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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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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㈠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施工、市政工程(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有区建设局负责(区管项目),排查治理内容及治理重点按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㈡房屋平改坡、经济适用房施工(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

㈢公路建设(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㈣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水局负责。

㈤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通讯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治理重点按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建设、房管、交通、农水、要拟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督查工作计划

㈠4月份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㈡5月份督查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方案制定情况,宣传发动情况。

㈢六月检查各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㈣七月份抽点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施工企业排查整改不力的项目。

㈤各政府职能部门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并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㈠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和分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工程建设、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包括事故的隐患排查、公示和治理情况;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和使用管理情况;建筑工程使用的危险品的管理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和文明施工情况;监理企业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六、督查工作初步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隐患排查专项方案,动员部署,开展自查。

5月4日-5月18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照方案要求进行督查和自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明确整改重点,找准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5日前,各督查小组赴省辖市对“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整改措施的指导和整改进度的监督,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和消除。并针对汛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做好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7月21日-7月27日,各督查小组对各地的整改成效进行检查。

七、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

㈡突出重点,实地抽查。各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要对事故多发地区、施工企业和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各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名单,供各督查小组随机抽查。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问题;对策

一、房屋建筑工作中的安全监理

房屋建筑工作中,安全监理部门代表建设单位行使监督权利。主要由政府部门、施工企业内部的安监部门或者安监机构组成。由于受到人力和财力的约束,政府机构很难形成有效地管理,施工企业内部的安监部门由于受到自身经济利益的影响,没有形成严格的监管力度。只有安全监理能够代替单位行使监督权,亲临建筑施工现场,掌握施工进程,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有权要求施工企业进行企业整改和停工整顿,将情况汇报给安监机构或者政府部门。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是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措施,是施工人员提高劳动效率和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而只有良好的施工质量才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另一方面,提高建筑施工的整体管理水平。安全事故直接引起的后果非死即伤,不仅为施工人员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也给施工企业的经济和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及损失。所以,安全监理工作可以降低安全事的发生概率,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整个建筑施工的整体水平。

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二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我国很多地区的建筑企业和城乡建设部门没有真正意义上树立安全发展观,没有把质量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来抓,没有处理好安全、效益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

其次,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我国房屋建筑市场存在建设项目未经许可,未办理质量安全认证手续就擅自开工的现象,不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规避政府的监管,存在抢工赶工、压缩工期的现象。

再次,质量安全管理薄弱,对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现场缺乏有序的管理,不少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拨付,不重视质量安全管理。一些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于现场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

最后,一些地区的建设管理部门和安监机构对本地的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认识的不够深刻。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不认真落实质量按群监管责任,且监管力度明显不够。

以上这些问题表明,很多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部门等在思想认识、职责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都存在很多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三、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策略

具体说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或者监理部门要想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首先应该增强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通过严格认真的进行安全监理培训,不断地加强安全控制技能,提高其监理业务水平。一方面,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的必要性,明白为什么必须要控制安全。另一方面,加强安全控制技能,也就是明白如何控制安全,使安全监督人员顺利的获得资格证书并进入安全监理的角色。除此之外,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有效合理的监督措施。

(二)做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由于房屋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共性,所以在房屋建筑安全监理中存在一些共同遵守的法则。但是不同施工阶段又有其不同的个性,加之不同工程的建设周期也不尽相同,所处环境不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而导致不同施工阶段所需的安全监理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也会不同。做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确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控制重点

要想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首先要明确此工程的特点,也就是工程本身的结构特点,周边的环境、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通过分析工程特点,确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控制重点,以便对其进行监控。(房屋建筑的不同施工阶段如下图1。)

2、利用预控技术确保施工安全。

要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在于预控。安全监理的目的就是控制事故隐患,尽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控技术就是指以分析工程特点为前提,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分析、辨别、预测和评价,提前了解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施工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手段

造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人,物是由人支配的,归根结底安全隐患都来自于认为。安全监理工作就是在对工程的特点和危险进行分析及确认以后,在施工的过程中,依照法律,充分利用法律,通过一些合理的措施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空和管理。

首先,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的运行,组织机构是否完善,监理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力;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其次,督促施工单位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员工,通过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施工的必要性,使得人人重视安全,掌握安全控制技能,使人人了解安全控制的方法,消除因员工“无知”而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再次,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专项方案,评价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相符合。最后,督促施工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连续的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整改要求,力求消除安全隐患。除此以外,禁止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如有必要监理人员可以下令停工,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意见。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监理市场不规范,建设过程中抢进度、重效益,轻视安全。施工单位往往存在侥幸心理,投机取巧,甚至以不法手段牟取暴利,这些都是制约安全生产活动的主要原因。“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于泰山”,保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监理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由此可见,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认真坚持“四不放”原则。只有将安全放在首位,才能避免事故发生,才能促进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向稳定的形势上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春.浅议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J].山西建筑.2008(16)

[2]黄锦荣.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22).

[3]乔庆梅.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探析[J].中国软科学,2006(06).

[4]朱海涛.建筑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措施[J].中国住宅设施,2009(07).

