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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夏季高温天气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根据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苏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及苏州市__区食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制订检查方案如下:
通过对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村自办家宴、农家乐、临时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收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夏季高温季节监督检查,提高食堂、餐饮单位等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夏季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造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将餐饮单位自制的凉菜、熟肉制品、饮料、食用冰、火锅底料、调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饮具等作为重点检查项目,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消除集体食物中毒隐患,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全镇夏季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村自办家宴、农家乐、临时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收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监督检点内容
1.许可证、健康证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
2.食品原料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肉品、豆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的采购。
3.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集体食堂有无使用“亚硝酸盐”情况。
4.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膳食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规范,是否落实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等食物中毒防控措施,餐具是否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等。
5.农村自办家宴管理。举办宴席场所的选址卫生管理要求、应具备的各类功能设施及卫生管理要求、食品采购及储存的卫生管理要求、操作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要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食物中毒常识及防治措施等。
6.小区会所家宴管理。小区会所硬件功能设施是否完善,会所家宴的登记和指导工作及食品安全承诺书的签署情况。
7.企业食堂管理。围绕食堂卫生基础设施、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全面开展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8月15日)
由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对辖区范围内属于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整治对象,结合整治要求,迅速行动,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在检查范围内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单位要各负其责,对本村(社区)、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责。镇食安办将组织检查组深入各村(社区)、单位督察检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义务.
一、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
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提升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通过10个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达到28项目标。即:县城的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水产品、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保留下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和供应机制;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10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违规经营禁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加强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加强对种植产品农药残留和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二)畜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畜牧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饲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是否使用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加强对养殖业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的监管,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进出仓登记制度,对水产品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查处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种食品违法行为,我市重点整治大米、腐竹、酱油、醋、啤酒、白酒、乳品、桶(瓶)装饮用水等8类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抽检覆盖面,扩大抽检批次,强化监督抽查;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夯实监管基础。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四)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打击、取缔制假制劣食品生产“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乡镇提出名单,县(市、区)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范畴。落实公开承诺、岗前培训、整改完善生产条件、限制销售区域、加强监管等措施,规范小作坊生产。
到今年年底,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五)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建设局、农业局、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格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加强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加强食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预警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处理;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在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有效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六)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建设局、教育局、工商局、城管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发放和审核制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餐饮业对原料采购建立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餐具抽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药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严把安全性风险较大品种制剂和药品的准入关,对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进行核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对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控;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加大农村药品市场整治;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方式出租或者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大对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整顿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医疗器械无证经营和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和供应机制;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八)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市经贸委(商贸办)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违禁药物含量监测、染疫病死猪肉鉴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逃避检疫、收购、运输和销售病死猪的违法案件;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打击非定点擅自非法屠宰生猪、宰杀病死猪的行为,取缔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违法行为;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无省外准调证明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证明的肉品不准销售;加强对肉品市场(超市)、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业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采购、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类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九)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及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人造板、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的整治。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质量档案;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整治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抽检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地区;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到今年年底,国家确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外经贸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出口饲料注册厂等重点监管对象,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的,吊销其资格;加强通关环节的监管,严格出口食品口岸查验,提高水果、宠物食品、饵料鱼等重点产品口岸抽查比例,严格按进出境货物通关单的信息受理报关和验放;加强进口产品检验检疫把关,对查实的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一律作销毁或退回处理;加强进口农产品检疫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严格出口农产品源头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出口水生动物、饲料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投入品的准入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加强机电产品、玩具、儿童用品、小家电、市场采购产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退运货物、出口退税情况等专项稽查,加大对违法出口行为的执法稽查力度。
到今年年底,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涉及健康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增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时间:2007年9月10日前
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调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点和存在问题,从实际出发,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全员动员,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
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要求:
1、9月30日前完成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
2、11月20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顿治理工作。
3、11月25日前做好监管机制完善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监管。
4、11月30日前健全扶优扶强措施,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为营造声势、确保成效,在整治期间,除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整治外,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安排两次以上全市性的集中行动,重点围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物质”、“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等主题,全市各地、各部门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使整治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
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求: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提前进行验收,以迎接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县(市、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政纪、法纪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兆民任组长,副市长杨荣郎、陈美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8838100),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其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县(市、区)政府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要定期听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确定小作坊监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监管到位,特别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协同配合。要按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县(市、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为了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由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县(市、区)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县、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严格责任追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吊销其检验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四)扶优扶强,促进发展。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坚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核心企业打造品牌,支持拳头产品申报名牌,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品牌。加强标准工作,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对接科技成果,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提升企业产品整体水平。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省级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修订工业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对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并以此为契机,围绕产业发展,整体提升我市产品的质量水平。
