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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非法挂靠、层层转包等现象;对职工、农民工投诉的拖欠工资清欠率达到100%,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无重大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规范运作机制,强化工资支付监控,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现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的现象;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完善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专项治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区政府成立联合清欠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1、集中办公、联合清欠
从年12月31日起至春节期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法院等五个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办公,协调处理全区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及相关问题。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参与联合清欠。
区联合清欠办各成员单位于年12月31日前将该项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联合清欠办公室。
2、全面排查、掌握情况
按照“早预防、早处置、早报告”原则,各成员单位要按行业管辖划分和职能分工,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维稳和摸底调查工作,全面进行排查。区城建局、区市容局、区房管局等单位对所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将工程项目地点、建设和施工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和工资发放情况等相关资料建立台帐,于年12月31日前报区联合清欠办公室。区联合清欠办要组织力量对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专项的全面排查,并与用工单位负责人保持联系,督促其自觉主动发放农民工工资,严防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3、畅通投诉渠道、化解矛盾
各部门要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解决劳资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群体性上访案件要优先安排解决。对不属于拖欠工资范围的,要认真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并为投诉人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决不能一推了之,生硬处理,防止激化矛盾酿成事端。同时,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分流和上报工作。
4、严格执法、维权维稳
各职能部门要联合查处在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过程发现的违法违规施工、拖欠工程款、非法挂靠、违法分包、不订劳动合同、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各种不良行为,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尤其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的企业主。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建立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金
各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欠薪上访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区财政负责建立完善欠薪应急保障资金制度,区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资金专户设在区财政局。对企业破产、倒闭无力支付职工、农民工工资或业主逃匿产生的欠薪,必要时启动应急机制。
四、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凡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宾馆等用人单位,须在农民工工作场所公布工资发放日期和追欠工资的维权热线电话。
2、建立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预警信息监测点。充分发挥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平台,在各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点建立“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预警信息监测点”,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欠薪问题。
3、全面落实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凡使用农民工的,必须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严格执行失信惩诫。凡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区有关部门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单位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1、认识到位。全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职工、农民工就业的影响,把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当作保障社会稳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2、人员到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区联合清欠办公室开展工作,各单位抽调集中办公的人员要在年12月31日到位,集中办公期间原则上原单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18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工的作用功不可没,然而辛勤劳动的他们,有时会面临拿不到工资或工资被拖欠等问题。经过相关部门多年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时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等事件,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和谐。现就施工企业如何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提高站位,靠实责任,在“组织”上下工夫
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将人工费用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明确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应急周转资金与责任落实等;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明确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领导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等,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并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单》等支付台账,定期更新台账内容,随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建立清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点、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小组职责、应急预防措施、应急处置资金和应急处置程序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责管理办浅议施工企业如何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程建洲(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兰州730030)摘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一大难题,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解法,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明确各级管理职责,规范各级管理行为,提升各级履职能力。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企业各级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企业上下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各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紧密协作,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细化措施,注重方法,在“落实”上做文章
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施工项目,全面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对突出的问题全面梳理、列出清单,一项项排查,一件件解决,一个个落实,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管理工作:一要按时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切实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附农民工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做到全面掌握第一手农民工用工资料,确保农民工用工底数清。二要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坚持“先实名登记后再进场施工”的原则,收集农民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明细表等专项台账,真实记载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出勤及工资情况,切实做到农民工用工信息全。三要强化农民工用工动态监控。具备条件的项目部安装监控设施、配备考勤机,不具备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准确记录农民工上下班时间、进出人数、工作天数等,并严格进行月考勤和月工资的公示,真正做到农民工用工数据准。四要坚持银行工资制度。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为每位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并由本人持卡,农民工工资坚持由银行,通过银行可以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个人权益。凭证由项目部统一保管,作为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存档,保证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明。五要设立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应急周转资金制度,配备相应的应急周转资金,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后的专用资金,始终做到农民工应急周转资金储备足。六要畅通农民工欠薪利益诉求通道。将农民工的利益表达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欠薪调解机制,在企业却因实际困难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要充分做好解释工作,耐心听取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通过出具清欠承诺书等方式,安抚农民工的不安心理,使农民工欠薪所引发的矛盾在最大范围内得到有效缓解,从而减少因农民工以极端方式讨薪而引发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和谐稳定。七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防范处置工作作为企业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和综合治理考核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因农民工欠薪引发矛盾纠纷的事件,企业要及时通报情况,明确责任人员,限期办理。八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注重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核,在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上要做好前期筛选工作,建立诚信准入机制,对诚信度不高、履约能力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队伍,要纳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对施工过程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分包队伍,采用欠薪处罚、终止合同等方式,促使其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减少劳务纠纷。
3加大结算,筹措资金,在“支付”上求实效
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工程款的结算直接制约着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一要积极筹措资金。目前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结算时间较长,要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企业重点要加大工程款的结算,加大与业主单位的协调,紧密结合施工项目部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早申报、早结算工程款,筹措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不能全额支付的,先支付一部分工资,保证农民工正常生活支出,耐心解释原因,认真做好安抚工作,并安排专人详细建立登记台账,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回笼,尽快分期分批支付农民工工资,力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要建立清欠工作台账。各施工企业要全面准确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安排专人详细登记拖欠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拖欠时间、拖欠金额、收款账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切实摸清拖欠底数。采取“台账”销号方式解决欠薪,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人员、时限,不定期进行排查梳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加大清欠力度,做到不解决问题不销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三要建立健全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制度。为了预防施工企业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资,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2004年印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当企业遇到工程款结算不及时、工程管理不善等现实复杂性问题时,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做好善后工作,避免发生上访讨薪事件,在追回被拖欠工程款后,第一时间向农民工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4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在“稳定”上找突破
