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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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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文第1篇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二、狠抓宣传和普法教育,促进社会监督机制的形成。

让人民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是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单靠政府的监管难以达到法律应有的威慑作用,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鼓励、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这就是要努力使社会监督成为政府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的形成,有赖于人民群众食品卫生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此,各地要狠抓宣传、普及食品卫生法的工作,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促进社会食品卫生监督机制的形成。

三、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水产品、豆制品等重点品种,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卫生监管机制。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准入条件,树立一批诚实守信的品牌企业。对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从业人员,要责令其退出市场。二要完善和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三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预防措施,加强检验、检查、检疫、抽检工作。四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定期办公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让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的食品。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各镇政府要对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卫生负总责,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主管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林、质监、工商、城管、卫生、公安、司法等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市农林局主要负责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和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的安检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违禁农药等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初加工的卫生监督,尤其要加强生猪屠宰的卫生管理、检验检疫工作,在全市实施放心肉工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行生产许可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审查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推进和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开展对食品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和抽检,严格查处违法食品广告、虚假宣传、假冒注册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其他部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食堂和各类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食物

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

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并快侦快破;协助食品监管执法机关开

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抗拒行政执

法活动正常开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市教育局主要负责组

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和幼托

托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

患报告制度,组织对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及学生集体用餐工作

的督查。

五、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全面落实《食品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依法从事食品生产、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

2、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各部门要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县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努力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学校周边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治安环境,实现以下目标:

校园周边可通行距离200米范围内无网吧、影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无流动饮食摊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现象;无严重影响师生教学、生活的环境污染;无严重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隐患;无严重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交通隐患;无食品安全、火灾、电气事故及其他导致人身伤害的安全隐患;音像、图书零售(出租)摊点无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现象。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杨东(兼)。负责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

四、责任分工

教育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善门卫安保制度,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学生进出校园。加大对校园周边巡查力度,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宣传部门: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和师生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文体部门:负责牵头整顿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巡查,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严厉查处网吧、游艺、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加强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查缴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管,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全县网吧以健康街为界分南北两个区进行巡查监管。

南区监管小组成员:杨文广、杨燕龙、王永强

北区监管小组成员:任斌、杨红波、崔国良

机动管理人员:吴丽君

监管小组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时段(11:30—14:10,17:50—21:30)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网吧利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不定期采取“午夜”、“零点”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网吧超时营业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同时,加大网吧业主的安全教育力度,签订责任状,强化网吧业主责任意识,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查处,建立健全“定案件、定人员、定责任”的办案责任制,专人负责,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决不让其形成气候。从严查处抢夺学生财物、敲诈勒索学生等违法行为,不论涉案财物价值打小,每件都要实行专人专办制定,查办到底,震慑犯罪。

对校园周边要进行集中排查梳理,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防止发生涉校交通事故。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立临时指挥疏导岗,由民警定岗定责指挥疏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管控,严惩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消防部门:负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并限期整改。督导学校、幼儿园做到“三严禁”,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章操作电器设备及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协同整治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的职能,清理整顿食品药品经营市场,会同食品安全成员单位,严厉打击危害师生饮食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部门:加强餐饮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严把卫生许可关,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户。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强化卫生法规、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校园周边医疗门诊的监督检查,审核执业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确保师生安全就医。

工商部门: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保健用品等经营场所的巡查,强化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一票通”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开业申请、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加强商品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市容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清理取缔中小学、幼儿园附近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城镇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马路市场。加强校园周边卫生环境整治,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优先规划、建设校园周边的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建立有效的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餐饮污染和卫生死角,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卫生环境。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环保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噪声、娱乐噪声的查处工作,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的外部环境。

安监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校舍安全、安全教育等进行检查督查。对消防设施、避雷设施、水电设备、楼道通行、体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逃生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电力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输电线路的检修与维护,排除隐患,保障学校正常用电、安全用电。

