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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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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范文第1篇

行业节能减排初见成效

杨传堂说,“综合交通是核心,智慧交通是关键,绿色交通是引领,平安交通是基础,‘四个交通’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的有机体系”。

作为绿色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据测算,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613万吨标准煤,减排1337万吨二氧化碳。与2012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2.1%,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2.3%,港口综合单耗下降2.4%。

从国际视角看,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各国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

从国内视角看,党的十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之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也进入到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依靠制度建设推进节能减排已成为绿色交通发展新内容,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已成为绿色交通发展新手段,抓住城镇化机遇推进节能减排已成为绿色交通发展新趋势。

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2014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要求,充分发挥绿色交通引领作用,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为主要抓手,突出政府主导、法规约束、示范引领、制度创新,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确保完成交通运输“十二五”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为此,需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和“四个交通”发展目标,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制度需求,形成制度体系框架,切实发挥制度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是继续优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调动行业内外上下的积极性,推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深入高效开展,必须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进行聚焦,必须对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进行改革。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集中度,取消一般项目,着力推进区域性主题性项目。二是要逐步确立目标导向,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三是进一步实化抓手,切实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组织做好试点推进和总结评估。二是组织做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打造10个示范省、100个示范市和1000个示范项目。三是继续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研究落实千企行动工作目标、行动机制、重点内容、奖惩措施和考核验收,逐步建立千企行动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科研基础能力建设等。

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范文第2篇

摩托车非法客运、客运班车超载、超速行驶等违章现象仍非常严重,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为维护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特制定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从*年10月至*年2月底止(每月组织3-5天时间)。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按翁府[*]71号《关于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通告》规定执行。重点整治:

(一)无营运资格营运客车

(二)利用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及报废车载客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和不进入交通部门指定的站场经营及在站外违规上落客的客运车辆。及各种偷漏交通、公路规费(包括手拖、摩托车养路费)的车辆。

三、专项整治人员组成: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受县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叶养任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吴月养、交管总站站长郑宁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照源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交通局抽调12人,交警大队抽调5人组成。抽调人员必须是业务精、素质高、具有执法资格和有较强执法能力的运管人员和交通民警。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根据“十一”、“春节”假日客运市场易出现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可增派执法人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四、执法车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各抽调一辆车。抽出的执法人员和车辆必须相对固定,不要随意更换。

五、处罚原则:交通运政与公安交警部门在联合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违规行驶、营运的车辆依照各自法定权限进行处理。

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范文第3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避免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行业相关安全执法行为。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无照或超范围、超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三)使用非法改装车辆载人,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行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四)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使用非危货车运输危化品的。

(五)无资质或者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证擅自施工建设,不按规定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

(六)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行为的。

(一)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设置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分清责任,狠抓落实。督促各道路、公路工程建设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

1、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车辆,重点打击利用面包车、小轿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客车的动态监控,定期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严禁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禁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制定及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督促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根据项目施工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在桥梁等重点部位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工程机械进行维护检查,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非治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中,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

(二)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并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情节恶劣、反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三)坚决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及时发出整改告知书,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

(四)注重舆论导向。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

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作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等重要论述,始终保持担当意识、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统筹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题,以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运输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基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力度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13年以来,国家、部、省、市各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体系建设。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6号)等;行业管理方面,交通运输部先后修订或出台《船员培训管理规则》(部令2013年15号)、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的规定等;应急管理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1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等。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要通过会议、文件汇编、专题培训、普法漫画、普法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有效促进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交通运输系统企业也应根据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局运安科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三、深化“平安交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平安交通”的部署,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春运”、“暑运”、防抗台风暴雨洪涝灾害以及重大节假日、社会活动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任务。

(一)开设专题专栏。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以及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要开设“平安交通”创建专栏,定期刊载“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主题宣传教育进展和成效。本部门及时总结“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专题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进展和成效,通过电子邮件、专报等形式迅速上报局运安科,以便统一组织专题宣传。同时,各部门要积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局办公室、运安科分别牵头,各部门共同落实)

(二)进一步丰富主题宣教活动形式。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以及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将“安全生产月”作为展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特色的有效平台,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组织一批思想性强、内容生动、社会影响力大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筹备“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提高群众咨询日的现场参与度。进一步重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及“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或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同时,要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日交通运输安全特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运安科牵头、各部门分别落实)

