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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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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保险;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建筑业始终是一个事故发生率比较高的行业之一。据国际劳工组织(ILO)估计,2003年全球的重大职业安全事故总数为35.5万起,其中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约6万起,占16.9%,也就是说该行业每10分钟就会发生一起致命事故。此外,在工业化国家,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死亡人数在与工作相关的死亡中占据的比例高达25%~40%,而该行业雇佣的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为6%~10%。在我国各行业安全事故中,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位居第三,紧排在交通和矿山行业之后,是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的统计,建筑行业2000年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2001年发生事故1,004起,死亡1,045人;2002年发生事故1,208起,死亡1,297人;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2004年发生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2005年发生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2006年发生事故2,224起,死亡2,538人,由此可见,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对建筑安全问题进行多方面分析,希望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二、建筑安全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分析

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主要有三类:一是采用工伤保险制度,其特点是由政府或社会公共机构在全国、地区或一定行业范围统一收缴、管理基金,工伤职工待遇既含有短期的医疗,又有长期的生活补助;二是由雇主依法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伤害保险,也称雇主责任制度,其特点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运作资金,一次支付伤害待遇;三是两种制度并存。

我国采用的是工伤保险制度与雇主责任制度并存的制度。一方面要推广福建、大连、佛山等地的经验,推动工伤社会保险机构主动介入工伤预防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在各类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制度。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的促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工伤保险直接干预事故预防工作;另一方面是通过工伤保险自身的管理形成对事故预防的间接影响作用。具体表现为:费率机制可以刺激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保险基金可增加工伤事故预防的支出、工伤保险机构可促进对安全生产的监察。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际上属于雇主责任制度,它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支出医疗费用、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作为赔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服务。它可以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的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建筑安全投入产出理论分析

我国建筑安全投入水平长期偏低,这与思想认识偏差有很大的关系,大家普遍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纯粹的消费,能省则省。而事实上,从目前的研究和实践看,安全投入不仅仅是一种消费,更是一种投资,只不过这种投资产生的回报不像常规投资那样产生现金流收益,而是安全事故造成的企业和社会损失的减少,是社会财富和资源的节省,是对人的生命健康的保护。

根据香港理工大学的研究显示,在1999~2001年的三年间,香港全社会的安全投入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分别为0.889%、0.974%、1.041%,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与此同时,1999~2001年全香港因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社会损失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0.799%、0.585%、0.444%,事故损失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研究结果表明,增加安全投入确实能减少安全事故的社会损失,而且还能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建筑安全增值函数I(S)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增加,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曲线趋于平缓,其最大值取决于技术系统本身的功能。(图1)

事故损失函数L(S)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系统的损失为最大值(趋于无穷大),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损失趋于零。损失函数和增值函数曲线在建筑安全性为S0时相交。当建筑安全性小于S0时事故损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当建筑安全性大于S0时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大于事故损失,此时系统获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统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无论是本质增益还是拾遗补缺,都表明安全投入可以创造价值,可以用安全功能函数F(S)来表示,即F(S)=I(S)-L(S),如图2所示。(图2)

对F(S)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当安全性趋于零时,安全技术系统毫无安全保障,系统不仅毫无利益,还将出现趋于无穷大的损失;(2)当安全性达到S0点,由于正负功能抵消,系统功能为零,因此S0是安全性的基本下线,当S大于S0后,系统出现正功能,并随S增大,功能增强;(3)当安全性达到某一接近100%的值后,功能增加趋于平缓,并最终限于技术系统本身的功能水平。

由此说明,安全不能改变系统本身创造价值的水平,但可以保障和维护系统创造价值的功能,从而体现安全的价值。

四、博弈论在建筑安全理论方面的分析

博弈论是研究众多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减少安全事故,提高建筑安全水平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但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却为什么不愿意投入呢?首先,从宏观过程上看,建筑安全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滞后性,即建筑安全活动的效果不是在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而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甚至在过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才出现。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对策应先于服务系统功能的出现。其次,从微观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预防型的,而事后抢救型的建筑安全措施有时效性,建筑安全系统相对服务系统,是控制系统。这就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企业出于眼前及局部利益,不愿意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出于长远及全局利益的考虑,又需要企业加大安全投资。如何化解这一矛盾,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希望通过制定一些政策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以避免或减少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而企业则希望国家在基础设施、安全培训、科技、信息以及市场培育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在这个竞争中,双方存在着某些“摩擦”,但在总体上来说,双方都可以得到好处。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竞争,要使大家都可以从中受益,重要的是要完善市场经济的秩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和企业之间也需要建立一种竞争的制度和秩序,如何建立却是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博弈的结果。

