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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资源管理
(一)用水总量
按时完成基层定报表季度填报和审核工作,督促取水户按时、保质填报季度取水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上报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根据取水许可审批、发证情况,及时更新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内取用水单位信息,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截止2021年6月2日在用水总量统计名录库中将县38个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证信息全部更新完成。
(二)取用水监管
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做好取水申请审查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取用水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一户一档”系统填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上传等工作内容。截至目前,批准在册的共27家“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已全部上传完成。加强日常取水监管,对取水对象户不定期开展检查,做好取用水过程监管,发现取水问题及时责令取用水户立即整改。
(三)计划用水管理
年初,按照上年年底取用水户上报的年度用水总结及用水计划及时核定取水量并下发取水计划通知,2021年1月份完成32家取用水单位的用水总结审查和用水计划审核,督促5个未进行年度水量分配的取水户及时完成水量分配。
(四)水资源费征收
截止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依法征收县自来水公司、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中节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费1296702.46万元(含补缴)。
二、节约用水管理
(一)节水宣传
2021年3月22日第二“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县水利局积极开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主题宣传活动。水政股组织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挂横幅、摆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节水知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等新媒体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和广大民众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理念。
(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2021年4月22日,县政府办成立了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组,确立领导机构和人员。6月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会,进一步落实了相关单位责任,提出了达标建设要求。目前,《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计划于本年度底完成各项创建任务,2022年初将申请达标验收。
三、水行政执法
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大幅减少。2021年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违法案件3起,行政罚没款2.9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起。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办,由我局抽调到县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六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任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砂石正常开采秩序。
二OO二年水政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二0__年是喜事连接,振奋人心、催人奋进的一年,党的“十六”大刚刚胜利闭幕,又传/!/来了上海申办20__年世博会成功的喜讯。京山县水政监察大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就一年的工作作一个简单回顾。
一、工作成绩
一是狠抓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素质。水政监察大队历来注重抓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一贯把学习放到所有工作的首位,着重提出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要双管齐下,并规定了严格的学习时间与纪律,明确每周五的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任何人无大事不得请假,学习情况载入值班日志,任何人违反学习制度都将按规定处以罚金,并和年终考核挂勾,制度确立后,干部带头遵守,群众积极效仿,水政的学习风气空前浓厚,学习态度更加诚恳,有8名没有大专以上文凭的同志自觉报名参加成人专科学习。单位在今年九月份财务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然组织了8名同志赴漳河学习新《水法》,期间,我队着装整齐,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并全部顺利通过了考核,获得了市局领导和外县、市同行的高度赞扬。通过一年的学习,全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得到很大提高。
二是狠抓宣传,突出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是我队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队紧紧抓住3月22日“世界水日”、“全国水法宣传周”,10月1日新《水法》的颁布实施,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个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了水法规宣传专班,先后投入宣传资金38000元,出动宣传人员156人次,机动车28台次,拉横幅6条,刷写标语150条,张贴宣传画80张,散发宣传资料5000份,办宣传专栏三期,在主干道树宣传广告牌一幅,在电视上播水法规专题两期,在《京山日报》刊登李普学局长就有关水法规知识答记者问一期。通过这些途径,在全县范围内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群众普遍反映良好,对我队的务实作风给予了正确评价。
三是狠抓行政执法,塑造水政队伍新形象。水行政执法工作是我队的核心工作,历来得到各任领导的重视,今年我们按照水政执法工作“八化”的要求,遵循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努力把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对宋河、三阳玄武岩公司、新生水泥厂、太子山林管局、苗子湖农场等几家单位拒绝治理水土流失,拒不缴纳“水保”两费的违法行为,我队顶着各方压力予以立案查处,直到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这些案件已全部结案。十一月二十日下午,我队接到局综合经营股报案:与我局签定了银鱼购销合同的在县肉联厂冷库等待提货的河南客户,由于迟迟未缴纳押金,而市场行情对其又极为不利,要违约潜逃,被我局工作人员肖常俊、戴鹣制止。双方发生争执,河南客户仗着人多势众且有一人执刀行凶,情况十分紧急。接到报案后,大队长汪登学同志迅速召集8名水政队员赶赴案发地点,平息了事态,防止了流血事件的发生,并向其负责人阐明利害关系。通过一天一夜的耐心工作,河南客户终于汇来了押金,为我局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由于我们的辛勤付出,在今年的人大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中,涉及到执法这一块,因为我们办的每一个案件,均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得当,且程序合法,无可挑剔,社会反映良好,水事秩序稳定,水、水域、水工程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人民群众满意,使我们成为第一批验收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
四是狠抓费收,不折不扣完成征收任务。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我队还常年担负着全县的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众所周知,近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精减,
