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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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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电〔〕7号)等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筑“平安”,服务和保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目标,以突出火灾隐患整改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的范围:

l、座位为50个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若有可放置座位但未放置座位的空间,按1人/M2计);

2、含大厅或包厢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

3、保龄球馆、桑拿浴室;

4、配有50台以上电脑的网吧(若有空间但未放置电脑,按1台/M2计);

5、容纳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就餐人数与住宿人数之和为50人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接就餐座位和床位计,若有空间可放置座位或床位的也应计入);

6、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O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7、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8、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治理的重点内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日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体住宿场所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5、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拦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7、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8、在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屋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9、在建筑物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

10、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标识、内推闩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疏散使用操作方法的提示标识而没有设置的;

11、室内市场的消防水源不充足、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齐全的。

三、治理要求和措施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宋仟根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公安、消防、经发、安监、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监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公安消防大队。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也要成立由镇街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敷衍应付、走过场的虚浮作风,认真查找当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和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镇街要召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以及专项治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年以来历次专项治理中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组成专门的检查和整改隐患督办工作组,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和督促整改。要适时组织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各镇街要于7月5日前,将当地组织部署情况、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及落实情况、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阶段性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写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性专题报告,上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题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接受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专项治理情况的抽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镇街作出检查汇报。

(二)分工合作,充分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街统一组织,采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具体分工是:公安部门负责对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经发部门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外经贸部门负责对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负责对商住楼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文体部门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网吧、游乐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工商部门负责对商场、室内市场、超市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旅游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教育部门负责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非星级旅馆、饭店、宾馆及营业性餐馆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监察部门负责对在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消防部门、安监要认真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和指导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以及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以上责任部门未涉及到的治理对象,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和督促隐患的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合作,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各镇街要认真解决因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而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装备、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检查本镇街有关部门和下属村(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职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检查并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动、及时地向区政府汇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等。

(三)严格执法,认真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业性场所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面提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整改期满未消除火灭隐患的营业性场所,负责督促整改的部门要函告公安、民政、工商、文体、卫生、教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吊销证照或改变营业性质:对整改期满未消除火灾隐患的非营业性场所,要在依法给予处罚的同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并函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注重实效,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过程,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起一套促进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新闻通报和登报告示制度。整治期间,每月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有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在当地媒体上通报曝光,通过舆论监督,促进隐患整改,并教育和警示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二要建立和实施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制。组织成立重大火灾隐患论证专家小组,论证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今后各镇街对核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须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小组论证并报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三要建立疑难火灾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制。各镇街要将遗留的和新发现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和时限。年以来历次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尤其要进行认真检查;对至今仍未整改的,当地镇街要专项研究,衽征挂牌督办,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论证,帮助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久拖不决的火灾隐患,区政府将通报有关镇街,并实行督办制。同时各镇街要视情采取适当的优惠办法和有力措施,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要建立和实施火灾事故告诫和问责制度。今后,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达到重大火灾标准的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地的镇街要向区政府写出专题检查报告。因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未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防发〔〕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通过“五大攻坚战”,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总量,严控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镇镇长为组长、分管消防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对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当前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切实解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检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夏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在重要期间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措施。

(二)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动员发挥村委会力量,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特别是“出租后经营、居住合一”的门面房进行一次再排查,并完善台帐。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派出所、消防单位要针对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同督促整改。村委会等要建立健全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进度。对以往各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6月30日前组织一次回访,防止隐患反弹或者新隐患的产生。对新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村干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对“五类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影剧院、浴室、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督促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在人员集中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防范出现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现象;三是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加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多发场所,督促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四是各种节日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文物古建筑,督促场所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应急处置预案;五是其他有关重要场所。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镇消防队评估、确定我镇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消除一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城建、安监、行政执法、文化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户外广告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巩固建筑消防设施治理成果,对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专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单位经常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抓好企业及物业服务单位责任等末端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要求,坚持“七个一律”,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对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相关单位对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七)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一次由职能机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政府的指挥效能和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职工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单位员工预防和应对火灾能力。

(八)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普及度,促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提高本辖区、本系统以及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针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夏季消防安全知识。要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委会,学校应当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从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0日前)。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门下发通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查阶段(年6月11日至年7月30日)。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清点,组织开展清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经济、技术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各村针对本辖区、单位、行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31日至年8月31日)。认真总结夏季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消防长效措施,巩固百日攻坚大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防止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单位的消防工作专门管理人员。

实施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领导任期内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

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统一检查验收标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认真贯彻《消防法》,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督促公安、安监、监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工会、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行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确立安全生产的前置条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查关、准入关、验收关、办证关。

依据《消防法》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督促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加强火灾事故的处理力度,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单位、肇事者和责任人,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定期组织节假日和春冬时节的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督促各级政府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三)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经贸部门

组织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范围,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有关规定、标准;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照时,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查办证的前置条件;督促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牵头组织火灾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排查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配合区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把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对公安消防部门取缔、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工商部门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抓好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的监督管理,将消防安全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3、文化部门

调查掌握公共娱乐场所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文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作为文化经营场所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4、教育部门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掌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积极配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5、建设部门

