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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园师生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组负责,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应急机构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指挥组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贯彻传达领导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2、疏散组
职责:在现场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全体师生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全体师生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3、医疗救助组
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准备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安全保障组
职责:调集有关人员、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协助其他工作组输送救援人员和受灾伤病员。迅速排查,电力、饮水、通讯和其它公共设施受灾情况,根据灾情,组织抢修,保证学校供电、供水、通讯畅通。负责维护幼儿园内出入口秩序,做好消防治安力量的准备,了解园内各区域的情况,加强巡视。维持避难场所秩序,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协调工。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宣传统计组
职责:开展地震知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师生的防震减灾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根据市区地震局的震情预报,做好宣传工作,并认真做好地震的调查、上报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教师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坚持幼儿优先原则,尽力保护幼儿安全。
2、平时要教育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教育幼儿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幼儿,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酲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幼儿在一起,鼓励幼儿及给予幼儿心理上的安慰。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保健医生要实施救助工作。其它水、电等维护工作由杜文则负责;各班班长及教师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恐惧感。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幼儿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五、其他要求
1、要求园领导及全体员工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在防震减灾工作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正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实。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兰威任组长,分管领导李景任副组长,国土、党政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明确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为增强我乡防震减灾工作战斗力,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我乡完善了抢险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抢险队伍,补充了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震意识。我乡4个村都建立了防震减灾宣传专栏,我们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及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和自救意识。全乡印发防震避险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及时上报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避险演练、地质灾害巡查等信息。
三、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防震理念,组织国土、民政等部门对全乡3个村的7处地质灾害点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向地质灾害隐患地带群众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落实了专人负责24小时监测,一有险情立即上报。
四、完善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XX。制定了《XX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XX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熟悉掌握启动应急预案的方法、步骤,明确在应急行动中的职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效果。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XX,及时充实抗震减灾应急队伍及应急小分队成员,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严格值班制度,在汛期及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时期,要求各村严格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上报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
五、做好地震宏观观测及舆情信息的上报工作。各灾情速报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整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完善了“三网三员”管理信息,健全了“三网三员”群测群防阵地、队伍和制度XX。
近年来,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得到了各级人大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2011年3月,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方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祥、袁周就加快我省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做了重要指示。副省长孙国强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各方努力,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
防震减灾转入法制化。汶川地震以来,贵州切实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制定了《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分解了防震减灾法定职能,各地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逐步建立,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局面初步形成。2008年,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地震专家机构--贵州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2009年,省政府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联席会议。201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省政府了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地震监测实现数字化。通过“国家数字地震网络项目工程”的实施,全省以贵阳国家基准地震台为中心,3个国家级地震监测台为骨干,13个省级地震监测台为补充的数字化地震监测框架网络初步形成,地震监测能力由原来的最低只能监测到3.5级以上地震提高到西部地区最低能监测到1.5级以上地震,东部地区最低能监测到2.0级以上地震。地震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源深度要素的分析抱出由以前60分钟以上跨入智能化,实现地震后能10分钟内准确速报。省地震局通过岗位大练兵,地震速报能力迅速提高,在首届全国地震速报竞赛中获成都赛区第一名。
应急救援实现跨省作战。2009年修订了《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和《贵州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继了地震应急预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成。按照这些地震应急预案,初步建成了贵州省地震应急决策系统。我省已经成立了近200人的省级地震紧急救援队,由省地震局、消防总队、武警总队和卫生厅抽调骨干组成。这支队伍能够承担省内外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救援任务。2010年,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救援队赴玉树地震灾区开展应急救援,得到了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和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一致好评,锻炼了我省地震应急救援跨省作战的实战能力。
地震科普宣传制度化。2009年,我省了《贵州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学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学生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并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省委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培训计划。省地震局编写出版了《防震避震知识》科普读物,编辑印刷了《防震避震常识》画册,编辑制作了《防震减灾基础知识》影视光碟。近年来,地震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科普专题讲座122次,筹划举办宣传教育活动1239次,制作宣传展板7340多块,悬挂宣传标语7400多条,制作、编印和发放宣传资料127万多份,赠送地震科普光碟75837碟,1200余所中小学60余万师生参加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近2000万群众直接参加了各种宣传互动活动,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日渐提高。
服务民生步入常态化。近年来,省地震局转变防震减灾工作思路,坚持地震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宗旨。省地震局制定了支持“工业强省”战略政策措施,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50%。省地震局提出,地震科技要服务民生。近几年来,实施了首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快速高效处理了多起“不明震动”事件,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省地震局还编辑出版了中英文的《贵州省地震震中分布图》,对贵州历史地震和地震地质背景展开了研究,发表了十几篇研究成果论文,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提供了基础的资料。
确立目标、强化措施,谋求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水平
