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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09年是我委切实巩固好××湖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成果,全面加快推进省政府滇西北旅游现场办公会确定的女儿国项目、环湖公路、4a级旅游景区创建等重大项目建设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市委、政府旅游强市“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迎难而上、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肩负起“决战××湖”的历史使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实施好阳光政府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继续坚持“一手抓保护管理、一手抓规划建设、一手抓基础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工作方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构建和谐景区、促进景区资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全面加大项目筹融资和创意招商工作力度,女儿国项目己正式启动建设,景区项目筹融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湖公路和银湖岛渡假村建设全面加快,4a级景区创建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a评专家组终评,使景区综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序轨道,有力促进了××湖旅游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初步走出了一条文化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新型道路。现将我委一年来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女儿国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
一年来,根据省、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配合投资商搞好女儿国项目修建性详规的调整和地质勘查等各项前期工作,多渠道开展项目筹融资,进一步加快推进女儿国项目、环湖公路和4a级景区创建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步伐。
(一)女儿国项目正式启动建设
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滇西北旅游现场办公会精神,加快推进女儿国项目建设。一年来,我委积极配合投资商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项目规划和地勘等前期工作。2009年7月8日,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的××女儿国投资控股公司,××湖女儿国项目正式启动建设。女儿国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175公顷,总投资约36亿元,计划分三期实施,与××湖支线机场建设同步完成。7月8日,与上海中帮置业集团、上海米丘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共同主办了“××湖女儿国镇项目启动仪式”,邀请十多家国内知名媒体参加了记者招待会,并对项目情况和启动仪式进行了全方位报道。
二是为了加快推进女儿国项目建设,我委积极争取省、市农发行的信贷支持,共筹措7000万元资金配套建设××湖环湖公路和支持××湖支线机场建设工作。现完成××湖环湖公路3000万元的投资建设任务,拨付××湖支线机场前期工作经费1100万元,确保了××湖景区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了里格摩梭文化展示中心的硬件建设。
三是为保障女儿国项目建设对供电的需求,积极配合电力部门投资3600万元实施建设了11万千伏的女儿国项目供电线路和变电站。
(二)环湖公路建设稳步推进 (三)切实做好摩梭生态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等前期工作 (四)银湖岛度假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通过我委积极配合投资商协调各方关系,2009年,经过一年的时间,银湖岛度假村总统别墅区2号、3号、4号、5号、6号别墅楼完工,二十八间套房、标房,四十个床位现已投入试营运阶段;总统一号别墅区土建工程己基本完成,并将进入装修收尾阶段。总统一号别墅区总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近1.5亿元。 一年来,为进一步巩固××湖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果,我委切实加大投资,认真做好景区美化、绿化工作。
一是完成竹地垭口至四川大嘴及洛水片区植树绿化工程,共栽种柏杨、杜仲等绿化树木35300株。其中:湖滨带沿路种植柏杨树及垂柳3800株;环湖路沿线、洛水、三家村、污水处理厂共种植杜仲树苗31500株;在乌马河至洛水湖滨带购置8条猪槽船种植花卉,里格垭口至索道沿线种植波斯菊30亩。
二是先后租用洛水、红崖子、里格土地280亩,用于种植雪桃、雪梨、梅子等经济果木,同时套种田间矮杆植物绿肥、葵花及土豆。目前己在洛水片区种植雪桃11600株,里格村种植雪桃、雪梨、梅子共1500株,土豆10亩。
三是完成落水湖滨带绿化工程(仿生态水泥围栏)1750m。
四是完成洛水村过境公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为2462.2m2,土方平整890.4m2、绿化种植、绿化养护、木栏杆2296.1m等。
(六)积极配合××湖支线机场建设
目前,××湖支线机场进场公路建设进展顺利,我委正积极配合市、县相关部门开展支线机场建设的相关工作,计划2012年开工建设。
二、景区保护管理和旅游发展取得新成绩,4a创建通过终评
(一)4a级景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终评 (二)旅游接待经营收入情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我委进一步加强景区门票征收管理和对外宣传促销工作力度,积极树立景区品牌形象,使××湖景区游客人数和门票收入有所增长。2009年,预计××湖景区接待游客50万人次,门票收入1300万元,旅游综合收入1.8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4.16、4.83和7.56。
(三)建立健全管理职能,旅游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序轨道
一是组建景区旅游服务管理机构,打造管理团队。为进一步提升××湖景区的整体竞争力,打造女儿国旅游高端品牌形象,促进××湖旅游业健康发展。我委于2009年1月18日,组建成立了××××湖旅游开发公司下属的××女儿国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游客服务功能建设。增设了里格、洛水码头和达巴三个游客咨询服务点。配套建设了××湖景区旅游结算中心,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规范管理旅游团队进入××湖景区,促进门票销售,降低管理成本,控制资金流向,规避债务纠纷。
二是切实加强综合管理,进一步规范景区旅游市场。为加强景区内所有经营活动的特许准入管理制度,我委及时组织人员深入景区各经营户,实地察看是否符合申领《准营证》的相关要求,并建立健全《准营证》审批会议制度,严格按照景区管理处关于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凡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景区管理机构的督察管理,从源头上严把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关。到目前为止,××湖景区新批办《准营证》28户,换证251户,基本完成了洛水、里格、小洛水、蒗放四个村的《准营证》审批及年检换证工作。使景区综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序轨道。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游客投诉制度。一年来,我委积极组织综合管理科和稽查队人员对黑车、黑导和无证经营户进行严查、严打,严肃处理了7起当地黑车藏带游客逃票事件。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和《宁蒗彝族自治县××湖风景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完善了景区游客投诉与处理程序,积极为游客提供热情便利的服务。全年共处理游客投诉案件18起,协调处理因划船引发的游客纠纷案件5起,较好的完成了景区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让外来游客得到了一个又一个满意的答复,树立了管委会在游客中的良好形象。
