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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个人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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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个人情况总结

政审个人情况总结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xx县工商局目前共有在编干部职工86人,其中党员6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0人,平均年龄41岁。县局机关内设13个股、室、队,下设4个基层规范工商所,即城关、宗艾、南燕竹、羊头崖工商所,共承担着全县1162余户各类企业、5632户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专业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近年来,xx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具有工商部门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突破,狠抓工商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好政风行风责任制,全面加强对干部作风纪律教育,增强法纪观念,进一步推进了全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建设出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和人民群众信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三、规范源头,把政风行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

(一)着力加强政风行风责任制的落实。在抓政风行风建设的过程中,我局实行了“一岗双责”,系统上下年年层层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强化了责任追究,把行风建设纳入了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政风行风建设一票否决,无论是哪个单位或个人影响了政风行风,将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人人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加强影响政风行风体制机制的创新

针对工商部门案、费、证、照是容易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我局强化治理。通过不断总结行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加大了影响政风行风体制机制的创新力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原有的10余项行政审批项目精减为5项。大力推进分权制约机制,在办照中实行登记审核、办照收费、办公室盖章的“三段式”工作程序;在收费中实行“两公开”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在办案中实行“办、定、审”三分离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收人情费、办人情案现象。本着便民、高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原则,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并精简审批程序,实行“一审一核”制。

(三)着力打造透明公正的工商形象

我们进一步实行了政务公开,通过xx红盾信息网、办事大厅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执法评议结果和办事内容、程序、收费依据、标准、廉政守则、禁令要求等全部公布上墙,做到了全部公开、真正公开,实行了阳光政务,极大地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需求。

(四)着力规范执法执收行为

一方面,我局通过全面推行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处罚核审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行政执法“四制”,有效地避免了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中的不作为、滥作为、大案轻处、小案大办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罚缴分离制度,罚款实行银行代收,工商执法人员不直接从事收缴工作,主要精力就是放在市场监管上。

(五)着力推进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商干部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来防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认真组织查找了全系统的组织领导、行政执法、注册登记、财务管理等30余个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了风险点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防范。

四、突出重点,用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推进工商职能工作的履行。

长期以来,我局坚持用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推动职能工作的开展,紧贴食品安全、农资市场、消费维权、打假治劣等重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收到了预期效果。首先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县局同各股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了片区监管责任制,各所实行了“两图一书”、“六查六看”管理模式,实行了划片分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精细监管。去年被县政府评为“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奥运绿色蔬菜供应保障先进单位“称号。其次是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执法行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第三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做好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隆重的“3.15”纪念活动。三是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做到有投诉及时受理、及时调解处理。四是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全县目前已建有投诉站点223个,12315维权网点已基本覆盖到全县各个村、社区、商场超市,方便了全县消费者投诉。四是打假治劣成效显着。组织进行了成品油、家俱、建筑钢筋、农药、化肥的抽检,开展了家电、饮水机、电饭锅、电动工具、燃气灶、手机等专项检查。开展了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商业贿赂治理、家电下乡市场整治,加大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查处了傍名牌行为,对食品、危险品、非煤矿山等涉及到安全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全县文化市场整治。全县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露头就打,我县基本无传销活动。五是整治了无照经营,净化市场主体资格。我局采取了“前期宣传、自查自纠、查处无照”三步骤的方法,对全县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中,重点突出,明确目标,对涉及农资、食品、医药、建材、电器等影响生活生命健康的、易燃易爆等涉危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快查、快处,对服装等一般经营行业重点进行了教育引导规范。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执法车辆100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454户次,查获无照经营26户,规范办照295户,依法取缔17户,限期整改32户,注销142户。

五、增强服务观念,积极支持xx经济发展

首先是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降低准入门槛,努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共为富强煤业等24户企业简化、快捷地办理各类手续。实施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为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扶持指导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因金融危机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截止目前,共为106名失业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通过绿色通道申办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减免相关费用0.22万余元。三是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上门向农民认真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共向农民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免费发照,全程引导服务,积极帮扶等措施,从资金、技术、品牌等方面全力帮扶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共发展和登记养殖、蔬菜、林果、种植、农产品加工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00多户。同时立足地方特色产业做好工作,积极发展和培育农村经纪人26余人,推广了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以促进农民增收。订单农业金额达2100万元,经纪业务量1.6亿元。四是商标战略推进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广泛宣传,增强商标品牌意识。二是认真开展了“一所一标”工作,宣传和引导农民经营户申请注册商标33余件,目前全县已注册商标达88件。三是积极推动“xx豆腐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四是商标战略工作稳步推进,继去年被省局认定4件商标为“山西省着名商标后,又有4件商标被培育为山西省着名商标候选商标;五是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多起,罚款万元以上案件两起。

