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主要问题简述
1、违章搭建的处理
小区业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违章搭建一时难以处理,根据现行法规的处罚程序太长,强制执行手续繁杂,效果不佳。物业管理单位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内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
2、高层住宅居改非问题
一些公司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高层住宅内开办公司营业的居改非行为,给广大业主利益带来侵害。例如进行“居改非”的业主和其他业主一样的标准支付维修基金和电梯费、水泵费,引起了业主之间的矛盾;公司客户过于频繁进出住宅楼给其他业主带来不安全隐患等。同时由于工商部门已对部分住宅内的公司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物业管理单位只能劝阻而无权采取强制措施,给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关于改变住宅用途立法建议
这几年,本市“居改非”的问题比较严重。许多市民对“居改非”办企业(餐饮、仓库)、办公司(贸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员进出增多、货物上下搬运、电梯等公共设施使用频繁和人声嘈杂、环境恶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见,要求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对“居改非”从事新型的经营业态(例如软件、翻译)和家庭小作坊类型持容许态度,认为此类“居改非”并不影响或者很少影响相邻业主、使用人,而且这是扩大就业的一条途径。
针对现状,我们认为解决“居改非”问题,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严格禁止,又要正确引导。在现阶段,既要运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发挥业主大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对“居改非”的管理职能,逐步增强并发挥民事主体解决物业使用纠纷的作用。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严格限定不得改变住宅用途的范围:
一是封闭住宅区内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的住宅。
(二)规定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条件:符合城市规划、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房屋安全使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规定以及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规划确定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经组织听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将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经营业态、房屋安全使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会公布。
(四)在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请书、业主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当事人凭备案证明向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五)依法“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使用人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该项费用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主要用于补充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
(六)在禁止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将住宅视为经营场所颁发营业执照。
(七)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应当经常巡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擅自“居改非”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例如两天)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八)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本《规定》实施前的擅自“居改非”,应本着事实求是、适当从宽的原则处理。一是经业主大会讨论允许“居改非”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是经业主大会讨论不允许“居改非”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在“居改非”行为人未改正之前,应当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是“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立法建议
经本市多年来对住宅违法搭建的整治,违法搭建情况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部分高档别墅区的违法搭建出现蔓延且难以遏止的现象;随着住宅商品化、产权多元化进程的加快,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惩罚力度与查处执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除了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外,应当经常巡查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活动。发现违法装饰装修、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例如两天)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惩罚力度与查处执法力度。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二是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已存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三是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三)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其中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该幢房屋的所有业主可以诉请赔偿。
今年以来,在党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和系列安全文件精神,按照“传承、创新、求实、提升”工作导向,以“网格化”和“区域·点数”管理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安全监察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一、落实上级工作精神,明确安全管理目标
利用OA、工作QQ群、各种会议等形式,层层传达学习集团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明确安全生产“五个一”的工作思路。即:围绕集团公司“基层基础本质安全年”活动一条主线;把握“传承、提升、创新、求实”一个工作导向;提升“安全是福”的一个发展理念;抓好“安全隐患”治理一个闭合管理;夯实“安全质量”系统考评一个建设。先后制定《关于加强2017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物流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017年雨季“三防”工作方案》、《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关于落实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上级安全指令、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
二、注重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全员素质提升
自去年开展全员教育以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学习,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今年一上手,继续借中心全员教育东风,将安全质量管理融入全员教育体系,推进2017年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制定教育方案。按照中心全员教育办公室统一部署,制定2017年全员教育方案和学习计划。分为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文化学习和安全质量管理四个方面。在安全质量方面,侧重于安全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二是创新文化载体。安监部门与宣传部门联合,利用内部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每个支部或部室设置一名安全质量宣传员,同时又是安全监督员,每月安全质量信息,利用舆论监督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三是强化红线意识。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安全是一道谁都不能逾越的红线,在安全制度面前没有特殊人员;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在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中,营造“我是企业主人”的主人翁思想,企业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维护生产安全是员工的第一任务,让安全成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五是强化法规意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利用事故案例教育员工树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等于犯罪”的思想,增强大家遵纪守法意识;六是深化安全警示教育。在六月安全宣传月和“119”宣传月期间,重点开展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警示教育活动,以惨痛的事实和教训让每一位员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
