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废品处理制度

废品处理制度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废品处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废品处理制度

废品处理制度范文第1篇

(黄淮学院国际学院,河南 驻马店 463000)

摘 要: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制度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小企业也要参照执行。本文针对新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账户的设置和成本核算项目的设置对企业产品成本计算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核算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成本账户;成本项目;产品成本;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9-0108-02

收稿日期:2015-06-15

作者简介:位春苗(1978-),女,汉族,河南平舆人,硕士,黄淮学院国际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教学和应用研究。

成本有广义的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概念的成本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货币表现。而产品成本是狭义的成本概念,指制造企业为了生产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各种耗费的货币表现。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首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根据成本的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账户。其次确定成本计算期,然后将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项目归集和分配。最后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并将完工产品验收入库。从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可以看出产品成本核算账户的设置及成本项目的确定对产品成本的核算有重要影响。

一、产品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

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制度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小企业也要参照执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九条规定了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有关要求,企业也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企业应设置一定总账账户及必要的明细账户。总账账户一般设置“生产成本”账户,在总账账户下设了“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在二级账户下根据需要设置相关的明细账。企业为了简化成本核算的工作,也可以不再设置“生产成本”总账账户,把“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账户开设为一级账户。“制造费用”总账账户,一般根据生产车间设置明细账,如果是辅助生产车间该账户的设置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设置“制造费用“账户,其核算方法和基本生产车间会计处理相同。另一种如果辅助生产车间生产单元产品或提供单一劳务,发生的制造费用数额较小,也可以不设置“制造费用”,对辅助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相关成本项目中。另外,可以根据企业管理和核算的需要决定是否设置“停工损失”或“废品损失”。

二、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设置

所有企业都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成本形态等设置成本项目。一般设置的成本项目有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例如还可以增设其他直接支出,需要对停工损失或废品损失进行单独核算的还需要设置停工损失或废品损失成本项目。根据计入成本项目的方式不同,有直接计入成本项目和间接分配计入,例如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人工等属于直接计入的,制造费用属于间接分配计入的。

三、产品成本核算账户和项目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产品成本核算账户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1.“制造费用”账户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为了核算和监督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或劳务成本,企业根据需要设置相关的成本类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核算。“基本生产成本”根据成本核算对象开设相关的明细账。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的,就要以产品品种为依据开设二级账。以批次订单为成本核算对象的,要以批次订单为依据开设明细账,以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以生产步骤为依据开设明细账。对于“制造费用”根据车间开设明细账,对于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或提供一种劳务为了简化成本核算手续,可以不用开设“制造费用”账户,把车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账户即可。对于生产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或提供多种劳务的,为了核算各种产品和各种劳务成本,需要按车间开设“制造费用”。把发生的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计入“生产成本”账户,车间发生的折旧费用,车间一般耗费,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先在“制造费用”归集然后通过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生产成本”账户。

2.“废品损失”账户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废品损失是指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对于废品损失的账户设置有两种。第一种,如果企业的规模小、成本较低,管理上也不需要单独考核废品损失,为了简化企业可以不用设置“废品损失”。在不设置“废品损失”账户的企业,发生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不需要结转,保留在“生产成本”账户,如果废品有残料收入直接冲减生产成本明细账的成本项目“直接材料”。如果存在相关人员的赔款,直接冲减生产成本明细账的成本项目“直接人工”。另一种是对于大、中型生产企业,管理上要求对发生的废品损失进行单独考核,进行成本管理。需要设置“废品损失”账户,对于发生的废品损失需要在设置的“废品损失”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借方归集不可修复废品的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贷方归集的是废品的残值收入和相关人员的赔款。期末该账户的废品损失的净额结转到“生产成本”明细账的废品损失成本项目。

