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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燃气 管网 安全运行
1.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存在的问题
(1)燃气管网竣工资料不完善。城市中某些施工时间较早的老管线,当时的竣工图为手绘图纸,且竣工资料不够详细。随着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及周边建筑的改造,有的地下管线已没有数据和参照物可寻,极容易造成施工时对地下燃气管线的错误定位而引发燃气管线事故的发生,从而严重威胁着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2)施工破坏。现如今城市道路及旧城改造建筑施工频繁,再加上城区通信电缆、电力电网等改造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如今很多城市市区铺设的燃气管线大部分为PE管,其机械性能不如钢管,在受到外力的作用下容易破损。据统计,全国一半以上的室外燃气管网事故均为第三方破坏造成,这种因施工破外导致的燃气事故不仅给当地燃气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安全用气。
(3)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在城市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现场质监员对燃气管线安装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焊接质量不合格等因素,在钢管埋设过程中,将没有做好防腐处理的钢管或已被损伤防腐层的钢管直接埋设到地下,使被损坏防腐层的钢管直接与土壤接触,从而加快了燃气管线的腐蚀,缩短了燃气管道的使用寿命,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造成了隐患。
(4)管网巡线制度不完善。巡查人员在巡查时没有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外单位在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内施工,只简单地进行了口头交接,没提供该地段的竣工图纸,或提供图纸后没进行详细地测量定位,也没有进行现场监护。施工单位凭自己的主观想法进行施工,这也是造成燃气管线被挖破的主要因素。
(5)违章建筑。没有经过严格规划的违章建筑的乱搭乱建,给燃气管网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将调压设备封闭在违章建筑内,甚至有些违章建筑用于生活、生产,一旦燃气泄露,后果⒛岩韵胂蟆
2.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2.1临时工棚和用电管理
一般工棚地点选取要依据以下原则:绕开高压线、排水水渠、用非易燃材料搭建工棚,工棚搭建要具备一定的抗风、抗雨、抗潮性能;设置工棚时必须分间,住人和存放施工设备必须分开;工棚设置要满足防火及用电需要,工棚内需要配置数量合适的灭火器,并且做到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性能正常;负责值班的人员与防火用电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棚的电、火及半成品加工材料的使用状况,若发现漏洞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且在梅雨天和三伏天要有专人和管理人员留守,接受对应天气下的安全教育检查。
2.2施工中的临时用电注意事项
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很特殊,存在暂时性、开放性、地域环境多样性等特点。施工用电运行条件和安全性都比较差,容易出现电气故障,进而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为提高燃气施工用电的安全和稳定,燃气施工中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临时用电特点进行充分考虑,使用相对有效的手段,对临时用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消除。
2.3管理现场施工材料的注意事项
施工材料是燃气工程施工质量保证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保证其质量合格,特别是直接接触燃气的管道、阀门、调压设备等。材料进场要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检查,针对放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材料必须重新抽样检查。材料运输及存储必须依据对应的要求进行管理,尤其是钢管运输,必须保护钢管表面防腐层;燃气阀门要做水压实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各检验工序必须进行过程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将其作为单项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2.4燃气施工管道焊接中的注意事项
目前,城市燃气多数采取的是管道输送,直接输送燃气管道为燃气施工的关键,因此,管道连接质量十分重要,通常管道在连接中采用的都是焊接方式。对此,焊接工人必须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若钢管道焊接,焊口要按照设计进行检测,依据设计文献要求比例和监理工程师意见检测。聚乙烯管道的连接通常存在热熔与电熔两种连接法,在连接中必须注意温度、时间和压力等,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并注重对焊口的监测。除了以上主要内容,还要重视管道的清扫、气密性试验等施工管理注重文明施工建设。
3.燃气管网运行安全管理
3.1安全培训
增强安全意识,知晓危险源与危险点,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1)熟知相关述语: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三品”: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化学品。
施工动火“三不准”:没有用火批准单不准动火、没有防火措施不准动火、没有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不准动火。
(2)管网安全运行的法律、法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规定》;《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应急预案和措施
1)定期更新或检讨燃气设施及管道应急预案,及进行培训与组织各各类燃气紧级情况的各级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燃气公司建立24小时抢险抢修的值班和调度的制度。
3.2燃气设施、管道正常运行
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的设计方案。燃气的布置,应根据用户用量及其分布,分析客户需求,全面规划,宜按逐步形成环状管网供气进行设计。材料质量要求高、施工工艺精确,严把质量验收、通气的条件要求。加强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尽快整改。防止第三方破坏。
3.3安全检查
可分为用户自查、燃气公司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检查燃气设施周边环境,保持通风;燃气设施和燃气管道位置,安全距离;易燃(有毒)报警仪及安全联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和并期校验;抢险应急工具和设施和仪表正常。是否有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是否有安全隐患。
结语
城市燃气为人们提供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存在。近年来,随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燃气管理于建设工作要更加重视燃气施工和运行管理安全。燃气安全管理从建设到运行,任何环节都不能被轻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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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亚刚.燃气管网安全运行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J].科技与创新,2016,01:142+144.