执行《消防法》中有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经消防审核合格方可发给《施工许可证》及未经消防专业验收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和行政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行政管理规章;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于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6、旅游部门

调查掌握全区星级宾馆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宾馆星级评定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检查或经公安消防机构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星级宾馆,应按有关规定降低或取消星级宾馆及涉外经营资格,并责令不得承接各种接待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7、卫生部门

调查掌握全区各类医院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所属单位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内部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8、监察部门

依法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失于管理、不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或批准(核准)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开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等监察对象,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各主管、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部门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9、公安消防部门

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公正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和参谋,及时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给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提出措施和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督查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了解掌握全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制定相应工作对策和措施。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年度全区消防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并督促落实。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成员单位提出议题和相关资料,草拟全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消防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检查、督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对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系统是否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否切实落实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开展常规性的检查,督查。

联合检查、督查工作由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证。

联合检查督查结束后,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编写督查通报下发各成员单位。

(二)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度

火灾隐患公示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对下列存在火灾隐患且经相关部门通知逾期未改的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1、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

3、宾馆、饭店、旅馆和营业性餐馆;

4、礼堂、大型展览场馆、体育馆;

5、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6、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7、生产、经营、销售、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场所;

8、其他需要公示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火灾隐患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存在具体火灾隐患;

3、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政府相关部门已依法采取何种措施。

火灾隐患公示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县级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免费为火灾隐患公示提供便利。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进行公示。

每季度对本辖区火灾隐患单位的公示应不少于一次。

(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重大火灾隐患由区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评定按照《市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进行。

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本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收到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方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隐患单位负责人、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在两年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隐患单位认真制定、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区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的决定,填写《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登记表》。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以区政府名义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将其悬挂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醒目位置,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整改。

对已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撤牌,并由公安消防部门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登记表》上注销。

区直有关部门要全力帮助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火灾隐患举报制度

任何个人发现火灾隐患均有责任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各镇(街道)应确定本辖区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互联网地址,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对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监督责任。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镇(街道)应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政或系统主管部门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与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应向区政府作书面说明。

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停产或停业的请示事项,区政府在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批复,明确处理意见,并协调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停产或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区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履行职责,本行业、本系统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应向区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履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

实行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的对象:

1、发现火灾隐患后两年内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场所;

2、需认定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

3、政府拟进行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4、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出责令停产或停业前,需依法报请区政府同意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5、单位场所自身或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评价的单位场所。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工作,由区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实施。

成立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负责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工作。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建设等部门工程师级以上(含工程师)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职责包括:

1、评价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

2、评价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3、论证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4、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应对评价对象进行实地察看、检测,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综合分析评价对象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并出具评价报告。

对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评价分为一般火灾危险性和重大火灾危险性两类。

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分为差、一般、良好、优秀四个等级。

被评定为重大火灾危险性的单位场所,区政府应当进行备案。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成员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组织实施方法

1、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管理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督促并检查各镇(街道)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季向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对出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时专题上报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今年以年,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根据人员的变动和工作调整,局党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补充领导力量。组长由局长担任,由局级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健康局各股股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各医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办,县计生协会副会长安银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先后2次召开了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掌握安全知识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我局邀请了消防专家,分别组织局级培训2次,基层举办了6起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专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现场扑救技能和疏散逃生能力,增强了自防、自救能力和对于火灾隐患的发现处置能力。

(二)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6月16日甘谷县大十字广场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卫生健康局应急办组织下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卫生健康局宣传展台,只做宣传展板10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6月24日,在局机关5楼会议室由县消防安全中心讲师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全卫生系统80多人参加培训。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特色,宣传预防接种安全、血液安全、医疗质量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各基层单位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一)强化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个死角,治理不留一处隐患。做好消防重点部位、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等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注重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及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库,并跟踪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二)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各乡镇卫生院开展消防预演活动,县医院、中医院开展组织消防、安监、疾控公安人员参与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广大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严格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为深刻吸取当前连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我局下发了重大节假日,“两节”期间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各基层单位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部位、风险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了各风险点的责任人。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多次主动邀请安监、消防部门对各基层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有毒化学试剂、易燃易爆气体等)管理情况,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情况,消控室人员上岗值守情况,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督办通知》2起,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各单位根据《督办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 活动开展情况

(一)开展排查安全隐患。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聘请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专家进行排查隐患活动。针对所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及时将隐患整治到位,直至专家组验收通过,全面消除隐患,减少单位安全风险。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随着气候的变化,我区今年的冬季防火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今年的冬防安全工作也要有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冬防任务,为推动全区平安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大了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了隐患整改的力度,加大了消防安全执法力度,加大了检查监管力度,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是,无论从自身工作还是面临的形势看,我们都不能盲目乐观,全区消防工作中仍然还有许多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区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不完善,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火灾隐患整改上能拖则拖,敷衍了事,导致旧患未除,新患又生,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危险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居民棚户区,筒子楼没有完成改造,居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火灾隐患突出.三是有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一些黑网吧,黑游戏厅的火灾隐患亟待解决.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的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尽快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这些问题,对我区消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火灾事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牵扯面广,后遗症多,容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存在极大的不稳定因素.水火无情,人命关天,一起火灾事故,会直接影响安定祥和的社会稳定局面.我们必须要时刻提高警惕,切实把消防安全扎在心中,抓在手上,落在实处,胸怀强烈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消防工作,牢牢把握"四个重点":

