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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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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竣工验收程序备案

根据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即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各参建单位要做的工作和该完善的资料,因此,仅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竣工验收阶段的基本工作

1.1施工单位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施工单位编写工程施工质量竣工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3监理单位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4勘察、设计单位编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1.5建设单位组织完善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消防、环保、防雷、节能、分户、档案专项验收

1.6建设单位向工程各参建方和质监站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明确竣工验收时间。

1.7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参见单位分别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单位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8竣工验收合格后,参建各方人员共同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1.9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15天内向建设工程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消防、环保、防雷、节能、分户、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整理、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编写工程竣工检查报告,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专项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勘察机构进行项目的测绘,并按要求出具项目竣工地形图、项目竣工地下管网图、房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及实测图、工程竣工验线回单、以及电子文档,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图(建筑部分)、竣工工程部分实物照片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规划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绿化验收:根据规划要求的绿化率并按绿化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绿化种植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3)公安消防验收: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邀请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到项目所在地环保局提交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环保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试生产期满后,建设单位再报项目生产环境保护申请表及有关检测资料等,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和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防雷验收:向项目所在地气象部门防雷中心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书,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邀请相关管理人员现场查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防雷验收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分户验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房屋每户的空间尺寸,结构外观尺寸,门窗安装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排水系统和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通风空调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填写相关验收资料,经质监站抽查合格后形成分户验收会议纪要。

(7)节能验收:填写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报项目所在地建委节能办公室进行资料和现场查看、检测合格后,颁发相关建筑能效标识与证书。

(8)空气质量检测: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内部房间进行检测,其相关检测指标合格后出具房屋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9)白蚁施工验收:工程基础开挖阶段经有资质的白蚁防治机构对基础进行白蚁防治施工后,出具白蚁施工验收报告。

(10)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目录要求报送资料经档案馆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接受证明书。

3.3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见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小组长宣布工程竣工验收成员单位及验收小组人员名单。(1)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单位自评质量情况,监理、地勘、设计单位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验收小组长宣布验收结论。(5)质监站发表竣工验收监督意见。(6)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

3.4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建设工程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范文第2篇

本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记录和依据,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基础资料和宝贵资源。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档管档工作,对于加强工程质量控制、追究工程质量责任,以及工程项目日后的维修、改建、扩建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领导,配备专门档案室或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二、给予经费保障

编制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工程计划时,建设单位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合同中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管理的条款。

三、履行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服务合同书》。建设单位在组建项目法人时,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责任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编制和移交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竣工资料的汇总与报送;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移交竣工档案及其他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汇总。

四、按国家统一标准编制

建设工程档案由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组成,内容包括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代为编制。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施工技术文件及声像档案等进行预验收。

五、办理备案手续

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告知施工单位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取《编制和报送工程档案告知书》,办理档案相关备案手续;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后,必须取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否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六、及时按规定移交档案

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经审验合格的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对年1月1日前竣工的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各建设单位应尽快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七、加强指导与培训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建档管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供档案管理的技术服务,适时地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档案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程,通过工程技术融合园林景观和工程构筑物表现园林艺术,旨在满足广大市民回归自然的生活追求,为广大市民提供休憩娱乐活动场所。园林绿化工程档案以图文声像等形式,真实记录并反映园林绿化工程过程,反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各主体施工状态和权责。笔者结合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形成环节,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顺利开展,做好园林绿化工程见证。

一、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收集工程前期基础资料、技术文件,报审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批复,做好建设单位报告、招投标文件标书、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和设计方案、相关合同协议、协调会议纪要、备忘录、领导视察活动等资料归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包括园林小品、广场、建筑物、水电设施等子项目,也包括挖沟埋管、平整场地、开槽铺路等施工项目,技术性强、内容复杂、专业多,有非常庞大的档案资料。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编制施工方案,构建施工组织设计,经由施工单位对手续是否齐全进行内部审批,并填报《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由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审查批复。施工单位结合监理(建设)单位的批复意见和工程技术文件,与建设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形成技术交底记录,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报验。

