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安全专项行动

安全专项行动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专项行动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安全专项行动

安全专项行动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通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促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及明年“元旦”、“春节”、“两会”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冬季专项行动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1月15日—12月20日,各地各部门对照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原则切实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0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市政府成立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节日期间安全检查、节后复产验收阶段):2010年1月1日—3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巩固前阶段专项行动的成果,并根据一季度工作特点,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春运及节后复产验收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2010年3月16日—3月30日,市人民政府成立整治验收工作组,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以及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登记,分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和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认真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市人民政府已在《*日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2007年至2009年由省、市挂牌督办的未整改的39条重大隐患,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销号。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根本上落实好“三个三”。针对冬季节日多、活动多、人流物流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增多的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要把严厉打击煤矿、金属非金属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坚决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要在重点打击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非法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法经营等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和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并落实专人跟踪落实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确保打非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大检查与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是检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近期市政府安排的加强粮库安全生产、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以及学校、医院、商场、机关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冬季专项行动前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认真总结执法、治理、宣教行动取得的成果,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安排好第四阶段行动,确保明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监督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冬季专项行动,加大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积极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奖励基金等形式,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市人民政府设立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请各地各部门在11月20前将24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书面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进行抽查,对举报电话无人接听的,在全市通报批评。

(五)严肃事故查处,确保按期结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期结案,确保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到位。同时,将事故查处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全市社会稳定。为了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冬季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继续突出抓好煤矿、道路和水上交通、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认真吸取“10·17”仁怀粮仓垮塌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粮食、冶金、林业、教育、卫生、电力、烟草、商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多发、工作不力、进展迟缓、走过场搞形式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贻误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外,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或约谈;对企业不服从监管,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和手软。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将作为2009年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

安全专项行动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县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开展高毒农药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禁用兽药、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严查在水产苗种生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开展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假冒伪劣兽药产品立即收缴销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饲料中掺杂使假、坑农害农行为;加强畜产品安全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及其产品追踪溯源体系建设,充实完善检测体系和检测手段,通过动物养殖标识采用电子信息手段对动物原产地及养殖、防疫、药物使用、检疫、监督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进行标记,达到快速、准确追溯,对病害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消费安全;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到今年底,全县龙岗、棠香办事处区域中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的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县农业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通过监督抽查、市场准入、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强化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等手段,加强对食品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促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等基本条件;帮扶具有一定条件的小作坊尽快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充分发挥12365的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作用,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到今年底,全县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的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质监局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到今年底,全县县城内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街镇乡政府所在地及县城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街镇乡、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县工商局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在县城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底实施率达95%以上;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到今年底,彻底整治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对县城的无证照餐饮经营单位查处率达100%;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县卫生局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依法做好药械广告的监测和日常检查,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协查机制。对篡改审批内容或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协助市药监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到今年底,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完善猪肉购入登记、检验和销售记录制度,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场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到今年底,全县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街镇乡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的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贸易局牵头)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全面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期复查,确保整改率和整改复查率均达到100%,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逐步提高。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行业会议、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促进企业自律,达到抽查一种产品,促进一个行业发展的目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抽查一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集中公告一批产品抽查情况;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集中取缔一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窝点;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对假冒伪劣产品已经售出的,必须责令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加强获证后监管,确保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

到今年底,全县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产品质量不高、无证生产等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县质监局牵头)

三、工作步骤

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至15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广泛宣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整改提高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根据拉网检查结果,进一步明确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

(四)总结验收,巩固成果阶段(12月16日至31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国家、市工作组验收的准备,确保验收成功。县政府根据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并于**年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街镇乡、街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二)强化分工协作,实施依法整治。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要下移监管重心,强化监管措施,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产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提高整治效能。

安全专项行动范文第3篇

一、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常务会上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共制定了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涵盖我县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于7月底印发全县。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和《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联络、督查考核等8个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联络、每月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的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各牵头部门按照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全县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全面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开小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党组会多次传达学习相关精神。充分利用每月17日的“扶贫走访日”和每周六的“扶贫工作日”走访契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会邀请应急局培训安办主任66人,通过“五进”活动进学习、进家庭共计宣传87次,3万余名师生和家长接受学习教育。县委党校将安全宣传活动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深入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的契机,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尤其是独居老人,着重提醒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避免因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县委编办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90次中心组学习活动、30次集中宣传活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截止目前,已有158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256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16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企业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共计录入1479条隐患。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坚持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线,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效实施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目前,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不走过场。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目前,县内37家危化品运输车辆均已安装监控。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有采场和无采场的页岩砖厂均进行了执法检查,积极深入县乐中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利鑫页岩砖厂等8家页岩砖厂,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页岩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县应急局积极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对于在执法检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截止目前,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含页岩开采、含石油天然气开采)8家,发现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共下发行政执法文书8份。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辨识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员工,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科学确定安全隐患类别和登记,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各类场所的风险特点,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常态管控措施,也包括了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指导各场所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前期指导辖区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县内的34个小区均已指导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标示标线行动;针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已指导制定“一寺一策”方案;排查各类场所223家,发现隐患86处,督促整改隐患84处,行政处罚19家,临时查封2家。

6.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公路道口设置的监管,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加强对老旧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89家次。

7.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针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养、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章行为。

8.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排水、住房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目前县住建领域84家企业已经提交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不间断的对社区、居民、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不留余力的消除火灾隐患,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传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建筑物757.8㎡,城市危房加固改造数量4000㎡。

9.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风险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积极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园区内53家企业已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控制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经过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量较大的企业为凯达门业有限公司、涌德电子有限公司、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立江电子有限公司。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污染投诉处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清晰等问题,针对检查中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限期整改。2020年7月至今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执法任务146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168家。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开展危险废物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工作,截止目前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填报入库量为2334.12吨,申报备案的企业2020年共转移危废767.986吨。