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企业和谐稳定。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关注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热点问题,组织企业法务工作者进工区、进现场进行法条解读并提供现场咨询,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农民工以及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此外,还可以在施工一线及办公楼人员流动较多的出入口,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电子屏幕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农民工依法维权方式和企业依法用工行为。二要做好思想安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一般具有群体性、复杂性、对立情绪大、矛盾易激化、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如果不及时有效解决,极易造成农民工上访。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及时掌握农民工的思想动态,对一些苗头患提前分析研判,安排专人摸排,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隐患,确保不发生和极端事件。
5完善制度,强化实效,在“考核”上想办法
2011年12月12日。再次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分管领导、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同志,省、市政府先后召开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时隔一个月后的今天。紧急召开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这表明了两点:一是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非常重要;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的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为了进一步强化这项工作,下面,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思想再统一。
一是必须直面当前的严峻形势。刚才。7个区县和4个市级部门分别作了发言。从刚才大家的发言中,市人社局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感受到这一个月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仍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前段时间,人社、公安、住建、财政、国资、监察等部门和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从对全市864户重点用人单位检查的情况来看,共清理出94户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工资总额12557万元,涉及农民工0.94万人。截止昨天,已清理兑现5114.6万元,涉及农民工0.49万人。目前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7442.4万元,涉及农民工0.45万人。此外,部分区县、单位、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问题。可见,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面还比较广、总金额仍然很大,如果解决不好,一旦形成大规模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是必须直面存在突出问题。随着春节即将来临。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农民工正在逐步集中返乡。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突出。其中的原因,既有国家宏观调控收紧资金闸门,造成流动资金短缺,也有建设方与承建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建中增加工程量、工程峻工后不及时结算的问题;既有承建方层层分包、转包,资金不到位、不算帐,又有保证金不到位等问题。这导致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有的甚至采取过激方式寻求解决,由此引发或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比如2012年12月31日纳溪到叙永高速公路开通时,就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群众阻止通行事件。近期,纳溪区、叙永县都先后报告,仍然存在群众阻断公路的隐患。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部分农民工工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同时也有对农民的赔付不到位的问题。近段时间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可见,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已到刻不容缓的时候。
三是必须认识到做好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必须全力确保“两会”期间的和谐稳定。即使不考虑这样的特殊时期和背景,省上正在召开“两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近期都明确要求。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连拿自己应得的工资回家团圆过年都不能保证,企业如何心安?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如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待?大家都经常在讲要“以人为本”要“改善民生”做好当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就是最迫切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所以,大家务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采取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措施再强化。
一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工作不留空白。一要明确职能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确保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扎实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前期相关会议和文件的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好头,加强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力度;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二要落实清偿主体,杜绝推诿扯皮。凡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凡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三要采取灵活措施,突破难点问题。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己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政府工程项目,不论何种原因,都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还款;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于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还款资金。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对因建设单位破产等特殊原因,致使拖欠工程款成为“死账”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妥善解决。
二是要采取有力举措。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一要大力排查。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抓紧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一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对反映投诉的建设领域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也要认真加以解决。二要快速处置。要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实现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要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当即立案,快速调处,力争在春节前办结。三要加强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尤其要努力改变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问题,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依法解决。要认真研究和采取措施解决好建筑领域工程层层转包、分包问题,避免一些没有相关资质和实力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造成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要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长效联动机制,形成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强大合力。四要严厉打击。要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拖欠金额大、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的案件,以及上级交办、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要依法、迅速、从重处置。对违反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重点进行侦察和审结。
三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要实行欠薪举报首问责任制,提高案件快速处置能力。一要畅通投诉渠道。重点场所要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公示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接受举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投诉举报案件,发现一起、过问一起、查处一起。二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要高度关注网络、报纸等媒体关于我市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言论和报道,发现有拖欠的苗头和问题,要及时快速反应,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避免事态扩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建设业务量多,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曝光那些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企业,以及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氛围。三要强化值班工作。今年的春节假期较长,要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稳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每天“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工投诉举报上门有接待、电话有接听、邮件有接收、处理有结果、权益有保障。
三、力度再加大。
一是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的工作格局。对工作开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或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和有效解决。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要掌握清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及时掌握支付情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尤其要对照前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会议与文件的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履好职、尽好责,抓出工作成效。
恶意欠薪入刑更大的意义在于其对欠薪者的威慑力,尽快讨回工资才是最迫切的问题,相对于提请刑事诉讼,调解仲裁是更常规而快速的手段。
城市的高楼林立,离不开城市建设者所做的贡献,农民工就是他们当中的主力军,他们简单的愿望就是能拿钱回家过年。但这种简单心愿有时很难得到保障,当工程被层层转包、随意联营挂靠等现象出现时,拿钱回家过年只能成为一个虚幻的愿望。
2015年底,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年味的气息渐渐浓起来,全国各地大街小巷洋溢着过年的气氛。红红火火的商场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年货,川流不息的街头涌动着购买年货的男女老少,临街的店铺里播放着祝福新年的歌曲……
这喜庆的一幕同样在大理市宾川县上演。
突然,地处县城中心的金牛路躁动起来,100余名农民工聚集在金牛路上讨要他们的工资。在祥和的氛围中,这次堵路事件迅速吸引了众多的路人。
谁欠了他们工钱?欠了多少?