1、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表1演示的是政府与企业的支付博弈过程。假设Ce为企业遵守建筑安全规章制度所需付出的成本,Re为遵守制度给企业带来的收益;Cg为政府检查的成本,Rg为企业遵守规章制度后给政府带来的收益;F为政府对不遵守建筑安全规章制度企业的罚款额。(表1)

当Re-Ce>0时,企业安全措施能够获得收益,此时纳什均衡为“采取措施”、“不检查”,这也是该博弈中最完美的结果,对企业、社会均有利。

当-F

当Re-Ce

2、企业与企业间的博弈。表2演示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投资决策的博弈过程。假设市场上仅有两家竞争建筑企业,两个建筑企业的雇主和雇员均乐于建立建筑安全的工作环境。两个建筑企业面临同样的两种选择:增加安全投入或不增加安全投入。I表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D表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P表示企业竞争形势不变;A表示企业竞争形势不变但安全水平增加。(表2)

当企业1采取“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时,企业2为了得到竞争优势,他的最优策略是采取“不增加安全投入”;当企业1采取“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时,企业2为了不使自己陷入竞争劣势,他的最优策略也是采取“不增加安全投入”。这样的话,无论企业1采用什么策略,企业2为了自身利益一定会选择“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反之,无论企业2采用什么策略,企业1也会为了自身利益而选择“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

分析可以看出,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两个企业都会选择“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显然这个结果不是最优的,最优的结果应该是两个企业都选择“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所以,国家如果想要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制定强制的安全投入规定,监督企业执行,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五、结论

建筑安全问题是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建筑行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劳动者不仅需要有生命的保障,而且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建筑安全科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与建筑安全相关的保险、投入产出理论和博弈论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且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希望能促进建筑业更健康、更安全、更稳定地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罗云.建筑安全经济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龙英,刘长滨.建筑安全的经济学分析[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3.

[3]张仕廉,董勇,潘承仕.建筑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4]周世宁,林柏泉,沈斐敏.安全科学与工程导论[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5]冯斌.建筑工程安全效益的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6.6.

[6]袁海林.建筑安全的管理和控制研究[C].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6.10.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 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促进了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极大的困难。目前,由于我国还出去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不高,导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施工安全问题还有很多问题,由于多发的安全事故,使得安全施工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眼球。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函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间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二、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相适应,暴露出了不少弊病和缺陷,如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和特定施工阶段来进行规范,没有涵盖建筑生产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安全意识不强

各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出轻长效,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三)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筑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操作工人都是随时随地招收的农民工,这些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连最基本的“三级安全教育”都不进行。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五)政府监管不到位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全面的安全管理手段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目前尽管《建筑法》已经实施,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不齐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二)增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建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安全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该制度,做到群防群治。

(三)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安全

安全投入是确保防护设施到位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和项目都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有意识地杜绝假冒伪劣的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造价部门也应该及时调整取费标准,增加安全设施定额费用,是定额费用与安全投入相适应。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提高安全保障的技术。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针对农民工普遍安全意识不强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五)强化监督力度

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的,要按照法规赋予的权力予以认真查处,要建立定期检查的抽查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结语

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建造出社会认可和业主满意的建筑产品,而施工现场管理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关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参考文献:

[1]鲍红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研究,《中国商界》,2010,(4);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 建设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业历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带动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在建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每年建筑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给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改善建筑行业中出现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有重要的意义。