三、 坚持“大、快、严”常态化,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监督”集中行动为载体,采取“重过程、严管控、治隐患、留痕迹”管控措施,提升了基层基础安全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重点抓好岗位安全教育、岗位技术练兵、安全风险管控、应急救援能力等工作,夯实了基层基础安全管理。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重点对“雨季三防”、电气设备、吊装运输、消防安全和危化易燃易爆品进行攻坚治理,确保中心安全生产。
三是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面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利用“区域·点数”检查管理,不间断地加强现场生产安全巡查。加强调度值班,对薄弱时间进行监管;加强现场管理,对薄弱岗位、地点隐患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对薄弱人物“三违”帮教;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对薄弱生产环节建档立案。
四、落实雨季“三防”措施,确保矿区安全生产
按照2017年雨季“三防”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上级有关汛期防范灾害要求,定期对防大风、防雷电、防洪涝设施进行检验检查,做到事前排查、事中防控、事后巡查,加强“三防”动态管理,尹洼驻地加强防洪力量,抢险应急队伍随时集结待命。大雨来临前,开展实地预警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全力防范雷电和暴雨带来自然灾害,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同时提高全体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灾害的处置能力。
五、冬季“三防”早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冬季来临,认真落实冬季防火、防寒、防冻、防风雪工作措施,武保科启动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119”消防日消防演练活动;汽运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车库、车辆水泵、油路采取保温措施,确保车辆在冬季安全行驶;物业站启动防寒防冻、防风雪应急预案,加强管道、线路、供暖、燃气使用的冬季安全措施;顺立公司加大机械设备维护力度和防寒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六、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制定安全隐患检查治理标准
结合实际继续深化“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上半年制定安全风险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各岗位安全风险等级和管控责任。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有内容、有标准、有目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下半年按照行业领域、检查类别、检查对象、隐患内容、事故类型、控制措施和隐患级别对仓储配送、加工生产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检查治理标准,进一步明确我单位安全风险管控目标和分级管理措施,利用较大危险源因素辨识管控,明确各单位较大安全风险源,重点管理,重点监控。对存在较大危险风险,威胁安全生产的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吊装设备、燃气设备、交通运输、消防等设备挂牌管理,责任到班组个人,进一步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
七、全面深化安全质量建设,营造和谐发殿环境
一是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避免和消除职业对职工健康危害,为职工创造卫生工作环境;二是加强劳动防护,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按期配备必要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三是强化环境节能。按照集团公司节能环境工作要求,加强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定期开展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及时上报月度节能环保信息;四是加强消防管理。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消防设备进行检验检查,开展防火自救逃生演练,提升员工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利用全员学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宣传《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业务知识作为重点内容。7月份对安监管理人员进行为期2天的安全资格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六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顺立公司从源头入手,严把材料入库关,对胶管加强过压测试,保证加工材料质量合格。加强加工机器的维护保养和测试,加强对职工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加强劳动防护和健康防护,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率逐步提升,保障安全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七是加强问题整改。对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系统考评标准和季度达标考核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基层、基础方面查找主客观原因,以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
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在高标准、严要求上还不深不细,缺少创新。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上还存在短板。
三是在制度建设、基础资料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九、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上级各项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办公会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各项管理工作,营造稳定和谐发展的环境。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理论知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化员工安全思想教育,通过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教育,让劳动安全成为全体员工的第一需要,营造“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季节性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抓好夏季防洪防汛防恶劣天气和冬季防寒防冻防防风雪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在重大节日期间,更要坚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矿区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四是强化安全综合治理。利用“网格化”管理、“区域·点数”巡查、“两个体系”建设、较大危险辨识和“大、快、严”集中行动等载体,严格落实“班组查隐患、单位抓整改、安监抓监督”责任制度,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
五是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学习兄弟单位创新经验,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推进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各项工作提升。
整顿包河苑、包河花园摊群点
为规范包河苑、包河花园摊群点管理,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地生活居住环境,同时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及改善困难群体生活,拟定在包河苑:长春街包河苑西大门(包河苑A区21栋通道西侧、A区西门东侧、A区南侧、广电小区北侧);包河花园:长春街西段(环形广场以西)设立“失地农民就业一条街”。
整治哈尔滨路
对哈尔滨路两边的店招标牌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残缺破损、喷绘、一店多招等不规范店招牌,所有店招牌按照“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原则进行设置,达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对哈尔滨路车辆乱停放进行管制,保证道路畅通,与包河交警大队包河工业区管理处协调,要求每天派出两名交警协警分别在包河苑、包河花园交通要道口维持秩序。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卫城乡一体化工作,由主次干道向村庄内部延伸,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等区域的容貌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配齐环卫设施。
