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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的实践及取得的成效
自1999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行使中央银行再监督职能以来,内审部门在全面内审、专项检查等检查中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查促建、以查促整。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内控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补充建立新制度、修订完善旧制度的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包括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在内的内控制度体系。
通过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对内控制度在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履行基层中央银行职能等方面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排查内部风险点进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自觉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单位领导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等职能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渐加大,初步形成了内控制度先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并重的风气和氛围。
二、目前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部门向来以内控制度严格而著称,但近几年部分机构在内控上却出现了“外紧内松”的现象。这一点从全国各地不少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中可以得到答案,特别是最近发生的人行洪湖支行枪弹失盗案和赣州抽张短款案给我们以警示,必须从内控制度建设中查找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内控制度全面性难以界定
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现代化的产物,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各种工作程序、手续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因此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为:金融监管制度、货币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国库业务管理制度、货币发行与金银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尽管各种制度较多,但内控制度全面性方面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建制工作中缺乏具体判断标准也即定量要求,导致内控制度评价、检查时标准不一,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现实的问题是:基层行及科室需要制定多少制度才是全面的?作出全面性判断的标准或依据是什么?
2、内控制度的规范性不够
(1)有的基层行未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内控制度,有将上级行规章制度、全行性内控制度直接作为单位、部门内控制度的情况。
(2)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且与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有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文化,操作性不强,不能为业务提供实际的指导;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约束,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有些制度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制度。使一些基本制度如柜台交叉复核、双人双责和事后监督等难以落实,替岗、代岗、代人签章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增加了经营上的风险。
(3)内控制度未按照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部分制定。
3、内控制度的及时性不够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是,一些单位、部门未根据上级行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内控制度,以致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有些新型业务已经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致使运作上带有盲目性。
三、对内控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理解为一项临时任务、阶段性工作。甚至,个别原来内控制度比较薄弱的单位、部门存在厌烦、畏难、抵触情绪。
2、由于内控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比较原则,导致部分单位、部门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理解、做法不一。例如,部门内控制度包括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组成部分,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应首先制定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然后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岗位,最后将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具体体现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中。又例如,部门岗位责任制如何制定未明确,有些部门即按部门现有人员来制定岗位责任制。我们认为应“因事设岗”而不应“因人设岗”。
3、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完整。从目前情况看,从上到下都只要求职能部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从内控制度的体系角度看是不完整的。我们认为,一个单位的内控制度应由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两部分组成。全行性内控制度对全行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约束,部门性内控制度对部门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约束,两者无重要性之分,其区别仅在于约束范围的不同,即全行性内控制度是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部门性内控制度是该部门、该部门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4、内控制度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存在缺陷
(1)内审部门只是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协调、监督、检查部门,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部门误认为内控制度建设是内审部门的工作,因而不是主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而是等内审部门提出问题后再去修订、完善制度。
(2)内控制度评价效果不佳。各行虽然按规定成立了相关内控制度评价小组,但一方面由于熟悉全行各部门所有业务的人员毕竟是少数,评价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评价小组即使提出了修改意见也存在理解上的不同缺少权威性。
(3)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够。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职责,在内控制度建设上也不应例外。而且,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和工作比较熟悉,对制度规定和岗位分工的原则要求比较了解。而现实的情况是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