3.“停工损失”账户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停工损失是指企业的生产部门由于停电、缺料或者机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进行修改以及发生非常损失等原因停止正常生产对企业产生的损失。对于停工损失核算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如果不设置“停工损失”账户,对于在停工期间发生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根据停工产生的原因不同,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或者营业外支出。第二种情况,企业单独设置了“停工损失”账户,对发生的停工损失现在该账户中进行核算,“停工损失”账户的借方估计当期发生的停工损失,贷方归集的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赔偿。停工净损失最后根据停工的原因结转到产品成本或者营业外支出。

(二)产品成本核算项目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1.“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成本项目根据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相结合为依据设置。通过成本项目的设置,可以反映成本的经济构成和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同资金耗用情况。原来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置成本项目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增加了燃料及动力。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生产产品的工人的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了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果根据原来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可以增设其他直接支出成本项目,把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计入其他直接支出成本项目。把车间一般耗费的燃料及动力计入制造费用。另一种处理方法是不用增设其他直接支出,而是直接计入直接材料,把燃料和动力看成一种特殊的原材料。生产车间一般耗费的燃料和动力计入制造费用。新的成本核算制度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后,核算方法就比较明确了,把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计入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即可。通过下面的一个例题把新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下的燃料和动力费用的核算进行介绍。

新华工厂单步骤生产甲乙两种产品,设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2014年1月份生产甲、乙产品分别领用原材料40000元和30000元。基本生产一般耗费2000元。根据外购动力分配表可知生产甲产品耗用动力3000元,生产乙产品耗用动力2000元。基本车间一般耗用动力1000元。根据旧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对于外购动力费用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为了核算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耗用的燃料及动力增开设其他直接支出成本项目。借记“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其他直接支出”账户3000元,“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其他直接支出”账户2000元。“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1000元。贷方计入“银行存款”账户6000元。第二种方法为了简化不增设其他直接支出成本项目,把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和原材料一起借记“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直接材料”账户43000元,“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直接材料”账户32000元,“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1000元。实施新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后,成本项目增设了燃料和动力,把把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借记“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燃料和动力”账户3000元,“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燃料和动力”账户2000元,“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1000元。

2.“废品损失”及“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设置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管理上要求对发生的废品损失进行单独考核,进行成本管理。除了需要设置“废品损失”总账账户外,还需要在“基本生产成本”账户下增设废品损失成本项目,把废品净损失从“废品损失”总账账户结转到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下的废品损失的成本项目。

企业需要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除了增设“停工损失”总账外,还需要在“基本生产成本”账户下增设停工损失成本项目,把停工净损失从“停工损失”总账账户结转到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下的停工损失的成本项目。

四、总结

加强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建设是基础,制度执行是关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核算科目和成本核算项目是成本核算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对新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账户的设置和成本核算项目的设置对成本会计核算影响的分析和研究,促进企业成核算和控制的进一步优化,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位春苗.H火电厂“全生命周期”成本费用管控实践.《财务与会计》2013年第8期.

[2] 位春苗.外购存货初始成本计量的疑难点会计处理《财经界》2015年09期.

废品处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费;完善建议

在我国的环境污染中,垃圾污染日益严重。现今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县城除外),已有三分之二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四分之一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对城市垃圾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一、城市生活垃圾征收管理现状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现行税法对城市生活垃圾没有明确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1)垃圾总量大。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过亿吨,占世界垃圾总产生量的26. 5%,且每年以8%~9%的速度增长,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2 亿吨,居世界首位。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m2,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 300亿元。(2)回收率不高。中国生活垃圾总量上迅速增长,但所含成分较之以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生活垃圾中有机物不断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亦日益增大。我国废品回收系统中,废纸回收率低于30%,废金属回收率低于45%,废玻璃及废塑料回收率均低于20%。世界上最富裕国家之一的瑞士,其城市垃圾总回收率已达40%以上,且每年消费三十几万吨玻璃瓶中96%得到了有效回收利用。(3)缺乏集中管理。当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还停留在混合收集阶段,绝大部分垃圾未经处理,堆积在城外,出现垃圾围城的局面。对于广大居民来说,生活垃圾的分类不仅繁琐占用时间,而且会增加开支,因此对垃圾分类都不是很积极。

