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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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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部门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消除一批消防隐患问题,管控风险,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建立本地企业底数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出租厂房、老旧厂房(仓库)进行摸排登记造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出租行为。

(二)住宅、老旧小区、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与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及时予以拆除;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重点督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电瓶车等采用飞线违规充电等。

(三)成品油经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督促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村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加强加油现场管理。

2.加强汽油加油站安全监管,督促汽油加油站点开展隐患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演练,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加强现场管理。

3.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重点整治给建设工地、大型农机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在马路旁边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

(四)重点行业领城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馆等各自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贵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五)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多合一”。家庭式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见附件3),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三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采取“1+2+X*措施,即推广安装一套简易喷淋,打通生命通道和配备灭火逃生设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设置、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防盗窗设置等。对群租房出租屋居住人员较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停止租用,合理引导分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属于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六)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对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情况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全镇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优先拆除,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重大消防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索,对经核实为较大火灾隐患,纳入隐患治理清单的予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整改验收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及省市县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火灾防控检查服务组检查指导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与已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有效解决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小食杂店、小摊点和餐饮经营单位无照经营的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国家规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责任和重点

严格把好外埠果蔬进入我县的关口,加大检测力度,杜绝农药超标的果蔬流入我县市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整治;加大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以上工作由县农委牵头,县质监局、工商局配合。

在生产加工食品方面,要把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整治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国家规定的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无证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严格发证后管理,严肃监督检查后处理。以上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以上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发改局、卫生局、质监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严格推行餐饮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工商局配合。

加快普遍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上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开展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组织产地检疫和屠宰监督指导,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建立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餐饮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和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的监管,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让,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以上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县公安局、畜牧总站、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完成。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重、治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整治、边整改、边规范的方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专项整治与制度建立相结合;三是专项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四是专项整治与服务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全面启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行业、各领域的整治重点,研究制订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整治行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景丽玲任组长,县质监局局长于延波任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农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畜牧总站、卫生局、商务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和宣传部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主任由于延波兼任,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协调各专项整治组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室分设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县农委牵头)、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组(县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组(县工商局牵头)、餐饮业食品专项整治组(县卫生局牵头)、药品专项整治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肉禽质量专项整治组(县商务局牵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证实现专项整治的目标。另设宣传组(邀请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舆论宣传,典型报道。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部门共同抓。要把工作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大局观念,密切配合,搞好衔接、积极工作,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监管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实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大开旅发〔20xx〕5号)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确保今年奥运会、残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2.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汛期除险加固,落实防范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的各项安全措施情况。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规定的情况。规范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制度。要重点检查药剂与器材混存、药剂保管制度不落实的情况,严防事故发生。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

储粮化学药品、建筑施工、消防设施设备、储粮仓库防爆、面粉厂的防尘、防爆,罐区的避雷设施,闲置仓库、厂房及出租房的安全,车辆,职工住宅区的用电、用气安全,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等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县局成立以局长肖胜安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李星万任副组长,办公室、安保股、业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担任“百日督查行动”组长,负总责并亲自抓,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要积极宣传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参与督查的各项活动。

四、督查方法

这次“百日督查行动”主要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局专项督查,接受政府的综合督查。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百日督查行动”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百日督查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化的载体。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组织开展好企业的自检自查工作。对“百日督查行动”组织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百日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坚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督查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言提出问题、查出问题、解决问题,保证督查效果。

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确保奥运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完善一个链条、健全两项制度、强化两个体系、构建一个网络”这个工作重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进一步督促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业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反应工作,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获证企业和产品不出问题,确保生产加工食品不出现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确保供奥运食品不出任何质量问题和奥运期间生产加工食品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基础工作

1、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再摸底、再调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对于产品可能销往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的企业,要特别引起关注,各县(市、区)局在5月30日前务必将相关企业名单上报市局食品科。

2、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系统的资料,特别是监管信息、回访信息、抽查信息的录入以及影像档案采集,全面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务必加快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通过设在市局食品科的电子终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实施有效的实时监控和指导,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证后自律,确保产品质量,首批166家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确保在上半年安装完毕。

3、对现做现卖的摊点重新进行普查和建档,全面纳入监管范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

1、继续保持专项整治的态势和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黑窝点”、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重点检查容易导致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行业(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行业)、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区域)、重点企业(小企业、小作坊等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继续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不能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卫生要求的部分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4、对于巡查、回访、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各县(市、区)局必须加强对本辖区内产品可能销往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的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79号令”的规定组织生产,市局食品科将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强后台保障

1、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预警,促进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和避免新的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出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况下的应急指挥、综合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2、制定《赣州市奥运会期间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方案》,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

3、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局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级局应对辖区内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全部食品小作坊重点区域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肃对待。要以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这次行动作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奥运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进行统筹安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小作坊主切实履行对质量安全负首责的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督查行动既要全面,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整治问题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针对风险高、隐患多、影响大的食品生产行业和区域进行检查整治。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确定巡查频次,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5月份的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和新闻报道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弄虚作假作为,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处理问题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暴光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