二、施工物资材料档案管理

施工物资材料供应单位按照供货合同,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相关供货质量证明文件,如施工苗木、物资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进口商品商检证明,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本地苗圃提供出圃证明,外埠苗木出具进京检疫证。施工单位应按照供货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场,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样复试,开箱检查,外观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施工单位在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报验时,应及时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苗木进场检验记录》、《客土进场检验记录》、《非圃地苗木质量证明》、《种子进场检验记录》、《物资进场复试报告》等进场报验表,经由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批,投入园林绿化工程使用。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档案管理

施工单位结合施工规范、图纸、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具体施工,并由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序、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控制,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形成《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各种施工检查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继而由监理(建设)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形成《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然后良性循环开始下一次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园林绿化工程分项/分部档案管理,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分项名录划分,包括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园林铺地、园林给排水、园林用地,在分项名录中划分不同分部工程,在子分项/分部工程中,给具体的物资材料进行编号,按照先后顺序填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单,在分项/分部工程中,对施工技术、物资、质量、管理的资料进行记录,对资料进行编号,建立资料科学规范管理体系,实现资料组卷、查询、整理归档。

四、单位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同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施工在完成后申请验收通过,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继而由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在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牵头下,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形成《竣工移交证书》,园林绿化工程进入合同养护期,对工程进行养护保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档案包括基建文件、施工资料、监理及施工监理资料、竣工资料、资料组卷,涉及到景观建筑小品、园林市政道路广场、绿化种植、园林照明、部门仿古建筑装饰、园林水系等专业,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编制、归档、整理,顺利验收工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寒英.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管控思路及策略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21):297.

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监理;档案;问题;对策建议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活动的真实记录,它直接反映了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过程和成果,建设工程档案质量也像建筑工程质量一样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档案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显著。

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是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真实记录,是监理工作质量的反映,是总结、评价工程质量和处理工程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因此,加强对监理档案的管理是监理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是把监理过程中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字、声像、图纸及报表等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保存,从而确保文件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一、目前监理资料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理人员档案意识淡薄

目前,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普遍由现场监理人员兼任,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缺乏档案基础理论知识,档案意识不强,收集、整理工作马虎。而现场监理部从总监到一般监理人员往往都以实体质量控制为监理工作的中心,偏废了监理档案的编制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监督管理也不到位。施工资料与监理资料衔接不够紧密且漏洞百出。

(二)监理档案整理层次不清、内容繁杂

监理档案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监理的全过程,施工周期长,参与的主体较多,普遍存在监理档案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资料重复交叉的现象,导致监理档案收集内容缺乏系统性,层次不清,排序混乱、内容繁杂,复印件较多。报送移交时一团乱麻,很难理清,给查询利用档案带来麻烦。

(三)监理档案制作材料不规范

监理档案的编制大多由兼职档案员来完成,一般未经过正规培训上岗,且对档案资料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监理档案制作材料不规范、不统一。目前还有的监理部“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旁站记录”等监理文件使用手写填表,且使用的公文纸各式各样,与档案规定公文(A4,297mm×210mm)规格不一致。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资料所涉及的栏目签字不全,有的只有姓名,无签署日期。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无现场监理验收后签署的结论性意见,签名、日期书写均不规范。甚至有对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取或损毁的现象发生。

(四)监理档案报送滞后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施工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相对完整,且系统性较高,而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的监理档案资料往往质量不高,内容不全,报送滞后,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

二、针对监理资料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和城建档案法制观念,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培养一支有一定专业基础,经过专门培训上岗的档案管理队伍,从组织、制度、业务上提供保证。

(二)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要遵循监理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内在联系

监理档案是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活动的真实记录,有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和特定的专业程序。因此,记录着监理活动全过程的监理档案,一方面要反映整个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情况;另一方面要反映监理单位本身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等监理活动的情况。就监理档案而言,它是自成体系的有机整体,有它的内在联系和完整性。因此,在整理编制监理档案的时候,千万不能人为地分散或打乱,要科学地分类、排列,做到:归档文件材料不凌乱,自成体系;档案内容不繁杂,整理有条理;档案排列不颠倒,用表类别层次清楚;归档文件资料收集不重复、不交叉,保持联系有规律。