四、增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性、有效性的建议
首先应该解决好对内控制度的认识问题。对上级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在内部制度面前,员工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就要追究责任。只有切实解决好这些认识问题,才能克服内部制度管理中的随意性,提高内部制度的权威性,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构筑起风险防范的“铜墙铁壁”。
1、为改变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状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内审部门负责本行及下级行全行性内控制度的规范、统一工作,上级行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下级行职能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2、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建设上理解偏差的问题,同时避免上级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监督时标准执行不一可能导致下级行无所适从的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下级行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的目录(目录中规定的制度必须制定,除此之外可结合各行、各部门实际补充制定)。
3、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等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将下级行现有已制定的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进行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对规范的各项制度蓝本后印发下级行,由其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各项内控制度。在此一是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任何内控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并考虑到其可操作性。因为制度是需要人去执行和为了规范操作的,好高骛远、不切合实际的制度即使再严格、再全面而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会失去它本身的意义,使员工无所适从、难以执行,这就起不到制度应有的制约、规范作用。所以,要避免制度悬空或华而不实现象。二是要注重制度的动态性、时效性。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制度亦然,目前,因为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法规已不尽适应或相对滞后。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应随着业务的变化、中心工作的更替、重点的转移、时间的变迁等紧跟形势,把握政策,及时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树立动态的监督管理理念,避免内控制度对业务行为的不协调性和控制上的滞后,使内控建设紧跟形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相信,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一定能较好地解决内控制度规范性问题。
[关键词]通报机制建设 管理服务 经验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4-0066-02
一、通报机制建设内涵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学校管理服务中,职能部门用通报形式,围绕部门管理和服务职责,依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对有关部门的常规表现在校内办公平台予以告知,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通报机制就是为实现通报的规范化、常规化,发挥通报应有的作用,以制度规定通报内容、通报周期、通报形式与范围、反馈整改程序等。
二、通报制度建设的作用
通报制度已在淄博职业学院实施两年多,在学院管理服务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促进了职能部门的职责履行
1.促进职能部门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通报制度规定的通报内容、通报形式与通报周期由职能部门和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下面称绩考办)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依据学院年度工作重点和部门职责拟定,绩考办对职能部门通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并纳入部门年终考核,这就从内外两方面促进了部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如学院部门网站更新情况检查,部门网站更新管理为宣传部门职责,但因2012年之前没有将此作为一项通报内容列入宣传统战部的通报制度,所以责任部门疏于对部门网站更新情况的系统检查督导,很多部门网站的一些栏目更新不及时。鉴于此,2012年初,在部门修订通报制度时,绩考办督促宣传统战部将部门网站更新情况作为其2012年通报内容之一,并规定了通报周期和通报形式。2012年3月底,宣传统战部按照通报制度要求及时对各部门网站更新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并《关于各部门网站建设更新情况的通报》,通报了30个部门网站某些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通报后一周,部门均按照宣传统战部的要求对部门网站进行了更新。由此可见,部门通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促进职能部门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的主动性。2011年,淄博职业学院12个建立通报制度的职能部门有5个通报制度规定的所有通报内容通报执行率达到100%以上,部门通报制度执行率越高,部门职责履行的力度越大,学校管理与服务水平才会提升得更快。
2.为职能部门落实工作开辟畅通渠道
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是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通报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报部门在通报问题的同时也通报被通报部门问题反馈整改情况,并明确反馈渠道和整改时限。绩考办也对部门通报的问题进行常规督导,将每周部门通报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并发学院领导和部门中层正职。学院领导及时了解部门问题整改情况,并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整改提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使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及时落到实处。2011年,学院通报问题反馈率达到89.5%,问题整改率达到88.43%,可以说,通报机制建设为职能部门落实工作开辟一条比较畅通的渠道,使职能部门的管理落到了实处。
(二)促进学校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1.促使通报日趋规范
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通报制度建立和实施后,建立通报机制的职能部门按照制度要求按时通报,通报制度规定的内容基本无漏项,通报形式除个别因内容所限基本都在学院平台。通报行文内容包括了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反馈渠道和整改时限。通报问题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利于被通报部门的整改。通报的日益规范,使学院管理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学院各方面工作始终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2.促进通报内容日益丰富完善
