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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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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文第1篇

正值兵团各级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前夕,本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悟了《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兵党办发[2020])4号)、《兵团关于支持喀、霍经开区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兵发[2020])9号)、《霍尔果斯国家级经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和个人岗位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谋划了在全国、全疆、全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兵团分区如何务实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夯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地基,改造和装修行政服务大厅

管委会目前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建环局、国土分局、经发局等各个部门,基本上采用很老套、较落后的传统纸质报建报批模式,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陈旧过时,审批周期冗长,部门推诿扯皮,效能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矛盾比较凸出,因此顺应“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大潮流,进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管委会一楼现有的服务大厅面积较小,各类配套设施较薄弱,目前仅入驻了工商、税务等少数服务窗口。根据《兵团分区人事改革方案》,管委会拟增设政务服务管理办(行政审批局),将新成立的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建设项目各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予以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内部循环。兵团分区投资项目运行全过程链条包括项目招引、签约、土地供应、定点勘界、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在其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园区营商软环境是否能有效优化,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顺利落地、投产。

现有服务大厅的规模和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对服务平台载体建设的要求,建议在管委会大楼对面的就业培训中心合适楼层进行新选址,并按照《师市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各项软硬件标准进行装修和改造,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建设分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系统功能、建设标准、资金需求、时间节点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其做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的重要子系统,同时与师市、兵团、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与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做好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项目审批改革的培训工作,做好业务引导,鼓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避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期间,让群众办事走错路走弯路。

二、有力加强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和领导

建议在兵团分区层面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党工委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平台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统筹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管理办(或其他相关部局),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将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率、审批办结率、审批事项纳入率以及提前办结、超限期办理等审批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纪工委做好监督、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循序渐进地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主体思路

一是梳理清单、构建体系、量化标准。我局将按照兵团最新授权目录,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职权,明晰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和优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如选址和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审查、建筑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和备案等),明确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推进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有步骤有阶段地推进“网上审批”方式。(考虑到实际情况,改革的前期可纸质报审图纸和电子报审图纸并行)

二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推进“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开展“区域性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三是配合全国、全疆、全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精神,出台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主体文件及“容缺审批”、“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告知承诺制”等配套性文件,并严格高效执行。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根据上级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技术性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科学实行并联审批。

所谓并联审批,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阶段,在各阶段按照审批事项关联和并行审批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操作模式,由建设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同步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内分别实施并联审批,由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每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批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三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拟新整合成立的经济发展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施工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如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4)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土地核验)、质量监督报告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接收建设项目档案、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正兴投资公司、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细化优化审批模式。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对外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建议由政务服务管理办统筹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牵头梳理阶段式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精简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相关材料。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文第2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落实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重在制度创新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努力打造建设项目快速审批通道。

二、主要内容

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涉及建设项目审批的部门、单位窗口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职能,包括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经信委、市市容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通过整合流程、整合人员、联合受理、联合收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压缩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的提速提效。

三、基本原则

(一)项目进驻原则。工程立项、前置审查、用地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规费收取、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相关的垄断性中介组织、服务企业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场化的相关中介组织、服务企业通过择优形式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其中,不能当场办结的,按承诺件方式办理。

(二)职能整合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整合相关窗口职能,按规划立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时段,分别设置受理、图审、验收、收费等工作岗位,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调配分工。

(三)限时办结原则。实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总时限承诺制。除土地招拍挂外,从规划选址、环评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的核发,总承诺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需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审定期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有关部门(单位)要向窗口充分授权,或向其他部门委托授权,推行一审一核、审批专用章、现场勘察进窗口等措施,努力提速提效。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或缺席联合审批会议、不参加联合验收的,视为同意。

四、工作措施

(一)整合人员。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打破部门界限,由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AB岗和轮岗工作制度,既可受理、办理本部门业务,也可根据授权办理其他部门业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联合受理。各类审批服务申请由各阶段受理岗位统一受理,努力合并申报项目,减少申报材料。受理后,转告相关窗口或工作岗位办理。杜绝反复申报、重复申报。

(三)联合图审。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图审室。市图审中心整体进驻办公,规划、消防、人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和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集中审图。受理岗位统一受理3套建筑施工图纸,转交图审室,用于各部门综合审图,以减少送审图纸数量,降低建设单位成本。市住建委建立图审档案室,统一保管送审图纸,其他部门不再收存建筑施工图纸。

(四)联合踏勘。在联合审批和联合验收过程中,两个以上部门、单位需要到现场踏勘的,建设单位向受理岗申报联合踏勘申请,联合受理岗约定时间,统一踏勘。

(五)联合审批。对建设项目审批项目,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按照“一家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由主要审批单位牵头,联办单位参加,实行同步审批。