(四)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认真处理好××湖旅游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要决定上来,我委认真处理了××湖保护管理和旅游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广告招示牌设置等旅游从业行为。一年来,共拆除各种不协调广告招示牌58个,按规范要求设置广告招示牌29个。与市委党校联合,邀请专家在景区举办系列知识讲座,得到了景区干部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努力促进环境卫生的有序管理。针对景区环境卫生还存在一些死角、环卫整治工作战线长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的领导,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人员素质,认真搞好洛水、里格、三家村、尼寨、小洛水等沿湖村寨及景点的绿化、美化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做到定人、定岗、定线,定期对景区公路、标示牌、垃圾桶、 四是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督促××湖景区管理委员会成立××湖景区专职消防队》的要求,结合景区具体实际情况,我委及时组建了由稽查队和环境公司人员参加的景区兼职消防队。进一步加强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和整治工作,严禁外来游客在景区内生火做饭。一年来,我委与消防部门、海事处共同开展了对里格、洛水、三家村、小洛水等沿湖村寨村民的水上安全和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共500人次;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与宁蒗县林业、消防等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带领景区各族群众及时扑救了民居火灾两起,扑灭了森林火灾一起。
五是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宁蒗县西布河乡马龙湾村和红桥乡大梨树村,认真开展扶贫挂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针对马龙湾自然村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差,产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我委投资3万元与市科协联合实施了马龙湾自然村10千伏通电工程、人马驿道工程和群众人畜饮水工程。同时,配套10万元资金修建了红桥乡大梨树村通村公路。进一步带动了贫困山区的科学发展。 七是切实抓好景区收费站、稽查队、游客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服务工作。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游客咨询,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使各项服务完成率达到100,游客满意率达到98,树立了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三、切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树立景区品牌形象
一年来,我委通过新闻媒体与网站,及时全面报道女儿国项目和环湖公路、4a级旅游景区创建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使××湖得到了多渠道的对外宣传,为景区品牌形象的树立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做好全市项目库的建设。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基本路径,围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以建设三个新区五座新城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拓展、提升主城区为重点,加强市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分批次开展预可行研究工作,形成“储备一批、推出一批”的梯次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促进各市政重点建设项目按目标积极推进建设。重点推进盐沙路、富源南路、东站路、桐荫路“四路”骨干路网的建设,确保2013年全面完成“三条环路十六条射线”的骨干路网系统。项目的建成通车,将极大地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有益于优化城市经济空间布局,加速形成产业集群;有益于缓解市民行路难、行车难的重大民生工程。做好轨道交通等市政重点项目的督促、指导、服务工作。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的总体安排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已竣工的房屋,认真组织做好分配入住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加强对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对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周边配套建设部分商业、办公、酒店等设施,并在手续齐备的前提下允许销售,出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新模式。由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政企并力”的方式,对政府主导及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标准、租赁管理、分配管理、物业服务、入住对象的准入、退出等后续服务管理加强研究,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3、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突出规划控制。政府通过统一调控土地资源,从土地储备项目启动、拆迁、招商、拍卖等重点环节,谋求土地资源配置最优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价值有效提升。严格实行土地与政府性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五统一”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能力及政府性项目建设对土地增值的引导作用。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坚持先规划、后储备,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引导作用,切实做到土地储备规划服从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确保规划的完整性。在规划编制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土地储备规划、计划的对应和衔接,将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放在最突出的位置,充分考虑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目标,以及年度利用储备土地实施的投融资计划、征地拆迁计划、项目建设计划等,提高土地储备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4、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协调力度。在抓好已建成项目分配入住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在建设项目的督促和协调力度,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实现早竣工、早入住。
(三)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调整以及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的实施,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及旧城成片改造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促进新增启动一批改造项目,积极协调配合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强力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加强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