1、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建设建筑企业安全文化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从建筑企业自身考虑,能够提高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最终安全文化将会形成企业的竞争力。二是从社会角度考虑,形成对生命的尊重,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有益于社会发展,同时可以避免由事故带来的巨大社会和经济损失,促进整个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现状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企业的安全资源投入不足,没有加强对重大灾害的预防。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的现象,没能形成安全投入的制度化,没有完善的投入计划体系,安全投入存在较大的随意性。(2)安全条例的规定不完善、对于安全条例的执行度不够,使事故责任者有机可乘。事故发生后,由于责任不明确,事故责任者往往推脱自己的责任。 (3)对“三违”现象监管力度不够,“三不放过”原则不能认真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作人员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没有认真按照“三不放过”执行。(4)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不足、安全观念不强,忽视安全生产,往往在事故发生后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以上出现的问题来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待于提高与完善。安全文化建设应该从物质、制度、行为与观念方面进行全方位建设。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对策

针对安全文化建设的现状,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起一整套针对思想教育、安全管理、生活管理、施工操作、管理人员等的规章制度,使所有人员的工作、生活行为有章可循,使考核、监督有据可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制度文化包括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企业自身为保障安全生产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国家先后颁布的法规和规章是国家和建设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约束,企业必须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制度文化为实现其自身安全目标对员工的安全行为给予一定的限制的文化,它具有共性和强有力的安全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制度文化建设可以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入手。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企业各类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包括企业决策层、企业管理层和操作层人员。

企业决策层人员对企业总体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管理层人员主要负责将决策层制定的安全战略和计划转化为具体的安全目标和活动并负责监督验收,管理层人员根据所拥有的管理权限不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一般包括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企业操作层人员一般包括施工工人、班组长、电工、特种工人等,他们是具体安全生产任务的实施者,同时是每个具体工作安全生产责任的承担者,任务实施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层次划分,使每个生产任务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到人、严格执行。一旦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可根据层次划分,对责任者予以惩罚和教育。

3.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说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基础施工、脚手架工程、洞口临边作业、高处作业、料具存放及危险品的防护要求,根据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防护进行管理。2)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塔吊及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技术及管理要求。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配电线路、配电箱、各类用电设备和照明的安全技术要求。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基本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设施、临时用电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的验收要求,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总结和推广要求。5)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维护、报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对各层管理者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督制度,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辅助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激励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是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保障。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对建筑施工阶段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机制和事故处理机制做出规定的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编制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如实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可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安全态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等等。

4、结论

本文在对建筑企业安全文化意义和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以期对改善建筑行业中出现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方东平,陈扬.2005.建筑业安全文化的内涵表现评价与建设.建筑经济.2005.2(268):41—46

[2]黄吉新、方东平等.2006.对建筑业安全文化的再思考.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8):78—82

[3]索建平.200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探讨.经济师.2003.8:275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材料监管;措施

引言

在建筑领域中,当前安全施工环境仍然严峻,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加强施工阶段的安全监控与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一、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材料质量问题

建筑领域一直都是腐败发生的重灾区,严重的腐败使得建筑领域偷工减料时有发生。很多商家生产的建筑材料并不能满足工程的技术要求,但却通过不正常渠道流入施工领域。如果是一些不重要的构件可能还不至于引起严重事故,但是如果这些构件是重要的结构受力构件或承重构件,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例如有些工程中出现混凝土梁和柱子中所配钢筋完全不符合要求,有个别地方甚至使用竹条来代替钢筋,这样的工程如果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则是必然。

2. 管理制度问题

(1)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

所有问题中,“法”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基本法的支柱地位尚未建立,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以及条文的可操作性较差;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动控制作用难以落实;法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不够细致,而对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地位、性质等没有明确规定;建筑安全违法责任设定存在责任缺失、责任不合理、行为与后果的非应对性、法律责任落实的非必然性等缺陷。

(2)建筑分包制度不完善

翻看建筑法规,我们的建筑分包制度表面上很完美,但是在这个外表完美的分包制度下,却因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或法律效力太低而难以施行。比如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建筑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仅在《建筑法》、《招标法》的有关章节就相关分包问题进行规定和说明,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而且法规中禁止再分包的规定阻碍了多元化发包模式的发展,而且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市场需求相悖。 此外,我们管理违法分包的措施往往依靠以罚代管,没有有效的事前监管机制,因此,整个管理效果收效甚微。