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通报制度建设和实施后,为发挥通报制度在学院管理中的作用,2011、2012连续两年,绩效办督促已建立通报制度的部门对部门通报制度进行修订,通报内容每年都按照学院工作重点和部门职责进行完善充实。2010年,通报制度建设初期,学院部门通报内容已涉及教学、学生管理、教学环境、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学院运行的主要方面。2012年,为顺利通过第二次人才培养评估,在修订部门通报制度时,示范办将人才培养评估情况作为其今年通报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响应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节俭办校,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2012年,绩考办督促后勤服务管理处将节约型校园建设情况纳入其通报制度并每周,教室长明灯现象大大减少。随着网络在人们工作与生活中的渗透,网站已成为人们了解单位和部门工作的重要渠道。为发挥部门网站的宣传作用,2012年,绩考办督促宣传统战部将学院部门网站更新情况纳入其通报制度,有效督促了学院部门网站的及时更新。因此,通报机制建设,可以不断丰富完善通报内容,促进学校管理与服务的不断改善。
3.保证学院工作的动态反馈
动态反馈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通报是实现工作动态反馈的有效方法,通报制度则是实现动态反馈的有效保证。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通报制度中规定了反馈整改程序,部门在通报时明确反馈的渠道和反馈整改的时限,一般问题整改反馈期限为一周,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如不能在一周内整改则必须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进行反馈。现在学院被通报部门都能按照一般难度问题即时或按时整改反馈,难度较大问题按时反馈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整改完成后再反馈的程序实施动态反馈。由此可见,通报制度建设与实施能有效保证学校管理工作的动态反馈,形成高效的动态反馈机制。
4.使管理与服务中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通报制度规定了通报问题的反馈整改程序,通报部门通报时对被通报部门明确了反馈整改时限,绩考办也将被通报部门的反馈整改情况进行常规督导,使大多数被通报的问题能得以反馈整改。从2011年学院通报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统计看,2011年学院通报问题反馈率达到89.5%,问题整改率达到88.43%,除少数难度较大或因客观因素制约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之外(如北校区餐厅西侧漏水问题,因学院基建处正与施工方交涉中,问题一直没有整改),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及时整改,学院在教学管理与服务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管理服务工作得以良性循环运作。所以,通报机制建设,有效促进了问题的及时整改。
(三)学校质量控制的有效抓手
1.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
职责清晰、标准明确、工作到位、反馈畅通、持续改进是很多学校追求的目标。从淄博职业学院通报制度建立实施两年多来的实际效果看,通报机制建设已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淄博职业学院自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以来,制度建设已趋于完善。制度作为工作的标准,是通报部门通报问题的依据,通过建立通报制度并通报,更加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被通报部门通过反馈整改通报问题,实现工作到位、反馈畅通、持续改进,所以,通报机制建设是学校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
2.实施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
现在,有很多学校都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目的是实施质量监控。从淄博职业学院通报制度建设与实施的过程看,通报制度建设促使职能部门按照标准检查落实各项工作,被通报部门按照标准整改问题,绩考办按照职能部门通报制度监督其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被通报部门的反馈整改情况,并将通报制度建立部门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和被通报部门问题反馈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平时考核的一部分。学院领导能通过平台通报及时了解学院管理与服务中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及时作出高层决策。同时,平台通报问题也是绩考办重点督导的对象,通过重点督导达到帮助部门实现质量控制的目的。所以,通报机制建设是对学校管理服务进行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
三、淄博职业学院建立通报机制的基本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通报制度建设的前提
淄博职业学院的工作目标之一就是标准明确,制度即是明确标准的载体,所以学院领导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建院以来,学院领导每年都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安排职能部门制定或修订学院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不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
(二)有负责部门通报机制建设的专门机构
2008年,学院成立了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学院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成立后,为提高学院管理服务水平,督促教育教学等管理部门通报系(院)和处室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帮助系(院)和处室改进工作。通报工作运行一年,通报在学院管理与服务中发挥出了较大作用,但也表现出部门通报随意性大、通报问题无反馈、整改结果无检查的问题。为充分发挥通报应有的作用,2010年初,绩考办按照学院领导要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督促学院12个职能部门建立了通报机制,用制度规定了部门通报内容、通报周期、通报范围、整改反馈程序等,使部门通报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
(三)对职能部门通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010年通报机制建立实施第一年,虽然大部分建立通报制度的部门能按制度要求通报,但也存在部分部门制度执行力不够问题,如个别部门不按通报制度规定的周期通报、反馈不及时等。为加强建立通报制度部门的制度执行力,2011年,绩考办将通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职能部门平时考核,并定期部门通报制度执行情况报告。2012年1~4月,部门通报制度执行率达98%以上(只有两个部门个别通报内容没有按期)。将职能部门通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能促进通报制度的执行力。
【论文关键词】基层央行;内控制度;机制
内控是内部控制的简称,文指人民银行为了有效履行法定职责,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业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动态过程。近年来,人民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轨道,但一些制度在部分单位或部门中却出现了落实起来“外紧内松”的现象,为此有必要从内控制度建设中查找不足。