遵循城镇化发展基本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城市经济圈发展,加快以县(市)及基础条件好的小城镇为载体的城镇化,进一步加强铁路、高等级公路沿线、工矿区、旅游区以及集贸区周围的一般特色城镇建设;逐步形成梯次结构合理、区域分工明确、基础设施配套、社会文明进步、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重点加大10个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及高等级公路沿线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同时,配合全省“双500工程”实施村寨整治。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加大对大型房地产项目的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投资和住房消费的增长;督促已经完善手续的房地产项目尽快启动,促进投资增长。构建“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市住房供应体系。
二是加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拟成立市房屋征收局,履行《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的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征收工作,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三是加强租赁市场、房屋中介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其健康发展。结合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划分工作,我局拟逐步将旧有小区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力争在5—10年间,旧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50%。
四是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监管为契机,构建统一建筑市场。进一步下放项目监管权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大型项目,一般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放到所属区(市、县)住建局监管。
五是督促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强化资源意识,落实保护措施,规范风景名胜区开发经营活动,加强风景名胜区执法力度,重点组织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执法检查,促进旅游环境的改善。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内景区经营性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督促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香火岩景区特许经营方案及报批工作。开展红枫湖、百花湖及相关区域的合理建设和有效保护,力争在明年4月下旬,成功申报红枫湖百花湖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六是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供气。积极做好川气、缅气入黔入筑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燃气供应保障能力。督促燃气公司进一步对加大旧管道的改造和巡检力度。进一步改进液化气行业服务和经营方式,加强液化气经营企业配送管理;拟定行业从业标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抗风险的应对能力。
济南市南部山区是济南市中心城区南部到泰安为界的区域,包括历城区、长清区和章丘市。2011年颁布实施的《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将南部山区定位为以水源补给、资源保育、绿色农业、旅游休闲为主导功能的重要生态保护区、绿色产业发展区、风景名胜和特色文化旅游区。历城区的仲宫镇、柳埠镇和西营镇区位优势明显,自然风光秀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旅游配套设施较完善,是南部山区旅游发展的核心区域。近年来,南部山区旅游业提升乏力,面临许多问题。
一、南部山区旅游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资源开发水平较低
第一,旅游资源利用率低。一方面,景区档次不高,南部山区核心区域目前只有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红叶谷、九如山风景区等几处国家4A级旅游区,还没有国家5A级景区。区域内森林、水资源和丰富的地貌资源、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价值没有充分发掘,旅游景区的整体质量不高,缺少综合项目和精品项目。另一方面,经营者分散式开发使得旅游开发投资带有盲目性,开发和经营后劲明显不足,导致重复性、同质化旅游产品较多,区内竞争激烈。
第二,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薄弱。首先是旅游产品形式单一。目前南部山区旅游产品依然以观光旅游为主,缺少体验、参与和休闲型产品,不能满足市民日渐多元化的旅游需求。旅游服务基本条件建设不完善,很多游客只能选择早出晚归的一日游,客源90%以上来自济南及周边地区,单一的客源在吃饭、住宿、购物、娱乐等方面的二次消费少,也导致出游时间过度集中,周末和节假日拥堵成为制约南部山区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其次是服务能力差。服务人员缺乏统一培训,大多不具备现代服务意识,游客难以有完美的旅游体验,影响南部山区的整体形象。
第三,旅游资源的文化价值开发不够。南部山区有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其中佛塔、石窟造像和寺院遗址等宗教文物景观最多。四门塔、龙虎塔、九顶塔等都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久远,保存完好,在佛教建筑史上独树一帜。但这些文化景观在开发建设上没有充分发挥其文物价值、宗教价值和鉴赏价值,在南部山区30多处大型景区中处于劣势。此外,南部山区也有很多名人资源,终军、杨坚、李世民、黄巢等都与南部山区的山、水景观紧密相连。但在景区开发时缺乏高水平策划和产品创新,没有利用名人资源提高景区的文化价值。
(二)经营管理制度落后
第一,经营建设缺乏规划。目前,南部山区还没有正式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乡镇各自独立发展,景区开发和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旅游开发投资以政府和农户为主,引入大型企业资金少,旅游景区多是复制已有的管理模式,很少能根据环境量身制定建设计划,造成景区布局分散、规模小、档次低、可替代性强的状况,严重制约旅游产品品味的提升。区域内旅游设施没有统一的科学布局,无法共享资源和配套设施,餐馆扎堆,造成恶性竞争。景区可进入性普遍较差,交通不便,“行车难、停车难、入园难”现象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
第二,环境保护效果不佳。旅游资源所有权、经营权与旅游开发收益的错位,使得相关方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的积极性不高。溪流和水源地沿线餐馆、小景点的商业招牌四处悬挂,垃圾围山、污水入河等问题突出,严重破坏了南部山区的生态环境。分散式的开局,造成污染点多,也不利于建设统一的治污设施,导致各景区污水污物处理能力较低,对水源地造成严重污染。
二、南部山区旅游整合开发的思考
多年来,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表明,南部山区要实现旅游发展的突破,需要各乡镇统一思想,整合区域内旅游产业和相关支持产业资源,在规划、管理和宣传方面做好工作。
(一)合理规划发展计划
南部山区应做好顶层高水平的整体规划,以文化、创意、特色和个性为目标,明确旅游发展的整体思路、发展方向和功能分区。首先,找准旅游发展定位。根据南部山区旅游资源及地域特点,可以把旅游定位为“生态休闲游”和“观光农业游”为主的大型综合旅游区。第二,以大项目为主线。山、水、路、景统一规划,推进南部山区旅游从观光型转向观光、度假休闲、商务会议、体验参与相结合的复合型旅游。在已有的锦绣川、锦云川、锦阳川3条精品旅游路线基础上,科学分析,差异定位仲宫、柳埠、西营三个核心城镇。重点建设柳埠镇生态文化特色旅游镇、龙门乡村旅游综合体、云台寺旅游风景区等项目。同时规划好红叶谷、九如山、水帘峡等风景区的提档程序,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第三,突出文化特色。鼓励、扶持重点景区设立旅游文化表演中心,编排旅游娱乐节目,营造浓厚的旅游文化氛围。第四,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品牌。在锦阳川南岸打造“泉城农家乐”品牌,九如山景区建设生态自然之旅,金象山、锦云川景区打造健身休闲之旅,槲树湾、波罗峪景区规划田园民俗之旅,四门塔景区打造历史文化之旅,提升南部山区旅游的整体形象。第五,完善配套设施。完善山区交通网络体系,开通串联景区的旅游直通车。逐步形成星级酒店、休闲山庄、农家乐等不同档次的服务接待设施,增加游客逗留天数。在主要水源地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管网,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二)改进服务管理方式
