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交通运输执法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范文第1篇

执法一线根据中队的任务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和推进海事管理工作:

执法人员共上航1896人次,出动海巡艇443艘次,巡航712小时,巡航里程2966公里,电子巡航1678公里。预警信息18次。12395接处警4次,共发生水上险情0起,开展救助行动0次,行政处罚案件共1185件(简易程序0件,一般程序1185件),一般程序案件量占比100%。

辖区内所有码头实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要求所有进入辖区内码头装卸货物的船舶主动向水上交通指挥中心进行进出港报备,并通过网络文档等方式方法与码头管理人员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清水坝码头累计报港船舶799艘次,官滩码头累计报港船舶632艘次,三河农场码头累计报港船舶125艘次.

与航监科联合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活动,通过和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处置方式,加强对船舶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并在辖区内各码头设置污染物放置点,有效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保护辖区水体环境。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范文第2篇

一、监督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客观评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和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运输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总结推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整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瓶颈障碍,通报表扬一批交通行政执法先进典型,通报批评一批不规范执法案例。加强执法形象建设,整体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打造交通运输执法良好形象。

二、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程序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在基本了解和掌握被检查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和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开展执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各市、州和高速公路支队的基层执法单位。厅法规处随机抽取指定各市、州1—2个基层执法单位和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下属1个执法大队,并于监督检查工作开始3天前正式通知检查组。

(二)监督检查时间

对每个被抽取基层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间不超过1天。

(三)监督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和队容风纪情况,纠正基层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彻底整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坚决杜绝粗暴执法。

2.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凡不符合国民教育大专学历要求(三州除外)、未参加培训或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以及没在正式编制内的人员一律不得申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等协管人员要严格控制管理,协管人员只能从事整理档案、维持秩序等辅工作,不得从事行政许可、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

3.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以下五类执法行为:

一是检查上路执法行为。检查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二是检查罚款行为。检查“罚缴分离”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检查“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检查处罚单据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三是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检查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自由裁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情况,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作出5000元以上的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四是检查调查取证的行为。重点检查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采用了复式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检查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五是检查行政许可行为。检查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做到尽量简化程序和压缩审批时间,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4.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制定执法队伍形象建设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和资金保障情况;执法形象“四个统一”的实施情况。

检查组应按照《省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标准》(见附件1)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进行考评打分。

(四)监督检查方式

各检查组要听取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和被抽查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抽考执法人员、询问案卷相对人、查阅案卷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基层和群众,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检查组听取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台账。

2.检查组随机抽取各被检查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每一个单位抽取案件数量不少于10件,做好评查记录,填写《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3)。检查中发现特别优秀和存在重大问题的案件应当当场复印卷宗带回。

3.检查组到被抽取基层执法单位开展实地检查。

4.抽取执法人员考试。由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5名执法人员进行书面考试,考卷由厅统一印制,考试内容以《行政强制法》为主,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询问案卷相对人。检查组要通过查阅案卷等手段,联系了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件相对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6.情况反馈。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检查组要填写《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表》,并与被考评市州、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和基层单位交换意见,反馈检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组织安排

厅将组成6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组长由厅直各局分管局领导和厅法规处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各局、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各支队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每组负责检查3-4个市州和1-2个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各组具体出发时间和检查日程安排由组长确定。各组派车单位要安排好检查用车。

四、工作要求

(一)轻车从简,深入基层。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与各地各单位的自查相结合。要深入基层,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基层执法工作存在的真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厅“十二项规定”要求,从简从精,减少对交通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的影响。检查组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各组成员单位自行承担,不得接受纪念品、土特产以及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安排。

(二)严格检查,保证质量。各组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做好监督检查的保密工作,确保检查的随机性和真实性,要采用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整改,务求实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采用积极有效措施的方法,发掘好制度、好做法。各组应于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的一周内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并按《省2014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标准》(见附件1)对被检查市州和高速公路支队进行考评打分,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附件1、3、4、在检查中发现的优秀案卷和典型违法违纪执法案卷复印件(各市、州、高速公路支队不少于各一件)一并提交厅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要侧重于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情况,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二是执法人员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执法考试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三是队伍形象建设情况,“四统一”方案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四是实地检查基层执法单位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五是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六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应按照检查组提交的《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及时整改,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2014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5)报厅政策法规处。

五、准备事宜

(一)请各检查组成员单位于2014年3月27日前将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6)报厅政策法规处。

(二)请各检查组组长单位于2014年3月27日前将组长、联络员名单(见附件7)报厅政策法规处。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范文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将执法责任分解细化到执法队伍、执法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交通行政执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履职尽责,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开展法律宣教,营造执法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和手段,广泛宣传国家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施行的《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组织好“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广泛扎实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交通法制意识,着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干部职工法制意识,为建设法制、文明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考评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分自查、重点督导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对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的进展及效果,努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整改

(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试行)》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加强执法案卷及台帐管理。局属各执法单位必须定期(以季度为单位)向市局上报行政执法报表。公路、运管、客管要定期进行执法案卷评查,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建议并督查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四、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确保执法规范运行

(一)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启动新一轮三年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和审验关,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推进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进程。

(二)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的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执法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进程。

(三)基层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案件管理、加强内部监管、深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推进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

五、突出执法重点,统筹执法工作

突出抓好依法治运、治超保路、安全监管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交通行政执法目标任务。

