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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建设 项目管理 FIDIC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274-01
公路具有自身的技术特点和经济特性,包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线长面广、受环境因素影响复杂以及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社会公益性、自然垄断性等。这些特点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一般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相比,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通常和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国过去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改革过程中,忽视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习惯于简单照搬国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国内其他行业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以致各种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相互矛盾和交叉重叠,至今难以很好地规范。同时,在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政府、项目法人、中介机构等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即项目管理模式是涉及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公路建设管理市场化改革等内容的重要课题,历来为全社会所关注。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活动,具有过程的系统性、实施的整体性、工程技术的复杂性、广泛的社会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开拓建设思路,全面强化对项目的前期管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推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承包合同制度以及最新提出的项目代建制度,实际上都是围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这一课题而展开的,至于它的实用性有待进一步研究。
一、国内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是指挥部管理模式。指挥部因项目建设需要由政府临时组建,人员从公路建设系统各单位借调,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作用开展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建成后指挥部解散。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计划体制时期、在公路建设项目完全由国家投资、在公路建设规模相对较小的条件下有一定的适应性。但也时常出现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质量无保证的现象。况且,这种建设管理模式存在着政企不分、行政命令代替科学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与营运管理脱节等弊端。随着公路建设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及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出现,这种模式变得越来越不相适应。
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在公路施工及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管理人员水平的局限以及管理模式的落后,使得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够清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作为准公共物品,政府在项目管理中到底扮演何种角色,发挥多大作用,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存在着项目法人制与施工监理制、项目法人制与项目代建制、施工监理制与项目代建制、政府管理与业主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并且,在监理制度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型监理模式与FIDIC监理模式、全面监理模式与单一质量监理模式、自行监理与社会监理等方面的矛盾。
3.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评标方法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在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勘察设计招标等项目招标中,如何有效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制定科学的招标评标办法,有待于理论上的深入研究。
三、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的类型
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是指业主(项目投资者)在公路建设项目和建设管理过程中所采用的组织管理模式。按业主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不同分类,可分为自行管理模式、委托管理模式以及总承包管理模式。自行管理模式是业主自身对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及进度和造价进行控制,设计与施工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的一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其项目管理工作有业主和承包商(包括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但主体是业主。业主有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咨询公司作为顾问或协助承担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公路建设项目自行管理模式按项目业主(投资主体)不同又可分为政府管理模式和项目法人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的咨询单位(本文又称为项目管理公司),接受项目业主(政府或项目法人)的委托,对项目建设(设计、招标、施工)进行组织、协调,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又称为设计―建造交钥匙合同模式,该管理模式中,总承包商承担建设项目的全部设计、施工与管理,按总承包合同的质量、造价和进度要求对项目进行组织、协调与控制。
四、FIDIC项目管理模式
FIDIC项目管理模式是由国际咨询工程联合提出,应用于施工项目管理的一种委托代建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模式。该模式中,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由监理单位来承担。它以独立、公正的施工监理为核心(即以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为核心),项目管理中,业主、承包商、监理三家之间既互相合作、互相联系,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己建成与FIDIC项目管理模式基本适应的公路施工监理制度,并且,进一步完善了招标投标制度和承包合同制度,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总结FIDIC在公路建设中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FIDIC项目管理模式有利于促进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②FIDIC项目管理模式为承包合同履行的公平、公正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③FIDIC项目管理模式实现了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④FIDIC项目管理模式具有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良好特性。⑤FIDIC项目管理模式能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特征与要求。⑥公路建设项目中采用FIDIC项目管理模式能更好地促进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统一和规范。
