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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扼要介绍了城镇化和县域经济的基础上,先从理论上阐述了城镇化与县域经济的关系,再从我国的县域经济中城镇化的历史、现状中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发展策略。
关键词:城镇化县域经济城市规划
ABSTRACT
Urbanization and the County area economy develoment are the key Path to solve the questions of agriculture,rural area and Peasnat,for in our country,to great extent,the County area economy equals to the rural economy,that is,to develop the county area economy is to develop the rural economy .Only if a great number of peasants have left their homelands and got employed in the cities, we can develop the rural areas and then peasnats can get much richer.It depends on the scale of urbanization.
The present study attempts to state the mu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ization and the county area economy theoretically and then tries to find the Problems appeared in the past and the present of our national county area economy and urbanization and attempts to suggest som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Keywords: urbanizationthe county area economyUrba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县域经济的涵义及性质
1.1县域经济的涵义
县域经济概念的提出应该是在改革开放后,本意是指一个县(市)地域范围内的经济:既有城镇和乡村的经济,.又有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经济;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既有政府的经济(财税),也有老百姓的经济(就业和收入)。可以说,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各项指标,在一个县(市)的范围内,基本都可以得到反映。具体地说,县域经济是指以行政县为区域范围,以县一级独立财政为标志,以县城为中心、集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不同层次经济元素间的联系为基本结构,通过双向反馈的人力流、物资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而发挥整体功能的经济系统。
1.2县域经济的性质
县域经济与区域经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点是都指一定范围的地表空间中的经济区域。区域经济是经济发展中的空间单元,一国的国民经济正是由多种类型的区域经济藕合而成。区域经济按其形成的直接缘由可粗分为两类:一类是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区域,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等等;另一类是“行政区域经济”,如省域、市域、县域,省、市、县既是行政管理层次,而其行政辖区内的经济活动,即构成省域经济、市域经济、县域经济。由此,县域经济是区域经济的一个层次,它是处于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结合部的位置。[8]
县域经济通常是指以县为行政区划的这样一个区域内的经济,它是一个具有区域性、层次性、综合性、集聚性和扩散性等特征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系统单元。对于县域经济的性质,大体可以做两方面表述。
其一,是一种行政区域经济。
从性质上讲,县域经济首先是中国经济中一种特殊的区域经济,是中国经济中基础层次的行政区域经济。一般来说,区域经济具有层次性。就我国而言,如按行政区分类,包括四个层次:一是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如东中西三个大地带;二是省、市、区经济区域,这是基本层次;三是地、市、州经济区域,这是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聚合县(市、区)域经济,在形成特色经济,缩小地区差距中负有特殊使命的经济区域;四是县域,是经济区域的基础层次。乡镇经济是县域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不可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区域。县既是行政的基本单位,又是区域经济的基础层次,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层次。
其二,是中观经济。
从性质上讲,县域经济还是一种中观经济。宏观经济运行是指国民经济总体的活动过程。微观经济运行指作为国民经济细胞或基本单位的经济主体,在市场上进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观经济运行则是指宏观和微观经济之间那一区间经济的活动过程,具体地说,也就是某一部门或某一区域的经济活动。
2我国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2.1我国的农民享受不到基本社会保障
不仅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享受不到,就是进城务工经商也不能享受到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目前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障的工作刚刚起步,养老保险尚未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能也不愿意失去养命的田地进入城镇。可以说,是县域经济本身的不发达不完善遏制了城镇化的进程。
2.2把城镇化与工业化相适应的原则绝对化
一些县简单地将城镇化等同于工业化,片面强调要在本县或本镇建多少工厂、建制造业基地。反映在工作上,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招商引资,盲目上工业项目,但却忽视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带动、互为前提的作用。还有一些县脱离本地实际,贪大求洋,只重视现代服务业,不重视那些虽不起眼,但能增加就业、吸纳农民进城的服务行业的发展。
2.3城镇化的圈地运动
