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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
自美国上市公司安然事件发生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便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如何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也关系着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长远发展。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动因有很多,要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也应当针对其财务舞弊动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正确认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危害,加大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方面的打击力度。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危害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出于某种利益驱动,利用财务手段来实施的舞弊行为,包括运用各种手段粉饰财报的行为,使得上市公司能够在二级市场上获得更好的股价表现,或者为了防止推出证券市场而采取的粉饰财报行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会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由于上市公司才管理层和中小投资者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上市公司管理层如果对财务报告进行粉饰,误导中小投资者购买其股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也会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对于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长远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整体而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危害是巨大的,并且也是表现在多个方面的。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如科龙电器财务舞弊事件、绿大地财务舞弊事件等等,都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心。同时,从这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来看,也出现了很多新的舞弊类型和特征,其中很多上市公司会利用关联交易来实施财务舞弊。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
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成因来看,主要有财务舞弊成本较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财务人员道德素质水平不高等几个方面。
1.财务舞弊成本较低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实施财务舞弊本身会有着一定的风险,同时也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决策的过程中,往往会衡量财务舞弊的成本和收益,如果财务舞弊的收益远远大于成本,那么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其实施财务舞弊的成本还是较低的,或者说财务舞弊的成本远远低于收益。之所以会存在着这一问题,首先便是当前相关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打击力度并不够,处罚措施和处罚力度不足以显著增加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成本。其次,由于相关的监管制度并不健全,还存在着一些漏洞,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而言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风险,间接的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可以看出,在这种环境下,上市公司的利益驱动现象会更加突出,其实施财务舞弊能够在证券市场上获得的收益是巨大的,相反,上市公司为此所付出的财务舞弊成本却并不高,这是导致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频繁出现财务舞弊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2.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问题也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来看,相较于国外上市公司有着很大的不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过高是普遍现象,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都超过了50%,这反映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便会出现寡头治理结构。例如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经营决策和公司管理方面几乎是一言堂,小股东的发言权并不高,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也被大大弱化。这样一来,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在实施财务舞弊活动过程中,就失去较好的内部制约,大股东可以直接同财务部门联合实施财务舞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问题,事实上对于其财务舞弊行为的实施提供了相应的内部条件,很多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部门独立性不高,或者财务管理部门独立性不高,受到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的影响较大,在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的授意下,能够更加便利的实施财务舞弊。
3.财务人员道德素质水平不高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活动的开展离不开财务人员的参与,有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为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联合开展舞弊,有的则为管理层要求财务人员实施财务舞弊,财务人员独立开展财务舞弊的案件也有,但是所占比例并不高。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财务舞弊,都需要财务人员参与其中,财务人员利用一些相应的舞弊手法,如虚开发票、虚增收入、不合规资产确认等手段来实施财务舞弊,达到相应的舞弊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就反映出了财务人员道德素质水平不高的问题,很多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并没有对自己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提出严格的要求,出于利益的驱动或者是在管理层的胁迫下,实施了财务舞弊,无论何种原因,财务人员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人员道德素质水平不高问题,也是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形成对于财务舞弊的自觉抵制作用,甚至还会利用各种手段配合财务舞弊活动的实施。
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策略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一些成因,应当积极进行解决。加大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惩处力度,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且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道德素质水平。
1.加大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惩处力度
针对当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本较低的问题,应当加大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监督机制,并且加大出发力度,对于一些财务舞弊情况严重的上市公司,还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通过加大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惩处力度,能够有效的提高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本,增大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被发现的风险,并且通过增大处罚力度,来提升其财务舞弊风险成本。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完善和健全相关的监管制度,营造良好的证券市场发展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消除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地位,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等,这对于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有着重要的作用,也能够形成较好的警示性作用。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从上市公司内部角度来说,要防范财务舞弊,就应当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合理的平衡股权结构,防止单一股东一股独大,完全占据上市公司治理权和管理权。相关部门应当对于上市公司的管理章程制度进行严格的规范,从保护中小投资者角度出发,明确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小股东在上市公司管理中的地位,特别是独立董事的监督地位。同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也应当正确看到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意义,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有必要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大股东也应当树立科学的公司管理意识,积极主动的进行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平衡,建立起更加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财务舞弊行为形成较好的内部约束机制。
3.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
针对当前部分上市公司财务人员道德素质水平不高的问题,应当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在职业操守、道德素养、法律意识方面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道德素质水平。应当使得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其在防范财务舞弊事件中的作用和责任,如在法律方面的责任,无论财务人员是否是主谋,或者是否能够获得直接利益,只要参与了财务舞弊,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而言,也应当对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素质提出严格的要求,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来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管理层或者大股东要求的财务舞弊事件,也应当明确拒绝参与。
四、结论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会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并且也会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当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进行严格的防范。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成因来看,主要有财务舞弊成本较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财务人员道德素质水平不高等几个方面。针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一些成因,应当积极进行解决。加大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惩处力度,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且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道德素质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媛.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监督与约束对策[J].会计之友,2012,08:92-93.