一、基层人民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现状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尤其是对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较为滞后。20世纪90年代初,内部控制才开始受到国内专家的关注和重视,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内部控制才开始受到政府的重视,这时期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积极的发展。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和内容等做出了规定。1999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担负起再监督职责后,人民银行内控制度建设迈出了基础的一步。从此,内审部门的全面审查、专项审查、季度审查等检查构成了基层人民银行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这是一份主要基于整体框架思想的内部控制建构指引,它的颁布为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框架性意见和方向性指导。时至今日,在总行的引导和帮助下,基层央行通过广泛的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有效防范风险性、优越性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基层央行在排查内部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的自觉性有所增强,行领导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事后监督等职能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初步建立起了基本上建立起了全行性、部门性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层央行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优先”意识淡薄
1.工作不遵守规章制度。为了个人方便,制定好的必要的工作程序和业务监督环节往往被员工们忽略掉,很多员工认为内控制度的存在只是针对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只要自己没有徇私舞弊的想法,内控制度就无需严格遵守,这样就导致了规章制度虽有却无人执行的局面。
2.不注重对内控制度的学习与理解。基层人行虽然通过培训、集体讨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向员工强调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但是大部分培训学习的时间比较短,考核比较容易蒙混过关,大家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效果并不理想。
3.缺乏从内控的角度思考和总结问题的习惯。在出现问题后,大多也并没有从内控的角度看待问题,大都只是简单的就事论事,不从内部控制方面找根源,使得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致使有些问题屡查屡犯。
(二)内控制度的制定滞后且不规范
1.内控制度制定不严谨、滞后性强。人民银行体制改革以后,县支行出现大量富裕人员,并且一些岗位职责与以前有所不同,都需要对有关的内控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或根据新情况制定新的内控制度,但实际上,大部分单位或部门要么照搬上级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要么依据现有的制度,有些制度多年一贯制,甚至有的仅凭经验或传统做法进行操作,内控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新业务及新情况的发展。
2.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前后矛盾。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理化,操作性不强,不能为业务提供实际的指导;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落实制度的制度;有些基本制度,如:《人民银行基本会计制度》未严格规定必须建立几种登记簿;有些制度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经常性的检查制度;有些基本制度,如:柜台交叉复核、双人双责和事后监督等难以落实,替岗、代岗、代人签章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从而加大了经营上的风险。
(三)内控制度落实仍存在较大不足
由于基层央行人数在萎缩,且员工年龄较大,所以人员安排紧张,难以符合制度的刚性规定。以县支行综合业务股为例,按货币发行、联行、国库以及支行财务四大业务的制度要求,全股需设28个岗位,但实际上基层央行综合业务股一般只有8到10人。根据内控制度要求,重要业务岗位连续担任不能超过两年,必须定期实行轮岗,但实际上县支行难以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人多岗的现象,使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为正常的业务运行埋下了风险隐患。 (四)内控制度监督缺乏独立性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控部门多采取“监督同级,下查一级”的模式,这种体制模式导致监督尤其是同级监督存在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监督部门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其双重身份难以有效地履行内控制度,公平考核评价内控制度执行力度被削弱,且纪检、监察部门有些成员由于顾及年终考评考核的“民主打分”因素,往往在处理问题时高举轻放。
三、完善基层央行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
内控制度对基层央行履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抵御风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不容忽视。
(一)加强央行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内控氛围
良好的内部文化建设对基层央行的内控机制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在内控机制建设中,要努力建设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环境和人文环境。要加大对员工培训的力度,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要在行内树立起内控优先的观念,通过培训、发放小册子、组织讨论等形式宣传内控的重要性,增强员工对内控的重视程度;通过定期进行离岗脱产的系统培训的方式,让每位员工都能得到锻炼;管理者应按照总行提出的“五型“队伍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内控意识,打造良好央行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内控机制建设。
(二)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提高业务规范化水平
1.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可将基层央行现已制定的内控制度进行收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制定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框架,印发到各基层央行,由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内控制度,上级行收到基层央行制定的内控制度后,应调查制定的内控制度是否符合其实际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2.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的,制度也一样。随着业务的变化、重点的转移、时间的改变,原来的制定的部分内控制度已经不适应或者相对滞后。因此,有必要针对新业务和操作流程变化,及时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补充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办法,保证规章制度能覆盖各项业务控制的关键风险点,使各种规章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嵌入到各个操作岗位之中,避免内控制度对业务行为的不协调性和控制上的滞后,促进全行内控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
(三)整合基层央行资源,增强内控实施效果
当前基层行岗位设置刚性和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整合岗位人员,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合理兼岗,改进管理模式,防控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和合理安排休假来增强基层央行人员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整合后的各部门理顺了内部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自身责任,并通过密切合作,最终增强了内控实施效果。
(四)加大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1.要在体系上赋以监督部门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行检查权、建议权、处罚权的有机统一,把监督审计工作渗透到内控制度的各环节。