2.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现状。中国的垃圾收费始于1990

年。我国各地收费类型总的来讲主要有两种:按量分类计价收费、捆绑生活用水计征收费。最终收缴效果都不是太好,下面从垃圾费的计征方式、实施过程中的奖惩制度方面来进行分析。(1)按量分类计价收费。北京建有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规定按量分类计价;单位垃圾将先行改革按量收费;广州将于2012年7月,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对全市131条街道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捆绑生活用水计征收费。南京自2008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正式委托自来水公司收费平台代收,每户每月5元;长沙从2012年2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捆绑居民生活用水计征,按平均0.3元/立方米的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海口自2011年7月1日起,以水消费量系数计算不同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产生量;深圳每户每月收费13元,随水费一起征收。以收费方法、主要特征等六个指标对该两种收费方式进行比较,见下表:

(3)奖惩制度不足。自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以来,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私营业主都能及时足额缴纳,但也有极个别业主错误地认为处理垃圾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拒绝缴纳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收缴不到位问题,不但侵犯了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显然,这跟垃圾费征收过程中的奖惩制度有一定的关联。虽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有关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奖惩条例,但因其不够清晰具体,未能得到良好的实施效应。

二、OECD垃圾处理启示

OECD国家对垃圾的处理主要是借助税(费)来实现,针对我国现行经济发展情况,垃圾税的实施条件还不够充足。因此,本文主要是借鉴OECD关于垃圾收费的具体经验。奥地利联邦于出台了《废品管理法》规定,对居民排放的废品、垃圾要征收废品垃圾处置费,但对废品再利用率达到80%以上的企业免税。此项具体管理办法的出台使得奥地利纸张的回收再利用率大大提高。德国对垃圾的处理,开始也想到利用税收手段,后来决定采用收费办法。有关法令规定,四口之家平均每年缴纳垃圾费600~700马克,每月约交2.5元,占家庭收入的0.5%。另外,德国为有效地保证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采取了与银行转账系统直接联网的方式。荷兰对于可以回收利用或用于制造堆肥的垃圾不征税,送往垃圾掩埋场的垃圾每吨征收30欧元的垃圾税,垃圾费缴纳比例由政府规定。美国地方政府对固体废物的收费,类似于垃圾税,平均每个家庭每月要付出7~10美元的垃圾处理费用。收费依据是固体废弃物的体积,收费标准为每30加仑的废物包装袋大约1美元到1.5美元。要求每个家庭都使用官方批准的标准尺寸的袋子装垃圾,这种袋子通常都带有色标。简单分析上述国家的垃圾处置方式,不难发现这些OECD国家通过适宜的分类标准、收费方式、惩罚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了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大大降低了本国的垃圾量。

三、完善垃圾处理费相关建议

建议我国针对居民排放的生活垃圾课征垃圾处理费,采用“以量交费”的征收方式,确定垃圾分类标准、垃圾收费标准、禁止无分类标识垃圾的流通等,依法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同时制定有利于废品回收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业已存在的废品回收及利用市场加以积极的引导和规范,解决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废品的利用。在确保垃圾良好处理情形下,减少居民其他税费负担。有关完善垃圾处理税费制度的相关建议如下:

1.建立规范的垃圾分类标准。我国垃圾处置这方面的技术研究尚比较薄弱,因此建议先通过教育城市居民提高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参照OECD国家的分类标准,可将城市生活垃圾具体分类如下,见下表:

在清晰地分类标准基础上,借鉴国外有效经验,中央政府应以法律的强制性来要求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地方政府建立一套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以督促居民积极投身于垃圾分类事业中。