自3月1日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根据省、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紧紧围绕“一部二区三边”和“十个一”,召开部署会,积极行动,截止目前已累计出动6970余人次,组织联合执法26次,抽检769批次,检点区域、场所3884处,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情况
1、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专项行动。3月14日上午,我区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区市场监管、农林、质监、教育、综合行政执法等主要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十个一”的目标任务,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及相关产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9大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抓问题隐患、查大案要案,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持续向好。
2、张贴公告,营造行动宣传氛围。我区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宣传造势,共印发了14000张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通告,其中市场监管部门3000张,农林部门1500张,其它有关部门共1300张,东城、西城街道各1000张,其它17个乡镇街道共4200张,已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重点,强化行动执法力度。我区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校园以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等列为监管重点,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重点区域进行大排查、大抽检,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小餐饮店消毒措施不落实等5个隐患清单及时针对性整治;同时,加强校园上下学时段的巡查监管,城区学校实行驻点蹲守,及时劝离流动摊贩,劝阻占道经营、越门经营等行为。各学校全面推进“教育城管执法协管员”制度,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劝离、查处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劝阻学生向食品流动摊贩购买食品。
二、特色亮点工作
1、找目标,重实效,百日攻坚提质提价。我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铁军”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详细划分餐饮组、食品生产流通组、农林组、稽查组、部门联系协调组等行动小组,紧盯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合行动,深挖特色亮点工作,推行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5+2”、“白加黑”联合执法模式,加强“8小时外”监管,赋予“百日”“新含义”和“高性价比”。截止目前,共开展了26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7次联合“夜巡行动”、“周末整治”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案件41起,共计罚没款59.94万元,移送公安14起,以强有力的手段力促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显成效。
2、突优势,强升级,问题清单一目了然。去年,我区建立了一支73人的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并配备了111台“食安通”APP软件,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此次专项行动,我区在突出这一优势运用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优势升级,打造“信息化线上监管+纸质化线下督查”新模式。在行动过程中首次实现APP软件与蓝牙打印机的对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打印问题整改清单,交给食品经营者签字并根据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同时协管员利用食安通APP拍照上传以便监管人员根据上传清单督查整改情况,实现问题清单一目了然,隐患燃点及时防范。截至目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利用“食安通”软件共计巡查次数13155次,打印问题清单82份,其中根据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提供的线索,立案查处5起,“线上”+“线下”双向监管突显成效。
3、强警示、造氛围,“攻坚守擂”同步推进。行动过程中,我区重拳出击,“利剑攻坚”的同时,同步注重步步为营,“坚盾守擂”,对食品经营者加强警示性教育,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创新“人人都是宣传员”、“身边经营两三事”模式,在整治的过程中,突出食品经营户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将经营户附近有被立案查处的案件作为典型,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以及法律法规的教育,以“感同身受”的真实性代替“纸上谈兵”的空泛性,强化巩固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效。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素质偏低、意识不高。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我区实行市场监管部门科所联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日常巡查等多种监管模式同步推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检查次数明显增加,但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素质偏低、安全意识不高,对监管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改正态度不积极,存在拖沓现象。
2、季节性食品经营者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逐渐步入夏季,随着天气转热,小龙虾、烧烤等季节性食品又开始经营。而小龙虾、烧烤经常是夜晚经营,甚至是通宵经营,我区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了多次夜间联合执法行动,收效显著,但是针对整个季节连续通宵经营的龙虾店、烧烤店,监管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3、民办学校食堂提升存在一定难度。随着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及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明显提升,但个别学校在食堂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民办学校,量化等级为C级的食堂主要集中在民办学校,并且还存在基础设施不足、食堂经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升改造存在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联动,持续发力。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发力,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力度,继续开展“夜巡行动”、“周末整治”等联动方式,确保“8小时以外”监管到位。同时针对小龙虾、烧烤等夜间经营的特殊情况,我区将围绕小龙虾、烧烤等集中区域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加强对小龙虾等的抽检力度,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构成刑事案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确保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整治到位。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依据当前我们面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相继召开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历时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这项行动涉及食品安全等众多产品领域,应该说是近些年来的政府行动中极为罕见的、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一项行动。刚才,梦海局长宣读了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个方案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分析我县所面临的形势,经过政府研究制定的。希望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内部通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抓好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注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各监管部门划片、分区域,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不断地进行整顿和规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通过开展“质量兴县、名牌兴企”活动和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了80%左右,食品安全方面也有长足的进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一是部分产品质量水平低,个别企业在生产加工中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违法活动时有发生。上半年,我县地膜抽查合格率仅为57.2%;生产经销领域的饲料综合抽检合格率仅为57%;生产经销领域的化肥综合抽检合格率仅为57.06%,整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种养殖过程中过量或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化肥,致使农产品受到污染的问题依然存在;违规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染色剂、防腐剂,造成食品化学污染,更是目前食品质量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上半年,我县生产的各类糕点抽查合格率为73.8%,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尤其是小作坊、门店的产品合格率更低。三是部分生产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差、企业管理粗放、生产条件差,工艺设备落后,缺乏有效的检验手段,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四是个别部门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顿工作主动性不强。所有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县的形象,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威胁着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本次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维护国家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层面上提高认识,周密组织,确保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到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有效解决反映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重点产品就是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其他关系到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就是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重点区域就是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完成九项任务: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二是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三是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四是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五是药品安全整治任务。六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七是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八是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任务。九是絮用纤维制品的安全整治任务。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分管范围与实际,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整治行动方案。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产品、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围绕九项整治任务抓好“七个一批”,即取缔一批产品制假窝点;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集中整治一批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经验。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立足当前,有效解决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还要着眼长远,为建立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上新的台阶。在工作手段上,一是全面排查。对生产加工和经营者违法违规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坚决予以杜绝。二是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坚决取缔。三是强化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市场准入许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严禁进入市场,已经销售的必须召回,对消费者造成危害的,有关单位要承担责任。四是积极扶持,典型带动。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企业和优质产品要大力扶持和宣传。带动建设一批食品放心行业、放心乡镇、放心社区。
三、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月仙、文辉、树滨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要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落实责任。坚持管辖监管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不允许以“优化发展环境”之名变相阻碍正常的行政执法,更不允许挂牌保护。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伪劣问题屡禁不止或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行业领域,要追究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责任,谁出具证书、检测报告,谁就要负法律责任。
(三)协调联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机制和强大打击合力。要组织好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突击检查;要抓住运输、仓储、保管和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劣货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