五、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的社会公益性特征及国家投资特征要求在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注重公路建设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好国民经济效益与投资者(业主)利益的关系。FIDIC项目管理模式的独立性、公正性特征能为达到上述目的提供良好的基础,而自行管理模式及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中存在单纯考虑投资人利益或项目法人利益(照顾业主最佳利益)的缺陷,总承包模式中却又存在着总承包商以自我利益为核心的缺陷。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密集性特征使得我国的公路建设项目在过去和将来都得积极引进世行贷款及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来进行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西部高速公路的融资研究表明,在西部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中,大量的公路建设资金需要世行及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而FIDIC模式是世界银行强制要求的项目管理模式,因此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必须大力推行FIDIC项目管理模式和FIDIC合同条款;培育总承包全功能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加快落实投资项目法人,组织业主培训;组织开展项目管理技术研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我国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世界银行要求的项目管理模式保持同步,消除国内投资项目与国际贷款项目在项目管理模式上的差距。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最新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汇编.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李宇峙,袁剑波.FDIC条款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1.我国电网建设的宏观环境
随着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我国率先提出“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出沿线国家电网互联。目前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2014年11月成立了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5年公司“两会”上提出了推进四条跨国输电线路互联互通计划,已取得初步进展。此外,2015年3月,国务院总理提出“互联网+步履计划”,以期推动传统工业与互联网融会,据悉,该项规划由国家能源局科技设备司牵头,并首先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以制定出包含步履目的、内容以及时间等相关内容在内的步履规划基础框架,打造在能源互联网化的趋向下,能源生产以及消费秩序的重构。该项规划不仅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亦推动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有利于世界范围内能源结构的优化,促进电力“一带一路”工程的升级。
2.我国电网建设中业主项目管理现状
综上所述可知,我国电网建设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国内以及跨国电网建设项目数量大幅度上升,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也就更高,但是纵观我国电网建设中业主项目管理现状,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并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电网建设的项目管理要求,具体表现如下:(1)忽视项目全过程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最关注的是电网建设项目的进度、投资、质量以及综合效益,尤其对于电网建设及运行业主为一体的央企国家电网公司来讲,其在电网建设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建设行为诉求,亦要考虑电网运行安全以及对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促进的诉求。而要完成这个目标的达成,需要对电网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统筹化、精细化管理,但由于电网建设专业链条长、细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主项目管理的难度,使得业主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对电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2)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是电网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的主体,其管理素质直接关系着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在电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某些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不关心自己的管理职责,并抱有侥幸心理,且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岗位责任制度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埋下安全及质量隐患;同时,某些管理办法的实施不到位,亦会导致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此外,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足、自身定位的不准确等亦会影响岗位责任制度的落实
二、解决电网建设中业主项目管理问题的有效策略
1.提高业主综合素质,打造强有力的业主项目部团队
业主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电力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水平。因此,要加强对业主各项管理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业主具备高水平的业务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以便于其主动解决电网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监理、物资、诚信等方面问题,建立起的业主项目部独有的团队精神和氛围,互相尊重,提高建管、施工、业主、监理等工程管理角色之间的互相配合以及协调沟通,打造强有力的业主项目部团队,为电网建设中的项目管理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2.建立完善的管理及监督制度,提高业主项目管理质量
完善的管理及监督制度是电网建设过程中确保业主各项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电网建设的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其完善的管理及监督制度,具体表现如下:一是遵循客观规律,完善电网建设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办事;二是认真总结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尤其是总结现有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与现场实际脱节的部分、制度需要依据现场情形进行外延拓展的部分,并进行大胆改革创新;三是从电网建设施工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督;四是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人员约束制度,严把廉政关;五是积极推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业主项目管理中各级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六是建立起完善的项目竣工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检标准执行,并编写、归档保存所有验收记录、纪要及相关资料。
3.加强业主项目档案管理,为业主项目管理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支持
电网建设施工方案、各项机械设备施工说明、施工进度规划方案等都是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电网建设的项目管理的重要资料。因此,在电网建设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业主要对档案基本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归档管理,制定安全、技术、质量等专业专责的职责制度,坚决避免职责混淆,造成档案管理的混乱,以为业主项目管理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
4.加强对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规划,确定业主项目管理模板
在电网建设施工的过程中每个施工环节都直接关系着电力工程项目质量。因此,在业主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要求、施工流程、资金计划及拨付等相关因素,加强对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规划,做好施工策划方案,确定业主项目管理模板,以保障现场管理刚性与计划的吻合以及计划的可执行性。
三、结语
关键词:财政投资决算管理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稳步实施,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城市建设项目投入,规范建设领域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各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也不断加强了工程财务的管理,财务管理的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从近年来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来看,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需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超概(预)算现象较普遍