(三)深化“平安交通”奖惩机制建设。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积极选送省广播影视集团“安全直通车”栏目素材。根据省安监局安排,省广播影视集团公共频道《安全直通车》栏目将开辟“安全在线”专题节目,其中在2013年4月、5月、12月和明年1月共安排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请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及时做好素材搜集筹备上报。(局运安科、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四、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推广和培训力度

(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的宣贯力度。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各级管理干部培训和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企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形成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氛围。(各部门分别落实)

(二)完善考评员考培体系。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新一轮考评员培训考试,完善考评员继续教育机制。强化对考评机构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增强考评机构的业务能力。(各部门分别落实)

五、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

(一)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教育计划。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要根据本计划,及时编制本部门2014年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全面强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四种重点岗位”的教育培训,即:行业管理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操作人员等的安全教育。运管所要督促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做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局运安科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加强安全规范规程教育。运管所(地方海事处)要督促企业利用职工夜校、岗前教育、安全交底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做到按规定生产、按规程办事、按规范操作,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局运安科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范文第5篇

2011成绩突出

李盛霖认为,如果单从数据方面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社会公路水路完成客运量预计能达到330.3亿人、旅客周转量16806.8亿人公里、货运量323.7亿吨、货物周转量126529.4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7.4%、11.4%、14.5%和13.2%。

就道路运输业而言,2011年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战略任务,集全行业之力,研究制定了《道路运输十二五规划》,这是交通运输部整个十二五规划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专项规划,为“十二五”期间的交通运输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道路运输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其次,道路运输的组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在统筹城乡客运发展方面,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启动了第一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出台《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提高了农村客运网络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

第三,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得到有力推进。出台了《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制定甩挂运输、厢式运输行业标准,公布了第一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推进12个甩挂运输试点项目。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开展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物流园区投资政策研究。

第四,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也在不断得到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正在不断提升。2011年,道路运输行业认真实施了新出台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会同五部门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推广山西治超经验,推进治超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目前已经有13个省354个治超站联网。

第五,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办联合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完成调查摸底并向社会公布了结果,清理工作正继续有序进行。继续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18个省市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撤销收费站1892个、涉及9.4万公里。全国二级公路不收费里程达到25.5万公里,占二级公路总里程的82.6%。

第六,进一步推动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ETC系统和交通电子口岸工程建设。启动智能交通国家物联网和北斗导航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应用等示范工程。

第七,颁布实施了“十二五”公路水运节能减排规划及推进实施方案,公布“十二五”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目录,了17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推出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组织天津等10个城市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86家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完善节能减排评估体系,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推进实施122个节能减排项目。推广新能源营运车辆、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散货码头节能装卸工艺系统化等项目。

完成公路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共建高校交通主干学科及交通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已经启动。修订交通运输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覆盖23个省区市的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坚持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推进双边合作。深化与发达国家在综合运输体系、现代物流及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推动了交通运输企业“走出去”。强化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中俄、中国与中亚国家、中国与东南亚相邻国家等国际道路运输和中韩陆海联运通道建设等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签署了中蒙、中越汽车运输协定,加强了区域合作。成功召开了第二届亚欧交通部长会议,通过了《成都宣言》和《亚欧交通部长行动计划》。

2012承上启下

2012年是实施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明年的道路运输工作,对于巩固交通运输发展的好形势,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道路运输业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重点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和城市客运智能化示范工程。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发展。推广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形成全国统一的ETC服务网点体系和分级管理的收费结算体系。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拓展港口物流功能。

培育一批大型龙头骨干运输企业,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重点推进集装箱、大宗物资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推进内河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发展。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推广甩挂运输推荐车型。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煤炭、矿石、石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应急保障。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在安全生产方面,高度重视道路客运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12“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继续加强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强化试运营准入管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继续加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汽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逐步形成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共同发展机制。推动建立汽车租赁业服务网络。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基于物联网的城市智能交通”、“长三角航道网智能航运”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等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协同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建设,实施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继续推动城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服务系统。

构建低碳、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节能减排“以奖代补”政策效应,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和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推广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装备,严格实施营运车船节能减排限值标准,推进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示范推广工程。完善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鼓励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和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