可镇政府: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综合整治全县校园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政府指示要求、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县委、政府净化育人环境、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各有关部门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新闻单位要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整治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

各成员部门要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校园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整治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促进校园周边环境建设的良性发展。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文第4篇

一、树立明确的安全目标,精心部署安全工作。

1、年初制订了年度学校工作计划,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2、学校行政例会时都有安全工作议题,安全处不定期召开各种安全专门会议,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进一步修订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按上级文件要求,我们学年初对安全工作的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安全指引内容,强化了责任意识,并将纸质文件上交安监股。

2、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我校在开学初与每一位教职工都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里明确了每一位教职工的安全目标及职责,学初由于见习实习人员的不确定,学校后续又与实习见习人员签订了岗位责任书。

3、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对于明确的安全职责,学校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检查考核小组全权负责督导检查工作。

4、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年初签订的《承德县第四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了目标考核内容等具体事项。

5、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学校原有11个安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又完善了部分安全应急预案,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防盗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楼道拥挤、踩踏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集体外出活动意外伤亡事件应急预案》《地震逃生应急预案》《校外人员、车辆闯入校园,对师生进行威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内斗殴、跑动造成伤害事件应急预案》《上下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6、学校的工作要点里,强调了安全的工作目标是落实责任、严防死守、注重细节、确保稳定。

7、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上级相关的文件,必由校长签批,认真落实,最后由主管副校长签字。

学校要求值周教师按时到岗,要负责所分管区域的学生秩序,学校德育处和带周领导、督导室进行检查,对于不按时到岗,到岗不尽责的在教师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向安全课要质量

坚持每周一第一节课的安全教育课。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安全教育主题,推门听课,将安全课落实到实处。

2、国旗下讲话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并利用平时全体师生集会,渗透布置安全教育工作。

3、节假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每逢节假日,安全处都会提前安排,利用广播或者集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安排巡视人员,切实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4、致家长一封信。学校在每个月都会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对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强调,要求家长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本学期下发的有《教育部关于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预防传染病致家长一封信》《端午节致家长一封信》《暑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坚持做到每个节假日前必有专题安全教育,必有致家长的一封信。对于下发的一封信,一式两份,一份家长留存,一份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同时回执的回收情况学校做好记录,班主任签字。

5、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培训。

6、积极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消防、食品安全等系列专项活动。

四、加大检查整改力度,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1、制定安全包保责任制,坚持“一卡一单”制度,形成安全网格化管理,确定各处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和人员,明确了每个安全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各部门自行对相关督查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隐患回执单的形式报告安全处,形成台账,及时整改销号。

2、安全处每天早上对学校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记录。联合督导室、服务处不定期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联查,问题及时反馈。

五、规范安全常规管理,形成常态。

1、切实加强每天的晨午检、通风消毒、携带物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常规工作。

2、坚持每周听一节安全教育课,做到定人员,定班级,有教案,每个年级每周上交一份安全教案,存档。

3、认真做好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4、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安全疏散演练,做好预案、记录、图片的存档工作。

5、严格落实门禁制度,每周对门卫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外来人员入校记录、学生教师出校记录、做好门禁工作。

6、不断规范小餐桌的管理工作,学期初对小餐桌情况进行摸排,每月对小餐桌进行检查指导;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做好乘车学生的交接,检查情况上报安监股。

7、坚持做好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秩序的管理,每天放学到校门口辅助带周领导疏导学生。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文第5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管网络建设

我区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区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二是健全机构。在各镇(街道)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各社区、村配置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三是经费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2013年我区财政预算内投入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60.27万元,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强化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测机制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风险监测体系。结合我区特点,制定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此外,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瘦肉精、染色馒头、豆芽菜、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我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全区主要食品抽检计划并落实监管部门抽检工作。同时,认真办理有关食品安全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来共办理区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二是推进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系统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肉类以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在市区某肉制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追溯应急演练,从而提高我区食品监管人员、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摸排调查工作,加强对企业诚信信息的管理、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每季度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公开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此外,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单位签订《商贸企业诚信承诺书》,营造良好商业氛围,有效的引导了辖区企业有序经营,规范了市场秩序。四是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我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1]182号)文件精神,建立我区食品安全奖励机制,依托“12315”平台,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有效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处理申诉、举报,积极排除、解决消费纠纷,认真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今年以来,“12315”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件,立案查处2件,罚没0.9168万元。

