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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
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
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
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
使校园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不受伤害。
二、主要目标
1.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
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
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黄洋
副组长:王静
欧阳龙
组员
:
毕重喜、雷荣兵、陈朋飞、百福全、吴勇、各班主任
1.组长和副组长全面负责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办法,
并对相关人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负责应急。
4.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向有关方面通报事故情况;
6.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二)应变保护员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正当防卫等。
1.人员救护员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2.疏散引导员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3.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员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可能引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1.原因分析: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预防措施:
①依据上述原因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
②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
措施和方法等,
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③心理咨询(卫生保健)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
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严格门卫登记、
管理制度,
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牢记校园欺凌报警电话,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⑥经常性地与派出所、
联防队沟通联系,
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二)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
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
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
②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
2.校园欺凌事件治理小组应急措施: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接到校园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
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
(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员及相关人员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应急措施:
①应变保护:
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
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
(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②疏散引导:在组长、副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员)与欺凌者周旋时,
本组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
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③通讯联络: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负责摸清情况,同时向“
110”和上级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畅通;
④现场救护: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在组长、副组长带领下,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
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
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
“120”
紧急救护,送往医院治疗。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员在“
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家长情绪;
②学校应急员负责协助“
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五、处理流程
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各工作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一、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建立。
必须做到“十必有”:一是有领导小组;二是有工作机构;三是有专门人员;四是有办公场所;五是有规章制度;六是有应急预案;七是有责任承诺;八是有防卫器械;九是有应急队伍;十是有约谈问责。
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落实。
必须落实“十必讲”:一是开学初必讲安全;二是周一升国旗时必讲安全;三是每周班会必讲安全;四是晨会集会必讲安全;五是周末放学必讲安全;六是主题活动日必讲安全;七是季节交替时必讲安全;八是大型活动必讲安全;九是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十是毕业季必讲安全。
三、隐患排查整治的开展。
主要围绕“十重点”:一是食品食堂;二是学生住宿;三是交通出行;四是校园欺凌;五是卫生防疫;六是心理健康;七是集体活动;八是;九是危险化学品;十是校园周边环境。
安全工作,警钟长鸣。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现将一学期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我们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管人员,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人员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制度保证,实施到位
1.强化安全工作措施,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牢。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外访登记,严防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做好上课期间师生外出登记工作,以免有人员在上课期间走失或出意外。确保校园治安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2.值日领导、教师早上、中午提前二十分到岗,进行三餐、三操、课前、课间、午间巡视,及时把偶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学、放学时间值日教师配合门岗在校门口维持秩序。
3.课课点名制度:每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出席点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
4.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定期对校园设施安全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反映,及时整改。
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校内无学生骑车现象。
6.严禁教师个人私自带学生外出,学校所开展的各种活动严格坚持大型活动上报审批制度。
7.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卫生习惯,做好室内的清扫和保洁工作。少先队及时进行检查评比。班主任、科任老师密切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持晨、午、晚检,实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心理状况,对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能及时地予以疏导。
8.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制度:结合学校本身的实际,制定校内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地震应急疏散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人员职责明确,信息渠道畅通,程序科学,实施便捷。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1.利用夕会、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反对、禁毒、校园欺凌、校园害事件、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长假前校长利用早会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2.学期初,学校组织部分教师对周边水域进行排查,在一些不安全的地方设置了警示牌或警示语,提醒学生注意,通过这些措施的采取,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校安全稳定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紧密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教师会议上及时部署落实。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师生法制观念,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经常开展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视安全投入,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水平。
5.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队活动、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培训等方式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手抄报、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6.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日、月”活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月、法制教育月系列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做好“119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各班开展一节“火灾逃生知识”主题班会,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组织消防演练,使学生基本掌握突发火灾事件时的逃身方法和一些基本的灭火方法。
8.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在学校宣传栏中设立“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加强对全校师生日常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做到人人知晓学校组织的安全、法制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提高学校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健全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1.进一步建立学校的安全预警机制,通过发动师生“寻找身边的不安全隐患”等活动,培养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工作人人都重视、发生问题个个能处理的良好局面。
2.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及应对措施。
3.认真落实上级安全报告制度,明确安全事故报告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1.社会育人环境对师生安全存在影响。近几年来,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
2.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学生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我校的留守儿童较多,他们缺少家庭的教育和管理等等,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所以我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消防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创造学校师生安全事故为零。
总之,一学期来我校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取得较好成绩,但安全无小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到学校饮食、饮水、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交通安全事故为零;溺水死亡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案件为零;因传染疾病导致校园混乱、伤残死亡事故为零;学校因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师生涉黄涉赌涉毒行为为零;学校因集体活动组织不力、公共场所管理不当、化学危险品保管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管理股,应急管理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抓人员。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局长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股室站所及分管负责人对股室站所相关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科任老师和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分析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布置安全工作。学校每周工作要安排体现安全工作。班级每天利用晨夕会、课堂等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隐患。
