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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
一方面,伴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与人口老龄化趋势,慢性病逐渐呈现“井喷”格局,但这些长期带病生存的慢性病患者不仅需要良好的治疗方案,同时还需要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和个性化的社区干预服务,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教育、血压/血糖持续监测、行为生活方式改变等。
另一方面,随着医学技术发展越来越趋于专业化、精细化,导致呈现出“高健康需求”与“高服务技术”之间的错位格局,在现实中很多患者很难准确找到相契合的医疗服务技术,就会出现诸多病急乱投医的现象。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借助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够帮助缺乏专业知识的患者提升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能力,获得长期、协同的健康照顾。
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背景下,如何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呢?
应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保障制度、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督体制的综合改革”的精神,加强医疗与医保、医药部门的协同性,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支付方式联动改革,着重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一体两翼”式的机制创新:“一体”(本体)即通过完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围绕签约服务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模式,赋予家庭医生在服务体系中的服务提供、平台资源、团队管理以及考核分配上的自力。
“两翼”其一是构建协同服务机制,对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二、三级医院及区域性医疗资源共享平台等全方位协同支持,以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
“两翼”其二是构建合理的补偿激励机制,围绕契约服务建立医保按签约人头支付服务费的补偿机制,逐步形成与签约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使家庭医生有动力提供更多有价值服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关键词:耳鼻喉科;门诊;标准化管理制度
1耳鼻喉门诊的现状与原因
1.1患者量多,医护人员工作强度大
耳鼻喉疾病多为临床常见病,常引发多部位不适。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门诊患者的数量不断增加。医护人员工作强度大,服务压力增加[3]。由于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多样化,门诊服务往往难以满足其个性化服务需求,导致医疗纠纷时有发生[4]。为此,耳鼻喉门诊急需制定一套服务管理办法,以改善服务质量。
1.2就医流程繁琐,效率低下
耳鼻喉科门诊的就诊流程是医院统一规定的。调查发现,目前的流程繁琐,重复排队,多窗口办理,耽误了患者的时间,导致有效诊疗时间不足。由于没有相关规定,服务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越是规模大的医院越是面临分科细、就诊繁琐和时间延误等问题,导致患者就医不便,降低了患者的就诊满意度[5]。我们经过调查发现,上午在耳鼻喉门诊从挂号到诊治结束平均耗时2h。
1.3医护人员服务意识薄弱
耳鼻喉门诊的医护人员工作强度大,对服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有的人员未接受过系统和专门培训,服务意识淡薄,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以往的培训模式主要为带教,内容主要为礼仪、病区分布及相关工作,没有统一的教学要求,培训效果难以保证[6]。医护人员的学历、经验及学习能力存在一定差异,对患者的咨询、流程指导及健康宣教完全按照个人理解而进行,随意性大,服务也是依靠个人的自觉自律。加之患者对提出的问题答复不满意,使得服务效率受到影响,难以达到规范化和精准化。
2耳鼻喉门诊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建立
2.1补充医护人员
为了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医院将医护人员由15名增加至18名,其中服务台护理人员2名,门诊导医员1名。明确了门诊护士、医生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流程规范和岗位考核评价制度。每个岗位负责不同的内容,各岗位间加强沟通,各环节紧密相连,为患者提供一条龙服务。总体原则是先定岗再管人,确定了岗位职责后再对人员进行评估。
2.2建立标准化流程
耳鼻喉门诊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医院的声誉和效益。门诊就诊服务要求便捷和高效,是影响患者就诊质量的直接因素。在耳鼻喉门诊的标准化流程去除了多余环节,合并了重复流程,在各就诊环节张贴醒目标识,增加路标,增设就诊流程一览表,增设服务咨询台,减少了患者寻找的时间[7]。立足于患者需求,开展就诊服务。
2.3加强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服务质量是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对全体医疗服务人员都有约束力,强调服务要标准化。服务管理标准是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服务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管理部门对人员实行管理的依据,是工作考核的标准。我们对门诊服务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医患纠纷的解决办法,进行场景预演,评估流程的合理性。
2.4管理制度的标准化建立
在明确岗位标准、流程操作和服务标准后,我们从加强培训、完善考核和改进管理三个方面对管理制度进行改进。
2.4.1加强培训
以满足患者就诊所需为服务原则,根据耳鼻喉科的就诊情况,组织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讨论并制定了服务培训内容。其中包括各岗位的服务内容、回复病患的规范、服务各环节的注意事项和相应的服务标准,旨在提高门诊医护人员的服务标准意识,规范诊疗流程。我们汇总了患者经常关心问题的答案,对人员做专门培训,需要人员熟练回答和应对。医护人员要符合服务规范、熟记服务标准、熟知门诊就诊流程方可上岗。
2.4.2完善考核机制
以门诊部总负责护士为监督小组长,负责管理服务标准的运行和维系,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和人员提出批评。服务培训考核包括基础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核包括服务手册内容、门诊咨询问答、服务礼仪规范等。操作考核包括日常礼仪、沟通语言和肢体指引等。考核情况分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不及格的人员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直至通过。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通报考核不及格的人员,形成系统的监督激励机制。
2.4.3标准改进办法