第一,建立旅游管理机构。在管理体制上改变属地自行管理的状态,建立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综合协调南部山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南部山区旅游开发行为,解决部门林立、多头管理的问题,实行区域内宏观管理与微观的分工合作。尝试“景政合一”的管理模式,为景区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有利的政治环境。坚持市场化运作,适时成立济南市南部山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吸纳社会资金入股,整合南部山区现有旅游资源,理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关系,增强综合竞争力。优化景区管理模式,提倡乡镇社区参与旅游决策。
第二,做好服务管理。加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分别在柳埠、仲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设立咨询服务、电脑触摸屏、吸烟室、手机加油站、小件行李寄存等服务项目,实现区域联动、资源共享。建设自驾车营地、露营地、自行车绿道系统等设施,打造无障碍旅游区。落实人性化、精细化服务,注重游客意见改正和反馈,推出南部山区旅游一卡通。建成一处精品购物中心,集中设计、包装、营销南部山区的核桃、柿子、板栗、山鸡蛋、小米、蝎子等特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纪念品。加强旅游经营者、管理者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旅游建设、营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丰富旅游宣传途径
为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区县水利局长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利工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顺利完成2009年度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目标,更好地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制定2009年*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水统筹”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强化河湖、水库和水域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和标准化管理,强化涉水事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继续完善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继续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维修养护、日常管理、水利风景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思路和方法,夯实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基础,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以高水平的水利工程管理为全市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工程管理总目标是:巩固成果,突出重点,深化管理,提升水平。以河湖水库管理、涉水项目服务与监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为抓手,巩固近几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成果。以《*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使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有较大改变。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
(1)加强河道管理。突出对长江河道的检查、指导和督促,促进全市河道管理水平提高。按照《*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分级实施对骨干河道堤防、岸线、滩地、水域、采砂、堤顶道路等管理保护,对已建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如穿堤建筑物、桥梁、码头、取排水口等进行现状调查,并建档、分类造册。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行业指导,逐步完善河道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河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河道功能发挥。市属河道管理处按水系分片对全市河道(湖泊)管理进行行业管理,对河道(湖泊)现状普查资料等进行整理、汇总、造册、上报,充分发挥市属河道管理处在河道工程管理上的技术、人才优势。
(2)做好固城湖、石臼湖的管理和保护。市县湖泊管理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和巡查养护责任,制定固城湖、石臼湖湖泊巡查管理制度和管理考核办法,对工程管理基础资料进行普查、建档,推进湖泊管理能力建设。
(3)强化水库管理。配合做好《*市水库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出台*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促进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制定、审批和组织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分级开展中小型水库巡查养护工作,建立巡视检查维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培训考核。
2、突出涉水建设项目服务与监管
(1)强化服务管理。主动服务涉水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按照“既要守住底线,又要做好服务”和便捷、高效原则,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缩短行政许可周期。市级行政许可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完成,省级以上行政许可市级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扩大内需涉水项目的审核和行政许可效率,对急需开工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在确保防汛安全和通过技术审查的基础上,采取建设、审批同时进行的方式,跟踪服务审批。
(2)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涉水建设项目审批前的技术审查,规范建设过程管理和后续管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行政许可内容落实。做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占用水域平衡方案和涉水施工方案等审查工作。建立和实施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制度和恢复补救工程验收制度,规范监管程序,明确档案资料要求。
(3)强化考核管理。对全市涉水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区县及市属管理处每季组织一次涉水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市水利局年中、年末对全市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4)强化规范管理。各区县及市属河道管理处要按照《关于*市涉水建设项目服务与管理的工作意见》,制定深化涉水项目建设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规范涉水项目管理,服务沿江(河、湖)经济发展”调研,做好主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省水利厅扩大县(市)水利管理权限实施意见》,做好市、县相关涉水项目行政许可的调整和衔接。