(3)重生产偏安全

当前我国建筑业都在抓经济效益,所有的公司都在以这个指标为基础来进行公司的效益评价。而且公司效益好了,地方税收就得到保障,政府就可以完成上级所分给的税收任务,因此,政府这里基本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公司效益好,公司的高层就可以赚得盆满钵满,与安全问题最有厉害关系的农民工也可以得到高工资,而且即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也可以用巨额赔偿进行“私了”,这样一来大家相安无事,对安全问题都不重视。这些安全相关主体只在乎眼前利益的行为不仅给我们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4)监督机制欠完善

监督是我国建筑施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个好的监督机制可以将事故的发生扼杀在摇篮之中,在问题没有演化成建筑事故之前,通过监督机制首先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然后把问题和隐患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改正,以此保障建筑施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实际工程操作中,很多施工单位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或者说安全规章制度仅仅是一个摆设,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行,这样就无法保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无法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措施的优化

1.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筑施工是一项极其复杂且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需要大量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来支撑这项工作的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在所建工程的高度越来越高,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我国建筑施工领域的主力却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和低学历的高中毕业生,他们的知识水平非常有限,专业能力较低,虽然能够适应施工现场的艰苦条件,但却没有胜任建筑施工技术要求的能力。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我国建筑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我国应当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队伍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领域中去。

2. 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建筑工程材料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保障,建立完善的建筑材料监管机制是解决由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本办法。就建筑材料使用而言,可以建立“政府方监管、采购方负全责、使用方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政府应对施工现场材料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做事;采购方应当对自己采购的材料负全责,一旦发现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中止材料使用,如有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另外,对于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或指定供货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材料使用方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监督责任,如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否则也要承担相应失职责任。

3. 优化管理方法

(1)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强调“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健康”,应明确不同项目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促使大家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我国传统建筑安全管理理念片面强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忽视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筑从业人员等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可起到的积极作用,导致项目参与主体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失衡,安全管理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虽然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但是各方安全责任条款数目和强度差别较大,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条款较少,参与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并未充分调动,工会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规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强。

(2)完善分包制度

首先就建筑分包管理问题进行专门立法,提出系统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建筑分包法律制度;其次,创新建筑分包管理模式,顺应国际分包模式潮流;再次,将各国、各地区探索、制定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措施提升到法律层面,以弥补制度上产生腐败的缺陷;最后,对违法分包者加大处罚力度,对执法单位的越权或“不作为”行为,应加强责任追究制。

(3)强化安全意识

当前建筑行业中,从业人员伤亡的数目触目惊心,但是企业管理方和政府方都可以神奇地将这些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此造成了一种极其荒唐和悲哀的现象。那就是大家只注重生产不重安全,这种现象的危害是长远的,并且难以估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那就要让企业重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要对施工企业施以重罚,一旦出现人员伤亡重大事故,就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于有明显过错或者明知故犯者应当终生禁止其参与建筑施工行业,并且对所属公司按事故严重等级施以重罚,增加其不尊重生命的成本,让其不敢掉以轻心。

(4)完善监督机制

当前建筑业的监督机制并不十分完善,监督人员应当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利,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随时停止工程进度,并且责令其立即改正。 同时监督人员要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查建筑设备质量,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劣质建筑材料流入施工现场。 完善建筑安全法规制度,促使建筑企业加大安全工作投入,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章程对施工现场进行不留死角的检查,并且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抽查。任何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工作,积极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结束语

目前,建筑安全生产伤亡人数在我国总伤亡人数占有很高比例,为有效改善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应当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程实践中的不断落实和改进,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督制度,进行有效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遵章守矩。另外,政府监管部门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努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总之,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一个建筑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只有加强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值,保护好每一个职工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杨会臣,刘顺超.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优化探讨[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四季度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按照明电〔20*〕38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学校和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周边建设工程项目强化安全防范措

施,切实落实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及安装单位等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杜绝“三违”现象和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二、继续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

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有关“隐患治理年”第三阶段的部署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四季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把学校和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矿山(尾矿库)等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做到挂牌督办、盯住不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28号)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对学校及周边地区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要积极配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师生、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增强有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矿山(尾矿库)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条基本要求”(即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并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配合相关部门严格对学校及周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尾矿库)等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