违法建设查处
执法中队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建立日巡查制度。
建议封闭包河苑西大门
为了包河苑居民的安全和园区良好秩序,建议封闭包河苑西大门。
加强网格化管理
为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划分各居村、单位责任区域,明确各自责任,避免相互推诿扯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锲机,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为目标,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管理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街道、居(村)两级联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城市管理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全街环境竞争软实力,为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网格设定原则
按照市、区城管局网格化管理以路网划分原则,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原则设定网格。
(三)范围
15个居村行政区域和工业园区。
(四)网格划分
共分17个网格,分别为:
包河苑、包河花园小区内部的环境卫生由相关物业公司负责。
大墙社区责任区:包河大道以东、哈尔滨路以北、312国道以南、包河苑公厕以西;包河苑A、E区。
观音庙社区责任区:包河苑公厕以东、哈尔滨路以北、312国道以南、包河苑停车场大门以西;包河苑C、D区。
花园社区责任区:包河苑停车场大门以东、哈尔滨路以北、312国道以南、北京路以西;包河苑B、F区。
义兴社区责任区:北京路以东、繁华大道以北、312国道以南、内蒙古路以西;包河花园B、D区。
院塘社区责任区:内蒙古路以东、哈尔滨路以北、上海路以西、312国道以南(含国道北与淝河交界);包河花园C区。
孙岗社区责任区:上海路以东、哈尔滨路以北、312国道以南、长白山路以西;包河花园A区。
周冲社区责任区:长白山路以东、哈尔滨路以北、312国道以南、天津路以西;包河花园E区。
施河社区:重庆路以西原施河管理区域。
石桥村:重庆路以东的原管理区域。
北斗村:原管理区域。
陆集社区:上海路以东、花园大道以南、体育学院以西(含体院)及原管理区域。
陆大村:北京路以东、花园大道以南、上海路以西及原管理区域。
骆岗社区:花园大道以南、经三路以西及原管理区域。
高王社区:原管理区域。
官塘社区:原管理区域。
城市管理办责任区:繁华大道以南,骆岗机场以东、花园大道以北、重庆路以西。
(五)网格管理内容
市容市貌:主次干道、街巷支路、居(村)、集贸市场周边及出入口市容市貌管理,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容貌管理,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宣传促销活动管理,季节性瓜果市场管理,“牛皮癣”清理,施工工地管理等。
环境卫生: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单位、居(村)民区、集贸市场周边及出入口,生活固废物运输管理,废物箱管理,渣土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等。
依法行政:城管(协管)队伍风纪、文明执法监督管理情况,绿化、市政、环保、规划、交通秩序等方面行政执法情况,宾馆、旅馆、餐饮、娱乐、沐浴、机动车维修清洗、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务业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情况,已征暂未使用土地开垦种植查处情况,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等。
城市管理事件督查督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市长热线、政民直通车、城管热线、市区城市管理状态考核、区长热线、市民举报投诉等督查督办情况。
城市管理单项工作:媒体曝光问题处置、霓虹灯和发光字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生活垃圾一级式收运改革、环卫城乡一体化等工作。
(六)网格责任
1、市容市貌管理
(1)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无乱堆放、乱搭建;临街装修装饰按规定实施围挡;临街树木、花坛、绿篱、草坪无占道灯箱标牌;空调外机、遮阳雨篷管理有序;早餐车、书报亭按规定经营;沿街门点无乱悬挂;车辆停放有序;临街围墙保持整洁完好。
(2)街巷支路:无出店经营、无占道作业、无乱堆乱放、无占道标牌灯箱;摊点管理规范有序;无毁绿种菜现象;临街围墙保持整洁完好。
(3)单位大院、居(村)民区:单位大院、居(村)民区容貌整洁;主要道路店招设置整齐。
(4)集贸市场出入口:集贸市场周边摊点管理到位;广场、道路、空旷地无乱堆放或晾晒农作物等。
(5)户外广告、宣传促销: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按规定设置,内容健康,整洁完好;夜景灯光、灯饰无残缺破损;宣传促销活动规范有序。
(6)季节性瓜果市场:季节性瓜果市场布点合理,进点销售,管理到位。
(7)施工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临街工地实体维护,整洁完好;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立冲洗设施;竣工工地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垃圾,并整平场地。
2、环境卫生管理
(1)道路清扫保洁:主次干道(含天桥、地下通道)清扫保洁环卫网格化管理落实,按时按质清扫保洁、冲洗、洒水降尘,人行道、路牙、绿化带、公交站点干净整洁,严禁焚烧树叶、杂物,交通隔离栏清洁;街巷支路及空旷地洁净;居(村)道路卫生清洁,无垃圾。
(2)单位、居(村)民区:单位院落、居(村)民区内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清运及时,严禁焚烧垃圾,无垃圾,无露天垃圾池。
(3)集贸市场周边及出入口:集贸市场周边及出入口环境整洁。
(4)生活固废物转运中心:生活固废物转运中心内部清洁,车辆停放有序,及时消毒。
(5)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签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和单位履约责任是否到位。
(6)生活固废物运输:生活固废物收集、运输车容车貌整洁,密闭规范,无泼撒滴漏。
(7)公共厕所:公共厕所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及时消毒,按时开放,无乱收费现象,管理室整洁有序。
(8)收集房、废物箱:收集房、废物箱整洁完好,及时清掏、定期清洗。
(9)渣土管理:渣土车辆运输规范、线路整洁,无偷拉乱倒现象。
3、依法行政
(1)队伍风纪:着装统一、标志统一;仪表端庄、形象文明;爱岗敬业、履岗尽责。
(2)文明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明;遵纪守法、依法办案。
(3)城市绿化:城市绿化及其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擅自移植、砍伐树木行为;无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行为。
(4)市政设施:无侵占、损坏道路、桥涵行为;无损坏、影响城市排水设施行为;无损坏、侵占城市照明设施行为。
(5)环境保护:沿街商业门点无噪音污染及违规使用音响器材;无露天娱乐噪音扰民。
(6)城市规划:无新增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破墙开门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依法查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
(7)交通秩序:人行道无违法停放机动车辆。
4、城市管理事件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办结率及重复投诉率: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政府服务热线、市民举报投诉、移送案件、督察巡查发现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政府服务热线、市民举报投诉、移送案件,无重复批示、重复投诉、再次移送。
5、城市管理单项工作
按照城市管理单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实施。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安全监管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努力实现水、陆交通和交通工程施工、港口安全生产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确保路航港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施工、道路行车和水上交通、港口作业、港口危险货物存储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管养不善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有效控制工伤、火灾、重大行车事故,避免和减少管理责任事故。
具体目标:
1.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有效控制职工工伤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机电设备事故。
2.辖区内河通航水域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较大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98%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下达的考核指标内;辖区航道、船闸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8小时以上的重大断航事件;确保不发生内河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