3、深入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
在2008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基础上,今年要继续巩固和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每个区县都要有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1)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水平。省级水管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水平,每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报市水利局,下同)工作情况。市级水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努力争创省级水管单位。
(2)继续推进工程管理考核。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要争创省级水管单位,上半年完成市级初验,第三季度完成省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朱家山河闸管理所积极创建省级水管单位。
(3)强化新建(改建、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管理。在建水利工程要完善管理设施,竣工验收要按照工程验收规程达到运行管理工作要求,并对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做好基础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管理单位要达到市级水管单位标准。同时要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抓好日常维护与监督管理。
(4)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专项考核。按照建成一库管好一库的原则,对达到*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标准的,由市水利局组织考核验收,授予市级小型水库管理单位称号。
4、继续深化和完善水管体制改革
(1)落实“两费”。各区县要按2010年“两费”全部落实到位的要求,加大“两费”分年落实力度。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2008年度“两费”落实情况,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2009年度“两费”落实情况。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单位要完善水管单位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增强水管单位竞争实力,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制度学习和人员技术培训。
(3)积极推行管养分离。流域性中型水闸、大型泵站、中型水库等按2010年“两费”全部落实到位的目标,加快推进管养分离,培育养护队伍,加强养护队伍管理。市水利局每半年对全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5、扎实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今年要在维修养护质量和养护效果上做更深更细的工作,努力提高养护水平。
(1)加大考核,规范经费使用。实行维修养护经费专项审计制度,继续执行维修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养护目录,规范养护内容,统一养护标准。加大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要集中使用并向达标创建单位和养护典型倾斜。
(2)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总结和推广区县维修养护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树立维修养护新典型。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要根据各自特点,形成不同的维修养护典型,并加以推广,每个区县及市属管理处都要有维修养护标准示范段(点)。
(3)创新思路,提高养护水平。市属管理处要在总结去年维修养护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单位部门协作,提出维修养护工作新思路和新办法,确保维修养护工作效率和养护质量提高。
(4)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制定白蚁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白蚁普查、治理、达控复查验收等工作。
6、强化水利工程日常管理
(1)规范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建立全市工程管理月、季、年度管理考核制度,强化工程管理规章、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制度的学习与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2)做好工程管理基础工作。在2008年完成水闸注册登记、水闸安全普查和全市水利工程主体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省管湖泊、市县骨干河道现状普查等工程管理基础性工作,完成全市中型水闸和剩余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3月底前完成湫湖、蛇山、相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前期工作(安全鉴定、可研工作),按计划完成新济州河段、三江口节点加固和八卦洲汊道整治等长江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水利规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3)做好工程管理日常工作。坚持主动、优质、高效、规范服务原则,做好涉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按时报送水利工程管理月报等信息。做好水利宣传和水利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开展工程管理等八个方面的专题调研。
7、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1)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各区县要在《*市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规划》的基础上,挖掘、整合水利旅游资源,制定区县水利风景区创建规划,研究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措施,加大水利风景区创建力度,形成串联成片、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水利旅游线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人水相依、人水相亲、人水和谐的精神需求,进一步扩大水利影响力。
(2)加大水利风景区宣传。金牛湖、外秦淮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要突出水利旅游宣传,塑造水利旅游特色,加强经营管理,扩大水利风景区知名度。
(3)加快水利风景区创建。天生桥河、珍珠泉水利风景区要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红山窑水利枢纽、汤山、赵村水库等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也要启动推进。计划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中型水利工程及其服务区域的水利风景区。江北建成以金牛湖、珍珠泉、红山窑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城中建设以外秦淮河景观河流为主体的城市景观河流风景区;江南建设以固城湖、石臼湖、天生桥河、中小型水库、汤山温泉等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
8、扎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原迁直补资金,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监管的同时,全面完成2009年度后扶项目实施工作。
(2)开展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各区县要编制、上报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计划,组建库区规划项目法人,按行业规范开展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年度库区规划项目的建设任务。