2.加大监督部门对业务部门内控实施情况的检查频率和效率,做到以预防为主,争取将问题消灭在萌芽时期。
关键词:内部控制 企业管理 制度建设 信息技术建设 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6-158-02
1 引言
在20世纪90年代前,内部控制理论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但由于理论者、监管者和实践者的不同地位和利益决定了各自不同的立场,他们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也产生了分歧。1992年,美国反欺诈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即coso委员会)开创性地了《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以下简coso《内控框架》),coso《内控框架》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和要素,超越了以往的内部牵制、内控结构等内控思想和理论,得到了世界各国内控标准制定机构的一致认可。为遵循美国《萨班斯法案》中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要求,在美上市的公司都以coso《内控框架》为标准开展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了coso《内控框架》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我国于2008年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基本规范》正是在借鉴coso《内控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内控实践制定而成的。但以上规范或较为抽象或较为复杂,对于企业如何搭建科学的内控体系提出了挑战。本文就将通过对两个理论的对比分析,提出从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建设和文化建设三个方面构建科学的企业内控体系,并对企业如何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2 从加强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建设和文化建设着手,构建科学的企业内控体系
2.1 三个方面的建设使得内控体系建设清晰明了
coso《内控框架》的五要素较为概括,是对经营管理事项进行控制较为抽象的表达,《基本规范》则较为具体,操作性较强,但《基本规范》内容丰富、体系完善,对于搭建科学内控体系,尤其是初期搭建显得较为复杂。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待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从加强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建设和文化建设着手,构建科学的企业内控体系就显得一目了然。
2.2 三个方面的建设与规范是统一的,是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待内控体系
为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控框架》和《基本规范》都提出需要五个方面的要素支持,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从三个方面的建设来看,制度建设是对各类工作流程和员工行为进行规范,覆盖到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以及监控工作,突出了法规制度在内部控制上的作用;信息技术建设是推动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及监控工作的信息化,强调利用信息手段进行沟通交流,突出了信息技术在内部控制上的作用;文化建设是对控制环境的最好阐述,包括道德观念、管理哲学、经营风格等,突出了意识形态在内部控制上的作用。因此,这三个方面的建设可较大范围涵盖内控建设的主要内容。
2.3 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可极大地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制度建设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它把工作流程、办事规则及具体行为等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科学合理的总结完善,形成公司全体人员共同遵守的、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的文件,实现人定制度、制度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类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的开展以共同的制度为依据,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确保公司战略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信息技术建设是内部控制的手段,它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环境下,通过引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及通讯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把原有的工作流程和纸质文字行为转变为现代信息技术下的电子流和信息流,使信息技术成为工作的有效载体,倒逼公司全体人员经营管理理念和行为产生转变,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同时更好地规避了风险。文化建设是内部控制的灵魂,文化是企业长期培育形成的价值观念、经营理念、道
德规范和行为标准等,它把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公司全体人员的内控自觉。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和多么先进的技术,都会由于公司人员不诚实、不规范的行为,而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巴林银行倒闭、美国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的财务舞弊、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巨亏都说明了文化环境的重要。因此,加强以上三个方面的建设将极大地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企业应因地制宜,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企业构建内控体系可从加强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建设和文化建设入手,但仍需深入分析研究,在全面分析总结公司内部控制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工作实际、融合创新理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并统筹谋划、精心安排,才能确保内控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3.1 系统梳理,构筑起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推动现有制度的梳理、完善和创新。企业上下各领域、各层级、各条线要主动学习和认知工作职责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对行业监管要求和企业内部控制文件的学习,要清晰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分析工作中的风险并提出规避措施,同时要结合外部环境、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变化,借鉴先进理论及经验,定期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排查梳理,查找出欠缺的制度、需要修订改进的制度以及需要废止的制度,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2)抓好制度的细化分解和落实。企业各个部门和岗位要把涉及到自身工作的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对上级公司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可作进一步的细化分解,最终形成以岗位为中心的制度规定和条款细则,推动岗位员工对工作制度的接受、学习和理解。在制度体系化繁为简、化整为零的基础上,各岗位员工特别是基层公司员工,必须能够熟练掌握涉及本岗位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制度在岗位上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执行,进一步提高制度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3)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的监督检查。各个岗位要认真把“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控制措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上下级之间和同级之间对制度建设和执行的监督,充分发挥各层级、各条线、各岗位相互制约的作用,把错误和舞弊控制在最低限度。内控职能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对制度的建设、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励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制度事前建设、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功能,持续提升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