3.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关一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违章现象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有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事故“四项指标”可防可控。
4.有效控制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确保在建工程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进一步规范,严禁未经安全审查的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进入施工程序。
5.有效控制港口作业事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内河港口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港口设施保安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引发的危险货物泄漏、爆炸事故。
6.交通通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5%以上,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不发生因管养不善而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201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负责“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严格奖惩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追责与约谈制度,做到责权一致,确保各项规定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继续推进“三化”建设。一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部、省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时序要求,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客运企业开展达标自评,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选择管理基础较好的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以及机动车维修等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每类企业都有20%以上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要确保石油化工港口码头企业在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选取重点普通货物港口码头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20%的企业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二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在市局和区安委会的指导下,探索公路、航道、运管、海事、客管监管规范化标准,并加以实施。三是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公路、航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港口等资源,实现信息采集、数据传输与分析、应急指挥于一体,提高安全与应急管理效能。
(三)积极探索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区政府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管理的新要求、新责任,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分类指导、主动有为,形成综合监管成效,努力提升安全管理可靠度和整体效益。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利用道路联席会议的平台,完善与公安等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百日集中整治”专项稽查行动,实现对旅游厂包车、黑车黑班线的精确打击,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联合公安等对公路超载超限和闯卡的治理,维护路桥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二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使通航水域营运船舶的标志标识得到明显规范,船舶超载得到有效遏制,船队超拖基本杜绝,通航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上交通形势进一步稳中趋好。三是贯彻落实好《危化品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完善与安监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开展危险品港口、道路运输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四是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区道路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整治。
(五)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全员化和实效化。试行第三方监督检查机制,由专家排查安全隐患,以专业的眼光及时发现各类隐患。二是探索隐患事故化督办方式,对一般以上重大以下的事故隐患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发放督办意见书,两次以上的进行行业通报,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和企业整改责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扩大联合整治,凡是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积极协调多部门进行联合治理,特别要取得区安委会的支持。
(六)进一步夯实“双基”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按照上级有关“平安交通”标准和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力度,塑造一批平安公路、平安航道、平安港口和平安工地示范单位。二是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在2014年举办一次安全消防知识讲座,并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安全与应急干部管理培训和港口安全培训。三是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6月份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行业实际,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色,丰富内容的安全月活动;第四季度开展“平安交通”阶段性评比考核。
今年以来,我所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大力整顿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法监管,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效果显著
从2013年11月27日开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县卫生局等四部门《XX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宜卫发〔2013〕5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告》(宜政通〔2014〕3号)、县政府《XX县2014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宜政办函〔2014〕69号)要求,分为3个小组在全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至2014年11月底,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03家,药店31家,查处无证行医的22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3份。对22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药品22件,没收医疗器械大小计31件,罚款11.59万元,张贴取缔公告22份,查处率100%;对7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决定;对503家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25家有违法行医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3.5万元。7月28日对构成非法行医罪的1家无证行医诊所、1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已受理并正在执行中。