(3)严格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后期扶持项目、库区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后扶项目、库区规划项目产生、申报、批复、实施和验收程序,严格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
(4)按规定做好年度移民动态人口数据的核查、上报工作,继续做好自主搬迁移民的登记、核实工作。
(5)做好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落实维稳责任,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移民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保障措施
今年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水利工程管理任务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水利工程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统筹工程建设与管理人员的配置,及时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分管领导和工管部门要全力以赴,集中力量,齐抓共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各项任务的开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维护良好城市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指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由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用于经营目的投放,向用户提供租赁服务的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动自行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宁市6个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青秀山风景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
第四条 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遵循规范有序、企业主责、属地为主、多方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一)市交通运输局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发展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和运营服务考核制度,负责车辆投放配额管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二)市公安局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车行道内车辆乱停放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对已获主管部门批准,且符合新国标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属地城管部门对道路人行道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规停放、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负责道路人行道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好非机动车停放区的施划工作,并统筹全市非机动车停放资源,作为确定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总量的依据。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划指导全市新建市政道路的自行车道建设工作,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负责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维保仓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
(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标准制定以及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建设。
(七)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依托市电子政务大数据和云平台建立全市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为各部门提供统一整合共享信息服务,为交通大数据分析、政府监管执法等提供数据与信息支撑。
(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九)市金融办负责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加强对运营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负责做好相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不按规定骑行、损坏等城市管理案件信息采集、派遣等工作,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相关考评及将考评结果定期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及企业监管部门通报的工作。
(十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十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调度、转运、回收等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十三)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本市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总量控制:
(一)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等情况,合理测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并实行动态调整。市人民政府根据测算结果,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方向及总量控制规模。
(二)市交通运输局应当根据总量控制规模,制定运营配额投放计划,进行车辆投放配额管理,并与运营企业签订投放管理服务协议书。
(三)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核定配额和协议约定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的投放和运营管理。
第七条 运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车辆停放、维护、充电需要的场所及专职管理人员,每15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包括服务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维保管理、处理投诉和纠纷等相关管理机制。
(三)有完善的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对车辆和运维人员实时监控、定位、统计、精确查找等功能,运营数据可实时传输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监管平台。
第八条 运营企业在本市投放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性能安全可靠,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车身保持整洁干净,禁止张贴未经审批的商业广告。
(二)按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进行统一编码,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电子编码,在行业监管平台申报的车辆编号与实际运营的车辆编号一致。
(三)须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安装有精准定位的芯片设备,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
(四)车辆限载1人,禁止配备儿童座椅等搭人装备或者安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
