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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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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

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研究,从现在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通过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为期一个月,从5月1日至5月底。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认真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隐患。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工地、危险路段、及学校校舍、园舍、院墙、墙壁附属物、供电线路、电教设施、幼儿园宿舍、食堂、危化品保管室、接送学生车辆、在建工程、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防汛设施、生活设施设备以及防控手段等要进行严格、全面、扎实、细致的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一一建档,及时整改,坚决不留后患。

(二)突出抓好关停、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加强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整治,坚决消除辖区内无证办园现象;加强对幼儿家长安全意识的教育,充分认识无证办园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广大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展板、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市、区校车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校车管理台账及车辆手续,积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驾驶员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不超员、不超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学生及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黑车、超载车、不合格车,对发现的问题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学校安全、幼儿园保卫及“三防”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大门关,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完好有效;加强防火教育,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坚持认真专业务实的原则,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一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三)督查验收

镇党委、政府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是镇党委、政府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全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又一次决策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

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要求,推动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现就切实规范“幼小衔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范“幼小衔接”,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基础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具有重要作用。

各中心校和小学、幼儿园要深刻认识实施小学“零起点”教学和幼儿园去“小学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幼小衔接”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规范实施“幼小衔接”的主要内容

规范实施“幼小衔接”,既需要准确把握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不同学段的教育要求和教学特点,规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也需要幼儿园和小学密切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和衔接活动,共同做好双向衔接,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

(一)坚持学前科学保教

X.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X-X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科学制定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超前教学。要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因地制宜创设良好游戏环境和条件。组织开发丰富适宜的游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X.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尊重幼儿年龄特点,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建立良好常规,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不得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不得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

(二)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

X.小学要科学安排和组织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要结合小学新生的年龄特点,科学制订入学初期的学习和生活制度。遵循新生身心发展水平,科学设计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幼儿升入小学时,严禁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X.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应按相关要求予以落实。要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减缓新生学习的坡度和难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X.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与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X〕X号)要求,坚决不组织幼儿参加与小学教学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代任何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

X.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审批项目范围开设培训内容。清理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严禁对X-X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不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为推动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全面落实,市、县均把X年确定为规范“幼小衔接”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年。专项治理行动安排如下:

(一)治理范围

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级各类小学起始年级,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治理内容

纠正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的倾向;纠正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纠正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纠正不落实课程标准,提前教学等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等行为。

(三)治理行动步骤

治理行动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X.自查自纠(X年X月至X月X日):

各中心校组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依据治理内容,逐校(园)逐人、逐项逐条对照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X.全面整改(X年X月X日--X日):

各中心校及小学、幼儿园和教师按照整改方案,纠正和去除错误的教育教学方式,全面落实《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指南》(附件X)《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指南》(附件X)。各中心校和幼儿园、小学校(园)长以及相关教师要签订公开承诺书(附件X)。中心校和小学、幼儿园的承诺书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接受监督(所有承诺书纸质档、张贴的照片要存留,以备省市检查)。

X.培训提高(X年X月至X月):

各单位要利用暑期教师培训的有利时机,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认真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广泛开展和参与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小学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小学校长、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全员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校(园)长和相关教师的业务水平。

X.巩固提升(X年X月至X月):

各单位全面开展“幼小衔接”督查活动,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降级降类处理;

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县局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不落实省市县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经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X.督查总结(X年X月至X月):

市上组织人员,对各县教育局、镇中心校、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检查治理行动效果。各中心校、县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学校、幼儿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推广优秀典型,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并将此项活动书面总结于

X年X月X日(周三)以前上报县局民办学前教育股。

(四)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泾阳县规范“幼小衔接”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办学前教育股,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

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从X年X月起,每月X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报县教育局基教股、民办学前教育股各一份。

四、不断完善治理监管体系

(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非零起点”教学或组织入学考试的小学,以及教学行为不规范、组织各种形式测试的校外培训机构,各中心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二)建立教学计划公开制度。

每年X月X日前,各幼儿园、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渠道将幼儿园大班、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进行公开,并通过板报、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幼儿和学生家长。

(三)完善教研制度。

各中心校要进一步深化教研指导网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制度,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通过组织观摩、专题调研、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切实提高园(校)长和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四)强化督查制度。

各中心校要将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教学规范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与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校长职级制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优选先挂钩。各中心校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县局举报监督电话:;举报监督邮箱:市、县将结合开学检查、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各中心校规范“幼小衔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发现问题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各中心校要组织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等教育法规政策,进一步转变教育理念,明确幼儿园“去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重要性。

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车翻坠事故、沪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结合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0739-8632***。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改要求与处理方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中心学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辖关系将整改措施报送县教育局综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