标准要结合实际工作做出调整,先试行一段时间,对服务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做总结,不适合门诊部工作的部分要删去,优化调整管理标准。不断循环改进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以下类别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资格: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经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
(一)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三)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四)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可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管理能力的地区可扩大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
第十条、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以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具体比例和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要单独建帐,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等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和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
【摘要】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范围不断扩大,医院垫付医保费用和新农合资金树木也不断变化,而且医院结算方式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现阶段的医保财务管理已经无法满足新医改形式的发展,要求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出改变,建立完善的医保财务管理,预防医院财务风险的出现。本文主要分析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医保结算 方式 合拍
医院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改革后,医保结算制度也必须实施该和,这对财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1]。传统的结算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医保结算的需求,这种情况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要做出整改,在实际工作中使财务管理工作和医保结算方式能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目前医院医保结算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门诊费用项目繁多,账目模糊
医院的各项杂款比较多,在结算的过程中医保政策只能笙一部分款项,有些项目可能处于医保范围内,但是由于结算标准不同导致医保不能报销。所以医院由于收费款项较多和收费不明确可能会导致相关单位在拨款时不能对医保患者及时拨款,这种现象导致医保患者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会造成医保医疗服务出现问题[2]。
(二)计算差额影响财务成本核算
由于医院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差额结算时没有能够和医疗结构拨付款项的时间保持一致,导致医院会计处理时满意对核算的结果实施全面核算,从而减少核算收入,导致医疗收入结算差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医疗风险基金数据的真实性,很难有效控制医院财务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医疗收费政策和医保单病种包干政策相背离
在医疗服务管理中为了更大的让利于医保患者,单病种包干标准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依据该病种临床治疗费用载下浮10%-30%的情况下确定的,发生实际治疗费用后包干标准一般低于收费标准[3]。单病种患者医疗服务涉及医院的各个科室,比如检验科、放射科、麻醉以及住院部等等,医院是能分解或者自设结算医疗费用,单病种医疗成本管理问题给医院材财务管理带来较大的困难,比较同意出现推诿或者的现象。
二、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融合发展措施
(一)健全医保材料管理制度
医保改革形势下必须要建立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医保资金管理机构,对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划分,并责任到人,预防财务管理出现空缺现象。同时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保证内部管理流程规范化,并本着为患者服务的态度不但优化报销审核工作。另外还要不断规范和监督医院的结算审核工作,并从多个方面加强医院预算管理工作,这样能够很好的预防医院各个部门出现骗保的可能。再次医保中心要加强与各个机构的相互合作和交流,并制定协作协议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财务管理中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医保结算过程中患者的出院信息和材料在上报的过程中,必须按时完成有关账目的核对工作,保证住院应收账款准确度的提高。首先医院医保科室必须要配合会计人员管理医疗保险,并做好住院应收账款和医保的结算工作;其次医院财务对应收账款要按各医保经办机构和核算制度设立二级、三级、四级明细科目,同时要对各医保险种的不同结算方式实施改革,预防各个医保相中应支付费用因业务量的大小、时间而造成漏账。
(三)制定单病种诊疗管理制度
单病种患者的治疗涉及的科室比较多,是一个多环节衔接和密切配合的过程,为了更好的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制定单病种管理制度,加强单病种费用的成本核算管理。首先要依据临床路径制定单病种诊治流程,包括检查、麻醉、住院等方面的问题;其次要依据医疗服务流程和诊治成本制定收费流程,将单病种包干费用分解到各个医疗服务科室,并明确这些科室的收费标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四)加强医保结算人员培训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融合发展中首先要求医保结算人员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和知识,财务人员也必须对医保政策实施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这样才能在平时的工作中使财务人员和医保结算人员更好的在工作中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医疗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医保计算人员的知识培训,利用讲座、活动定期对他们实施教学,提高他们对医保政策的了解程度,从而更好的是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融合发展。
三、结语
总之,医保改革实施以后,医院的各项管理也必须实施改革,在实际工作中要使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更加合拍,注重人员培训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医保结算中财务管理效率,从而更好的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宗泰.浅析现行医保结算方式下医院的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5,(22):90-91.