关键词 财务舞弊 舞弊过程 舞弊模型
财务舞弊行为并非一蹴而就,从舞弊的实施到舞弊结果的形成其实是经历了一段过程,认识这段过程对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至关重要。本文拟考察舞弊的实施到舞弊目标的达成再到舞弊的回报直至下一轮舞弊的发生,全面反映财务舞弊的整个过程,力图从中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
1 舞弊模型的引入
上市公司的舞弊过程与一个组织的激励过程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我们可以借用波特·劳勒的激励模型建立一个与之相似的舞弊模型,用以解释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整个过程。波特·劳勒的激励模型将激励过程分为努力、达成绩效、奖励及满意四个阶段,认为个体在权衡奖励的价值以及获得奖励的概率之后努力才会发生;努力是否达成绩效取决于他完成任务的能力;而达成绩效并不一定获得相应的奖励,获得奖励的多少取决于组织的奖励制度;个体在获得奖励之后若认为公平会感到满意,满意之后就会有下一次努力的发生。
同样,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也可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舞弊的实施阶段。这一阶段起于舞弊的最初发起止于舞弊报表的编制,行为人是包括人员在内的经理人员。其次是舞弊目标的达成阶段,即舞弊报表的形成阶段。这一阶段起于舞弊报表的编制,止于舞弊报表的对外公布。实施舞弊并不等于舞弊一定能达成,舞弊的报表只有对外公布之后才算舞弊目标的达成。显然,舞弊的实施与舞弊报表的最终对外公布并不是一回事。舞弊的报表需经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以及董事会的审核之后才能对外公布。舞弊能否得以通过,最终取决于这些审计的结果。舞弊过程的第三阶段是舞弊的回报,如果舞弊的报表对外公布之后,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舞弊就不会继续进行,循环舞弊也就不会发生。舞弊报酬的多少取决于股票市场的有关制度。舞弊过程的最后阶段是舞弊行为人对舞弊的评价。当行为人认为舞弊值得或者感觉满意之后,有利的结果就会强化这种行为的进一步发生,从而形成一个舞弊的循环(见图1)。
正如波特通过激励过程的四个环节的分析得出激励效果的因素一样,我们同样可以通过对舞弊过程各个环节的分析,从中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
2 模型中各环节的诠释
2.1 舞弊的实施
笔者将截至2003年初证监会公布的26起处罚公告进行了整理。
调查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段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型:即不当的会计处理、虚构利润(或资产)以及不实的信息披露。三大手段以第一种最为普遍,其涉及的公司占总违规公司的比例高达45.16%。分析发现,不当会计处理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了增加收入,二是为了减少费用,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提高利润。进一步分析发现,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舞弊公司采用的具体手段形式多样,共有八种之多,除了提前确认收入、费用资本化及少计费用等常见手段外,像借款收入化、购买股票收入化以及不同收入间任意转换等匪夷所思的做法也出现在舞弊手段之列。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的第二种类型是虚构利润(或资产)。这种手段与上述舞弊不同的显著特点就是,它是对事实并不存在的活动进行捏造,而上述舞弊则是经济活动事实存在,只是会计处理不当。因此,这类舞弊在三类舞弊中性质最为恶劣,共有5家公司的责任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调查发现,上市公司为了虚构资产而实施了舞弊,但这种类型的舞弊更多的则是为虚构利润,涉及公司有9家之多。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的第三种类型是不实的信息披露。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信息披露是狭义的信息披露,是指除三大报表之外出现在董事会公告或其它公司公告上的信息披露。不实的信息披露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漏报,主要是瞒报一些对公司不利的信息;二是多报,主要是夸报对公司利好的信息;三是曲报,即称此为彼的信息披露。调查发现,共有2家公司瞒报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3家公司多报了对公司利好的信息,而另有2家公司则是作了不明目的的歪曲事实的曲报。
2.2 舞弊目标的达成
舞弊的实施者采取各种舞弊手段达到舞弊目的,其最终形式是以虚假的报表表现出来的。然而,从舞弊的实施到舞弊报表的对外公布,上市公司的报表须经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董事会审核几个环节。
早在1983年,国务院各部委和国有大中型内便陆续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部监督。2001年我国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指出: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这表明,内部审计应该为公司的所有者负责,就上市公司而言,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发现并制止财务舞弊的发生以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外部审计,相关部门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证监会在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也必须由该所至少两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字。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是上市公司报表的外部审计单位,而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则为上市公司报表的外部审计人,上市公司的报表需经外部审计之后才能对外公布。
2001年,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应当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善性,要求董事们承诺年报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予以签字。这表明,上市公司的报表在对外公布之前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审核。
由于内部审计往往发生在报表的形成过程之中,外部审计则是在报表的形成之后,而经过外部审计的报表最终得经过董事的审核和签字,因此,上市公司报表的生成可用图2描述:
2.3 舞弊的回报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目的主要是虚增利润,而虚增利润后的报表一旦对外公布,往往带来的就是流通股股价的上升,因此,流通市值的增加是舞弊回报的重要方面。
由于股价是每股收益与市盈率的乘积,所以舞弊带来的流通市值的增加可用虚增利润与市盈率的乘积来衡量。这样,在市盈率的杠杆作用下,每虚增一元的利润,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便会成倍的增加。而我国证券市场的市盈率一直以来都是畸形的偏高,在这种市盈率作用下,舞弊带来的收益显得相当可观。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收益的另一个方面是舞弊带来资金的增加,这具体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舞弊达到上市的标准,实现虚假上市而筹集资金;二是上市后通过舞弊达到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标准,实现再融资。然而,不论是首次发行还是再次融资,舞弊都给公司带来巨额的资金。
当然,舞弊是有一定的成本,成本主要表现为: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好处费以及承销商的承销费等。另外,舞弊被发现后,舞弊的成本还包括证监会等相关单位的处罚。因此,在考虑舞弊成本之后, 舞弊的回报应该用舞弊收益与舞弊成本的差额来衡量。
3 舞弊的引发因素
通过以上对舞弊过程各个环节的,可以较清楚地发现引发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一些因素。首先,舞弊的实施阶段。我们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舞弊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像伪造销售合同、进销发票等传统的舞弊在美国早就被弃之不用。然而,就是这些简单的舞弊方法还在我国公司中被大量地采用,如此简单的舞弊手段竟然没被察觉,只能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对舞弊者的约束机制的失灵,也说明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的失效。其次,从舞弊过程的第二个环节来看,舞弊目标的达成并不是一蹴而就。会计报表必须经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董事会审核才能对外公布,然而,舞弊的报表却能一路“过关斩将”,顺利公之于众,说明上市公司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职能的弱化,这其实也说明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的失效。第三,从舞弊过程的第三个环节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舞弊的发生又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一是过高的市盈率,从股票发行价格的制定来看,市盈率越高,舞弊带来的市值增加就越大,而我国证券市场的市盈率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显然不符合证券市场成熟国家的,所以说,过高的市盈率是我国上市公司频繁舞弊的一个原因。二是舞弊的成本,相对舞弊的收益,舞弊的成本显然太低,舞弊的收益远远大于舞弊的成本,从一定程度来讲,正是过低的舞弊成本引发了一些舞弊的发生。三是对舞弊公司的处罚过轻,行政处罚显然不能对舞弊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过轻的处罚,只会导致对舞弊的助长,因此,引入刑事处分机制迫在眉睫。
综上所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频繁财务舞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功能弱化的因素,也有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失效的因素,所有这些因素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频繁财务舞弊的原因。
1 张静.股市的误区[M]. 北京: 中国税务出版社,2001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舞弊 会计政策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者与投资者的利益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并且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公司管理者比投资者更具有信息优势,理性的管理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并不一定能实现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上市公司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管理者凭借信息优势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往往会进行财务舞弊和虚构会计信息,结果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黎明股份、银广厦、郑百文等系列财务舞弊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顺利发展和信用体系的建立,投资者的信心受到打击,财务信息的公信力出现危机。
一、对财务舞弊的界定
根据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定义:“财务报告舞弊是有目的的错报或遗漏重要事实,或误导性会计数据,或与其他所有可获得的信息一起考虑时,可能导致阅读者改变或调整其判断和决定的会计数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将舞弊界定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财务舞弊是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使用欺骗、虚构、误导等方法使相关利益者受到损害。财务舞弊是一种主观故意行为,它可以是一个组织中的个体对组织实施财务舞弊,如公司会计人员舞弊、投资者舞弊、管理者舞弊等;也可以是一个组织对相关利益者实施的舞弊,如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本文所指的财务舞弊主要是指财务报告舞弊,它具有以下特点:(1)由组织实施,主要是由组织的管理者操作;(2)存在主观故意性,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行为;(3)采用的手段是欺骗、误导等;(4)给相关组织或个人造成损害。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方式
(一)选择不适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舞弊