五、社会公示与组织验收

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我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提出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从长远出发、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9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1所,所占比例为32.3%;民办幼儿园65所,所占比例为67.7%;其中普惠性民办园46所,占民办幼儿园比例为70.7%;规范化幼儿园72所,所占比例为75%;省一级幼儿园3所,市一级幼儿园9所,市示范性幼儿园3所,区一级幼儿园9所;在园教职工3266人,专任教师1540人,其中学历达标率占98%,大专(含在读)及以上学历占86.5%;在园幼儿28498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保持在100%以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

 

第一,建立机构,完善制度,确保政策保障到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计划,我区结合区情,制定了《花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花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并将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区政府2011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高标准严要求加以落实。

 

区委、区政府多次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任组员的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合力。

 

第二,加大投入,扶持资助,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为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区依法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机制,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法加大区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近三年,我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51648万元,占教育经费8.54%;我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4532万元,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4.90%。落实了公办性质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拨款, 近三年拨款440.76万元用于补充幼儿园办园公用经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近三年安排市、区财政资助资金298.61万元对7114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区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资助,覆盖率达到10%以上。

 

第三,加强防范,部门联动,科学保障幼儿园安全。近三来,我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执行、职能部门落实、全民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机制,为广大幼儿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大力开展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二是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三是加大“校巴”专项整治力度。

 

(二)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高标准大投入,积极推进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二,重创新多探索,积极推进办园体制改革工程。

 

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四,加强督导评估,积极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五,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六,加强早教指导,积极推进家长科学育儿能力提高工程。

 

第七,加强小区教育资源建设,积极推进小区幼儿园建设工程。

 

(三)完善规范管理措施,全力促进办园行为科学规范

 

第一,重视科学保教与动态监管,确保规范办园。

 

第二,加强示范引领及结对帮扶,提高保教质量。

 

第三,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奖励机制。

 

第四,加强收费行为的督查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第五,加强无证办园治理整顿工作,杜绝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第一,实施名园名师培养工程。根据《花都区实施名教师、名校(园)长工程方案和花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试行办法》,坚持“外引内培”原则,大力推进名园名师培养工程,全面开展名园名师的培养和评选活动,促使我区幼儿园一批名园长、名教师脱颖而出。

 

第二,大力实施教师普训工程。一是强化园长在职培训。二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三是加大岗位培训工作。

 

第三,大力实施教师权益维护工程。一是落实编制。根据《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32号),我区编制部门核定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数。二是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我区出台了《花都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不同等级园工资结构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努力方向

 

近几年,花都学前教育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如下。

 

(一)公办、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平衡

 

区域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我区城区和农村地区之间学前教育质量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办优质学位资源仍未能满足广大家长对子女入读公办优质幼儿园的要求。部分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从资金投入、办园条件、办学水平上仍有较大差距。

 

(二)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发展不均衡,流动性大,优秀师资和持证教师比例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制约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幼儿园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净化幼儿园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的创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良好环境,安全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作《扫黑除恶》横幅4个,展板4个,我园开展家长4个,广大周边群众进行扫黑工作宣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教师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仅仅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事。

2、职责落实不够到位,还有部分行政人员,班主任针对校园布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

3、排查不够细致,还有遗漏的地方,校园案些地方还有在安全隐患。还存在一些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和不良语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于争中的政治站位。进一步要求学校党员、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天精神,以内近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息想

针对当前进黑功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海头诊理辅合起未,要充分认识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局负的重度任务,不折提高改脂后位协实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专项斗争不偏离方向、不走过场,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四、利用周会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工作培训。

五、安保部门切实做好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及上放学时间段的安全巡逻。

六、园安全办与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加大园门前的道路的交通安全疏。

导,确保幼儿上放学时段的交通安全。

七、各班组织幼儿扫黑除恶安全集教育活动学习。

八、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我园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置大会,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组织了本园全体教职员工的集中学习和测试,对具体的工作事宜进行了详细部置。

并且在我园操场对所有家长及幼儿进行了宣传和教育,要求广大师幼积极行动起来。

九、建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机制,每月向教育局安全科报送线索。

通过此次整治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校园的周边环境,为全体师幼儿的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切实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和谐平安。近日,加强教育,构建和谐。各班针对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了专题教育,利用图片、视频、案例等,向孩子们介绍了什么是欺凌,怎样预防欺凌,教育学生要珍惜友谊,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远离欺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新区幼儿园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

幼儿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在园内宣传展板及园外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展示牌,努力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并开展《扫黑除恶致家长会》宣传,对全园师生及家长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