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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活动,提高全区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宣传舆论导向,动员全社会力量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市*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黄常新(副区长)任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一名领导任成员(本次活动结束以后,该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三、活动内容
(一)结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做好《广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规定》和《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1、各镇(街道)、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主要道路、出入口、醒目位置和重要建筑物悬挂张贴消防宣传横幅、标语,宣传《规定》、《标准》和消防安全常识;区消防部门紧密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向各镇(街道)提供消防宣传资料;各镇(街道)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发放消防宣传挂图等消防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2、各基层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墙报、橱窗等积极宣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法律法规,并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宣传舆论导向。
3、各新闻媒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职责,通过电视、广播经常性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消防专题片、宣传录音带,加强对《规定》、《标准》的宣传报道,营造消防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
(二)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
1、“119”消防月宣传活动期间,区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大型灭火演练,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积极做好成立消防志愿者组织的准备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报名参加消防志愿者组织;区*、司法、安监、消防等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2、区教育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做好今年秋冬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展消防征文比赛、主题作文、消防知识讲座、演讲,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区消防部门印刷内容丰富的消防知识宣传资料,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3、区通信部门向移动电话、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安全常识信息,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区所有大型商场、购物广场积极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等进行消防宣传。
4、各级各部门深入社区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消防演练,制作消防宣传专栏;进入学校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演讲,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悬挂、张贴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口号,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和个体、私营企业延伸。
(三)开展全方位消防教育培训,进一步普及逃生自救和灭火知识。
1、各镇(街道)加强对各单位、场所和企业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培训和全体员工“一畅两会”基础知识的培训。
2、区消防部门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法人代表和员工,切实加强《规定》和《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要设立固定的宣传点,举办巡回讲座,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教育资料。
3、区消防中队向全社会开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主动组织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到消防站参观,了解消防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逃生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由于今年“119”消防月宣传活动规模大、项目多、层次深,各镇(街道)要认真策划,积极筹备,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把开展“119”消防月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广泛发动,层层落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为深刻吸取“2.23”道外区陶瓷小区连廊杂物火灾和“2.25”南岗区征跃小区楼梯间杂物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兆力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哈安发〔2021〕5号)要求,··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双城区近期城镇住宅小区火灾发生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成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区对拒不整改行为严厉打击,对物业企业不能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行为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经营市场,取消其经营资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办其他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
验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相应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类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勘察设计科、质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并配备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管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情况不清、野蛮施工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牵头科室:质安站、质安科)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冬春两季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隐患风险点台账,制定落实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工作,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和维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二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建筑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率达10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达100%,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合格率达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对高层建筑中的供电安全、广告牌安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楼道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楼顶管理安全、无证经营场所管理安全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进行核对,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对存在隐患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责任主体原则上是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由其业主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牵头科室:房产科)
三是加强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火灾防控治理。按照燃气场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燃气场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备充足;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内容。督促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队伍,提升燃气专业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县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规范运行。(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整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冰雪游乐设施尤其是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重点对消防设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经营性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五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六是切实落实物业管理火灾防控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员工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并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配电室、单元配电箱柜和电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牵头科室:房产科)
七是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同步启动其它农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牵头科室:村镇科)
(四)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工程建设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机制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开展车位配建、增建和规范管理,对现有居住小区内部设置的停车位进行科学调整,新建公共停车场和新增车位,推动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扎实做好清单制定、推行、实施,按相关规范要求维护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停车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乱搭乱建、私自停车等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同时,引导群众对消防车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处林区、山区、临山的建设项目以及分布在林区、山间的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城市山体公园和临近山体的公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理和动火作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牵头科室:质安科)
(六)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宣传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冬春期间,在行业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向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宣传思路,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探索网络媒介、直播平台等无接触消防宣传手段,拓宽消防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全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科室:质安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针对辖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传统村落等隐患易发、多发场所或领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分析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固化经验做法。要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整改,落实闭环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协作机制,确保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落到实处,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的政治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网格划分:以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划分大网格;以镇(处)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小网格;以民居楼院、村民小组、小区物业、社会单位等为单元,划分单元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二)工作目标:今年100%的镇(处)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社区(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社区(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上述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消防组织。大网格: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大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推动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消防安全委员会,调整成员单位和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中网格:各镇政府(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是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推动成立以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城建办、农林办、安监站、房管所、财政所、工商分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1名政府负责人为主任,设立消防办公室并确定2-3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小网格:社区居(行政村)委会主任是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个社区、行政村都要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单元格:村民小组负责人、楼(院)长、物业和社会单位的负责人是单元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在单元格内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二)加强消防力量。大网格: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出台相应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中网格:镇(处)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充分发挥巡防、保安队伍作用,加强对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每个镇(处)要建立一支10-30人的兼职消防安全巡防队伍。小网格:要积极发展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高层建筑消防宣传员等消防专员,扩大基层消防力量覆盖面。单元格:要积极开展“村企联防、企企联防、邻里守望”等活动,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三)落实消防检查。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大节日、活动组织各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中网格: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小网格:要定期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小单位、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单元格:要每天开展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开展消防宣传。大网格: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中网格: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小网格:要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和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通过互联网建立防火宣传QQ群,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有条件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各单元格内的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体验。每个单元格每年要组织一次全民疏散逃生演练。
(五)完善消防设施。各镇(处)要按照《<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镇(处)要为消防安全巡防队伍配备电动消防巡逻车、消防电动自行车。镇(处)和居(村)委会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小喇叭、视频教学等防火宣传器材。各级网格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要在网格和单位的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六)建立消防档案。镇(处)要设立消防办公室,社区(村)要设立“保消合一”巡防室,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分级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台帐,全面、详细、动态地记录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巡防、隐患整治、宣传培训、灭火演练、应急疏散等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
(七)分级推动落实。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积极推动创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分级检查、督导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区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大网格和中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小网格(含单元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监督干部和社区民警要经常深入辖区网格,指导、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
2012年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公安派出所消防试点,分三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在全面部署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确定试点单位(包括镇(处)、居委会、村委会),同时确定2012、2013、2014和2015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拟达标的镇(处)、居委会、村委会,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试点和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区、镇(处)、社区(行政村)三级层层召开试点现场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并重点推进今年拟达标镇(处)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对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的镇(处)、社区(行政村)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围绕中心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逐年递增。要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为镇(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保消合一”队伍配足消防装备和器材,确保满足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工作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