(五)共享电动自行车车体应当使用阻燃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必须满足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要求,经公安机关上牌登记后方可投放。
第九条 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与用户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公平合理的租赁服务协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应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执行和落实服务协议和禁止对象的管理要求,对用户骑行实施有效引导和监督。
(二)应当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用户骑行过程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救助并协助办理保险理赔。
(三)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摆放有序。运营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划设的可停放区和禁停区,通过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按照规定及时整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
(四)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调度,及时调度车辆,缓解车辆使用的潮汐现象。在轨道交通站点、商业区、办公区以及大型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人巡查、疏导和处置制度,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应当按照要求接入市交通运输局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如实、准确地录入运营责任人联系方式、运维人员名单等运营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投放车辆的电子编码、车辆编号等,实时接入车辆运营、定位、电子围栏等信息。运营企业应及时响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依法调取、查阅运营企业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的要求。
(六)应当建立用户信用约束机制,对存在违规停放、损毁车辆等行为的用户应采取限制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措施,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七)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安全,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再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制定退出方案并向社会公示,明确资金清算处置和用户权益保护措施,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及相关设施拆除工作。
第十条 用户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约定,安全骑行、文明停放。禁止不符合骑行年龄人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成人或家长通过手机注册开锁后向不符合骑行年龄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违规载人,使用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的由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
(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统筹全市非机动车停放资源,根据《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及管理标准》指导、督促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停放区的施划、设置工作。
(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督促属地城管部门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执法工作,市公安局做好道路车行道内违规停放行为的查处工作。
对未将车辆投放、停放至依法划定的停放泊位内,停放朝向不统一、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公安局依职责责令运营企业限期改正。
(三)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门前三包”的管理责任要求,劝阻、制止管理责任范围内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违规投放和停放行为,及时整理管理责任范围内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确保车辆摆放有序。
(四)鼓励住宅小区设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泊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运营企业违规投放和停放车辆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公安局应依职责责令企业在24小时内进行违规车辆清理,逾期未清理完成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所需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实施代履行后,应当通知运营企业限期取回车辆并接受处理,运营企业逾期不取回车辆的,依法对滞留车辆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通报至市交通运输局纳入服务质量考核。
第十三条 市交通运输局应当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与企业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车辆投放、使用、停放、更新、退出等信息的实时查询、动态监管和智能调控。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围栏的核查工作。
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应当向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以及运营企业开放相关功能。
第十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公安局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对运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停放维护、数据接入、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可委托社会第三方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动态增减配额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用户以及其他个人、单位发现涉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运营企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运营企业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第十六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相关信用记录归集到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统一向社会公示。
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运营企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惩戒措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此件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南宁警备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派市委会,市工商联。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