2.学校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⑴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⑵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⑶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⑷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⑸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⑹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礼堂及图书馆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⑴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⑵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⑶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⑷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⑸学校建筑结构应急疏散图、重点部位分布图、各指挥长及小组长和成员通讯联系表等附件。
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学校将当月开展的安全警示视频教育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抽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填写月报表,归档并逐级上报。
5.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凡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学校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安监、公安、卫生部门等报告。凡因各种原因造成学生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凡发生涉校涉生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罢课、绝食等事件,或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并有打、砸、抢、烧行为的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6.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⑵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⑷各种安全制度。⑸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⑹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⑶安全检查、巡查记录。⑷安全会议宣传教育培训记录。⑸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⑹奖惩情况记录。⑺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7.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6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要严禁入校。
门卫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必须予以收缴。
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与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9.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各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饲养动物,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寄宿制学校坚决取缔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
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如有租用当地民房住宿的学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
学生宿舍每间要严格控制人数。因条件限制,对宿舍超员不能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严防死守,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应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在楼房教学或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用电设备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1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
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体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学校应逐步实施对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用车、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负责人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13.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组织郊游、社会实践、艺体节、考试等大型校内外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报上级审批。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未经审批的集体外出活动一律不得组织。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举办较大型的群众性活动,要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14.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礼堂、小卖部等),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
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16.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严防发生事故。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根据学生健康档案,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应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17.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教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凝聚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共同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整治工作:⑴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网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门前50米内的流动商贩;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书刊店进行限期整改或查封;搬迁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周边占道市场。⑵搬迁校园周边危险站点。协调城管、消防等部门,搬迁学校周边不符合防火、防爆间距的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其它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站点。⑶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好“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涉水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龄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⑴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⑵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⑶高中及以上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3.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4.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月至少组织师生进行至少1次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事故发生时,根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盲目处理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6.学校应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欺凌、防害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应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应与派出所、交警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学校应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到校至少作两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11.实行安全工作预警。在暑假、寒假、国庆节、劳动节等重大节假日放假前,汛期、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安排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预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实行安全工作考核
1.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2.学校安全工作按《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评分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七)实行安全工作奖罚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我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区教育党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教职员工谈心,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牵头股室:办公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三是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牵头股室:督导室、监察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三)不断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群体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春、秋季开学前,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建筑、教育教学设施、消防取暖、食堂食品卫生、交通校车、实验室及危化建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行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春、秋季开学后,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以及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模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同时,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要求,每月上旬报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和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排查帮扶工作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开展“安全你我他、师生家长共排查”“风险隐患大家防”等活动,鼓励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举报隐患、反映问题,营造人人关心校园安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职业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学分,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分级分批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牵头股室:教育股,校安办、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落实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安建设方案,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区教育区“校安工程”校园监控建设,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推进行动计划按步骤实施。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牵头股室:校安办、电教馆、项目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培训全覆盖。学校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牵头股室:资助中心、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加强校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股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牵头股室:项目办、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省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本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底)。各学校按照本方案和本学校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地、本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各地、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学校要每年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教育局校安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