[5]马保忠.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控制[J].山西建筑2011(03).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xx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就是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所实施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使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操作行为得以减少或消失,减少安全事故。其内涵不仅包括基本的建筑人员的人身安全,还包括财产安全、施工环境安全等。近年来,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建筑安全工作,先后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规范建筑施工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而我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这些法规也是对我国建筑业违背安全管理行为提出的处罚合理的处罚措施。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高事故多发的行业,很多事故都存在重复性、屡禁不止。由于建筑业形式发展较快,导致技术方面以及体制等变化较快,但是很多企业在安全管理模式上仍旧延续“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等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就需要企业更新管理理念,树立安全的企业文化,建立适应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的企业发展趋势。这也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房屋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安全管理意识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给市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竞争。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胜利,企业和施工单位往往以忽视安全生产为代价来减少成本。在管理过程中,不重视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对相关政策不及时落实或不落实到位;安全施工监督不够,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部分企业和施工单位领导忙于日常事务,只在口头上或者会议上讲文明施工、讲安全生产,空喊口号,缺乏实际行动,从而影响了建筑施工安全。

2、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涉及到多个单位,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而这些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合实际。例如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往往不够完善,有制度的又缺乏可操作性或是不能按照制度认真执行。对日常管理中的安全检查不按时开展,检查前无计划,检查时缺少依据,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整顿解决。特别是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部分问题习以为常,不予重视。施工单位多缺乏健全的安全教育制度,有的甚至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不组织学习、不组织培训,形成“有制度不予实施,开展教育流于形式”的现状。因此,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成为制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3、监管力度不够

在建筑施工领域中,监管主体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一直是模糊不清的。而监管主体的角色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担当。由政府实施其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的调控作用,从而实现对建筑施工宏观上的管理和监督。但是,应然和实然往往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建筑施工领域中,政府仅仅是通过有限的法律手段来对工作实施监管。这样的监管力度确实是不够的。有的监管也多是事后责任的追究而非事前的管理和预防。建筑事故的时有发生就是上述情况最好的证明。

4、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直较为薄弱。在的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伍中,大多数属于零时组建的队伍,其人员大多数又来自于农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是远远不够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不熟悉、不知晓。甚至部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此也缺乏了解。此外,部分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往往凭借经验管理,等出了问题的时候才处理,最终导致施工安全工作抓抓停停,时紧时松,对安全管理只是在形式上应付上级领导的安全检查,无法实现对各类安全问题的有效防范。有些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将安全管理人员合并或是随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把一些根本不懂得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模式的人员安排在施工安全管理岗位上。如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很难起到真正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三、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制订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

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频繁发生事故的行业,就需要有一个完善的、系统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而不单单是加大财力的投入进行解决。需要各个建筑部门共同合作,打造出一个安全合理的管理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①行业监管。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为了加大执法力度,就要对安全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做到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并对安全管理不合格的施工队伍进行严肃处理。②企业主导。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施工企业,因此作为施工安全管理的主导,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③业主预控。业主对建筑施工安全起到一定的保证,就需要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起到监督责任。

2、加强施工流程制度规范化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解决现阶段国内建设行业管理问题,完善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动防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首先需要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正确地使用方法;其次,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发地段设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通道。而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需要先查看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通道所在的具置,确保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故,做到能够及时采取自救的措施,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伤亡情况。

3、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工作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督单位有着不容忽视的管理作用。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施工单位,具有监督施工全过程的职责。在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监理的时候,建筑单位要从专业的管理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建筑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施工监理中对于质量与安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首先,政府应该转变职能,运用手中的调控手段,整合建筑施工市场,加强监管力度。一方面,建立建筑施工管理机构,加大对市场的整合力度,调整市场结构,稳定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查建筑单位资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一律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有事故隐患的单位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认真整改后方可重新审核发放。这样可以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还需建立各项保障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其次,完善监管体系。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除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以及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外,还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建筑安全研究体系、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生产安全培训体系与之相对应,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工作制度,改革安全管理监督程序,着力解决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经费缺乏、人员不足等问题。同时,要鼓励对建筑安全管理进行相应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关于建筑安全生产问题调研,形成建筑安全研究体系。此外,在监管方式上要主动出击,将所有的项目,不管是否手续齐全,都纳入监管范围。抓好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建立监督检查责任机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

再次,要完善立法。政府要针对建筑市场的现状,完善立法。对现有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加快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如《建筑法》中应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增加关于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4、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和操作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施工安全。提高人员素质,这里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二是一线施工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使安全监管得到有效的规范;同时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对于一线施工人员的素质提高,重点在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以及安全事故处理技能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逃生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等。确保持证上岗,提高施工人员素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结束语: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有效地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能够如期完成。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在施工前做出有效的方案,认真分析施工环节,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宪平.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之己见[J].中国房地产业.2011(03):102-103.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大决心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系统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促进全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通过“三调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高矛盾化解的能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和坚持综治维稳,工作例会和全系统安稳形式定期分析例会等制度,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定三包”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局统一领导协调,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系统齐抓共管排查调处矛盾的工作格局。

2、认真抓好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要全天候掌握,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特别要对系统企业改制、工资福利、歌舞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网吧及电子游戏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有的放矢,深入细致地排查,并综合运用政策、法规、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

3、整合各方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全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投身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4、切实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系统各单位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把和谐平安建设工作和文化广电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县文化广电事业的快速发展。

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媒体作用,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三调联动”意识,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各二级单位要按“三调联动”要求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相关成员负责人会议,并通报和上报每月调处工作情况,并于当月28日上报局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