目前我国土地市场混乱和土地管理失范具有范围大、涉及面广的特点,已经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这是继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开发区热”、“房地产圈地热”之后出现的又一轮规模大、地域广、涉及面宽的圈地运动。比如许多城市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吸引外来资金发展县域经济”等的旗号,借“修改城镇建设规划“之机,大面积乱批乱占土地,借县改市、乡改镇之机,把大量农用地、甚至是国家严令禁止的耕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
3 如何协调发展我国的城镇化与县域经济
城镇化是县域经济的一个内容,城镇是县域经济的载体之一;而县域经济则是城镇化的保障、动力。所以只有二者协调发展才能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问题的关键就是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存在的不协调状况。
城镇不是画出来的,而只能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经济发展决定城镇发展。因此,在推动城镇化的总战略中,首先要做好经济发展的规划,完善推动经济发展的措施,解决阻碍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而不能就城镇化论城镇化。同时,县域经济是一种开放的市场经济,不能一直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以城乡分离的状态为基础的县域经济是没有发展的潜力。所以,城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要相协调,有必要做好以下的工作。
3.1建立合理的县域城镇体系。
这里的合理,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大、中、小全面发展、面面俱到,不是要刻意追求城镇的数量,人为地、行政地城镇化。各地要根据现有的资源、环境、经济发展水平需要,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推进县域城镇化必须统揽全局,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城镇规划要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交通、土地、水利、生态环境等规划相衔接,不断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水平。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制定好县域城镇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城镇规划对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调控和指导。
县域经济是一种开放的系统,我国县域经济经济规模小,发展腹地空间有限,一般没有完善的经济体系。因此县域经济发展必须走出封闭,经济参与大区域的联合与合作,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条块分割”和垂直分工联系,加强县域之间以及县域与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协调和经济横向联系,要有整体观、系统观,实现县域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推动县域结构调整。
3.2把培养集群式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促进县域经济增长,为县域城镇化提供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我国传统的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程度,是通过各种资源的认为的单向度聚集来实现的,这种方法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发挥到重要的经济作用,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现在显然已经不可以通过那种方式发展县域经济和县域城镇化。
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把培养和扶持县域集群经济作为突破口。在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中,集群更多的是指分布在城市中的产业集群,折中产业集群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支撑和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重要因素。那么在县域经济中,集群经济特别是形成多种产业的集群成长和各种经济主体的集群成长是一种经济发展新思路。发展县域经济的核心就是培养越来越多的经济主体,特别是小规模经济和小企业,使它们在一定区域内,例如县域内形成集群经济,推动这些经济主体相互伴生、相互促进、形成产业链和集群优势,从而真正构筑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3.3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消除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
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对此,有学者认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应该取消,农民在城里只要不违法,应提供给他们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劳动权益,而不应该歧视。另外,发挥小城镇的作用,有利于吸收更多的农民就业,同时减轻大城市的压力,小城镇在减少城乡差别过大的过程中起桥梁作用。参考文献
[1]王梦奎、冯并、谢伏瞻.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2]申振东、周其华.城镇化透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3]金勇兴.聚集与扩散---温州建制镇城市化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内容摘要:发展产业集群是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选择,但在市场机制严重缺失的情况下,产业集群的发展必然有赖于政府环境的创新。政府要打造适宜于产业迅速集聚和成长的制度环境,以制度创新创造社会秩序,以社会秩序创造社会财富。
关键词:产业集群 政府环境 老工业基地 辽宁
发展产业集群是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选择,而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是各种相关资源要素有效、动态、立体、全方位的整合,高质量的市场化环境是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工程,政府环境的创新则是促进和推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条件。
政府环境创新是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条件