[3]杨凯,吕淑然,张远.城市燃气输配管网耦合风险研究现状及展望[J].灾害学,2016,01:162-169.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柳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等。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和县气象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地电柳林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预警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预警信息通知后,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防范措施;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政府办: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的;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牵头重污染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
配合县工信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气象局: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
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预警,提出预警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的禁止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路车辆管控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
为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提供车辆保有数量等相关信息。
县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增加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运输。
县发改局: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能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煤炭及洗(选)行业有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负责发电节能减排调度工作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教科局: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时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负责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的禁止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煤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
负责对长期停产、取缔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将so2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利用视频会商,联合省、市气象专家指导提高本地小气候精细化空气扩散条件预报准确度。县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程序
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附件2),预警时,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预警。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3.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按照程序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当紧急橙色或黄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4.2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实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减,确保实现全社会so2、nox、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产、限产或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4.2.1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②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③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用煤主动替换为优质燃料煤。
④so2超标严重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环保型炉具,或采用电能进行短期替代。
4.2.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②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如下:
当研判预测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焦化、氧化铝、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
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石灰窑: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锅炉:绩效等级与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绩效等级挂钩,按绩效评级水平较低级别计,按照所属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止破碎、筛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化工行业:停产3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以70%负荷运行);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酒类制造: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建筑材料制造:沥青建筑材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储煤场等堆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焦化行业协同供气企业:按要求实施以气定产。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国1及以前非营运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微、轻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主干线路首班时间提前,晚班时间适当延后;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石料厂、石材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全覆盖;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2.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②自觉停驶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
氧化铝: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停产;
禁止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建筑材料制造:停产。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止露天大气污染物排放环节作业(喷漆、打磨、电焊等)。
汽修: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洒水次数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
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
水泥行业:停产。
工业涂装: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禁止运输。
储煤场:停止装卸等露天作业,禁止运输。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产。
②机动车限行措施
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实施区域限行;
微、轻、中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非公交车外全部停驶,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机动车限号期间,实施公交优惠(免费)政策;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内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非冰冻期内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报送
