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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3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点,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成立安全生产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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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开展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市烟花爆竹监察大队联组人员负责工作督查、业务指导、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监察对象是安监站全体人员,以及建筑、交通、消防、校车校园、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相关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复工审批、现场核查、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查处等。)。
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部门作风建设规定,比如安监部门“八不准”、安全监管执法“二十条禁令”,遵守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其他影响安全生产效能行为和问题。
1.联合监察:监察员由街道党政领导、纪检监察人员、上级联组领导组成,一起参加督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抽查形式。其中安监站人员每月一次,结合街道网格化考核。
2.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 和“一厂双查” 检查方式,在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既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又查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让事实证明监管人员对行业安全监管是否真正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真服务”。
3.比执法办案:立案数量质量,案件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落实,办案时效和处罚落实。
4.专项监察、举报(投诉)监察、倒查问责有效结合。
实施程序根据市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街道廉政作风建设要求实施。监察情况存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抄送市安委办。
1.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和不依法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对于查实的违反效能监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扣发福利待遇、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3.对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违章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刚性执法。同时对监管人员倒查追责。
根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42号文件)和永安委办[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街道春季生产大检查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吕吉利
成员:张学锋朱晖任兆龙曹伟旭
二、职责分工
本次大检查根据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1、各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协助各职能办公室,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工矿、商贸企业的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3、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施工建设场所、农户建房场所的检查。
4、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消防安全、爆破单位或个人、多合一企业、道路交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农业和农村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农业机械、农业和水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6、工会工委:负责本街道出租房屋、场所的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7、综合办:负责本街道办公场所及街道为建设主体的工程的生产安全检查。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从发文之日起到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5月5日)
制订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召开有关会议宣传发动。
2、隐患排查与整改阶段(5月6日?5月25日)
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书面报告街道安委会处置。
3、总结提高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对大检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工作内容
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组按各自职责,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情况。
5、危险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及正确使用情况。
7、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发动
我局接到县里的文件后,立即在卫生信息网上转发给各医疗单位,并于8月26日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县里的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要想搞好这次大检查,必须在抓好自身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搞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积极性。各医疗单位地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利用LED显示屏等,展开的宣传活动。
二、落实措施,突出重点,确保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这次检查工作,我们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卫生系统门诊楼、住院楼、职工宿舍楼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属严重危旧房屋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旧房屋。由于全县卫生系统房屋数量多、分布广、工作难度大,这次检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在卫生局领导和统一布置下,各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做到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其次,将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使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排危措施果断。通过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共检查房屋63处(幢),检查的建筑面积达23599平方米。共查出部份危旧房20处(幢),建筑面积达5828平方米。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危旧房屋和有重大隐患的危旧房屋立即登记注册,并拟文申请县房屋质量检查组进行安全鉴定,属局部危房的,进行排危加固维修并立即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旧房屋,立即采取坚决措施,责令人员搬离。
三、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总结经验教训,我们深深感到,要巩固这次大检查的成果,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在加强日常管理上下功夫。为此,我局借大检查的东风,坚持边查边改边立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医疗卫生院领导不够重视,对开展自查工作不及时,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
(二)安全鉴定人员对房屋使用安全,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工作存在于卫生系统内部判断阶段,还未得到县质检站的进一步认定。
(三)部分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规章制度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建设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