关键词:公立医院; 医疗服务;职业规范;网络平台
引 言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属于公益利事业机构,是为人民大众医治大病、重病、难病和杂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是实现公立医院为民服务目标的保证。
公立医院从其所具备的经济实体性角度,使公立医院的经济管理与医疗服务管理和科技服务管理有机结合,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果相统一的经济管理活动和过程。公立医院是如何经营管理的呢?"事实上,现实世界也许是需要进行基础科学探索的所有良好研究问题来源中最为肥沃的土壤"[1]。本文立足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以下均只称"武汉市第一医院")这个"现实世界",从医疗配置、职业规范、信息平台等角度,探析公立医院的经营科学化管理问题。本人认为,面对这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分析公立医院医疗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很有必要。
一、医疗服务经营管理的科学化
经营管理好医疗服务活动的前提是走出传统管理模式。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公立医院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了整套的管理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有价值的经验,形成了基本上以"公益利"为本位的非经营式格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医院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求公立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主动地与之相适应。在新的环境、新的形势下,如何增强医院的适应能力,不仅使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性突显出来,同时,科学有效地搞好医院经营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因为,这既可以是保证医院改革发展的基本措施,也是医院生存的现实需要。在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经营科学化管理的问题上,仅从外在科室配置,内在医务人员职业规范科学化方面,予以考察和探求。
(一)医疗服务常规科室与特色科室的有机结合
公立医院作为国家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主体,其运行机制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全面性。公立医院的管理则是按照公立医院的客观工作规律,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对人力、财力、物质、信息和时间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医院管理可以包括医疗服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科教管理,以及在线服务等多种管理。各管理层面有各自的管理范围和具体内容。譬如,武汉市第一医院的"科教管理"包括"科研信息、学术活动、实习进修、工作流程、实验室管理、管竞环工作室"①等,"在线服务"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知名专家在线访谈、中层干部信箱、患者意见箱、互患互动"等方面的管理。在此,我们立足实际,从常规科室与特色科室角度,主要探究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特色。
通常,公立医院的常规科室有: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妇产科和生殖医学科、周围血管病科、针灸科、风湿免疫科、中医预防保健科、儿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体检中心、保健科等。这些科室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结构完整,既有西医也有中医的中西结合特色;而且,实时体现着当今医学高速科学的发展状况,如,武汉市第一医院,目前"生殖中心诊治范围有:生殖内分泌的调节、诱导排卵、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高泌乳素血症(HPRL)、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垂体微腺瘤、卵巢抵抗、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及其他原因所致排卵障碍、子宫内膜异位症、优化、夫精人工授精(IUI)"等,就充分展现了公立医院的与时俱进特色。
公立医院除常规科室外,一般都有重点科室,以反映该医院的医疗特色。武汉市第一医院的特色科室有: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肿瘤科、体检中心、眼视光门诊、康复医学科等,其中,皮肤科为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皮肤病学、脾胃病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皮肤科、肾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针灸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等。 显然,常规科室与重点特色科室有交叉又有重叠,充分体现了科学管理的穿插交错特性。
常规科室与特色科室的有机结合,是通过门诊导医、急诊导医和住院导医等医疗服务予以实现的。导医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坚持"爱岗敬业、病人至上、融汇中西、永争第一"的院训理念,井然有序地实践经营管理流程。
人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公立医院科室配置、医疗服务等经营管理不仅具有复杂性,而且具有动态性,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人民生活的日益完善,医院事务也会出现相应变动,需要采取相应的经营策略和适时可行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研究表明:中国医疗服务提供机制是非竞争性的,因而是非市场化的;医疗服务在中国属于必需品,有相当部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2]。因此,面对动态、需求未足的现实,医疗服务配置还要不断地加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