(六)联合收费。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性收费、经营收费和基(资)金征收按程序纳入基建收费“一表制”,实行“一张表公布、一张表交纳、一支笔审批”,将建设项目收费变分散为集中、变多次为一次。

(七)联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环保、气象、地震、民政等部门和所在区政府。验收岗受理验收申请后,由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将验收申报材料转交相关窗口,并通知有关窗口验收时间、地点。相关窗口首席代表或后方领导联系安排落实验收人员。各单位验收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上门统一验收。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文第3篇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迈出了关键步伐。

2009年12月16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海淀区将率先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一种适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新型政府服务体制开始形成。

17项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给海淀区

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两个批复”精神,着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建设首都政府公共服务与政策创新试验区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的“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市级审批权限下放海淀区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第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已基本落实,共涉及12个部门的17项审批事项。市商务委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市规划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经济审批等市级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海淀区,由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根据已下放权限,海淀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制定落实方案,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攻方向,对区内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进行梳理、精简和优化,并在重新设置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配置专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等方面做好对接落实工作,探索在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政府公共服务与政策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

审批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

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按照企业自主创新的实际需求,海淀区找准改革定位,编制了《北京市海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重点围绕企业设立审批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四个行政审批服务链条进行全面梳理,采取“串联变并联”、“审批关口前移”等方式,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各审批业务办理时限均缩减50%以上。

在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改革中,以工商部门登记许可为基准点,将前置和后置于工商登记许可的各审批部门,按照企业办理证照和相关手续的先后顺利依次进行排序,从企业申报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方式及时限、证照发放时限等方面进行精简和优化,形成新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链条。经精简优化,8个单位可提供网上服务;13个单位可减少审批环节;7个单位可当场作出审核;6个单位可当场发证;10个单位可缩短审批时限;5个单位可缩短发放证照时间,改革后服务链条审批环节减少24个,精简后工作日减少155个,整体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限精简50%以上。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方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主要审批环节减为20个,主要批文减为14个;建设工程类项目主要审批环节减为12个,主要批文减为25个;审批时限全部减半,工作日减为84个左右,减少_了170余个。以前两年多才能跑下来的“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如今3个月就有望拿到。

在多方关注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批上,北京市科委将高新认定初审、专家评审和组织认定权限下放给海淀园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业务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 在企业人才引进上,对涉及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的7项工作,针对不同特点,采取专人管理、窗口办理的工作方式,在服务大厅分别设立业务窗口,指派专人受理企业申请,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少跑路。

升级政府服务能力

海淀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根本改变的是政府行政理念,行政审批时限的减少并不是政府审批审查力度放松、内容减少,改变的是行政审批方法,重点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各个审批部门在具有审批权力的同时,也要具有相等的服务义务。

目前,海淀区通过对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链业务的梳理,形成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将在中关村西区选址建设全新“专项审批服务大厅”,升级政府服务能力。

新的企业服务中心将按照优化后的企业办事流程设计,合理设置窗口,除为企业提供咨询、受理和发证等基本功能外,还提供以提高政府服务形象和办事效率为目的的统计、预测、信息等配套管理体系服务,突出其创新服务体系的职能与作用。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文第4篇

一、平台建设实现再强化

统一设立了受理登记平台,选派2名工作人员负责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作预登记,输入审批办证系统,并打印《统一受理平台登记单》交给申请人,同时,通过网络将信息同步传输到大厅各服务窗口。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进入办理时限,开始计时;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窗口受理后,根据项目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统一登记受理平台的设立,把住了窗口办理审批事项的入口关,初步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受理、传递、督办和监控运行,杜绝了超时审批和只审批不录入行为,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事项办结后即可实现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到市审批中心网站查询。

二、“两集中、两到位”实现再突破

2013年,市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会。市直22个部门采取职能整合、科室调整、人员调剂的办法,都设立了行政许可科,承担原来分散在69个科室的全部审批服务职能,许可科科长带队整建制入驻政务大厅。2014年,市审改办在审批中心召开“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会,市审改领导组成员、各窗口首席代表、审批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情况和“两集中、两到位”督察情况,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主动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放在首要位置。

三、审批流程实现再优化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文第5篇

我旗积极推进工改工作,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5月28日上午,旗政务服务局陈局长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政府副旗长格旗长参会并作出重要指示。

会议听取了工改办及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改工作分解任务的完成情况,格旗长强调,工改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工改任务,确保工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上级要求,倒排工期,责任到人。

会上,各工改平台涉及单位对照《**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统计表》和工改流程图中事项逐项梳理,提出落实“应上尽上”中存在问题。这一个月来试运行的几个项目,都没有程序上的问题,都可以实现线上办理。

最后,由上海卓繁公司对各单位的办事人员进行线上审批运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