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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协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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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协制度建设

加强政协制度建设范文第1篇

一、迎评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市开展的“四提四促”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市政协此次评议为契机,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整改提高;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以评促改,推动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依法有序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幸福”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迎评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工商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迎评工作。

三、迎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服务大局方面: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市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落实“执法为民”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抬高工作标杆,致力工作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情况。

2、履行职能方面:一是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建设法治型机关。二是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了对社会和群众的承诺,是否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是否维护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做到了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是否切实有效推动落实了重点工作,建设服务型机关。

3、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团结、坚强有力;是否重视学习,制定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及队伍和现状。二是落实党风责任制、廉洁从政相关要求等情况。

4、制度建设方面:是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实行政务公开;是否重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否建立起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自律机制,以及上述机制的执行情况等,建设高效机关。

5、接受社会监督方面:是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提案办理、《社情民意》建议吸纳和委员意见落实情况。

四、迎评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整个迎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准备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

一是制订迎接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责。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政协评议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迎评氛围。四是召开迎评工作先期动员会,明确市政协民主评议的目的、安排和要求。五是全面总结2010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在履行职责、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及组织开展“四提四促”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情况。

2、自查自评阶段(7月初—7月底)

一是认真检查近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服务发展、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未评先改。二是局迎评办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政协做好问卷调查、召开行业、异地商会或部分消费者、经营者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四是配合市政协做好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3、落实整改阶段(7月底—12月底)

一是制订整改方案。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力量,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局迎评办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一些突出问题将邀请政协委员和有关人士视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三是接受市政协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四是总结提高。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局迎评办。局迎评办汇总后,写出书面总结,报市政协。五是整章建制。针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前阶段整改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协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内在要求,对于政府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行政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次评议活动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工商转型升级的动力。各级工商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评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迎接评议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加强政协制度建设范文第2篇

一、这次视察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开展视察评议活动,是政协参政议政、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是政协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于我们认清当前提案办理工作形势,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都具有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搭建了良好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提案办理视察评议活动,政协委员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现场了解提案办理情况,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能够更好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有利于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视察评议活动,是政协对县委、县政府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通过接受监督,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有利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全县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办理提案的过程,也就是推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过程。通过视察评议活动,能够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不断加快全县各项工作的发展步伐。

这次视察评议活动,由于县政协高度重视,准备充分,组织周密,方法得当,委员们积极参与、工作深入,各承办单位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整个活动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体上看,这次视察活动强化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作用,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委员们的好评。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总结了近年来我县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经验。视察报告从五个方面对近年来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做了全面准确、符合实际的总结,所归纳的四个特点,实际就是我们过去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对今后全县的提案办理工作必将起到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二是正确分析了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努力的方向。视察报告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各承办单位今后的提案办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三是促使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视察中,各承办单位在积极配合政协做好视察工作的同时,虚心听取委员们的意见,正视存在问题,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不少未办理或办理得不够好的提案得到较好办理,一些未解决的提案得到解决,一些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理落实的提案,和视察组的同志一起商讨了办理方案和措施,从而使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二、正确估价当前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对待这次视察评议活动