部分建设单位为争取财政投资项目立项,采取立项时少报投资额,过程中增加概算投资的方式,边规划、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随意修改投资项目,造成工程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现象,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还有待提高。
(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存在着将项目化分为若干个小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或直接发包的现象;存在着部分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进场施工后招标投标的现象;存在着对投标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招投标组织不严密等招标管理漏洞;存在着投标方恶意低价抢标、串标、围标等现象。
(三)管理费用超标准列支严重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管理水平和物价水平大幅提升,但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多年来未作调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超标准列支已成为建设项目的共性问题。
(四)非建设项目费用的挤占
一是部门预算日常工作经费挤占。很多应在部门预算中列支的费用,列入工程中,如部门日常管理经费、大量会议费、招待费等;二是非基本建设项目设备等列入工程。部分单位将本单位工作用设备等列入工程,如办公家具的添置、电脑等。三是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产生的费用列入项目。由于有的工程在验收或移交上未及时进行操作,产生了相关费用,如水电费、人员管理费等。
(五)决算工作不够及时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决算工作的不够重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对决算资料报送及建设口径的把握存在着差异,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决算资料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大量项目建设已完工,但不够条件进行财务决算。由于报送不够及时,造成后续的决算审核中,资料不全、依据不足,使决算审核定案难度增大。
二、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的几点建议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反映基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全过程的建设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建设成果的综合总结性文件,其重要性突出。如何按照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需建设单位和资金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一)建设单位方面
建设单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方,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要加强财务管理,强化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识,充分做好财务决算报送的前期准备工作。
1、必须先做好工程决算
做好工程决算是进行财务决算的前置条件。在报送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仔细核对,确认工程项目是否全部审核完毕。除了主体建设工程外,还需关注如前期的三通一平、管线迁移、绿化迁移等项目是否已完成工程决算。只有完成工程决算,才能顺利进行财务决算工作。
2、必须做好相关的财务清理工作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业主单位要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该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清算及债权债务的清偿等。同时,要注意预计未完尾工工程的合理合规性。根据决算编制有关规定,未完尾工工程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在进行预计时,要注意两点,既要保证足额预留资金,以确保尾工工程顺利完成和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预留额度又不宜过大,避免造成尾工期铺张浪费。
3、必须做好各项财务审批事项
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某些需要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以列支的经济业务,例如坏账损失、确需超标准列支的各项费用等等。因此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之前,建设单位应将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所有事项进行审批,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账务处理。
4、必须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填制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建设单位编制的,主要由封面、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组成。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实事求是、认真的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合理合规。
5、各部门应配合做好报送财务决算工作
部分单位以为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其实财务决算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上报等工作。财务部门应统筹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资料整理工作,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二)资金监管部门方面
财政部门作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主要部门,应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做好财政投资项目决算管理工作。
1、建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是实现部门预算管理延伸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细化预算编制,使事前项目预算审核成为项目预算编制的一个环节。财政部门可制定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投资项目预算审核操作流程,逐步在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编制环节开展“先审核、后编制”的工作试点。
2、强化资金拨付管理
财政部门应强化财政直拨审核管理,实行先审核后拨付,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余款在决算后再支付,促使施工单位主动上报决算资料,使建设单位对上报决算工作有主动性。
3、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发挥财政监管作用,制定各项项目管理制度。如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财政部多年来未作调整,但财政部门可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随着代建制的实施,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等。通过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推动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及时梳理竣工项目
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资金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时对竣工项目进行梳理,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政策执行规范性、建设内容完整性、造价核算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提出今后优化完善项目管理的建议,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项目绩效的目的。
5、及时查找已竣工但未能报送决算项目原因
资金监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已竣工但无法进行项目决算的项目进行梳理,查找无法上报的原因,探讨解决无法上报决算的办法,积极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S].财建〔2002〕394号.2002
【关键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多角度;思考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能否正常进行关系重大,搞好工程管理工作是有关各方共同的责任。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就是要运用各种知识、技能、手段和方法去满足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工程项目的成败即取决于工程质量、工程准备、造价保证、成本核算、验收等多个方面。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管理内容要顾及这些方面,以质量建设为目标,通过多种手段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实效性。