2.尽量采取“以量交费”的征收方式。以量交费是按照垃圾的产生量收取垃圾费,垃圾费与垃圾量保持固定比率。实践证明以量收费具有明显的垃圾减量作用,德国曾在五个地区进行过不同方式的就以量收费试点研究,获得了18%~34.4%的减量效果。芬兰使用垃圾收集容器对居民垃圾称重收费,容器上带有芯片记录居民产生垃圾的重量,以便电脑存档。韩国居民必须购买指定的垃圾袋收集垃圾,每个垃圾袋的售价就包含了垃圾处理的费用,韩国垃圾处理减少了33%~37%,同时可再生资源回收量却增加了40%左右。从量缴费可以较好地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为居民减少垃圾产出提供激励作用。相比定额缴费方式,通过面对面的称重交费,公众更能理解垃圾税(费),环保部门资金筹措效果也会更明显。根据我国国情,可以在部分较发达城市实施以居民个人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位课税对象,对不同种类、不同污染程度的废弃物采用不同费率,按重量计征垃圾处理费。垃圾重量可以通过购买不同容量的专用垃圾袋、垃圾桶来衡量。

3.注重研发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填埋法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置手段占有比例降低,其它一些新技术,如热解法、填海、堆山造景等技术,正不断取得进展。如在芬兰首都市区,不少独门独户私宅前,有一种造型美观的绿化发酵容器,自家花园的植物垃圾堆放其中,剩饭菜倒在里面,不仅减少了垃圾量,还自制成了种花种草的肥料。我国生活垃圾中易腐有机物含量较高,较适合堆肥处理。应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循环利用垃圾中的有机物,同时,积极学习外国经验,如将垃圾高温高压缩作为填充料压缩成复合板衬,将废塑料加工成塑料原料和塑料制品等,为可持续发展制造更多的有利条件。考虑到现行技术与经济等状况,对于适合填埋的生活垃圾,在填埋时应考虑最大程度延长填埋场使用时间和减少二次污染。

4.界定奖惩、税收优惠政策。韩国为了制止非法倾倒,在容易乱放垃圾的地方设置了摄像头,并鼓励市民举报乱扔垃圾的行为,给举报者一定的奖金。日本一些城市的可燃垃圾必须用指定垃圾袋并写上姓名后才能丢出;规定若政府免费分送的垃圾袋或者垃圾票没有用完,可以卖回给政府或换购其他物品。这些事例表明,惩罚与奖励制度的效果明显,将会带动更多的居民对垃圾进行回收处理,但关键也要将奖罚额度设计得便于操作。鉴于此,建议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社区、学校、集体、个人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他们参与分类回收的积极性。在确保征收率的情况下考虑到税结构性减税以及生活垃圾处理所具有的公共物品特征,对运用现代技术进行垃圾处理的企业,建议在现有货物和劳动税、所得税等税种方面,扩大优惠范围与力度,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动机的有效刺激;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捐赠,可依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对焚烧厂附近受影响居民的经济补偿,可考虑将焚烧厂征用的土地作价入股,给居民分红,为附近居民购买医保社保,减免低保户的垃圾处理费,提高其他居民垃圾处理费。

参 考 文 献

[1]韩辉.关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1(31)

[2]王君,宾晓蓓,彭华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国内外比较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36(11)

[3]刘晓峰,梁 佳.国外城市垃圾管理经验及启示[J].商业经济.2012(3)

[4]王站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废品处理制度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集美区 妨害司法 监管

据统计显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内近年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情况如下:2008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9件16人,批准逮捕16人;2008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4件17人,移送起诉4件17人。2009年受理批准逮捕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20件26人,批准逮捕26人;2009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9件25人,移送起诉9件24人。2010年受理批准逮捕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13件17人,批准逮捕17人;2010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17件34人,期间审结该类案件移送起诉达19件40人。这些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我院辖区内的妨害司法类犯罪呈多发态势。

一、妨害司法类案件的特点

从上述的数据分析,妨害司法类案件呈增多趋势,其主要的特点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分析:

1.妨害司法类案件涉及的罪名和犯罪手段不断多样化。2008年、2009年我院受理的妨害司法类案件主要涉及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窝藏包庇罪,2010年我院受理的妨害司法类案件除了大量这两类案件外,还新增了诈骗罪、妨害作证罪、伪证罪以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此外,2008年、2009年我院受理的妨害司法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妨害司法类的主要手段是为贪利而低价收购被盗赃物,或者出于私情为作案分子提供隐匿场所、帮忙转移赃物、作虚假供述,2010年我院受理的妨害司法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妨害司法类的主要手段除了保持原有特点之外,还扩大到了冒名顶替或作伪证为案犯脱罪,唆使他人作虚假证明为其作案亲属脱罪,妨害司法犯罪同时触犯他罪等情形。

2.犯罪主体主要由三类人构成。纵观2008年至2010年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76人妨害司法类案件,犯罪主体基本上由赃物收购人、作案人员亲属、作案人员亲属唆使的其他人员三类人组成。其中为贪利而购买、收购赃物的59人,占总数的77.6%,为作案亲属脱罪而触法的5人,占总数的6.6%,剩下的12人则为其他人员冒名顶替或作虚假证明而妨害司法,占总数的15.8%。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还有一个是派出所的协警利用看管犯人的便利帮助嫌犯串供。

3.犯罪动机相对单纯。从我院近三年受理的妨害司法类犯罪的情况来看,所有的犯罪嫌疑人涉案无非两个动机,其一是为了从盗窃犯罪分子以较低的价格收购盗窃的赃物,转手获取可观的差价,牟取经济利益;其二则是出于亲情和人情袒护刑事犯罪作案分子,或者碍于熟人情面帮助刑事犯罪作案分子脱罪。这两类犯罪动机相对来说比较单纯。

二、妨害司法类案件多发的原因

1.辖区部分居民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查看近三年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妨害司法犯罪的所有76人的案件信息,9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是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或无业人员。这样一个群体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什么是违法怎么会犯罪没有多少意识。比如一些犯罪嫌疑人对购买赃物的性质和危害不甚了解,贪图小便宜而购买被盗赃物而被法律追究。再比如众多废品收购经营个体户明知是盗窃来的赃物仍然低价收购以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或者虽然认识销赃的非法性却心存侥幸。甚至一些人根本不知道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此种种,都说明我区部分居民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2.废品收购市场监管存在漏洞。从近三年妨害司法犯罪的主体构成可以看出,我区相当多妨害司法类犯罪的发生在废品收购人员身上。此种状况无疑说明我院辖区内废品收购市场监管存在不少漏洞,一些废品收购人员有机可乘以身试法。具体来讲,废品的来源管理不严,导致大量的赃物得以流入,使得一些唯利是图的废品收购人员铤而走险。还有,废品收购和处理的准入制度存在相当多漏洞,这也是导致众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的一大诱因。

3.打击力度不够,尚没形成对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司法实践中,自我国刑法设立妨害司法罪以来,虽然诉讼过程中妨害司法的行为并不鲜见,但因实施妨害司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却极为少见。同时,公检法三家尚没形成打击妨害司法犯罪的协同配合机制,导致大量此类犯罪得不到有效遏制。法院审判人员即使发现当事人或其人涉嫌妨害作证的线索,一般不予追究,很少将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了;公安机关不能在查办相关刑事案件的同时很好地完成对妨害司法犯罪的侦查;检察干警办案时对妨害司法犯罪的重视也不够。这是妨害司法犯罪高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三、减少妨害司法类案件应当采取的对策

针对我区妨害司法犯罪的形势和此类犯罪高发的原因,可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对策:

1.加大法律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增强辖区居民法律意识。由于法制宣传不到位,某些公民对妨害司法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了解,直接因为不懂法而获罪。今后,我们要多深入社区进行普法,开展妨害司法犯罪的专题法制讲座,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和警示社区居民。为顺应集美跨越式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的形势,必须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市民的法制教育,为减少甚至杜绝妨害司法犯罪打下较好的基础。

废品处理制度范文第4篇

在上海,有这样一家公司,它的年度利润增长,曾经一度比2003年第一年开展业务翻了132.63倍;它的1800多名员工密密麻麻遍布整个上海,并且有一张蜘蛛网似的地图;因为它的出色表现,深交所也专门为它做创业板上市辅助工作;因为它与众不同的商业模式,每年都有投资人主动找上门来谈合作。