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初报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时间、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附件3)。
4.4总结评估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措施效果等。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4.5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会商、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物资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等装备调配计划。县能源局和地电柳林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应根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数据库管理。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卫生应急专家库,同时做好患者诊治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重点企业对“工业源减排清单”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4)。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需要适时修订的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附则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键词:建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危险源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052-126-02
油田建设工程作为油气田开采和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施工环境恶劣、施工周期长、工艺技术复杂等特点,是安全风险较高且现场事故频发的施工项目,因而提高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业已成为贯穿于油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核心工作,与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乃至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因此,识别油田建设工程危险源,据此改进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
1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及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是指在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物质和能量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便可以转化为事故发生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岗位及位置,是工程建设项目中引发危险、伤害或损害的潜在因素,在未被触发前只有通过分析和识别才能发现这些潜在的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则是在一次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全过程中,在辨识上述两类危险源基础上,通过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事故应急管理,消除建设过程中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各因素或者将潜在的危害、伤害及损失控制在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范围内,以确保建设任务整个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 建设工程项目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
将《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等国家建筑施工相关规定同油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特点相结合,可将油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较大风险概括为起重伤害、管线破坏、地面沉降、土体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十大方面。据此对油田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较大风险源进行分析,并以施工安全管理方法中的“写风险”形式汇总如下。
2.1 机械伤害
工程建设离不开机械设备,机械伤害是指油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是施工现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危险之一,且大都由违章操作引起,例如2007年1月某钢管厂工人在对工程项目焊缝质量问题的钢管进行补焊时违反“有转动钢管时禁止作业”的操作规定。
2.2 高处坠落和起重伤害
地下管道的铺设和厂区各化工设备的安置是油田工程建设项目最为常见的施工环节,经常需要用到吊车、起重机或者竖井龙门吊和竖井电动葫芦等天吊设备,而各类型天吊的运用则存在吊装钢丝绳断裂和机械故障的风险,如果不能做到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那么吊装钢丝绳断裂后引发的吊物坠落和机械运行时的突然损坏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机械伤害以及设备和财产受损等事故。例如2007年3月某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钻机拆卸作业时,就发生了钢丝绳套从吊卸物吊装耳板上脱出,吊卸物坠落造成1名施工人员被砸当场死亡的事故。
2.3 管线破坏、地面沉降和土体坍塌
油田工程项目建设离不开基坑施工且基坑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倘若缺失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致使在基坑施工时未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操作,极易发生因悬臂式围护结构过大产生内倾位移或者内撑或锚杆围护结构失衡而发生较大的向内变形等工程事故,造成井下结构倾斜开裂、基底隆起、管线破坏渗流、坑底突泥突涌,导致周围地面沉降,既给工程项目施工带来阻碍,又严重影响到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不仅如此,油田工程项目在选型、组装与调试和掘进施工的过程中都存在施工风险,例如地质条件错误、选型失误、超宽超高运输都可能引起管线破坏、地面沉降和土体坍塌,是不可忽视的危险源。
2.4 触电、火灾和爆炸
触电、火灾和爆炸都是油田工程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危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均会产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触电通常是由于在油田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的临时线和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或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等引起的伤害。例如,2008年6月某油站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私自爬上操作台安装膨胀螺丝时触电身亡。
火灾和爆炸大都是由于汽油、煤油、原油、甲醇、轻烃等石化产品或者天然气、甲烷、煤气等气体燃烧所引起的。例如2008年9月某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可燃气体串入管线导致1号回收水罐闪爆,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3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从上述分析可知,油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采取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上述危险源带来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损害。尽管目前油田公司制定了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且都会针对具体项目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为油田安全施工提供了强有力的有效保障,但仍然存在如下几点不足之处。