通过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非法行医的现象基本遏制。非法行医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看到了政府打击非法行医的决心和工作力度,部分非法行医者自觉停止了违法活动。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基本绝迹;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的情形明显减少。二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与积极参与意识。在对非法行医进行集中取缔的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围观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及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危害,引导群众认清非法行医的危害,鼓励群众到正规医疗单位就医。三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加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进一步净化,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二、认真履行职则,全面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坚持“深化基础,强化能力,稳中求进,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牢牢把握“为民执法办案”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继续保持和跻身市内前列,为实现局的卫生工作目标和构建和谐XX、建设新XX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我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596家(今年办证190家),其中美容美发171家、宾馆(旅店、招待所)89家、沐浴场所31家、网吧44家、候车室3家、歌舞厅22家、酒吧(咖啡馆、茶座)15家、300㎡以上商场(书店)16家、影剧院1家、游艺厅15家、就餐场所面积大于150㎡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156家,医院33家,监督检查70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13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了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一年一次的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8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今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证190家,其中:住宿25家,理发95家,美容16家,歌舞厅6家,餐厅空调就餐场所28家,游艺厅3家,健身场所2家,沐浴足浴12家,商场1家,候车室1家。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11月26日止,190家今年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学校教学环境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51家,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二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饮用水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卫生安全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维护群众健康,按照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4〕15号)的要求,我所从8月至10月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城镇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共检查城镇公共供水单位2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0家(其中设计日供水1000吨以上单位10家,设计日供水100吨以上单位40家),持有卫生许可证7户,持证率88.68%;采取常规处理水质净化工艺的40家,氯化消毒水质消毒方式的40家。对41家水厂全分析监督采集出厂水样或末梢水样69份,经县疾控中心检测,合格63份,合格率91.3%。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六、开拓创新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举措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是国家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2011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由于卫生局领导重视,各乡镇卫生院积极配合,协管工作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到档案管理、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落实。目前卫生局明确了59名专(兼)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305名专(兼)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印发了《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年初,对59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卫生监督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但由于协管员素质不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协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弥补差距,促进交流,由县卫生局公卫办牵头,卫生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亲自带队,派出卫生监督业务骨干,采取现场言传身教、以点带片的方式,从4月15日至5月14日,在全县选取了9个乡镇卫生院,邀请其周边2-3家卫生院的院长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参与,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场检查交流。检查人员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即认真学习被检单位协管工作先进经验,又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检查完后,所有参加检查交流的人员进行了座谈,纷纷发表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称赞这种工作方式好:看有实物、学有榜样、做有目标,对今后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充满了信心,达到了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投身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促进卫生监督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扩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增强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文明意识,在2012年成功创建“县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按照市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全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朝着领导班子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重视学习培训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的目标迈进,树立卫生监督所的良好社会形象。力争在201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达标。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XX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XX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和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创建文明活动和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抓创文管理,落实网格化措施。我所积极响应全县的创文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巡查、大清扫、大清除、大规劝、大宣教、大整治、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义务巡逻等创文活动,建立健全了网格巡查台帐,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困难一一记录,本单位能解决的及时给予了解决,能力范围之外的做到了及时向有关部汇报。
八、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制定和完善了学习教育机制,加强学习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逐月抓落实。结合卫生监督所工作实际,要求各股室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体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全所14名卫生监督员全部通过了30学时的网络培训,年均集中学习教育时间达到了人均24天。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今后工作意见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2.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对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工作,其实保障人们身体健康。
4.继续抓紧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工作,巩固取得的成绩,使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步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