它叫上海新锦华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新锦华),它的业务是网络在线收废品――通过新锦华再生资源回收交投网络(简称新锦华交投网),客户找到他们卖废品,他们再将分类回收的废品重新回收利用,进而获利。

全心全意收废品

“我们的行业,你要加入,你要有这个意识,要喜欢这个行业。我们上门,要有态度和素质,不是一般收废品的,我们是顾客找我们,不是我们我顾客。”4月19日,新锦华闵行区二手空调专卖公司负责人徐斌在电话中对《环球财经》记者说。

徐斌是一位在新锦华干了8年的老员工,据他介绍,公司最初是个定点维修公司,那时起,他就在公司做电器维修技工。2003年,公司可再生资源交投网上线,转变为网络回收公司,他也开始负责闵行区的空调等二手家电的回收业务。

据徐斌介绍,作为新锦华交投网在闵行区回收空调等二手家电的总点,他们每天的工作是根据交投网提供的信息,上门帮助客户以旧换新家电。就空调来说,他们回收的范围,以客户家中升级换代新空调后的二手空调为主,他们上门帮助客户把换掉的空调回收再利用。

一旦交投网给他们电话,如果客户是在闵行区,他们会在半个小时内赶到客户家中,然后开始工作,随后将二手空调带到闵行区的分拣仓库。并对产品进行分类。当分拣仓库满了,他们便会通知交投网,由交投网来到分拣仓库将这些回收的空调送到更大的总分拣仓库,然后重新上市出售。

而当他们的点接到比如在浦东客户的电话,由于新锦华在全上海都遍布有分点,他们便会将客户信息告诉在浦东的同事,然唇由他们迅速上门为客户服务。

与平时游荡在街头的废品收购不分门类照单全收不同,徐斌的点,只专业负责回收电器类产品,对于比如旧报纸等其它门类可再生资源,他们另外设有专业回收点来负责。

此外,每一个上门收购废品的新锦华员工。不仅在上岗之前需要重新再培训,上岗之后,公司会给他们配有统一的工作服、统一的车辆和统一的工牌IC卡。此外,这些收废员会按照工作年份和经验而有着固定的工资,从最低工资1180元起,最好的收废员每个月可以拿5000多元的工资。

公司有着一整套对收废员的奖惩措施。对于服务态度好,工作能力强的收废员,他们也往往会获得更多的报酬,而如果收废员拿着公司的信息收取废品后,却私自卖掉,那么,“我们会请你离开的。”

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为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后,在重新销售中所赚取的差价。“一天以旧换新空调数量10~20台,每天平均销售在11台左右。”对于目前他们在闵行区的业务状况,徐斌介绍说。

“对于回收行业,发展是有前途的,现在需求和供给都特别多,市场比较远大,我们看好这个行业,所以努力在做。”对于在新锦华工作8年来的感受,徐斌说。

网络的力量

“我们还不知道有这样一家公司,如果早几天知道,那我们一定会找他们来处理废品。”深信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一名员工接受《环球财经》记者时表示,他们公司就在不久前,刚刚扔掉了一堆办公室更新换代的用品,“因为找不到处理的地方,所以便扔掉了。”

事实上,在接受《环球财经》电话采访的20位上海市民和公司中,半数以上仍是采取了上述对废品的处理方式,多位受访者也不约而同表示,对于废品,并非在意能卖出多少钱,而是占据了空间,如果居住小区下面有收购的,定期也会在下楼的时候带下去卖掉,如果没有,也就只有扔掉。

此种情况下,每年会产生多少可再生资源浪费?仅在2007年,新锦华回收废品就有235亿元,2003年7月,当时还是上海长宁区供销杜主任的新锦华董事长薛光明在调查时发现,上海市每年产生240万吨废品,流失价值17亿元。回收废品的市场空间,也由此可见一斑。