六、落实各项措施,狠抓投资环境建设。

一是结合工商实际和县域经济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局30条”和“市局45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二是在xx电视台公开进行了改善发展环境的承诺,认真践行各项服务承诺。三是在工商窗口推行“三清四通五办”工作模式和六个一的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三心一满意”活动。四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我们采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只纠不罚”制度,拒不改正的才依法处理,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不以罚款为目的,但对那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直接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理,有效地整顿了市场经济秩序,消除了不安全隐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再树工商新形象。在市场主体准入中实施注册登记事务引导制;在生产经营中规范运行引导制,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促使市场主体依法守法经营,帮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引导,促使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规避经营盲区、误区,引导、促使市场主体审慎经营;在监管执法中实施查处违法疏导制,以宣传教育、苗头疏警为主,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告诫规劝,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实行维权兴企引导。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发展意识,促其做大做强,同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政审个人情况总结范文第2篇

同志曾深刻指出:“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目前公安机关很多基层所队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往往是“说在嘴上,记在本上,挂在墙上,印在纸上,没有真正执行到行动上”。 反腐倡廉不仅仅是口号,更要落实到工作,生活,学习中去。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推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1 从制度、教育方面入手

一是要找准切入点。“上梁不正下梁歪”,在制度执行上,科所队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典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同样,领导干部违反制度,其造成的反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应以科所队领导干部教育为切入点,将其教育效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定,铸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廉洁从警的思想政治基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计划,在公安民警培训班中开设廉政教育专题课程。四是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本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模范典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积极开展向勤廉兼优典型学习活动。同时要以警示教育为抓手,着眼于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及时有效的典型性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看守所,参与刑事庭审等现场活动,组织党员民警听取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观看典型案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把近在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在民警思想上产生震憾,做到警钟长鸣。

2 着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成功经验,借鉴成功做法,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和完善评估体系。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个别基层所队本末倒置,为了出成果、树典型,在形式上挖空心思,面上搞得轰轰烈烈,各种台账、资料齐全,让人眼花缭乱,而实际效果上却是一般般。要建立起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评价体系,评价制度的优劣、评价制度建设的效力、特别要评价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成效和执行后达到目标的程度,对于那些热衷于形式执行却缺乏执行成效的单位及个人要坚决问责。尤其要注意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作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探索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制度措施,用制度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而是重在落实。要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督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各警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分工;要健全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公安机关各警种、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构建惩防体系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科学的考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政策、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警令畅通。

3 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实处

只有狠抓制度的落实、执行,才能体现制度的严肃性。在执行力上既要“实用”更要“管用”。“实用”就是“需要”,既是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广大民警遵守的规矩,不追求华而不实的形式和空泛的内容,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管用”就是有效,在实际操作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把改进公安执法工作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以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在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使全局上下都为实现公正执法尽好力、尽好责,使个别公安民警执法随意、执法不严、不文明等现象得到有效的改正。要充分发挥法制监督员、兼职法制员的作用,对民警执法办案进行指导、把关,在保证执法质量的同时,督促民警按规定时限办理案件,特别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和伤害案件办理进程进行监督,防止办案拖拉、、办人情案等现象的发生;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涉及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项目情况的监督,保证各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和拓展警务公开的范围,对原有的警务公开工作进行进一步充实、完善和规范。畅通拓展监督渠道,宣传公安工作,征求社会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特群众、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增强内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内部审计、法制等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加强警务督察工作,深入开展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法制等部门及其与业务部门之间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高效运作的监督工作机制和制度。

政审个人情况总结范文第3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迎接省局行风评议的有关工作,动员全县国税系统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做实工作,迎接省局行风评议,确保取得行风评议好成绩,再塑良好形象。我先代表县局党组就行风调查评议进行动员,然后蒲锡金同志代表党组对迎接行风评议进行具体部署。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正确评价全县的纳税服务工作