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建成新型产业基地。新型产业基地与传统老工业基地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是按照市场化的方式重新构建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区域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以新的产业链条、业态和定位,走集约、集成、集效的产业集群道路,形成区域产业集群。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就工业而言,实际是由传统的工业集聚地向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体制、机制和技术等全方位创新的过程,是一个以新的方式和机制进行产业集聚的过程。
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区域企业的集聚度比较高,但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一些大企业基本上各自孤悬一处“聚而不集”。没有产业集聚,大企业不可能完全走出“大而全”的老模式,实现企业组织的自我创新。没有产业集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就会始终处于“边缘化”,难以发展壮大,使得区域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单以上大项目、扩大投资的增量运作,未必能成就辽宁,以增量激活存量,充分整合区域优势资源,走产业集群之路是辽宁工业振兴的必然选择。
产业集聚过程虽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在市场机制严重缺失、集群企业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产业集群的发展必然有赖于政府的改革与进步、政府环境的创新。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环境中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东南沿海地区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衰落出现于改革开放之后,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兴起也恰恰是源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这里除了中央的区域政策外,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环境创新带来的制度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我国经济转轨30年来,地区间市场制度的规范性方面有很大差异,出现逆要素禀赋论的现象。考察区位优势的变动,无论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劳动密集型工业,还是人力资本禀赋最好和丰裕的地区,都出现相对份额和劳动要素全面地趋向沿海南部地区。从区域经济理论分析,这是因为我国技术密集型行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中绝大部分是摆脱了资源指向限制的加工工业,它们在地区间不存在市场制度环境差异的情况下,追求较大的市场需求所在的地区,以便在较小运输成本的条件下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而在空间上存在市场制度差异的情况下,它们首先寻求的是有利于“厂商生存”的环境。因此,中国出现的“孔雀东南飞”现象,唯一的解释就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环境适于厂商的生存,适于“资本”增值、“知本家”创业。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主要障碍,不是资本和技术的稀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缺失,而体制缺失的根本在于地方政府环境的“弱势”。
产业集群的一个最根本特点在于它的“自发性”和“整体性”。从自发性讲,企业网络(产业集群)的形成正如哈耶克所说是一种自发秩序的扩展,而此中的关键是现实利益的驱动,当集群内企业合作的收益大于合作的成本时,企业就会进行有效地分工。从整体性来说,产业集群是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一种新型的空间组织形态。作为一种组织形态,产业集群是处在一定的制度背景(The institutional context)之中。制度背景分微观层面与宏观层面,前者有合约、产权等,后者有政治、社会与文化因素。
集群中社会资本逐步形成与积累,集群中盛行着诚信与合作的文化氛围;产业集群中各厂商之间的合约签订与执行的交易费用较小;另外,作为制度的重要供给者,政府在产业集群中作为一个重要的行动主体,它通过政策制订选择合适的厂商进驻集群中,并通过特定的产业集群政策来促进集群的发展。政府让产业集群升级,不只要改善一般性商业环境,必要时还应该改变影响特定的相关企业和产业的政府与政策。
企业集群是市场经济产物,但是在市场机制缺失、集群企业处于弱势地位情况下,政府就成为担负构建市场化环境的主导者,为产业集群提供制度环境。我国改革的重大特征是政府主导型,因此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从宏观或中观层面讲市场竞争首先表现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地方政府成为一个特殊“竞争主体”。
辽宁产业集群的发展,关键在于市场环境的创造。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最大的支持不在于提供多大的投入,而在于提供多大程度的政府环境,为市场机制发育、“厂商生存”、资源要素的流动增值创造多大的空间。目前,辽宁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存在的关键问题不是企业,而是政府环境。如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政府行政干预过多,民营经济发展不足,中小企业发展滞后,区域创新环境不佳等归结起来,实质是“强势政府”与“弱势企业”、“强势行政”与“弱势市场”问题。因此,辽宁各级政府要有效地促进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就必须创造一个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市场环境的解决则关键在于政府环境的创新,全力打造适宜于产业迅速集聚和成长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机制。
政府环境创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辽宁振兴的重要条件是制度创新,而政府环境的创新是促进和推动整个区域制度创新的第一推动力。正如迈克尔•波特所言,在经济上,政府无可避免要扮演多重角色。政府最大的角色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第二个角色是改善经济体中微观经济的一般能力,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品;第三个角色是建立整体的微观经济规则,以有助于生产力提升;第四个角色是使产业集群的发展与升级更顺畅。
政府环境是指由政府经济治理、政府规制、政府行为等决定和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性硬环境、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性软环境、与政府行为规制相关的经济性和社会性软环境。政府环境创新应采取的对策如下:
(一)转向政府与市场机制互动、多元主体参与的经济发展方式
由于受计划经济长期影响,辽宁的政府主导行为始终处于强势,具有替代“市场主体”的意识和行为,而市场主体则处于弱势,国有经济比重较大,市场环境、政府环境和市场机制仍有所缺失。借鉴发达国家老工业基地的“复兴”经验,应采取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双核互动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环境的积极作用。作为一个后发地区,正处于老工业基地振兴期的区域,市场体系不十分完善,需要政府发挥“市场替代”作用。政府“市场替代”不是“代替主体”,而是政府通过秩序效率创造经济效率。
政府环境的创新,必须改变直接干预经济的方式,通过控制交易主体,制定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体系,培育市场主体,用法律手段保障良好的竞争机制,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为所有的市场主体创造均等的机会;大力发展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主体,促使经济社会发展由主要依托自然资源和国家资源转向技术、人才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来改善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投资结构;鼓励非公有经济发展与国有经济、与打造辽宁老工业基地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配套,形成产业集群,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新的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积极引进国外和省外资本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将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体制创新、产业升级、空间布局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引资的配套性、牵动性、集群性,走出一条新的开放、振兴、发展之路。
(二)促进资源要素整合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公共品
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公共品主要包括:建立产业带、产业园区和基地,以及必要的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和通讯条件、充裕的水电供给、齐全的专业化批发市场、畅通无阻的物流体系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等。这些基础性环境的公用性和经济外部性特征,决定了集群所在区域的地方政府应该承担起建设的责任,并要参与集群企业特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投资。
辽宁地区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具有一定的基础,但受行政管辖权、地方(部门)利益、投资体制、财税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硬环境的改造进程比较缓慢,区域之间的资源要素流动严重受制。政府环境创新,就是要突破体制壁垒和行政分割,以资源整合为目的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载体。沈阳中部城市群的8个城市联手打造“沈阳经济区”,这将从区域层面上推进核心城市、结点城市与县域之间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分工协作、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共同市场构建等方面进行合作,整合辽宁中部城市群各城市发展的相关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以提升区域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创造出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为理想的投资效益。
(三)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并维护市场竞争环境
既然要培育和发展企业群,尤其是小企业群,那么就离不开数量众多、富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的参与,但企业家实际上是无法造就和培养的,政府只能培育和完善造就企业家的环境,而其中的首要一条是形成清晰的产权制度以及对私有财产的普遍尊重。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间的合作才有可能迅速扩大加深,创业者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才会有足够的动力促使他们进一步地奋斗。
辽宁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完善的区域市场体系必将大大促进企业集群内部专业化分工和生产率提高,因此政府环境创新应致力于建设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经济制度和市场竞争环境。对于要素市场,政府应重点加强资金市场、产权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的完善。鼓励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多方拓展集群企业的筹资渠道,渐次形成企业融资的网络体系;加强产权市场的建设和规范,为跨地区、跨国际的资本流动、资产重组、合资合作提供交易平台;推动人才、技术交流场所的建设,逐步改革地方用人制度和技术成果分享体制。对于中间产品市场,政府应通过制度安排达到限制垄断鼓励竞争力的目的,减低市场交易费用,扶持和引导地方性专业市场的兴起。对于区域市场竞争秩序,政府应通过市场法规和执法监督,有效减少市场中不正当行为,鼓励公平竞争,使集群企业可以快速获得准确的市场信号,从而加速产业创新和生产协作,最终在企业集群区域形成一种有序、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推进企业整合和创新并促进产业发展上的精制需求
发展产业集群,辽宁的地方政府必须调整传统产业政策的运作模式,即从支持“企业-产业”,变为支持“产业-企业”。政府在公共政策之外,单独支持一个企业是有违社会公平的。实践经验证明,这种支持对企业意义不大,而且后患无穷。产业不兴旺,企业也不会有好的发展前途。而支持产业化、支持产业集聚,对企业却具有长期的战略性的意义,企业得到的将是长期的战略性利益。所以,要围绕支柱产业,通过改善环境、政策扶持、招商引资等办法支持发展配套产业和服务业及下游产业,把支柱产业变成主导产业,把单一产业变成产业群,把孤悬的点状企业拉成链条产业,把产业链条变成产业“板块”,促进集群企业在产业整合中不断创新,向高层次发展。