居住在浦东龙阳路地铁站附近的律师赵岑表示,即便是上门收废品,如果电话通知了废品公司,可是却需要等待很长时间,因为卖废品而这样等待,也是不值的。如果能够很快上门,那就可以接受网络收废品的方式。

这种状况如何来改变?新锦华给的答案是互联网加物流网。

确切地说,新锦华收废品网络上线的日期为2003年7月18日,薛光明交给《环球财经》记者的数据显示,新锦华不仅是国内第一家开通网站和启用电话呼叫的收废公司,同时,新锦华也已在上海九个中心城区完成了线下收废网络布局,新锦华的收废员队伍,也是全国首创的“正规军”。

“美国‘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有一句话,互联网消除了距离,这就是它最大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讲只能做到和用户的零距离,如果和用户零距离你就赢了。”薛光明谈到选择互联网方式收废品时说。

然而,这并非新锦华业务取得进展的全部原因,在互联网背后,则是新锦华对自身废品回收物流网的打造。

据薛光明提供的数据,从当初在上海长宁区开展在线收废业务,发展至今,新锦华在全上海的物流网搭建,已包括总计18个区域的“在线收废”分中心,208个废品交投站,以及1800多名收废从业人员。

另据徐斌透露,新锦华的网点分布,是按照片区来分布的,每个片区一般会有3个收废员来负责。这也是新锦华可以做到半个小时之内上门收废的关键所在。

新锦华能走多远?

然而,在商业模式上取得成功同时,如果从净利润率、外部环境、公司体制以及行业特点等角度出发,新锦华尚有更多的路要走。

据新锦华提供的数据,2008年,新锦华销售额18亿元,净利润则只有600多万元,净利润率不到1%。据《董事会》杂志分析,作为拥有回收。加工、交易和连锁四个环节的废品回收产业,目前新锦华只是在最为基础的回收上站稳了脚跟,也是因此,它的利润仍为初级利润。“废品行业有一句话,回收不加工,等于一场空。”

新锦华总经理张中法表示,随着公司第一体系的建成,公司马上要建设加工和交易体系。

在外部环境上,与海外经验相比,中国废品回收行业的法律和政策鼓励上,亦处在初始阶段。薛光明提供的资料上说,在美国,政府对废品回收的奖励,设有“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以支持对化工界降低资源消耗、防治污染。日本对在使用年度内的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除了普通退税,还享有按照取得价格14%的特别遐税率。

此外,新锦华的企业制度也颇有特色。据《董事会》杂志报道,新锦华目前惟一股东为上海市长宁区供销社,并由国有独资企业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托管。“新锦华类同于国资管理,有很重的国企运作痕迹,比如在薪酬机制上,和创立在线收废之前没有变化。”

这也意味着,新锦华如果想通过上市筹得资金,继续做大做强拓展业务,那么,必须先通过股改这一关。

据南京《金陵晚报》报道,深交所已经三番五次主动出击请新锦华在创业板上市,而寻找创新公司,也是深交所的工作之一。据悉,新锦华的上市愿望,已得到上海长宁区国资委的支持。

4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中心主任昊永和在接受《环球财经》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们觉得它(新锦华)是很好的企业,不过还没改制,有很多困难,管理层有上市意向,我们只是在做一些工作培育它。”

“事实上,改制是和新锦华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紧密集合在一起的。比如,为建立加工体系,公司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筹措资金,以便选择、购买30至50亩土地,建立废品加工处置中心。”《董事会》杂志分析认为。

废品处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打击整治重点及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和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点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现象,破获一批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案件,从重处罚销赃行为,切实清理废旧回收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废旧市场交易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工商所要广泛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集中查办一批收购被盗变压器、光纤综合箱、电缆等电力、电信、广电设施、器材的案件,清理取缔非法收购电力、电信、广电设施、器材的废品收购站点,整顿规范物资回收、废品收购行业。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工商所向综治办书面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组长为副组长、综治办、注册股、市场股及工商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转型行动领导小组,各工商所要细化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行动实现,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所在加强市场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