“十一五”以来,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由于受观念等的影响,我省地震忧患意识较低,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地震监测能力仍然较低,地震前兆监测基本上没有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有效监督不够等等,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依然任重到远。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地震监测系统,加强建筑抗震设防和地震基础研究。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和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和制度,建立完善执法监督队伍。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监测系统,贵阳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最低监测精度达到1.0级。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完成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速报。力争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抗震民居比例逐步增加。将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管理程序,初步建立建筑抗震设防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地震科学技术基础研究,为防震减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我区是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4次中强级以上地震,都是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同时,我辖区内4条主要地震构造断裂带纵横交错,具有发生中强级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为了应对复杂而严峻的地震形势,全面提升我区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政〔〕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要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充分发挥文化艺术、科普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等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面预防观,不断提升全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各乡镇和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专栏、网站等各种宣传形式,在每年“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以及农村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做到防震减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委党校和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开设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讲座,以提高领导干部和校长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要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每年9月1日开学后,各中小学要认真开展“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做到每个班级有一幅防震减灾知识挂图、两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书籍和音像资料,每所学校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举办一次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全区中小学地震安全教育使用教育部统一的有关教材,课时要有保证,演练要有落实,增强广大学生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各中小学要积极创建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注意培养中小学生向社会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二次宣传”的能力。
(三)认真学习贯彻《防震减灾法》。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好《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和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同时,区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法制观念。
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和预报能力
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全区震情跟踪分析,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协助上级地震部门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要不断增加财政投入,依托6·18等平台,积极推进地震预警、烈度速报等先进技术的引进,提高监测预报的整体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要密切关注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震情动态,充分发挥地震监测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和综合效益。区地震办要确保十一中数字化地下流体前兆综合观测站、南日岛数字遥测地震台和湄洲湾数字遥测强震动观测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地震监测作用,准确连续地为上级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前兆监测观测资料(地震活跃期要注意做好加密监测工作)。同时,要大力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区后海管理处水生动物观测站、鸿达牧业有限公司动物观测站、南日岛福金养殖场水生动物观测站等3个地震前兆异常宏观观测站要加强宏观异常观测,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区地震办。区地震办要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各乡镇和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队伍建设,因人员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的单位,应及时补充并书面报告区地震办。区地震办要进一步加大“三网一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震减灾工作网络体系。
(二)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机制。通信部门要尽快为区地震办建设“区地震信息公益平台”,畅通信息报送及渠道,及时将震情、灾情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确保人心安定。区地震办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要在第一时间内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并及时报告上级地震部门,预防地震谣传发生,保持社会稳定。
(三)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东庄镇和埭头镇要积极配合上级地震部门保质保量地完成2个地震烈度速报台建设任务。水库重大建设工程要建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观测台网,确保地震观测系统正常运行。要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全力保障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和前兆观测台网的正常运转。
(四)加快地震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区地震办要按照省地震局《关于推广应用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震〔〕58号)要求,6月底前完成我区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地震局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地震监测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信息的实时传输,确保地震速报和地震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为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提供第一手资料。并于2010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地震应急数据库建设任务。
三、全面提升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防震减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使防震减灾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一)认真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各乡镇政府、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上述个别尚未制订地震应急预案的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制订并报送区地震办备案。
(二)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各乡镇和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地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相应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能力。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实施和大型企业以及流动人员相对集中的学校、医院、影院、商场等单位,区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每年适时开展一次以上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快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5月底前,区地震办和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要成立“区地震救援志愿服务大队”;6月底前,团区委和各乡镇团委要按照《关于印发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震〔〕71号)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内各机关、学校、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居)等地震救援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建立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建筑工程、电力通信等专业领域人才资源,逐步开展兼职志愿者准入登记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不同专业救援技能、能够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高效率开展救援行动的兼职志愿者。
(四)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乡镇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建设,推广应用村镇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抗震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新建住宅特别是石结构房时采取抗震措施,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宅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防震保安能力。
