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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持续提升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管机制,不断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重点任务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的关键之年。同时,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纳入了今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两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是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体现,也是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工作重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职能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理解掌握创建标准,充分把握创建时间,强化督导调度检查,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力争如期创建成功。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到了520种,省里还要新增部分基本药物品种。要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及时做好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重点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要实施重点监管;做好使用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2、突出重点环节药品监管。突出“两高一低”(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企业和低信用企业)监管。加快新版GMP实施,力争年内1家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加强对注射剂产品以及药用辅料、药包材、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的日常监管;严格抗菌药和含麻制剂等特殊药品监管,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新版GSP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推进药品经营行业转型升级;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市药品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3、抓好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角膜塑形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产品注册、生产许可两证不全的企业和生产过度同质化竞争产品的企业;健全完善监管信用体系,将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年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继续深化高风险医疗器械远程动态监控工作;确保我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4、扎实做好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按照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抽验计划和安排,认真完成下达的监督性抽验计划任务,重点做好基本药物的抽样检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衔接,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药物滥用监管,及时药物预警信息,推动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5、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企业非法接受委托加工或直接参与制假售假以及进货渠道不清、来源非法、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利用互联网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非法案件;严厉查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整形美容医疗机构使用无证、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探索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开展“打假保优促健康”行动,探索政企联合打假有效模式;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隙衔接。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是公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畜牧等相关部门和环节。对食品安全诸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专项整治,努力加以解决。
1、开展农产品源头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全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年内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率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
2、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实施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三无”产品、非法涂改生产日期和更换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制定食品销售摊贩监管办法,落实挂牌经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全市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小餐饮规范工作意见,强化小餐饮监管和综合整治,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创卫区域内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监督部门要落实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制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开展“小吃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试点先行、示范引路;部门联合、分步实施;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对“小吃街”进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相关商户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材,并索取购物凭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到位,相关监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全市年内打造2至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小吃摊经营质量和卫生标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要求。
7、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为重点,集中排查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实施综合治理。开展茶叶、海鲜和肉类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对茶叶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农业、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海鲜市场和肉类批发市场监管。
8、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行动。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等机制,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和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严厉打击废弃油脂食用化加工行为。建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网络,建设高标准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实现集约化处置。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监管机制体制,是提高食品药品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更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
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落实市、镇(街道)村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所有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委托执法,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根据职责要求开展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社区和行政村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2、提高检验监测能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强化食品药品快检机制,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3、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和舆情监测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和舆情通报,及时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主动防范,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积极稳妥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落实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及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平台,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大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不断充实食品药品执法装备,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细化监管责任,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衔接不清、执法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安危和健康权益,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探索创新监管思路方法,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能,认真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隐患,努力破解监管难点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各环节安全。特别是今年,要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再上新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食品药品安全是统筹经济社会和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与各方面都有着紧密地联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从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保持社会安全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二)乡政府成立“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村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各村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并设立一名食品药品安全联系人抓好日常工作。
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自职责,各村要设立食品安全联系人,对乡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场所和单位进行监控,特别是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位、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依法维权能力。特别是在“五一”、“六一”、“十一”、“中秋节”、元旦、春节和夏季、冬季等节日和季节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农牧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监督。各村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协管员,组织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开展经常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做到网络各环节的工作全面到位。
(二)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要建立联席会议、食品药品案件举报查处和信息报送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协调。各村、各单位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逐步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增强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反应能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乡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传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采用多种形式,使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乡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在2013年年初,根据移民迁建工作转型为发展经济的需要,调整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乡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村委及乡级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医生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形成科学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监管责任
乡政府与各村委、乡级单位、信息员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奖惩逗硬兑现。增强各级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识。。
三、强化食品药品宣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咨询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释疑答惑,,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大力普及学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深化专项治理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按照是的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强化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查处,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的黑窝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三)开展畜禽屠宰、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突出农(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对销售、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管检查
(四)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以食醋、酱油、泡菜、豆瓣、料酒等广大人民群众常用的调味品为重点,集中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抽检工作(重点是本地生产的调味品、泡菜等),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
一是高度重视,夯实食品监管安全责任。面对不断出现的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等食品安全事件,县政府未雨绸缪,提前应对,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教体局、学校的管理责任,夯实了监管工作任务,形成了级级有任务,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二是严把关口,全面落实监管制度。坚持落实“亮证(卫生许可证)守法经营,着工作服,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坚持落实水源安全日查、食堂管理日查制度;坚持落实粮油等食品原料集中统管、定点采购制度;坚持落实贮存、加工、销售各环节规范管理制度;坚持索票索证、检验登记、食品留样观察记录制度;坚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精细管理。
三是狠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学校每周上一节安全课,每月一次集中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制报告、安全承诺、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今年以来,全县教体系统在各类媒体上共发表食品安全宣传信息40余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各级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巩固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宣传,监督与指导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增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推动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提升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目标要求
总体目标是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以查处水产养殖投入品违规使用为主要内容,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水产养殖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养殖企业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从根本上解决违规使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具体目标:
一是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二是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以上二类基地及个体小型养殖场等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渔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是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
四是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四、具体工作
(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对渔业养殖企业和个体渔业养殖户的生产监督和指导;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监控点,及时上报与水产品安全有关的案件及市场控制情况;定期收集汇总水产品检测数据,分析水产品质量情况;发生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市场控制工作。
(二)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专场活动和送资料、送技术到乡村、到养殖场、到渔户的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法律法规;以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结合推进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渔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及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教育渔民不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渔药和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完善生产日志,强化用药记录制度并逐步推进处方药制度;加大无公害标准实施力度,巩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三)开展水产品生产执法检查。一是依法对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把水产品销售市场列入质量安全监控范围,结合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对市场水产品进行抽检。
二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种苗场、养殖场等进行清查,并注意掌握两方面:
抓住重点:一是重点品种、二是重点对象、三是重点区域、四是重点环节。
明确职责:一是清查内容、二是抽样检测确认、三是依法查处
四、主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