其一是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对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即权益法和成本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两种方法的适用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仅当该项投资能够对被投资这产生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才采用权益法,其他情况采用成本法核算。在实际核算中,上市公司对两种方法的采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其二是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可以依据其性质选择多种计价方法,但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存货计价方法应该保持一致。上市公司对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较为随意且变更频繁,目的是通过存货价值调整来影响销售成本、当期利润等。
(二)虚构经济业务舞弊
对经济业务的虚构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虚构资产业务;二是虚构销售业务。企业资产业务涉及内容较多,给财务舞弊的实施提供了空间。如存货是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存货包括的名目众多而且流动性强,对存货的管理核算难度很大,虚构存货资料和虚增虚减存货数量也就成为财务舞弊的主要方式之一;销售业务也是企业会计核算难度较大并且难以审查。销售业务涉及环节和人员很多,可以通过虚构多种形式的原始会计资料进行舞弊,审查人员对有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也很难做出判断。
(三)通过关联交易舞弊
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进行财务舞弊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其一是调节公司利润。上市公司通过调整关联交易中的价格政策来实现调节上市公司利润的目的。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关联交易中的价格披露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其二是转移费用。上市公司通过选择费用分摊方法和分摊标准来调节费用在上市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分配,进而影响公司利润。例如,通过改变分摊方法可以把上市公司当期发生的费用转移到其关联公司,上市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本下降,当期利润增加。
其三是委托经营调节利润。上市公司可以将劣质资产剥离出来委托关联公司来管理经营,而关联公司则将优质资产剥离出来委托上市公司经营代管,通过这种委托经营实现资产的重新组合,结果使得具有较强获利能力的优质资产集中于上市公司从而提高其利润。
(四)通过隐瞒重大事项或滞后披露舞弊
上市公司对有些重大事项不在财务报告或财务附注中加以反映,或对重大经济交易事实不及时披露。对于委托理财和担保等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在财务报告或其附注中披露;上市公司对法律诉讼中的重大事项往往不及时进行披露。这些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很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巨额损失,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往往对局限性资金不进行披露,这些现金体现在公司的账面资料上,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公司现金充足、流动性高的假象。
三、应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现象较多,同时存在准确性差、信息之后严重的问题,会计信息披露效率的提高有赖于一套有效的披露机制,有效披露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防范财务舞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披露效率,建立有效的披露机制要着重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者与公司管理者之间之所以形成委托问题,其关键因素是存在信息不对称,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最大限度上满足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需求,保障投资者公平和完整的知情权;其次要遵循诚信准则,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会计信息,防范财务舞弊行为。
(二)强化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要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机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审计违约成本,促使其独立、客观地完成审计工作,对于主观故意欺骗投资者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要从严惩处;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客观独立性,消除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的影响。
(三)强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一是加强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能。证券监督委员会在治理财务舞弊过程中发挥不可缺失的作用,主要是监督管理资本市场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所以非常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证券监督委员会的基本职能,保证资本市场的真实性和公平性,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在治理财务舞弊问题过程中,政府干预的程度及其效果直接影响到财务信息的质量,重视政府监管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应该加强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对于不实会计信息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此增加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及财务人员的违规成本。
参考文献