1.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
工程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步。我国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已20余年了,“客观、公正、科学”的招投标准则一直指导着具体的管理工作。由于评标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所以在招投标之前就要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选择适合的评标方法,不跟风、不盲从,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选用评标方法。在评标过程中要考虑周到,坚持以建设好工程项目为准,实现工程招标的最终目的。总之,招标评标工作是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环节,评标办法的选用是把握评标工作的关键,必须面对当前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所提出的新考验,深入探索和研究各种工程招标评标办法,推进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的创新与优化,并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选用最适合的招标评标办法,确保工程项目的管理能够顺利开展。
2.全面管理工程的施工质量
工程项目的风险贯穿于项目的各个阶段,针对目前大多数公路建设单位认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有利地位,风险意识淡薄的情况,在对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做到及时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采取最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措施。
2.1建立一个优秀的施工现场管理团队
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有一支懂技术、有组织、规范性强的团队。这样的管理团队会为建设单位营造更高利润、打造和完善健康发展路径的基础。实施现场管理远远区别于办公行政管理,现场管理是一个多学科、多专业、多门类的复合型管理场所,没有一定的现场管理、协调、防御经验,是无法胜任管理有着众多丰富经验的被管理者的。要想建立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首先要培养德才兼备、能吃苦耐劳的技术管理人员,对团体的工作效率进行必要的指导。同时,对现场管理的工程人员要进行有力的监控,使工程质量做到防患于未然,控制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不断地通过人员管理来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合理地降低工程成本。
2.2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不应该是“人管理人”,而应该是“制度管理人”,所以在实现管理之初必须要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设计施工管理制度、制定实际问题管理制度,对需要建设单位变更的制度必须要有书面变更意见。制度的建立要有着民主性,要对一些费用管理作出合理地规范,制度的建立还要由建设负责单位跟施工等各单位交涉商定,做到各司其职,合理有效地管理。例如: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和责任尽可能通过专业沟通为公路施工方节省资金,降低公路设计费用。总工程师负责审看图纸,并对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承包单位负责将变更的图纸分门别类分发给施工队伍,并监督落实施工。
2.3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公路的施工设计是开展工程建设的重要一步,建设单位有义务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出管理,要合理地管理设计工作,首先要转变思想,重视设计的前期工作,配合设计单位搞好现场测量和查勘,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使工程设计尽可能完善、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在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实行设计监理,以便及时对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进行检查。设计完毕后,建设单位应该与专家对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时修改设计,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详细的设计图纸。
2.4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的含义就是指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工程投资费用。工程造价对建设单位而言是一项管理难点。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都比较长,很多高速公路的建筑材料、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等都在频繁变化,这种不固定性都为造价管理带来困难。所以,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应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能在建设项目中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取得较好投资效益。
2.5工程信息管理
如今的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工程管理同样要依靠信息化的手段,利用网络这个大环境来实现工程的造价、资金核实、质量验收等是一项先进的工程管理手段。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建立高速公路建设的局域网,将有关高速公路建设的信息进行共享、分类、筛选,便于快速、高效的使用工程信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另外,充分发挥计算机的管理优势可以减少管理人员,提高各部门的管理连接性。项目经理还可以与施工队长、监理设计者、各主要公路建设者建立联系,扩大网上资源,增加资源利用率,从而更加有效的对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3.工程合同的相关管理
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建设单位在拟定合同时必须要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在起草合同文件时要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草拟合同的语言是合同的载体,是索赔的依据,周密的条款、严谨的措词所构成完善的合同,可以防止或减少争议。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虽然已经发现了风险,但合同中还会存在词语含糊,约定不具体、不全面、责任不明确甚至矛盾的条款。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的管理,会同监理一起分析由此引起的潜在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索赔,从而在风险出现时能有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竣工验收的相关管理
高速公路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后期工作,是全面考核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路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测,为公路顺利通过验收奠定基础。及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单位工程验收。在验收管理过程中对有问题的地方,必须责无旁贷地进行查验,尽早发现和处理。另外,在公路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对手头的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要进行严格管理,以便为以后的工程管理提供便捷。这也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已建的公路工程资料一定要妥善保管,作为永久技术档案存档。这样的做有很多必要性,例如:在日后的公路大修时,能够对一些危险地带、地下管线等做出必要的维修增补和重点标注。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更换负责人时一定做好工作交接。
总之,高速公路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要以提高工程效益为主要方向,把握招投标的目标,找准施工质量控制的"黄金点",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还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依据现代化高速公路的管理理论对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实务性问题进行控制性管理,力求以管理促发展,以管理保质量。
参考文献:
[1]陈志清.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J]. 新疆职业技术教育, 2007,(01) .