三、层层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道德领域突出思想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四进”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健康意识,创造良好氛围。

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健康成长”的主题,开展中小学生“关注食品安全,抵制假冒伪劣”主题征文比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学校等各类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周边餐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活动。围绕“持续推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工程”这一主线,农业部门开展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等现场咨询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企业观摩检查、“实验室开放日”、建设食品示范工程、“六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会等活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农业部门结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六周年等活动,采取会议培训、设点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在农业155网开辟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专栏,定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信息。四是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各镇、街道发挥村(居)委会宣传栏和黑板报的作用,把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等食品做为宣传样例,对社区居民进行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今年年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相关资料、宣传单等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0多台次。

2.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及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行讲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知识教育。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经营者培训。区工商、质监、卫生等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行业内食品安全讲座和培训班。工商部门组织向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质监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培训班4次、悬挂标语横幅5条,组织市区组织市区232家次食品生产企业、五类前店后厂经营单位及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共250余人次,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卫生部门结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和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培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量化分级培训,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文件3000份,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餐饮业主及各类公共场所业主发送短信6000条;各镇(街道)分别在各自辖区内组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科学规范生产、依法诚信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加强信息通报,构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信息通报和。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以及对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信息的通报,不定期的向市食安办、报纸、新闻媒体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舆情监管体系和舆情队伍作用,组织专人上网浏览小鱼网、今日网论坛等市内各大网上交流区,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不间断监测,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上报。如11月15日我区得知“闽牛乳业”网上有关投诉情况,立即形成网络舆情专报,并联系网站和消费者,对投诉情况开展调查分析。质监局直属分局立即介入调查,对闽牛乳业进行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调查中发现是早晨未送完的牛奶未及时放回冷藏保鲜,下午继续配送,造成牛奶变质。我区对该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相关人员当面向其道歉,最后取得了消费者的原谅,并主动要求网站删除其的相关帖子,此外,督促企业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整改防控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突出重点整顿,狠抓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职能监管部门专项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禽类屠宰、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等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加强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世客会等重大节庆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组织工商、物价、质监、卫生、农业等执法部门,加强对各大市场和超市如综合市场、综合市场、列西农贸市场、高岩市场及列东百货、好多多超市、万福隆超市等食品销售网点的巡查力度,以禽肉、调味品、儿童食品、茶叶、水发产品、蜜饯、酱菜等食品为重点,重点查处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掺杂使假、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

2.开展禽类屠宰专项整治。我区针对市区人大再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一是迅速召开会议,成立由农业、工商、卫生、质监、城管办、城监大队、宣传部、各镇(街道)等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研究部署,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多次组织农业、卫生、工商、三产、城监、街道等部门,深入列西新村3排的禽类宰杀点、牡丹路早市和北路临时占道市场等地进行突击检查,规范其脱鸭毛宰杀加工行为,对市场上禽畜产品等食品来源进行追索,保障上市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城管办、城监大队等部门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为依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4家禽类屠宰点,15个早市点和满园春夜市和列西五四路夜市2个夜市大排档开展每日巡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3人次,巡查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摊点、临时早市、夜市大排档等1843家,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深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各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非法添加很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企业使用和销售含有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流通行为。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共抽检产品、原料及所用食品添加剂8批次;三是提高防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保管制度。