一,把冬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今年的冬防工作真正重视起来,抓紧抓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今年冬防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管战线具体负责;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部门,本行业和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承担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检查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情况实施监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严防失控漏管.同时,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网吧,黑游戏厅等无证经营场所,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场所,要及时收回相关证照.工商部门对消防安全不合格,应当取缔的场所,要依法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商务,民政,人防,粮食,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消防安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部门和组织,必须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排查到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消除工作死角.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把农村消防作为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消防建设

冬季,各村屯居民都要大量储存柴草,木柈等易燃物品,极易发生火烧连营事故.因此,农村是冬防的重点,各乡镇一定要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实现"一乡一车一专职站"和"一村一泵一专(兼)职队"的建设目标.乡镇以上消防队伍要做到"有人员,有营房,有车辆,有训练,有执勤".农村群众义务消防队要有"一台泵,两盘带,三吨水",配备消防手抬泵,水带,水枪,战斗服等相应的消防器材,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普遍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乡村群众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

要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各乡镇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按期组织考评.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管理机制,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政策,物资和资金保障,具体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编制和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要组建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组织火灾扑救.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乡镇,村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失职,渎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技能的培训,使其熟悉职业消防安全特点,提高专业消防安全业务技能,提高灭火能力.

三,把隐患整改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现在起都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即:检查与上级部署相结合,检查与整改处罚相结合,检查与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分区域检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政府推动与行业部门自查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有火灾隐患而尚未整改的,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已经发现但长期未能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各类火灾隐患场所以及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必须坚决彻底地依法予以查封,拒绝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拘留.因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大冬会,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集中力量,做好大型群众集会和庆典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冬防期间,各单位要结合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积极推行"乡(镇),街道负责,专家会诊,区域整治"的有效做法,集中力量,严格按照冬防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加大对居民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公共娱乐场所,"六小单位","三合一"企业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尤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场院,柴草垛,用火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规范柴草垛存放的管理,杜绝柴草垛大量进村,进屯.要组织落实"七户联防",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坚决杜绝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各部门和行业系统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重点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开展检查,尤其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火灾隐患单位和场所必须认真检查,督促整改,依法严惩.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悬挂可燃商品,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确保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商场非营业期间有共享空间的要将防火卷帘门降下,要坚决拆除非法装修材料,清理毗邻的临时性建筑物,非法店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单位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二是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设置,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现象,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督促单位设置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商场,商店内非营业期间要关闭不必要电源;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要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设施;各社区,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棚户区,"回"字楼,筒子楼的走道,楼道,院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杜绝柴草,农作物秸杆大量进村,进屯.三是加强对消防器材,灭火设施的检查\.入冬初期,各单位要对配置的灭火器材,安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修保养,要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耐火等级低,取暖设施差的易燃建筑密集区,必要时要将灭火器材配置到每个家庭.四是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要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冬防期间,区政府至少要组织开展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至少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

冬防工作中,公安机关要组织相关警力,协调有关行业和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重点,各公安派出所要把各类居民棚户区,老式居民住宅楼和小歌厅,小舞厅,小饭店,小商场,小旅店,小网吧等"六小单位",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作为重点.特别是居民棚户区,老式居民住宅楼和夜间仍有人员大量聚集的公共场所,要作为检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夜间防火检查,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各基层派出所要特别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监督检查,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存放在楼道内的可燃物品,要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或清除,并督促有关单位在居民区或居民大院内,增设消防水源,改造老旧电气线路,指导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强化对居民的防火宣传教育,落实好火灾预防的各项措施.各派出所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立健全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包片民警对管片单位,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责任,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深入辖区单位和居民家庭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排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措施停业整改;对公共消防设施不完善或严重缺损的,要及时提请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或者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也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撤消批准文件,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只顾经营,不顾安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并经多次检查仍不改正的单位,除严格实施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严格依法予以拘留,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总之,要通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全面改善,实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

四,把元旦,春节作为重点时段,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元旦,春节前后也正是大冬会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时期.在这个重要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讨论,教育广大市民群众关爱生命,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采取"教育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小区,影响整个辖区"的有效形式,建立试点,树立典范,逐步推广.要组织向辖区居民印发《居民防火守则》,宣传倡导在家庭中配备灭火器,开展火场逃生训练等消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各社区委员会要在棚户区大院内设置消防宣传板报,刊登逃生自救常识;各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在村屯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标识,向村民印发《村民防火公约》.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要加强培训,严格实行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督促各商业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各类建筑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安全的培训,对电工,电炉工,锅炉工,更夫,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重点培训与岗位特点相结合的防,灭火技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通报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及时曝光整治不力的重大火灾隐患,为冬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管理,确保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