[1]孙红侠.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成因及对策.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9).
[2]杨清香,俞麟,陈娜.董事会特征与财务舞弊――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会计研究,2009,(7).
[3]杨藏.公司治理与财务舞弊:理论和实证.现代商业,2010,(3).
【关键词】 财务报告舞弊; 识别; 治理
企业财务报告作为企业向外界传递自身经营活动情况信息的一种载体,是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几年,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愈演愈烈。这些舞弊行为的发生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的经济秩序,使投资者丧失了信心和积极性,歪曲了企业的价值,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面对财务报告舞弊所带来的危害,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研究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财务报告舞弊概述
财务报告舞弊概念的界定是研究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的前提,借鉴我国和美国的财务报告舞弊概念,本文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国内外学者多年来对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的研究成果从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手段及特征和识别方法三个方面进行回顾。
(一)财务报告舞弊概念的界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第99号审计准则(SAS99)将财务报告舞弊这样解释:为了欺骗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而对财务报告列示的数字或其余揭示进行有意识的错报或忽略,它包括对财务报告据以编制的会计记录或凭证文件进行操纵、伪造或更改;对财务报表的交易、事项或重要事项信息的错误提供或有意忽略;与数量、分类、提供方式或披露方式有关会计原则的有意误用等。
鉴于上述分析,本文将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管理层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或有意忽略有关财务信息,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违法行为。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方法
总体来看,关于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动因、手段和特征,国内外的研究较为全面和成熟。关于财务报告舞弊识别方法的研究,主要采用统计学方法。
无论是统计学方法还是数据挖掘方法,它们都是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的,这种定量识别的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为了避免定量识别的这种片面性,我们有必要考虑企业的非财务数据,提出定性识别的方法,定性识别是通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根据经验来判断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进而将舞弊公司识别出来的方法。
所以,比较完善的方法是采用定量识别和定性识别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可以以财务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挖掘中的聚类分析方法将财务报告舞弊公司和非舞弊公司加以识别。这些识别方法相对于以往的识别方法和模型,具有简易性、准确性和通用性的优点。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界定的漏洞、公司信用评价、外部经营环境、外部审计特点等因素,采用定性识别的方法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和非舞弊行为进行识别。这种定量识别与定性识别相结合的方法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舞弊的识 别率。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原因分析
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有正确地认识这些影响因素,找到舞弊的根源,才有助于外部信息使用者全面分析上市公司,以便做出科学的决策,也有助于监管当局寻找到有效治理的思路。
(一)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分析
面对入世后越来越开放的证券市场和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迫切要求,我国对会计法律法规做了大量的修订工作,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经济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得到了很大的完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法律法规无法严格界定大量的职业判断业务;
2.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不完全性和滞后性;
3.不平衡各方的博弈会影响法律法规的公正;
4.法律法规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够。
(二)外部审计分析
作为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受委托对被审计主体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应对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报表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所以,外部审计是社会反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防线。但从我国的现实来看,随着为舞弊公司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大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被牵扯出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信力正在大幅下降。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成本和收益与发生的概率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成本低、收益高,就必然会导致此类事件的发生率上升,反之,就会下降。
