站等交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营运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每天落实通风、消毒、测体温等防控措施;督促运输企业每天发班前测量驾乘人员体温,驾乘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才能出站发班,严厉打击站外上客;督促客运站,配合卫生院建立体温检测点和隔离室;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强化应急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和人员转运保障。负责车辆、通讯的保障工作,保持应急车辆车况良好,保持24小时待命状态,在疫情一旦发生时,能及时运送应急队员和物资前往现场;负责应急情况下道路通行管制。
(三)卫生院。负责协调医护人员力量保障各疫情防控检疫点体温检测和“留置点”医疗卫生监控工作;负责指导客运站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通风。
三、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求
(一)交管办。负责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落实对乡、村道路巡查,建立隐患台帐,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及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同时落实“路长制”,抓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负责修复路面坑槽等病害,做好边沟和涵洞的清理疏通,确保排水顺畅;负责乡、村道路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道路非标等情况的查处,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负责乡镇施工路段安全通行工作,做好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工作。
(二)交警中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全镇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开展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负责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车辆安全管理。针对春运期间,私家车、返乡返岗车辆的情况,加大流动巡逻检查,严管严控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恶通事故发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的拦截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镇应对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做好客运企业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以及“五进”宣传活动工作,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刘坚任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阿永亮、戛洒交警中队中队长王弟才、××乡农机站站长李天寿、××乡安监站站长马恒强、交通管理所所长兼路政工作站站长罗有华任副组长,交警中队民警及协管员、派出所部分民警及协警员、农机站、安监站、交通管理所、路政工作站人员为成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阿永亮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办公室在戛洒交警中队,由戛洒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片区民警)莫兴家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期间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行动,重点整治一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路段和点,依法查处一批涉及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脱检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20日至28日。
(二)严查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结合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同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客车超员的查处力度,坚持对7座以上公路车辆逢车必检,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
3、整治小组要结合辖区实际,投入全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点,加大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查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在本辖区农村赶集日、节庆日和婚丧嫁娶日,设立重点路段和集市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无证驾驶以及脱检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小组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错时”工作制,坚决打击利用交警下班时间出行的违法车辆。
除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外,要结合辖区实际,将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违法停车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一并纳入整治的重点。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7月15日以前,要组织各村委会领导成员,各村委会驾驶员及车主,通报戛洒“6·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此次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
2、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此次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要发挥各新闻媒体和公安自身的宣传力量,有力组织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公开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3、充分利用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置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专版等,大量刊播集中整治宣传报道,持续不断地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国道、省道和旅游线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粘贴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标语,发放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宣传材料。
4、积极推广丘北经验,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四支队伍”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台帐工作,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宣传,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企业一个不漏,重点驾驶人一个不漏,中小学校一个不漏。
5、动员辖区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现交通违法就立即禁止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在8月1日以前,对辖区路段再一次进行事故隐患点、段排查,将排查情况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交警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全力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各参战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集中力量和装备,全力以赴抓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既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落实责任。又要充分调动广大参战人员的积极性,克服麻痹懈怠、疲劳厌战的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和不怕吃苦的优良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积极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各参战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对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大力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畅通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不安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云南经验”在我乡深化落实。
(三)形成合力,加大农村道路和城乡(镇)道路管控力度
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地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落实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措施。
(四)严格执法,注重执法效果
要形成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压态势。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扣证的一律扣证、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要严格依法对超员客运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整治小组在专项集中整治中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将安全教育、安全提示有机融入执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对全县道路(含214省道、城区、县乡及厂矿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万车死亡率等指标低于去年同期;力争年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安监、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三个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电动或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专用校车、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农村地区客运车辆、火三轮、两轮摩托等重点车辆;三是重点整治S214线、盐米路、小黄路、克挂路、湾黄路及事故多发的农村便道。
(二)县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深入全县各厂矿及生产性道路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治。
(三)县交通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乡公路的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与市级路政部门协调214省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出租公司,特别是农村客运出租公司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接送旅客。
(四)县城管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城区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示的行道树进行逐一排查、修剪、整理,加快年县城区新增标志、标线的施工进度,力争10月份以前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需要,其目的在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动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并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3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确保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