企业单位转轨变制,经济效益极不稳定,而且地方政府为了盘活企业制定了一些违背法律的土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给予优惠,从而制约了规费征收。征收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逾来逾难以完成。然而,就是在这种困难形势下,水政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截至年底,除少数招商引资企业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有可能滞后外,其他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本年度我队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些制度不够完善,全体职工没有完全发挥出积极性,没有创造性地深入拓展工作。这主要是过去因循守旧,新旧领导班子过渡时间短,有些工作来不及理顺,一些想法也不够成熟,也没有积累经验借鉴。水政制度的完善,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总结经验,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动力,善于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少数同志在困难面前有畏难情绪,以至全队职工工作成绩不够平衡。比如在全县的个体工商户防汛费征收工作中,有些同志仅仅只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没有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缺乏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认为挨家逐户征收,整天和别人打嘴仗,既辛苦又受气,且进展缓慢,工作局面始终没有完全铺开,成绩不够突出。这个原因是由于部分同志的思想没有和全队的总体要求统一到一处,没有完全树立队兴我荣,队衰我耻的思想。针对这一顽症,我们要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要把全队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单位的整体利益上来,要让每一个职工明确,水政今后的发展必须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来进行,围绕全队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全队的建设目标来加强,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水政建设今后努力的方向
水政今后的一切工作都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要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步伐。下阶段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把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水政的自身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并灵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其次是锐意改革,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本队的体制改革工作,真正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第三是逐步完善水政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水政的各项工作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靠拢,朝着发展要有新思>,!
根据《县统计局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统发〔〕6号)文件精神,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制普法工作。现将我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
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省法制督察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利用法律、法规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
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被检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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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
根据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靖安县深化“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靖环委办字〔2020〕13号)文件要求,根据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职责,切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依法、科学实施综合整治,突出河湖同治、水陆共治,为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提升鄱阳湖水质,逐步实现“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总目标。现将2020年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牵头的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2019年4月,成立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化平担任第一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担任主任,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印发了《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构架及职责》、《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靖安县2019年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按要求召开会议。
二、部门联动,系统整治。
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均按要求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化工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增效减量”、非法采砂整治、岸线保护利用等。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县城截污干管、收集支管及重点小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完成老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及与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对接工作;启动了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靖安县子项目目前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江西省城镇利用外资办公室于6月28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江西天丰建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在靖安县城管局签订合同,现已开工建设,27个子项目已开工10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开工的凤溪花园、双龙花园、登高路、清华大桥过河段、石马路、馨苑花园、清湖北路段、清湖花园、蔚蓝嘉园、截污干管B段10个项目将于2021年1月10日完工,其余的17个项目将于年后陆续开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方面。我县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实现自2020年7月起实行零填埋,全运至奉新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城区及各乡镇清扫保洁实行全域市场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2019年按环保局要求建立了在线检测和自行监测系统,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排放标准。垃圾分类自2018年12月全面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垃圾分类覆盖了城区16个居民小区、13条街道、7所学校、所有单位公共机构和所有乡镇集镇、秀美乡村及行政村,购置了分类垃圾桶3750个,建设分类收集亭145座,打造分类驿站12处,投放智能分类设备34套及专业作业车辆32辆。改造城区及乡镇压缩中转站7座,城区日处理2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及宝峰、璪都、中源和仁首的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顺利,知晓率不低于90%,参与率不低于85%,准确率不低于80%,基本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方面。