(三)政府监管分析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政府对某些垄断行业或其他市场失灵领域的监管要通过法律并结合司法体系的诉讼机制。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也是政府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前面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详细论述。这里笔者重点论述除法律法规以外的政府监管。
1.政府监管的必然性
【关键词】 博弈论; 混合策略均衡; 上市公司; 财务舞弊; 管理舞弊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背景分析
财务舞弊又称为财务欺诈,是指为获得非法利益采用不法手段所实施的故意行为。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一般表现为有目的的欺骗或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根据舞弊层次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非管理舞弊(Employee fraud)和管理舞弊(Management fraud)。非管理舞弊是公司内部的雇员以欺骗性的手段不正当地获取组织的钱财或其他财产的行为。管理舞弊是管理当局蓄谋的舞弊行为,主要目的是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虚减负债、费用,通过公布的误导性或严重扭曲的财务报告来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主要是以管理舞弊为主。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至今有二十年的时间了,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规模,积累了一些证券市场交易的经验,但是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二三百年的证券市场发展历史,中国证券市场还非常年轻。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其市场体系和相关的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制度还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象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比较典型的有银广夏。银广夏公司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进行财务舞弊,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隐瞒下属公司的设立、关停情况,虚假披露配股资金使用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等违规事实。通过对各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综合分析,引发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环境因素、内在机制和外在因素等。
二、博弈论分析的基本原理
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以达到取胜的意义。博弈论思想自古有之,如我国古代的《孙子兵法》可以成为最早的一部博弈论专著。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博弈论基本原理,宣告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共著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博弈论方法应用于经济领域。1950年,纳什提出纳什均衡概念及存在定理,加上塞尔顿、哈桑尼对博弈论进行的完善和补充,今天,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学科。
一般认为,博弈主要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它们的区别在于相互发生作用的当事人之间有没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如果没有,就是非合作博弈。由于合作博弈论比非合作博弈论复杂,在理论上的成熟度远远不如非合作博弈论,所以非合作博弈应用比较广泛,经济学家们所指的博弈论一般是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又分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四种,其分别存在相对应的均衡概念为: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贝叶斯纳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perfect 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
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博弈分析
(一)上市公司与证监会之间的博弈
1.基本假设
假设1:证监会的目标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进行监管;理性假设,假设证监会和上市公司都是理性人,上市公司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假设2:在上市公司财务行为博弈中,参与双方为证监会和上市公司,各有两种战略选择:监管与不监管,舞弊与不舞弊,两者之间存在着混合纳什均衡,上市公司对证监会的监管方式是可以预测的。
假设3:假定上市公司为风险中性者,监管的边际收入大于边际成本,证监会和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假设4:证监会和上市公司所采取的行为具有可测性,对所获得的收益是能估计的。
假设5:本模型只考虑现行制度下的公司监管情况,并排除了上市公司用舞弊收益贿赂政府人员等特殊情况。
2.博弈模型的建立
上市公司对于财务报告可以采取两种行为,即“财务舞弊”和“财务不舞弊”两种策略,证监会也有两种可选择的结果:“监管发现上市公司舞弊”和“不监管上市公司舞弊”。如果证监会的财务监管制度是完备的,则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和“财务不舞弊”总能依法鉴别。但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证监会的监管制度并不完善,所以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也有未发现的时候。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一次博弈会出现以下四种结果:一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证监会没有监管;二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证监会监管发现舞弊行为;三是上市公司没有舞弊,证监会产生监管行为;四是上市公司没有舞弊、证监会没有监管。