3.1 施工安全培训效果不佳
虽然在现行施工安全管理体制下,油田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但培训并未能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身上,这是因为参与油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外部劳务队伍大都是流动的民工,一方面民工极大的流动性致使培训难以完全实现入场1人就教育1人,另一方面民工平均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许多入场施工的民工不愿意参加教育学习,培训的签到也是找别人代签,致使安全教育培训对这部分人来说变得有形无实。
3.2 施工安全书面交底不全
油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书面交底不充分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油田建设工程既有地面工程又有地下施工,施工工序和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在安全交底时偶有漏交底情况发生且该种情况难以在日常的检查中被察觉,尤其是一小部分人员力图省事,大都采用口头交底而不愿进行书面交底,这些都给油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3.3 施工安全现场监督不力
目前许多油田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督仍有漏洞。尽管油田建设工程项目均配有专兼职安全员,但由于油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序复杂,安全员通常要兼顾众多工作面,经常要求安全员要对每个工作面进行持续盯守,但小部分安全员尤其是外部劳务队伍中的兼职安全员由于责任心不强,临时脱岗现象时有发生。
3.4 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不足
油田建设工程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尽管目前绝大多数油田建设工程项目都建立了相应的施工应急预案,但大都是“纸上谈兵”,缺乏实战演练,施工人员能熟知预案内容,但是发生情况却不知如何启动实施应急预案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原因主要在于部分施工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应急演练的重要性,仅仅为了应付检查而胡乱对付,从而导致演练浮皮潦草。
4 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4.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素质
着重加强于一线施工操作人员尤其是外部劳务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技能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认识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和资格认证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严禁其在相关岗位工作,保证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到位。
4.2 落实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技术交底无遗漏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交底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交底可以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首先由总工组织各部门领导,对值班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和劳务队伍队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再由值班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一线技术管理人员、掌子面作业人员了解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严格按交底内容施工。
4.3 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建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项目部“三位一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设立专门的安全负责人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施工班组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上报并备案记录;监理项目部每日要对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在岗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每周至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
关键词:冬季安全生产安全形势 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作为燃气企业,适至年尾岁首、任务多、工作重,寒冬腊月操作施工困难,也是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多发的高风险期,燃气企业如何预控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供气、安全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就燃气行业如何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保障谈谈个人看法,下面以某燃气企业为例:
2、内外部安全形势分析
2.1、该燃气企业冬季最近历史事故:
从上述统计数据分析在进入年末岁首的5个月内管网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0%,户内事故占30%,两项事故占事故的90%。从事故的时间分布来看管网事故没有明显好转,户内事故从11年以来事故明显下降。
2.2、生产运营存在的问题:
2.2.1、客户方面
a、用户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私接私改现象,针对燃气公司提出的隐患拒绝整改,致使隐患长期存在,户内隐患的存在会出现泄漏爆燃。
b、冬季户内封闭较严、通风不畅易出现爆燃事故。
c、存在私接取暖易出现泄漏爆燃事故。
d、胶管变硬易脱落易出现泄漏爆燃事故。
2.2.2、管网及运营方面
a、管网长度较长,政府在市政施工方面监管不力,施工前不召开协调会导至管网监控困难,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管线保护不力,时有野蛮施工现象,易造成管网被挖破事故。
b、管网占压还存在,易处出现地面沉降至管道泄漏,冬季封闭严更易出事故。
c、铸铁管、管网老化易发生断裂、锈透、松动漏气。
2.2.3、工程施工方面
a承包商较多人员复杂,人员操作能力及素质不一。
b施工任务多,区域广,年末赶工程急于放假过年易出现误操作,在工程管理上增加了难度。
c竣工资料和图纸不规范,对后期管网运营带来隐患。
2.2.4场站运营方面
a、巡查作弊不按时或不到现场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
b、操作失误出现人身伤害。
c、检查防范不到位易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
d、赶任务违章操作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2.2.5应急管理方面
企业应急设备、应急物资配备不足,抢险车辆不能有效使用,抢险人员实际应急能力不足。
3、冬季外界客观环境影响分析:
3.1、进入冬季天寒地冬野外环境恶劣野外工作操作不便易出现误操作,雨雪天气交通运输存在较大的意外风险;
3.2、进入冬季临近春节各施工单位为保障在春节前完成都要赶进度,施工任务重。易发生违规操作、不按程序执行减少工作环节的情况,对管网保护、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有风险。
3.3、进入冬季临近春节施工人员急于回家工作易分散精力,本来冬季操作不便因此存在误操作造成事故的风险。
3.4、冬季雨雪天气多,路面容易结冰,特别是山区路段更是车辆事故高发区,由于天气气温下降,造成主车与挂车连接气管僵化变脆,容易折断失去制动力、轮胎变硬,刹车距离加长存在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3.5、冬季户内封闭较严、通风不畅,因采暖的需要存在私接取暖,胶管变硬易脱落这些情况易出现泄漏爆燃事故。
3.6、冬季历年都是供气的高峰,在此季节所有设备、设施都存在满负荷运转,容易造成设备事故。
4、如何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保障安全措施:
4.1户安全管理:
用户安全管理应围绕安全宣传、入户(工商户)安检、隐患管理、应急处理做好工作,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对长期无人户、地下或半封闭空间用户、已发现隐患的用户进行重点检查整改。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强化宣传、安检、治理、应急四联动保障户内燃气安全。对企业无能力整改的隐患以报告的形式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4.2管网设施:
燃气管网设施安全保护应围绕巡线及监护、标牌标识完善、大型机械源头管理、技术防范措施。与水、电、暖、通讯等有关单位协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做好应急装备的维护保养、完善应急物资和材料;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政府的支持,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4.3场站管理:
门站储备站要严格执行进出站管理规定,对进站人员做好记录。按要求定期巡查、维护设备并认真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上报。
CNG加气站、LNG加注站要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充装、卸车检查,槽车落实放车档、三角木、警示牌、收钥匙等安全措施。
4.4施工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置换通气制度流程,严禁违规试压、验收、置换通气,把好施工安全管理“六个关键管控点”:1.合同与资质:合同需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施工方、监理方及人员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认证,从源头把好第一关。2.设计与变更:严格设计流程、变更手续,杜绝个别领导、项目经理、现场管理等人员擅自更改、临时变更等现象,把好图纸设计、变更关。3.工程托管:工程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进行时,在施工队离开现场前,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临时委托管理办法,防止埋下安全隐患,把好托管交接、管理关。4.验收置换通气:严格常规工程竣工验收、置换通气、带气作业流程,确认管网设施资料的完整性,确认管道吹扫、强度、气密性试验的准确性,把好资料交接和置换方案审批关。5.带气、动火作业:严格中低压管网改造、用户维修等带气、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把好带气、动火作业审批关。6.场站施工与验收:严格非常规项目的工程建设,发挥第三方监理作用。
4.5车辆安全管理
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带病行车等现象,保证行车安全;非工作急需尽量不安排长途行驶和夜间12点至凌晨5点期间行驶。
节假日期间更应严格车辆的安全管理,执行派车审批制度,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杜绝违章、违纪驾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源头管理,着力标*兼治,坚持安全发展,切实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促进*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区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切实推进的。
(二)专项内容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开展“治隐患、反三违”活动;落实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联合执法,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国资委、市消防局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重点加强“世博”工程建设、虹桥枢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隧道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隐患源的监控;强化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世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
3.交通运输。
(1)道路交通。主要包括: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等。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
(2)轨道交通。主要包括:加强轨道线路设施设备、供电设备、行车设备防灾报警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运营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技术保障;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员工安全培训,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加强运营设施保障,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合理调整运营组织,确保运营安全有序;构建抢险救援中心,增强安全督查力量。
责任部门:市交通港口局
(3)水上交通。主要包括: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实行进出港签证,严格“三证”(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作业要求,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责任部门:*海事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农委
(4)铁路。主要包括:深入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路外安全、货物装载加固等专项整治;加大道口的拆、并、改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通道,加快道口平改立进程;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提高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水平。
责任部门:*铁路局
(5)民航。主要包括: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
责任部门:民航华东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
4.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加强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开展以大型仓库(堆场)、大跨度厂房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市消防局、市民防办、市旅游局、市教委、市卫生局
5.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推进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工作。
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6.农业机械。主要包括: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市农委
7.电力安全运营。主要包括: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华东电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8.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质安全措施落实;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9.燃气安全。主要包括:加强燃气输配管网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有可能造成燃气在地下空间内积聚的建(构)筑物更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管线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管理,防止野蛮施工等行为;加强燃气管道运营设备及违章占压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
10.市规划国土资源、工商、文广影视、环保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行动。
四、总体安排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15日前)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区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域(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区县政府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兼治,重在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掌握动态,强化监督。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月底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在国务院安委办来沪专项督查前,对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月底前,报送*区县、*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月月底前,报送*区县、*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