开展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十小”企业进行深入排查,我县暂未发现“十小”企业。全县18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实时监控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每月对在线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在线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方面。开展了全县重点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每个月不定期对江西梁氏纸业有限公司、靖安申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三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出水水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方面。开展了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我县化工企业的全面排查,着重排查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目前,我县化工企业仅1家,即江西佳圣香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安装废水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禁养区划定调整,禁养区由200平方千米调整到145.86平方千米。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01%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实施农药化肥“增效减量”方面。2020年绿色防控面积12.85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度减少5吨。继续实施2019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项目,持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使用覆盖面,推进科学合理施肥,开展取土化验2220项(次),采集土样数300个,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6%。今年共落实红花种子采购资金15万元,绿肥种植示范面积5000亩,推广绿肥种植面积3万多亩,较上一年度减少化肥使用14吨以上,实现了化肥使用量减量目标。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我县开展了每周至少一次的河道采砂、水工程、涉河及水资源污染等内容的巡查,每次巡查均填写《水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并建立水行政巡查档案。建立了水行政巡查上报制度,积极开展水行政巡查工作,把水事违规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靖安县水利局水政股对水事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就查一起,2020年,水政监察大队共巡查50余次,现场发现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章现象6例,立案查处2例,较好的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春雷2020”联合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靖水利字〔2020〕70号)、《靖安县河道采砂等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靖水利字〔2020〕69号)等方案机制,卓有成效,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的嚣张气焰。开展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根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河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把我县河湖水域岸线整治、“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从2020年4月起,我县积极部署,全县11个乡镇共摸排“四乱”问题7处,其中乱占问题2处(白云大桥河道边种植蔬菜、沿河路县城(南岸)堤防堤脚处种植蔬菜)、乱建问题5处(中源乡合港村垃圾处理站侵占河岸线、张百裕木竹制品厂侵占河道岸线、中源乡李万洪侵占河道岸线违章建房、县城(南岸)堤防岸坡处违章搭建临时厕所、新解放闸坝下游河岸处违章搭建农业大棚),均于7月底前完成了问题整改销号。
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一是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百分之百。宜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我县饮用水、地表水3个断面进行采样分析,根据2020年1至11月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县城饮用水、香田交界、仁首交界断面共3个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其中饮用水断面全部达到II类水质。二是加强企业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数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稳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县城水源地污染防治通告、警示性标语张贴于保护区防护栏上;每月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内钓鱼、游泳以及取水口周边是否有倾倒生活垃圾等影响水质现象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县城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编制完成了我县11个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其中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今年8月份获省政府批复,开展了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水源保护区的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已设立,防护设施已完善。四是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我县已选定石马水库(中型水库)为县城第二水源地,水源保护区于2019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目前水源保护区生态护坡、护栏及来水垃圾拦截工程已建设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安装完成,保护区农田正在流转,生态移民工程正在实施,取水口及供水管道还在建设中。
三、加大宣传,全民参与
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微信短信等媒介,持续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定期公布整治工作的阶段进展及监督考核结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水污染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人人参与、形成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协调调度。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夯实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打击非法采砂,防止出现新的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一经出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污染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各级河湖监管站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报告相关河长,督办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措施,限期治理。
(二)加强水质监测。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开展监测;针对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Ⅴ类及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县生态环境局加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和水质变化原因及时通报给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县河长办,抄报各相关县级河长,抄送各乡镇。
(三)通过媒体曝光。依靖安河湖、靖安、靖安县电视台等媒体网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改进工作,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我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