事情还得从2013年说起。
又是分包惹的祸
2013年,开发商张某将金色家园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承包给申某,张某发包时要求申某垫资建设,双方并签订了承包合同。
申某承包工程后,在未取得施工许可和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期间,姜某从申某手中承包了工程劳务部分。
2014年,申某挂靠云南远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并邀约另外两人作为共同投资人。
经过一年多的工期,终于完成了楼盘封顶,按照合同约定,楼盘封底之后张某要负责结清工程款项,可张某并未履行合同。
申某多次要求张某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张某总以各种借口不履行合同。
申某拿不到工程款,自己的资金又全部投入到工程中,导致申某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看着年关已近,农民工还等着自己发工资,无计可施的申某干脆关闭手机玩起了失踪。
农民工联系不到申某之后,群情激愤,于是相邀到金牛路堵路讨薪。
堵路事件发生后,宾川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县人社局牵头,住建局、县公检法司、县总工会、等多部门参与,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进一步核实拖欠工资情况,并约谈责任人,督促其想办法筹措资金支付。
经过工作组调查,该项目涉嫌拖欠237名农民工(多为外地人)工资750万元。
面对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调查组立即开始分工,一部分安抚农民工的情绪,一部分则迅速介入调查。
宾川县人社局当即致电该项目相关责任人,可负责人均不在宾川境内,在电话中,宾川县人社局要负责人尽快筹措资金支付工资,负责人也以无资金等为由推脱,未兑付农民工工资。
面对这样的情况,宾川县人社局立即向宾川县住建局致函,要求县住建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置该事件。
与此同时,宾川县人社局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监察大队予以立案查处,及时向总承包方发出限期整改指令,限7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
听到7日之内支付工资后,农民工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并陆续离开了金牛路。
拿法律当“儿戏”的代价
7天之后,开发商张某没有动静,总承包商申某也没有动静,既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也没给出任何说辞。
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聚集到宾川县人社局院内,他们表示,这次拿不到工资就不走。
面对开发商和总承包商拒不配合的态度,宾川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
接到案件后,宾川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并将总承包责任人申某等人强制带至宾川。
同时督促开发商张某筹措200万资金,总承包申某筹措400万资金,按拖欠工资金额的60%逐一兑现农民工工资。
知道欠薪事件已经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县公安局后,开发商张某和总承包申某马上改变了态度。
在短短的时间内,600万资金就筹集到位。
在宾川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的监督下,农民工领到了拖欠金额的60%的工资。
快50岁的老刘来自四川,为了供两个孩子上学,老刘长年在外跟着建筑队施工。在这次堵路事件中,他坦言,自己和施工单位从没签订过任何合同,甚至总承包是谁都不知道。
老刘说:“在外辛苦了这么长时间,就希望年底时老板能把钱给结清,我回家还要拿钱给孩子交学费,我没上过学,但不希望我的孩子跟我一样,希望孩子能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虽然现在才拿到60%的工钱,但孩子的学费总算有着落了。”
看着老刘和其他农民工踏上了返乡之路,宾川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
春节后,案件虽进入司法程序,但宾川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仍然心系农民工,并多次与司法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关注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
事实上,“恶意欠薪入罪”涉及一系列环节,将案件移交至公安侦查后,还需经检察院审查、法院审判等多个环节,这很可能拖上大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农民工显然等不起。
恶意欠薪入刑更大的意义在于其对欠薪者的震慑力,尽快讨回工资才是最迫切的问题,相对于提请刑事诉讼,调解仲裁是更常规而快速的手段。
因此,宾川县人社局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多次约谈取保候审的责任人,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督促其兑付剩余40%农民工工资。
经过多次协调,承包方申某筹措到50万元,同时准予申某取出100万元工程项目保证金,经过多方努力,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到位。
在宾川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的合作下,273名农民工终于结清了自己的工资。
之后,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事件,对6名责任人作出缓刑判决,历时一年的讨薪事件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