(一)运政执法: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加强春运、黄金周、高考等重大节点的运政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经营行为,保持道路运输市场健康、规范、有序。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范文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依法治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推进依法治,加强法治交通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分层分级工作组织管理格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局领导、局直属各行业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依法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并明确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局直属单位也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确保工作部署及时贯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从交通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目前,已建立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任务,与交通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三)制定实施意见。我局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政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2014年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各直属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也都明确了工作要点,有的放矢推进依法治、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依法治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依法治工作举措和成效,着力营造浓厚氛围。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依法治”专题学习;二是及时制定《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依法治宣传活动方案》;三是组织全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依法治宣传月”活动;四是在局机关设置宣传标语;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治省专题知识竞赛》;六是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60余人次、收看先进典型教育片4次,累计参与职工200余人,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若尔盖县系列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和《忏悔实录2》,局科级干部撰写心得15篇;七是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和依治治工作简报。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主要情况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认真落实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二是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出台重要政策、作出重大决策和行政决定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五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强化备案管理。

(二)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我局认真落实委政府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继续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职权目录,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风险点和监察点位设置,实现行政权力在信息化平台上公开透明运行。我局清理确认行政权力213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26项、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调整后的审批项目,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相关基础数据已录入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与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对接。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抓好国家下放和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43人,其中交通综合执法252人、路政243人、运政142人、海事6人,交通执法单位是交通运输系统的窗口单位,交通执法人员代表交通运输系统的形象。一是狠抓交通执法队伍建设。首先是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今年共举办运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参培人员150余人次,路政支队参加省第二届路政执法技能竞赛获得队列单项二等奖、综合优秀组织奖,展示了我路政执法人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业务技能。其次是坚持文明执法,认真组织学习交通部制定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加强执法文书的制作,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文书必须按照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填写,做到一案一卷,及时装订成册归档,确保了文书档案的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并严格执行《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执法人员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四是认真落实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装、执法场所外观“四统一”,及时清理换发了执法(监督)车示警灯及使用证。通过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了交通执法的新形象。五是积极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活动。今年5月份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对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作风建设情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等五个大的内容25个具体执法要求,通过查阅执法文书档案、走访执法对象、与执法人员个别座谈等方式,对我局直属各单位执法机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各单位从领导到一线执法人员都能够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目标,强管理,重服务,不断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法规宣贯力度,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系,为树立我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构建和谐交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选择部分执法单位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执法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各交通运输单位根据工作重点内容,采写编辑并上报信息400余期,报送政务信息12期、依法行政工作简报12期。通过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了解了各交通运输单位的工作进度,折射了全交通运输系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积极在局网站滚动播出路况信息及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向群众发送路况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一是以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作为切入点,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驻村包村等制度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高效廉洁实施民生项目、推进民生工程,确保把好事干好、实事干实,真正让群众在交通发展变化中得到实惠,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认真办理好“书记信箱”、“长信箱”和“民声”栏目的转办件,今年共收到来信来访8件,都逐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回复。我局把及时妥善处理案件纳入党组工作重点,局纪检监察室及时跟进各类案件办理进程,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和回复工作,使我局件核实率达到100%,包案化解率为100%,并对件进行了登记建档工作,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存在的问题和2015年工作安排

交通运输执法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作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等重要论述,始终保持担当意识、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统筹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题,以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运输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基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力度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13年以来,国家、部、省、市各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体系建设。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6号)等;行业管理方面,交通运输部先后修订或出台《船员培训管理规则》(部令2013年15号)、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的规定等;应急管理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1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等。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要通过会议、文件汇编、专题培训、普法漫画、普法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有效促进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交通运输系统企业也应根据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局运安科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三、深化“平安交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平安交通”的部署,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春运”、“暑运”、防抗台风暴雨洪涝灾害以及重大节假日、社会活动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任务。

(一)开设专题专栏。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以及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要开设“平安交通”创建专栏,定期刊载“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主题宣传教育进展和成效。本部门及时总结“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专题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进展和成效,通过电子邮件、专报等形式迅速上报局运安科,以便统一组织专题宣传。同时,各部门要积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局办公室、运安科分别牵头,各部门共同落实)

(二)进一步丰富主题宣教活动形式。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以及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将“安全生产月”作为展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特色的有效平台,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组织一批思想性强、内容生动、社会影响力大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筹备“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提高群众咨询日的现场参与度。进一步重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及“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或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同时,要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日交通运输安全特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运安科牵头、各部门分别落实)

(三)深化“平安交通”奖惩机制建设。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积极选送省广播影视集团“安全直通车”栏目素材。根据省安监局安排,省广播影视集团公共频道《安全直通车》栏目将开辟“安全在线”专题节目,其中在2013年4月、5月、12月和明年1月共安排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请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及时做好素材搜集筹备上报。(局运安科、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四、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推广和培训力度

(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的宣贯力度。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各级管理干部培训和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企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形成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氛围。(各部门分别落实)

(二)完善考评员考培体系。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新一轮考评员培训考试,完善考评员继续教育机制。强化对考评机构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增强考评机构的业务能力。(各部门分别落实)

五、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

(一)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教育计划。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要根据本计划,及时编制本部门2014年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全面强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四种重点岗位”的教育培训,即:行业管理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操作人员等的安全教育。运管所要督促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做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局运安科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加强安全规范规程教育。运管所(地方海事处)要督促企业利用职工夜校、岗前教育、安全交底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做到按规定生产、按规程办事、按规范操作,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局运安科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