近年来,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现了新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质量较高。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他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量事关全局、建议合理、操作性较强的提案,内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一些建议是县委、县政府正在考虑解决的问题,一些是亟待解决但力度还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提案反映到承办单位后,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不少得到了解决。一些提案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成为县委、县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决策、选项依据,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一座畅通的桥梁。二是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大了提案办理力度,不少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有的亲自办理一些重要提案,使许多难度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三是办理形式灵活多样。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方式也在不断改进,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专人办理,加大落实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提案人联系,了解提案人的初衷,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当面向提案人介绍情况,实事求是地加以说明,求得提案人的理解和谅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不容忽视。正如刚才在李主席宣读的视察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当前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不少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一些单位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和做法上的不规范现象,特别是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敷衍赛责,消极应付等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提案应有作用的发挥和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对这些问题,各承办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这次视察评议活动,总结了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这次视察评议活动。要坚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高度,正确认识这次视察评议活动,虚心接受委员们的评议监督,正视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工作,努力把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以这次视察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09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而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一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也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因此,继续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们各承办单位责任更大,也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因此,认真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尊重人民民利的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县委、县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积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是县委、县政府的根本宗旨和职责所在,政协提案中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反映了群众的呼声,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实践证明,凡是政协委员呼声较高、反映强烈的事情,往往就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当前,**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作好调查论证是科学决策、凝心聚力的前提。政协委员是社会各方面的有识之士,又和各阶层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广大委员的聪明才智,可以充分调动各界群众参与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凝聚全县上下谋发展、抓发展的强大合力。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勤政为民,通过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树立县委、县政府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二,认真对待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视察评议,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这是宪法赋予政协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持积极欢迎的态度,认真对待、倍加珍惜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这次政协的视察报告来看,总结经验言之有物,指出问题有的放矢,确实是高屋建瓴、评议精到,各承办单位都要以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应当认识到,政协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呼声,由此我们可以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推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第三,切实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要认真采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要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都要对近年来所承办提案的办理情况作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还未办理的,要抓紧办理;办理不彻底或办后又反复的,要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争取彻底解决;难度较大、靠本单位努力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各承办单位都要加强同县政协的联系和协商,争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同时,要加强同提案人的联系和沟通,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共同研究和解决提案中涉及的问题,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社会满意度。

第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案办理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健全的制度做保证,很难做好。因此,进一步搞好制度建设十分必要。目前,我们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制度方面已有了较好的基础,今后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要严格按照提案办理程序进行办理,确保办理的每个环节都不出现任何问题和纰漏;二是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度。不管是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单位主要领导都是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分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三是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自我检查,不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要会同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催办督办,做到交办时有明确要求,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复后有跟踪落实,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确保“案案有落实”。

第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听取委员意见,采纳政协建议,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县委、县政府两办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经常督促各承办单位落实好提案办理内容。对于个别不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敷衍应付,委员意见较大的单位及其领导,要及时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改正。一些重要提案或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县委、县政府两办要牵头,亲自办理或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必要时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方案和措施,需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的,要及时汇报,求得支持。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的提案要提出办理意见,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解决,对一些重要问题的书面答复要亲自审核、签发,对反馈不满意的提案要亲自办理,切实提高提案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加强政协制度建设范文第3篇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州食品安全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卫生、药监、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从老百姓关心的重点工程———食品安全入手,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每年春节、元旦、国庆等节日都要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打击、取缔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净化食品安全市场,促进彝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我们应有的努力。但是,我们还清醒地看到,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些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制假、售假情况还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人民群众食品方面存在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要求和指示精神,这次,州政协将组织政协委员对我州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和检查,充分体现了州政协对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心、重视。在这里,我代表州卫生局、州药监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工商局和州农业局五家被州政协列为民主监督的单位作如下表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州政协组织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民主监督,是对我们各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对我们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的一次检查。我们一定把这次民主监督作为检验和促进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各自职责和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主动接受州政协的民主监督。州政协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的专项监督,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注民生,反映社情民意的具体形式。我们一定把这次民主监督作为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促进工作的一次极好机会,主动地、虚心地接受民主监督,并积极配合好州政协的民主监督。

加强政协制度建设范文第4篇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工作能否有效运转,制度是保证。要靠制度管理人、规范人、约束人。随着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发展,地税管理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理念来谋划工作,以创新的方法来落实工作,以创新的举措来推动工作。创新要体现在工作思路上,要体现在制度建设上,要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因此,在严格执行现有制度,解决问题的同时,要积极研究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管理与执法之间的关系,及时做好制度的修改完善和创新工作,正确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开创地税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使纪律要求内化为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是搞好行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基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职业道德与法纪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加强执法技能和服务技能培训,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的教育引导,能使地税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烂熟于心,内化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意识。

第四,要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定期沟通的联系制度,继续聘请一批行风建设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完善公开承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税务”,把税费征收标准、时限、以及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要完善群众投诉机制,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服务窗口或其他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督考核的同时,要注重长效、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影响作风建设的问题,从而不断把行风建设引向深入。要健全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组织人员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政协制度建设范文第5篇

同志们:

根据市政协今年重点视察课题计划安排,由经科委负责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就我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上午实地视察了市区的几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下午听取了财政局、发改委及涉农部门的情况介绍,并组织了座谈讨论,现在我谈几点感受。