去年6月以来,全县国税系统狠抓行风建设,具体落实在全面开展了“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一年多来,全系统在为纳税人服务上认识明确、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一)服务理念明显转变。全系统采取讨论会、纳税服务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讨论,广泛进行换位思考,积极引导职工在学习讨论中提升认识,在清理调查中看到差距,在交流经验中规范统一,使干部职工对税收服务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目前,全县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切实树立起“视纳税人为客户”,“税务机关首先是服务机关,其次才是管理机关,税务人员首先是服务者,其次才是管理者”等崭新税收服务理念,自觉在工作中体现“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的“三个一切”总体要求,在服务中努力达到“三个满意”的标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服务手段明显优化。全系统在开展纳税服务活动中,充分依托计算机网络,大力提升纳税服务工作的科技含量,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税收服务。全系统通过推广以电话申报、邮政网点申报、邮寄申报和网络申报为主的多元化申报、开展征管信息共享建设、推行“一窗式”管理、开发“纳税信息电子管理系统”、“征管辅助系统”等有效措施,优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质量,极大地满足了不同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我局印制了《纳税服务手册》,开办了局长接待日、开通了局长热线电话、开展了“纳税人评最佳办税服务之星”活动等,提升了服务实效。

(三)服务形象明显提升。全系统通过优化税收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外延,积极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了既用活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又严肃处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人和事,有力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树立了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和“亲民、爱民、富民”的蓬安国税新形象,使纳税人从国税部门的服务中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且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2003年,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评满”活动中,县局获得了满意单位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干部素质还须提高;二是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检查督促机制尚未形成,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还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

二、领会精神,上下联动,以扎实的工作迎接省局行风评议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

市局会议在传达省局会议精神时指出:省局党组与省纠风办日前联合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并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国税系统2004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对开展全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和省纠风办开展这次全省国税系统行风评议,选择了21个市州国税局和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中三分之一的单位进行,南方国税成为被选中的8个单位之一,省局行风评议组将在南方抽3个县进行评议。因此,我们对省、市局行风评议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必须深刻领会,认真把握:

第一,充分把握评议的主要内容。市局传达省局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依法征税。看是否做到应收尽收,不违规减、免、缓税,不收过头税;是否公平税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税收是否及时足额入库,不混级混库。二是严格执法。看是否做到认真宣传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是否全面落实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西部大开发、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税收服务。看是否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纳税约谈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做到文明办税“十公开”;是否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及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四是廉政建设。看是否严格执行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严格执行省局《五条禁令》;是否杜绝向纳税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否杜绝在税收征管中“吃、拿、卡、要、报、借”等不正之风。

政审个人情况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按全区统一部署,以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林业项目、资金、资源、执法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法治、责任、效能和廉洁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指具有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下同)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我区现代都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原则

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以罚代管,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要推进林业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健全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并联审批、林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以及林业部门与检察院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与协作等项制度,改进办证窗口服务质量,推进网络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把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行政、与廉政勤政、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2、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3、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林业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林业执法单位按照上下领导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

根据《湖北省林业局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规定,此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六查六看”。即一查政务值守,看是否存在反应迟缓、应急不灵的问题;二查执行落实,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驰的问题;四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五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六查服务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各地要通过“六查六看”抓好以案学法,力避泛泛而谈和工作一般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为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一是研究部署,制订方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会议,办一个专栏,写一份分析材料,写一万字的学习笔记,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选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以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学习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自我分析阶段(2011年6月6日至6月14日)。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查、群众评议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每个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林业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合格者,要暂停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教育活动情况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确定工作联系人,各林业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政审个人情况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行政执法;困境;法治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6-0158-02

近年来,因执法乱象而引发的舆论热点不断。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先后发生了2013年“11・14”河南永城女车主不堪罚款自杀事件、2014年“4・20”苍南城管打人事件、“4・29”绍光城管打人砸车事件、“10・9”鄱阳县暴力执法等不规范执法事件。行政执法中的“粗暴执法”“趋利执法”“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已成为行政执法领域久治不愈的顽疾。究其原因,与执法“有法不遵守、程序不规范、裁量不公正、行为不文明”等密切相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是行政执法改革的方向。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必须通过法治化的路径,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推进。

一、严格执法以法制完备为前提

严格执法必须以法制完备为前提。有法可依是有法必依的基础。只有执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才能按照法律要求严格执行。当前,相关立法还不完善,应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一要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律制度。修订《行政许可法》,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和成果纳入行政许可法中;修订《行政处罚法》,在总结提炼综合执法试点的基础上,明确综合、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等规定,为综合执法提供法制保障。二要抓紧制定《行政征收法》《行政收费法》《行政补偿法》。征收、收费、补偿行为与公民、企业权益密切相关,也是目前行政立法领域的空白,规范行政征收、收费、补偿行为,及时完善行政法制体系,做到执法有据。