3.2 将风险控制进行固化,建立起先进实用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1)建立起与工作实际相匹配的信息系统。企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以科学、先进、实用为标准,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防范风险为目的,搭建起信息系统来承载原有人工作业,用自动控制代替人工控制。同时,要根据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的发展变化,推动业务、财务、资产管理等各类专业信息系统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促进信息流程与业务流程的充分融合,确保信息系统适用于当前的工作实际并能够满足更新、更高的管理需求,不断发挥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持续不断地完善信息技术控制。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推动控制手段的不断更新,要把传统的权限控制、审批控制等控制措施嵌入到信息系统中,发挥信息技术刚性制约的作用。要根据信息技术的特点,建立起系统设立和维护控制、软件和操作控制、数据和程序控制、存取安全控制、网络安全控制等控制手段,推动信息系统编码、运行和维护职责的分离,强化信息技术功能,增强信息技术在预防、检查和纠正错误与舞弊方面的机会,完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强化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企业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渠道,不断增强信息数据采集、分析和整理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产品、不同渠道销售发展情况的分析,加强对业务、财务等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经营错误或舞弊,并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筛选检查,确保各类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保障公司及分支机构安全运营。
3.3 积极倡导合规文化,培育起优秀稳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1)加强内部控制理念和文化的培训。根据内部控制的理论
识、制度办法、经验材料以及道德规范等,设计出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企业内控培训课程体系,定期组织员工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合规文化,增强内控执行力。内控职能部门要统筹建设公司的内部控制文化和标准,可以采取培训、评估、测试等方法,推动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的自我检查评估工作,各部门、各岗位要深入分析内控工作现状并加以改进,形成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提升的内控工作局面,营造出人人有责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2)加强对外内控良好形象的宣传。严格规范企业柜面和工作人员的形象及行为,统一品牌形象、工作标识和业务流程,防范工作中的各类错误和舞弊,提升客户对业务工作及相关内控流程的满意度。同时,企业要做好媒体舆情监测工作,及时监测关于公司的各类负面报道,最大限度减少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大力宣传公司的正面形象,不断维护和提升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认可度。
(3)发挥内控文化在目标引领和价值形成上的作用。企业应把内控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在防范风险和提升效率上的功能,引领员工的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积极培育起稳健的经营理念、规范的行为准则和良好的道德观念,推动内部控制执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促进形成一支目标明确、行为规范、执行高效并能够不断反省和提高的员工队伍,推动公司上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斗,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持续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1] 阎达五,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1(2).
一、制度建设必须注意系统性、完整性,并突出重点
公司制度建设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每项制度又包含具体完整的内容,各制度起草小组在制订制度过程中,要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和轻重缓急突出各阶段的建设重点及制度本身的重点,注意制度与制度之间的系统性、关联性。比如,物品管理规定,涉及办公用品、各类低值易耗品、各类办公家俱、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其重点应该突出固定资产的管理,在制订时要与采购、预算管理、会计政策等制度关联,车辆管理规定、计算机网络硬件管理规定等在制订时要与物品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统一。
可能存在的误区:内容面面俱到,但重点不突出;制订时就制度而制度,孤立存在,不考虑关联制度,或矛盾或重复。
二、制度应具可操作性,粗细适度,简单有效
制订的制度需要通过推行来规范管理,如果制度本身不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制度就仅仅成为摆设和累赘。制度的表述或表现形式与操作性有很大的关系,为了提高制度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制订的制度要有粗有细,粗的地方符合原则性管理要求,细的地方则符合操作性管理要求。基本管理制度的条款尽量是原则性的;具体管理规定、办法、细则、流程等要细化到可具体操作。同一项制度的不同条款也可有粗有细,原则性条款尽量概况,操作性条款在不影响功能及操作情况下尽量精简。 另外,一项具体制度是采用规定形式还是流程形式,或者两者兼有,或规定中附带流程,我认为应该看哪个形式既便于执行,又简单有效。如果规定更简单且可操作的,就不再制订另外的流程。如果规定不直观,可附带流程。如果流程本身很复杂,条件判断框等过多,可通过规定来明确。如果两者内容相差不多,只取其一。
可能存在的误区:制度或条款过原则或过细;同一管理事项的规定与流程内容相差无几。
三、制度建设要切合实际,适当超前
制订制度要从企业实际出发,要切合企业实际,切不可照搬或网上下载后略改完事。这就需要事先进行周密调研,要考虑现有的做法和先进的管理理念,要宽严适度、逐步提高,并考虑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但不宜过超前。如果制订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先试行,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如果相关管理事项过超前,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借鉴,可在工作中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定。
可能存在的误区:制度与现实脱节,或过于超前,即使制定了,也得不到有效执行。
四、要注重制度的推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