产业集群的发展是一个市场化的、动态的过程,政府要通过市场精致需求的引导,企业集群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创新。可以按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集群企业产品性能标准和产业竞争规范提出要求,促使企业竞争形势、产业进入门槛等发生变化,以激励技术领先企业的创新并提高整体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引进竞争原则和反映国内外市场需求趋势,采取带动对先进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鼓励当地集群企业发展相关生产。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抵税、加速折旧、租赁等方式,鼓励企业优先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大提高创新和竞争力。
由于在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占了绝大多数,而这些中小企业正是产业集群活力和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政府应该转变长期漠视中小企业的思想和做法,加快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通过激活民营经济,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应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民营企业以购买、租赁、参股、控股、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进行体制创新,铲除门槛,放权让利,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凡是政府产业政策允许的发展领域,私营企业都可以参与,不断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在投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实现公平竞争;围绕大企业、集团做文章,延长产业链条,着眼发展为大企业、大集团配套服务的民营企业。
(五)搭建产业链平台以促进区域创新体系、现代物流体系的形成
在产业集群发展初级阶段,集群企业规模较小且独立研发能力很弱,创新能力不足。辽宁地方政府要充分借助国家鼓励研发的产业科技政策,积极引导产、学、研的合作与交流,构建全社会的公共研发平台,加快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体系,提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尤其要优先扶持对重点产业集群核心竞争优势形成直接关联的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便最大可能获得由技术扩散引起的产业联动效益。政府推动科技研发的最终指向是形成具有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能力的区域创新体系,通过制度来保证创新网络的有序运行,促进集群企业、研发机构、中介组织的互动,实现技术、人才在区域网络中的合理流动。
区域配套能力差,没有一个健全的物流系统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集群的形成。辽宁要打造现代装备制造基地,但由于配套生产能力差,许多企业生产所需的零部件要到外地寻找,既影响了生产,也降低了对当地经济的带动能力。政府应积极搭建产业链接平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整合和优化物流供应链,将产业上下游企业间相互脱节的买卖关系,整合为以价值链为基础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增强区域配套能力;运用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理念规划设计企业供应链管理系统,在网络设计、信息处理、存货管理上进行系统整合,降低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成本,实现企业自身物流和第三方物流配送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依托产品深加工中心,重新规划相关产业物流配送网络,建立分片集中供货的物流配送中心;在大连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以及沈阳打造东北物流港的进程中,构建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不同层次与规模的物流中心,为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提供畅通的物流体系。
(六)加强政府行为规制并有效发挥政府替代作用
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两种机制即市场和政府,但市场机制严重缺失或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时,政府机制就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辽宁所谓的政府“强势”主要表现为行政干预,替代“市场主体”的意识和行为严重,而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政府“弱化”行政手段而“强化”经济手段,解决行为规制和角色定位。
政府应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有意识的提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般需经历分散办企业、集中办企业、集中办产业、形成产业链、产业高地、地区品牌到虚拟市场等七个阶段。产业集聚过程虽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同样需要政府的积极规划和引导。对于辽宁来说,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机床装备制造、运输设备和专用设备等产业集群,虽然有较好的基础,但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政府对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应发挥重要作用。
民营资本对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的介入,属于投资主体层面上的“集群”。辽宁民营经济在近年来虽然发展很快,但总体水平落后于发达地区,民营经济还没有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更难参与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是振兴辽宁的重要战略之一。政府应在体制创新、降低企业运营的制度成本、提高政府机关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应大力发展适合辽宁重化工产业特点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等。对民营企业实行更优惠的市场准入政策,降低门槛,赋予民营企业正常的国民待遇,鼓励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向产业集群的集聚。加大在金融、税收方面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在税收上给予民营企业一定的优惠待遇,使他们有一个资本积累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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