严格是执法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就是有法必依。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履职。一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执法权取得合法、执法权的行使合法,执法的每一个步骤、每一环节都有法律依据的支撑;二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明确部门、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三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加强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排除各类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要赔偿。保证严格执法落到实处。

二、规范执法以公开透明为保障

规范执法必须以公开透明为保障。公开透明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涵:一要完善执法程序。程序是公开透明的重要载体。目前的执法程序主要有听证、表明身份、告知、说明理由、职能分离、调查、时效、信息公开等制度。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应尽快在《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现有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出台《行政程序法》。从顶层着手,整合目前零散于各个法律中的程序性规定,统筹设计程序体系、系统全面的规范程序要求,既对目前程序性规定中的不足进行弥补,又要完成程序的体系化、科学化,做到程序严密、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执法规范的要求,从容易发生“执法三乱”现象的执法环节入手,加强执法程序的规范,约束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滥权。二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配备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高科技手段,加强对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的检查,实现全过程的监督,同时保留证据,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三要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重点围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或处罚是否适当等要求开展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发现问题要责令执法部门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规范是执法的行为准则。规范执法要求做到:一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执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等程序要求,履行职责,以程序规范权力的行使,做到步步留痕。二要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及时告知相对人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等合法权利;并为相对人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和条件,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要执法信息公开。建设相关部门执法信息的共享平台。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网上录入、文书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逐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

三、公正执法以裁量正当为重心

公正执法必须以裁量正当为重心。裁量正当要求: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裁量标准。通过细化、量化行政载量标准,杜绝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等不公的执法现象。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二要遵循合理性原则。美国法哲学家庞德指出:“没有一个法制体系能够做到仅仅通过规则而不依靠自由裁量来实现正义,不论该法制体系的规则系统如何严密,如何具体。所有的实施正义的过程都涉及规则和自由裁量两方面。”行政法应控制羁束行为,更应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控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合理性原则是制约自由裁量权的产物。这一原则要求符合立法目的,符合比例原则。即在能够实现法律目的的方式中,选择对公民权利自由侵害最轻的方式实施,以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通过对执法行为目的、行为根据、行为内容、行为程序等的司法控制,以司法权威制约、监督自由裁量权正当行使。

公正是执法的价值取向。公正执法应做到:一要正确运用比例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有多种方式时,还必须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比例原则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合法基础上,追求合理化目标,实现权力行使恰如其分,避免大炮打小鸟的悲剧。二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标准,按照依法、公正、合理原则,权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改过态度等因素,在自由裁量权的幅度之内,依法做出处罚。三要不断提高执法者的素养。个人素养对裁量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自由裁量的过程也就是个人运用智慧、品德进行考量和判断的过程。裁量的结果往往因为个人的学识、品格的不同而迥异。库珀指出,“个人品质――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心理态度――可以为公务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模范遵守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提供持续性的指导。”这提示了个人素养与自由裁量权行使之间的密切关联。必须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不断增强执法者公正裁量的水平和能力。

四、文明执法以人性关怀为内核

文明执法必须彰显人性关怀。人性化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执法环节的具体体现,即努力融法、理、情于一体,必要的人性和人文关怀,有助于优化执法效果。在有法必依的基础上,做到以理服从、以情感人,实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并不矛盾,而是有机统一。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为民,公平、公正、公开地行使权力。同时要体现人性化。人性化执法是一个提升和升华,这体现了法治文明。

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文明执法要求做到:一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服务、管理和执法紧密结合,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严格执法。二要处置与教育并用。对相对人要注重发挥教育的作用,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进行适度的处罚。防止以罚代管或只教不罚的现象。三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执法是手段,并非目的,在执法时既要考虑执法规范也要考虑执法的社会效果。法律是刚性的,但人性是柔软的,二者结合,于法律的刚性中蕴含人性的力量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四要单一执法向多元执法转变。由当前执法方式的单一化、强制化向柔性化、人性化、以人为本的转型。但人性化不是人情化,人性化执法是在不降低执法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文明”“柔性”的方式实现执法目的。在严格执法基础上升华执法成效。

只有在法制完备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在公开透明的保障下规范执法,在裁量正当的前提下公正执法,在人性关怀的情怀中文明执法,才能破解行政执法困境,推动行政执法走向法治化的轨道。

Interpre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on the Dilemma of the Solu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QIU Manli

(Party School Teaching Department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Beijing 065201,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