一、说明一下选择这个重点视察课题的原由

选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这个问题作为今年市政协的重点视察课题之一,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服务大局的需要。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市委、市政府紧跟中央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湖州实际,相继作出了一系重大决策。作为政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今年市政协多数协商课题都是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展开的,目的是发挥政协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出力。二是顺从民意的需要。财政支农、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最直接、最具体、最迫切的需要。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投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他们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政协履职为民,理所当然应为处在弱势的农业、农民多呼吁。三是总结经验、探索提高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使财政投资效益最大化,其中有许多实践经验可总结,需要探讨的空间很大,需要研究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机制也很多。期盼通过调研剖析,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依据,共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

二、关于我市财政支农资使用和绩效的初步印象

财政资金使用和绩效的评价是一门科学。所谓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就是对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支农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的评价,体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先监督和事后分析评价的科学管理方式。从这个概念讲,由于我们视察时间和专业水平有限,很难对我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但根据部门的介绍和平时的感受,给我总的印象是,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切实加大了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投入“三农”的政策在完美,总量在增长,领域在拓展,管理在规范,结构在优化。具体表现在这些方面:一是加大了公共财政投入水利、饮水、农电、乡村道路、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有利于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二是加大了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种子种苗工程、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取到了良好效果。三是重视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四是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总的来说,财政支农工作是积极有效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总量不足、比重不大、支持有限。(1)总量不足。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相对财政总支出、相对“三农”面广量大的实际、相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几乎是微不足道的。无论是财政预算安排,还是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向农业的总量还是不相称的。(2)比重不大。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就公共财政概念来说,应该是覆盖全民的,如果按人口计算,面向农业人口的投放比重明显偏低;二是计入投放农业的财政资金中,相当资金用于“养人”,且有许多项目也是惠及全社会的,而直接用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项目,直接让农民受益的投入比重很小。(3)支持有限。现在的“三农”工作还没有从根本上跳出依靠农民自力更生的范畴,财政增长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不够多,与农民提供的廉价产品、廉价劳力、廉价土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相比,公共财政对“三农”投资的补贴、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十分有限。二是从现有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分析,也存在一些弊端。(1)分配和管理支农资金的机构多而导致资金分散。由于分管支农资金的部门多、层次多,政出多门,易造成资金使用分散,削弱支农资金对农业的有效支持和保护。(2)行政运转费用高。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程序繁杂,周期长,各项工作费用高,最终真正落实到农业受益的资金大打折扣。(3)投入方式存在缺陷。目前各部门投入“三农”的项目,多数兼有“以奖代补”、“拼盘子”等钓鱼政策,客观上导致政府资金较多流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向很不利。(4)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资金使用最佳效果难以实现。从现象上看,往往重资金的分配、轻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支出透明度不高,对使用效果又缺乏规范的评价体系,从而使支农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支农工作,谈三点建议。

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的总体思路是: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以工商资本及农民资金投入为主体、以信贷资金投入为支撑、以社会性投入为补充,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三农”投入体系与机制,从根本上把投入“三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就政府财政投入“三农”而言应主要抓以下方面。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应该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支农资金的投入。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应努力抓好“一保障、四健全”。“一保障”,就是要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支农资金预算安排的各项规定,促进支农政策制度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三个高于”的要求得以实现。“四健全”:一是健全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的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切实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投资重点。二是健全“三个主要用于”“三农”的投入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办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科技进步、文化事业的投入比重。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尽力使农民能享受基本社会福利。四是积极探索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发展促进和带动作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推动农村、农业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支农结构,规范资金合理投向。从公共财政的理念看,财政资金的投入对象应该是社会公共产品。在目前农业生产经营性项目已市场化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平性、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以及投放资金的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如何运用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既体现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项目的带动作用,又增强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资的指导性和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农民受益,其中有许多概念值得界定,许多关系值得理顺。(1)财政投入结构上,应与wto规则和我市实际相适应。重点投向农田水利、防灾抗灾、土地整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技推广、种子种苗工程、动植物防疫,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等。(2)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上,进一步完善直补、贴息政策,规范可操制度,致力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性农业支持,可由直接投入或有偿使用,改变为建立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和工商企业直接投入。政府投入既要体现公共财政使用的公平性,又要避免投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