4.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一是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全面强化饲料、养殖等环节监管,依法从严惩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发放、张贴《区农业局畜禽健康安全养殖致畜禽养殖业主的公开信》、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43份,召集规模畜禽饲养场业主、村级防疫员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02人次,与各畜禽规模养殖场签订《畜禽健康安全养殖承诺书》74份;三是加大对生猪养殖场的执法力度,加强档案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药房和饲料仓库,对中、大猪实行生猪尿样快检,尿样快检呈阳性,立即抽样送检,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2013年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养殖场26场(次),现场快检“瘦肉精”52头份,抽检兽药样品3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5.开展“地沟油”整治、餐厨废弃物管理和食用油综合治理。农业部门加强了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畜禽、水产饲料产品的监管,重点对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质监部门加强对以畜禽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疑似问题原料和产品进行抽检。今年我区2家企业与有资质废弃物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协议,检查相关生产企业31家次,签订食用油质量安全承诺书7份。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超市、食杂店、农贸市场等300余家次;卫生部门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对餐饮单位的食用油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共抽检10家单位的食用煎炸油,对抽检不合格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4000元。

六、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我区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抓源头,重点加强标准化基地管理。农业部门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监控,开展了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畜禽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从生产、流通、销售全方位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9人次,检测蔬菜样品240个,稻谷样品10个,水果样品10个,样品合格率达100%,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及生猪基地,抽检猪肉、牛肉、鸡肉等农产品149批次,检查鱼苗养殖场1个,鳗鱼养殖场2个,对1家养鳗场经营主体变更未备案情况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源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今年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区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国家级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组验收。二是抓生产加工,重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质监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组织约谈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强化乳制品监管,引导企业强化原料管理和处置,对生鲜乳、原料乳粉、成品、含乳食品开展风险监测267批次;深入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面检查区3家饮用水企业,抽检饮用水32批次。此外,紧盯热点焦点,对“两超一非”、羊乳制品、食用明胶和其他胶类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变性淀粉、香肠肠衣、“地沟油”、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酒类打假、打击治理走私冻品、“土笋冻”明胶使用情况排查、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和违法标识标注行为等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3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完成率100%,立案查处食品相关违法案件4起,处罚2.5万元,受理投诉举报3起,办结率100%,年审QS证14家。三是抓流通,重点加强索证索票制度。工商部门强化行政指导,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索证索票”、“跟踪溯源”、“巡查监管”三项功能有机结合。同时,做好批超对接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工作,现已有14家超市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全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5家超市为今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点创建单位;此外,整合资源,依托快速检测平台,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做到每周有巡查,月巡查达到10户100个品种批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今年以来,我区已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932本,立案查处各类食品案件45件。四是抓消费,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管理。卫生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监管专项整治,农村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此外,结合开展文明餐桌创建、监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强对创建等级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今年来,共出动监督员、协管员1329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742户次,对辖区612家餐饮单位监测餐具消毒效果5439份,合格率为81%,下达监督意见书89份,限期整改45家,落实整改36家。张贴餐饮服务单位单位卫生监督公示牌70张。在餐饮单位中发放公共用品消毒记录本600本,对300家单位的生熟砧板进行贴标识区分;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340件,办理餐饮服务临时许可证39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7000余人;对3家餐饮、食堂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金额9600元。

七、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监督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监管相对薄弱,工作量大面宽,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监管空白点,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不到位;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食杂店点多面广,卫生条件差,仍有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彻底解决难度较大;农村个别小食杂店索证、索票、进出台账等制度的落实与规范还有较大差距;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特别是检查经费和专项协调经费仍投入不足,离省上要求检测经费50万元,专项协调经费10万元的差距还很大。

八、明年工作打算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下阶段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努力实现五个方面的新突破:

1.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要实现新突破。一是要严把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二是要加强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规范引导,加强整治、引导和服务,督促和帮助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三是要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要继续抓好以肉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食品专项整治要实现新突破。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加大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假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分子的震慑力。

3.食品安全监管要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联合执法抽检,进一步提高排查隐患的能力,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二是要不断完善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和样本量,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监管部门建设,落实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延伸监管网络,完善区、街道(镇)、村(居)全覆盖立体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