假定上市公司以p概率进行财务舞弊,证监会以q的概率进行监管。上市公司的正常收入为R,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为f,政府监管所产生的监管成本为C,上市公司舞弊被政府发现所处罚的成本为B,M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所产生的道德成本,S为上市公司舞弊带来的社会损失。
可以建立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模型如图1:
3.博弈模型的求解
对支付矩阵进行分析知,该博弈过程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现从定义出发求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假定上市公司以p概率进行财务舞弊,则不舞弊的概率为1-p。假定证监会以q的概率进行监管,则不监管的概率为1-q。
企业的期望盈利函数为:
U0=p〔q(R+f-B-M)+(1-q)(R+f-M)+(1-p)(qR+(1-q)R〕
=-qpB+pf-pM+R(1)
企业目标是实现期望盈利最大化,对(1)式求导:
5.博弈结论解析
对上市公司而言,对p进行分析可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概率与证监会的检查成本成正比,当证监会不容易进行检查(比如检查成本很高)时,上市公司多倾向于财务舞弊排污;上市公司的舞弊概率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处罚成本、道德成本成反比,即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处罚加大、或者道德成本增加时,上市公司倾向于减少财务舞弊。
对证监会而言,对q进行分析可知,证监会监管概率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收益成正比,即财务舞弊收益越高,上市公司倾向大于财务舞弊,则证监会更倾向于监管;证监会监管概率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成本、道德成本成反比,即上市公司舞弊后所受处罚越重、道德成本越高,上市公司越不敢舞弊,证监会也就可以相应降低监管力度。
四、针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上市公司与证监会之间的博弈理论分析,根据得到的结论以及分析的结果,为了更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发生,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制衡、约束和监督检查机制,如公司治理结构来完善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和事后检查程序,强化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减少财务舞弊的机会。
(二)提高证监会的业务水平,减少监管成本
根据模型的分析结论,上市公司可以知道证监会的监管成本高低,如果证监会的监管成本较高,则上市公司管理层可以理性判断,证监会将会减少财务监管的概率,将促使上市公司想方设法进行财务舞弊,获取经济利益。证监会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提高证监会的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才能有效促使上市公司减少财务舞弊。
(三)提高财务舞弊的处罚成本
模型结论表明,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处罚金额的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将降低。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经验,上市公司一旦发现财务舞弊,则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计事务所等相关负责人员及机构将有可能被处以非常重的处罚,包括巨额罚款、刑事处罚等,我国证监会可以借鉴相关经验,在法律范围内进一步提高财务舞弊的处罚力度和成本,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
(四)健全相关索赔机制,减少财务舞弊的收益
模型结论表明,财务舞弊收益越高,上市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越大。证监会只有通过健全相关索赔机制,对发现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进行索赔,比如鼓励和支持广大股民或投资者获得合理赔偿,降低股民或投资者的索赔成本和难度,将公司通过财务舞弊获得的既得收益吐出来,减少财务舞弊的经济收益,以降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五)提高财务舞弊的社会道德成本,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模型结论表明,随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社会道德成本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也将降低。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在企业界内部形成企业主和公司管理层诚信经营、诚信财务的良好社会风气,对财务舞弊的企业主、管理人员形成强大的社会道德压力,使其在业界难以立足,无法发展,以此促使企业主、管理人员减少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企业主和管理层的道德因素在上市公司舞弊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健全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企业主、管理层、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或惩罚。可以将奖惩机制与会计师职业道德要求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体现了义利统一的原则,使职业道德具有某种强制性,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必然导致财务舞弊事件的减少。
(六)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
相关政府部门如财政局、审计局等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更换机制,建立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加强各级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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