四、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任务,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检查指导,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的组织体系和技术系统,确保在突发破坏性地震时,震情灾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派出,交通和通讯能够尽快保持畅通,灾民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安置,社会能够尽快恢复稳定。
(一)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要汲取汶川特大地震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区消防大队要切实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十月底前完成组建“市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基本的搜救装备。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具体意见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参照执行。
(二)提高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已建的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关键工业设施、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尤其是年以前建设的多层砖房、预制板房等建筑物要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或抽样调查,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要加快实施加固或改造。新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49号)要求或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同时,区发改局要把好抗震设防审批关口,按照《关于将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计基〔〕468号)要求,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对没有附带地震部门出具《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杜绝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落地。
(三)加强地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区建设、规划、文体、教育、水务、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等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场地的规划,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建设,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区民政、经贸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特别是地震应急救援的帐篷、衣被、药品、设备等专用物资储备。食品、医疗等物资应建立平战结合的流动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各种应急物资资源。区地震办要在10月前配备卫星电话、手持GPS定位仪、无线笔记本电脑、应急灯、应急包等基本必备的地震应急工作设备,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保持与外界的联系,尽快地向全社会震情信息和震灾、救灾信息,指挥全区应急救助工作。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的组织体系和技术系统,确保在突发破坏性地震时,震情灾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派出,交通和通讯能够保持畅通,灾民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安置,社会能够尽快恢复稳定。
(一)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区消防大队作为我区突发灾害紧急求援的主要力量,要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配备基本的搜救装备,应有侧重地配置重要专用装备,配备能实施搜救倒塌楼房被埋人员的救援装备;
(二)提高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已建的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工业设施、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尤其是1990年以前建设的多层砖房、预制板房等建筑物要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或抽样调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要加快实施加固或改造。新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49号)要求或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三)加强地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区建设、规划、文体、教育、水务、供电、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等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场地的规划,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建设,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区民政、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特别是地震应急救援的帐篷、衣被、药品、设备等专用物资储备。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医疗等物资应建立平战结合的流动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各种应急物资资源。
(四)积极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区国土、安监、水务、环保、经贸、建设、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震后容易引发水库溃坝、尾矿库、泥石流、山体滑坡、地基塌陷、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专项普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和防范。
二、增强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防震减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使防震减灾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一)认真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完成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各主管部门和区地震办要负责督促指导。地震应急预案完成制订后必须报送区地震办备案,区政府将统一汇编。
(二)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相应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能力。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实施和大型企业以及流动人员相对集中的学校、医院、影院、商场等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地震办应加强指导,每年适时开展一次以上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快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区地震办、团区委和区红十字会要按照《关于印发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震〔〕71号)要求,发挥新成立的“区地震救援志愿服务大队”的作用。6月底前,团区委和各镇(街道)团委要负责本行政区内各机关、学校、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居)等地震救援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队组建,区地震办、红十字会要负责组织对地震救援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演练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建立起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建筑工程、电力通信等专业领域人才资源,逐步开展兼职志愿者准入登记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不同专业救援技能、能够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高效率开展救援行动的兼职志愿者。
(四)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要推广应用村镇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抗震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新建住宅特别是沿海广大地区的石结构房时采取抗震措施,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宅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防震保安能力。
三、努力提升地震监测和预报能力
区地震办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全区地震活动形势的跟踪分析,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密切关注值得注意地区的震情动态,加强群测群防,凤凰山公园动物观测站、东圳水库水产养殖场鱼类观测站等5个地震前兆异常宏观观测站要加强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区地震办。大力推进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震监测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和综合效益。继续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以下简称地震“三网一员”)建设。各镇(街道)和区地震办要加大地震“三网一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
(二)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机制。区地震办要切实提高地震“三网一员”地震信息速报的水平,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区地震办要第一时间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滋生。
(三)加快地震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区地震办要按照省地震局《关于推广应用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震〔〕58号)要求,6月底前完成我区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地震局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地震监测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信息的实时传输,确保地震速报和地震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为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提供第一手资料。并于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地震应急数据库建设任务。
四、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要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持续地进行防震避险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编印不同内容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读物,并联合宣传、广电等部门在每年“5·12”防震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