(三)监理档案要具有专业性、科学性、公正性的特征

监理档案是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理的真实反映,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的特点。它既是总结评价工程质量的依据,又是检查监理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探索、完善监理制度的重要参考。因此,监理档案的编制要做到“三个绝对”:绝对真实可靠、绝对规范标准、绝对公正科学。

(四)明确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监理档案的编制要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 808-2011),明确监理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准确把握卷内文件资料的排列方法,始终保持监理档案的内在联系,真实全面地反映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工程项目的质量。

(五)要加强监理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监理档案的表式应统一使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 808-2011)中的样表,表式涉及的内容应认真填写完整,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表格的内容为机打,监理审核意见有明确的结论,签字为手写,签章齐备。

(六)建立监理档案责任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工程监理项目部资料管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由总监指定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管理,具体完成所监理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所形成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鉴于上述规定,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签署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中应设立监理档案专门条款,注明监理档案归档的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管理到位。

(七)完备的监理档案是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工程档案(包括监理档案)预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整理档案,一式四套,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其中的一套监理档案(原件)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档案一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报送归档,办结相关移交手续。

三、就目前监理资料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

监理资料是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而整个工程监理过程环节繁杂,专业各异,不论总监理工程师,还是专职资料员,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据监理资料产生与监理过程的特点,制定“谁监理、验收,谁负责”的监理资料管理原则是适宜的。因此监理机构内部必须明确分工,划分监理工作范围,建立内部责任制。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原材料、分项工程的验收及有关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分部工程验收完毕,即应将完整、真实的监理资料交资料员验收归档。资料员负责监理资料的验收、分类整理。为了保证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项目监理部还应建立内部工作制度,确定工作程序、内部会议制度、工作检查、汇报制度。工作有人做,资料有人管,监理日志有人记,确保监理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

监理人员在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的同时,一定要做到监理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并随时真实地记录现场监理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时,也应同时检查其负责的监理资料。从监理资料的质量可评估该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

(二)要重视对施工资料的监理

在施工监理的全过程中,还必须重视对施工资料的管理。施工资料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是每一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合格文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验收就是在审核施工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以验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施工资料不符合要求,则工程实体质量就无从谈起。我们对工程实体的质量控制是从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依次做起,同样对施工资料的质量控制也应从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做起。细分目标,步步把关。对施工资料的监理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施工资料也是日后分清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依据。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资料的管理。为了促使施工单位对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就要强调施工资料的重要性,要交代有关施工报验工作的程序和基本条件。特别是在施工准备阶段一定要严格把关,坚持报验必须资料先行,各项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格的原则。在平时的监理例会上也要多次重申。

(三)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

监理资料管理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一样需要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争取建设单位的理解和支持。监理资料中的施工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定位及标高资料、地下障碍物资料等,都由建设单位提供。平时工作的来往信函、会议纪要、监理工作联系单等也和建设单位有关。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期的延期、费用索赔等工作也要与建设单位沟通。对施工资料的严格要求也需要争取建设方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监督,分类指导,注重业务培训

针对监理档案管理现状,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监理档案的监督指导力度,并把其作为档案目标管理、检查的重点内容。同时,针对不同现状,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力争整体水平的提高。注重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对资料档案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保管好监理档案奠定良好的基础。

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范文第5篇

为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规范城建档案报送和归档程序,切实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建档案是城市档案工作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城市安全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资料收集力度,拓宽城建档案利用渠道和服务范围,确保城建档案工作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发展。

二、重点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由各级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各管线建设单位、工业企业,务须把1999年以后形成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6个月内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牵头开展城市管线普查补测、补绘工作,更新城市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完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

三、坚持“两书一证”管理制度。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的竣工档案要纳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进馆范围。各工程建设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和报送合同书》。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提出档案预验收申请,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凭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或《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四、确保城建档案按时移交归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工程备案、房地产权属登记等建设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加强重点工程电子档案、村镇建设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确保城建档案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地移交城建档案馆(室)。各建设单位要对历年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将施工、监理单位保存的应当移交的工程档案在6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室)。针对旧城改造、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拆迁档案,各级拆迁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整理归档移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移交城建档案的,根据《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