11.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工作组实地深入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各行业的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深入我县中沃建材有限公司、湧德电子有限公司、江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县德宝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从7月底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工贸企业20家,发现安全隐患75条,已整改隐患74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20份,立案查处1家,罚款金额2万元。

1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严格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管理,现在全县已有近100家企业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广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推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紧盯重要环节、重点企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严格依法惩处,通过执法倒逼企业守法。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00余次,检查企业130多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88起,已全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均已依法立案查处。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主动培育引导特种设备技术机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特种设备风险治理,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2020年已处理特种设备投诉举报10件。

13.农业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渔业船舶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逐一登记,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做好渔业船舶年审年检等相关工作,把好源头关,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二是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治理,严把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培训、考核、牌证核发“准入关”,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开展联防联控联治,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大调研,健全农村沼气基础数据库,摸清历年来所建工程项目底数、使用情况及现状,掌握安全生产主体的个数、分布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可盘活再利用的农村沼气设施积极盘活利用,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在沼气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清单制”管理工作,落实“照单履职、按单办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四是开展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了在建的聚居点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抽查各类自建农房。加强对在建农房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农房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农房改扩建影响结构安全、影响农房安全的其他重要情况(如地基、地质灾害隐患等)以及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监管,及时拆除对家庭或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废弃危旧房及残垣断壁,杜绝危险房屋继续留存和使用,对暂无法拆除或拆除相对困难的危旧房应逐户合理划定警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

14.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安全基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应急演练。截止目前,已实现中小学封闭化管理100%,149所学校已安装使用一键式报警系统,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形成“一键接警、快速反应、联合处置”的警校联动机制,城市护学岗设置达到省市要求。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共排查校车96辆。三是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和联合排查整治机制。

15.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召开县烟花爆竹行业旺季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当前辖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工原料安全管理,对照清单对连锁零售店(点)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合力做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全县2家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90户零售户做到全覆盖检查。三是以清单制工作为抓手,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初步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16.商贸流通领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落实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线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施、火源、电源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做好清单制的制定,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物流仓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确保安全落到实处,以季度党组会进行安全生产研判,明确具体的事项和检查标准,并及时告知商贸流通企业,安排专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接,解疑答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我局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

17.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县经科局与管道公司一起,对我县5条输气长输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针对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制定了《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明确了治理的要求和完成时限,积极对接凯州新城了解整改进度,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206个工作组,督导检查524次,检查企事业单位751家,发现隐患711处,目前已整改完成710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共计37次,罚款37.0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进“五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专项行动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检查督导,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春季防火形势持续稳定,为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区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联合检查组。

1.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整治时间

3月15日—4月30日

四、重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整治范围。

1.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医院、养老院、学校、教堂和劳动力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2.城市供电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3.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

4.城市社区

(二)重点检查内容。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有无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或者住宿的现象。

4.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和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等内容。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

街道办事处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委员会要成立防火专门检查组,由消防救援委员会主任亲自负责相关工作,成员由派出所、社区书记组成。

(二)督察检查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1.自检自查。各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2.联合检查。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对全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立即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整改验收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在自查整改和检查组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对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措施上要全面加强。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整治行动全面推进。

2.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采取通俗易懂,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对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大风天禁火规定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重视防火、人人支持防火、人人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

3.加大整改力度。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登记造册,签字备案,逐个整治、逐一过关,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自3月16日起,社区填写《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表》(详见附件1),并于每周四上午上报自查表。

安全专项行动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长陈政高及代市长王阳的讲话要求,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自元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开发区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职业危害、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到2011年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要求两镇结合各自安全实际情况,针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特点,制定“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1月17至3月15日):为企业自检自查和“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阶段。期间,达道湾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对“两镇”工作进行检验督导,并联合抽检。

第三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和上报材料阶段。

三、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经开发区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成立达道湾开发区2011年“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

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安委会主任单德峰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洪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葛新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为:达道湾镇镇长金太福、宁远镇镇长张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处长耿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处长徐庆革、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成、达道湾镇安监办主任王家利、宁远镇安监办主任赵世静。

“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达道湾管委会安监处,办公室成员负责行动的具体工作。

2.专项行动分工

达道湾开发区安委会:负责“治理”行动总体工作。

达道湾镇安监办:负责达道湾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宁远镇安监办:负责宁远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投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开发区建设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在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租赁厂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治理”行动期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4月10日),要求“两镇”及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每周一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报送至达道湾开发区安监处,另外“两镇”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

1、重点行业企业

对存在烟花爆竹、煤气发生炉、危险化学品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现象发生物品的生产及经营企业,要着重进行监管治理。根据市安监局工作要求,在“治理”行动期间,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杜绝摊位连片销售、打击非法经营,同时派驻市场监管人员,对其进行时时监管,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对区内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隐患,在隐患排除前禁止任何作业行为,特别在放散、检修过程中要尤其加强重视,防止类似“三轧”事故发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经销商,要严格监管,对危化品的存放、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逐层把关,对未能立即排除隐患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1》

2、在建企业

对尚未停工的在建一般企业工地,除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之外,要着重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工人居住地点进行监管,特别要禁止居住房屋内依靠明火进行取暖,防止煤气中毒。对在建的大型企业,要求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否则将责令其立即停工,待办理后方可继续建设。

3、其他投产企业

一般性投产企业,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存在危险隐患的环节要逐一排查,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允许进行任何生产操作,对企业内存在的危险源要做到专人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处罚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本着从严执法、从重处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对安全监管未达标、存在职业危害或在“治理”行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在建项目,由开发区向市安委会直接上报至市安监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同时从新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三同时”建设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直至核准后方可重新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