[2]陈建新. 创新思想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 建材与装饰(中旬刊), 2008,(02) .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以政府为投资主体,财政拨款进行投资,采用“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创新,推行代建制非常必要的。
一、传统管理模式与工程代建模式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传统的组织实施方式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自营方式。在建国初,由于当时建筑安装企业不能满足基本建设的需要,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设计、施工,购置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在 1952年后,该种方式被取消;(2)基建处方式。对于常年有建设项目的政府管理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邮政等,在其组织机构内设基建处(室),专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项目管理;(3)建设单位自管方式(或临时型)。对于临时有建设项目的政府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一般成立临时项目管理机构,临时管理人员一般从内部抽调(或外聘少数技术人员),多数不具备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一旦项目结束,临时管理机构被撤销,管理人员回原工作岗位。若有新的项目,再次组建新的临时管理机构;(4)工程指挥部方式。工程指挥部是由政府组建成立的临时性专门机构,负责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工程指挥部的负责人一般由政府行政领导担任,其管理人员从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项目结束后机构即撤销,所有管理人员回原单位;(5)项目法人责任制方式。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集、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一般由政府行政领导担任,建设阶段的工程管理人员在项目完工后一般转为公司经营单位或使用单位人员。
上述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带来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同位一体或多位一体的现象,容易导致政府投资项目的“三超”(“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或“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工程质量低下、工期“马拉松”、个别官员权利寻租与,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投资巨大浪费等问题。
2001年7月,厦门市开始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上全面实施代建制,制定了《厦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制定了《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10月,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印发了《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行代建制试行规定》,12月,上海市建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02 年,上海市建委在建设系统推行代建制。2002 年,建设部提出:按照“建管分开”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的改革;凡有条件的地方都应当积极进行试点,可以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直接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亦可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2004年 7 月,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自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绩效明显,突出体现在:项目“三控”(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得到有效控制、投资“三超”得到控制;权利寻租与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专业化的项目管理。
二、代建制的内涵
由于认识不同,国内学者对代建制的定义也不同。国内学者胡昱等认为“代建制”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使用、建筑功能要求,通过招投标的市场机制选定专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并委托其进行建设,建成后经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给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方法。张华平认为“代建制”是指通过设立专业的建设机构,(或提供咨询服务)建设单位负责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和实施阶段的工作,并明确指出工作性质是工程建设管理和咨询,单位性质是企业。陈志华、成虎等认为“代建制”是指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经过规定的程序,由专业性的管理机构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行政府业主职能,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实现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分离。对代建制的定义最具权威的是 2004 年 7 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定义:“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三、代建制的发展现状
多位专家经过多年研究指出代建人法律地位是代建制实施过程中最突出问题。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代建管理办法中,对代建人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各异。代建人的法律地位未明确,这导致的问题是:(1)代建人的职责、权益与风险不对等,未赋予代建人的相应的项目管理权,直接影响了项目“三控”;(2)代建人在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或认可的地位。在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过程中,客观上得不到各政府管理部门,如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园林、消防、质监、安监、市政公用、房管等管理部门的认可,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较多困难,在办理各种工程建设手续过程中,其身份难以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造成工作被动。此外,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多头化情况也较为普遍。
四、实施代建制的作用
1.实现了项目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有效地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一方面提高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为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另一方面将原来由政府亲历亲为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变为由专业化项目管理企业实施,大大减轻了由政府专门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自己投资的项目实施管理所付出的人员及资金的成本。
2.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行为,增强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在“代建制”项目中,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行工程质量、工期、资金合理使用的监督,从决策角色转变为监督执行角色,有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
3.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建没单位与代建人的责任明确。把过去由建设单位的职责在建设期间划分出来,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建设单位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的职责,全权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建设全过程。
4.能够从机制上隔离行政权力与市场资本,有助于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能通过委托转交给代建企业来执行,代建企业向政府业主负责,各项目承包企业向代建企业负责,两者均以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简单总结为以下几点:
使“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开,规避了同位一体或多位一体;
政府投资项目实现了专业化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三超”得到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工期得以保证,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
建立了投资责任约束机制;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了作用;
转变了政府职能,政府对具体投资项目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
促进了工程管理咨询业的发展,加速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咨询企业与国际接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