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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在许多建设单位不熟悉竣工验收程序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必须明确自身职责,按《暂行规定》、《暂行办法》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
建设系统各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开成了大量的业务管理、业务技术资料,它们移交至城建档案馆后统称为建设管理档案。这些资料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于建设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一) 它们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新修改制定的《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第五条规定:“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二)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所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由此可见,这些档案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它们是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性文件
这些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含了建设系统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所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是建设系统各个专业内容在实践中的应用,也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凭证。它们包括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做出决策的前期依据性资料、研讨过程、专家结论等等。同时也是建设系统各专业部门在监督、指导建设项目各个环节依法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它们对工程档案的收集、审核具有指导性意义
这些建设管理档案的进馆,一方面是改善了馆藏结构,另一方面对城建档案馆收集、审核工程档案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通过采集这些档案中包含的信息,使得城建档案馆在收集、审核工程档案时更具有针对性,还有主动性。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根据所掌握的建设信息,能够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就有效地介入,开展业务指导,为以后形成高质量的工程档案打下良好地基础。
二、城市建设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的特点
(一)系统性:因为这些文件是在城市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真实记录和反映,是由产生单位直接移交给城建档案馆,没有中间其它环节,因而使这些城市建设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具有较好的系统性。它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建设系统各专业部门在行政审批、业务审查等方面工作的全过程。
(二)时效性:这部分档案对城市建设活动有较强的参考意义,由于大部分档案是采取每隔一年移交一次,甚至半年移交一次,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这些档案的时效性,从而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
(三)专业性、综合性: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是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它包括了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因此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一般工程项目建设的时间跨度为1-3年,而这些已归档的施工许可申请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等,对建设职能部门在监督、指导工程的施工具有重要的作用。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供热、煤气、交通、消防、电力、电讯、路灯等,这些设施大部门是埋在地下的管网工程,与城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收集市政公用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城市基础设施使用、养护、维修等的重要的参考凭证。又如:城市违法建设档案是反映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或个人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规划,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等的内容记录,也是城市政府有效行使管理城市职能,指导城市有秩序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记录。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则是申领房屋权属证书时的必备的证明文件等,因此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三、建设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的种类和归档内容
目前,我馆保存的建设系统管理、业务技术档案和种类及归档内容主要有:
(一)种类: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文件;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监理文件;城市违法建设档案等等。
(二)归档内容:
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包括选址申请及规划意见、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的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2、勘察、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地形测量成果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以及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文件、人防、环保、消防、园林、环卫、市政等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等。
3、招投标文件:包括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监理招投标文件及委托合同等。
4、开工审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及批复文件、规划审批申请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桩基工程先期施工核准单、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投资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鉴定书、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监督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设工程施工劳动安全技术措施申请表或安全生产管理申报表、监理合同、银行资金到证明、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固定资产项目新开工统计登记表、新建房屋白议预防处理协议书、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资金减免申请表、外来建筑企业承包工程注册申请表等。
6、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文件或开工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勘察成果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抗震设防审查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和评估报告、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地基基础及结构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测量资料、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及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四、建设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的整理方法
大部分建设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的归档整理,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城市建设档案质量规定》(建办[1995]697号等规范或文件的规定,由城建档案部门按照城市建设管理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审查的前后顺序进行组卷、分别采取装订或不装订两种方法进行整理。
本文参考泉州市建设局印发的《泉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泉建办[2002]17号),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整理为例、简单介绍一下建设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技术档案的整理方法。
(一) 组卷原则和排列顺序
1、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2、组卷时要保持原审批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如:同一事项的文件材料按照审批文件在前,附件及申请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3、按照市建设系统各专业部门的办事程序,来排列文件材料的前后顺序。
(二) 整理的具体步骤、方法
按照档案的整理规范去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进行修补及编写页码。卷内目录按照本馆设计的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直接输入计算机,形成电子数据。
1、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内容应包括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单位(即立档单位)名称、事项(即文件材料内容)。
2、编制单位(责任者)与日期:单位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日期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起止日期。
3、案卷装订:(本馆)采取不装订的方法。根据文件材料的利用率和实际情况,本馆收集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采取直接装袋,后装盒的方法。
摘要:超流态混凝土桩适用于填土层、淤泥土层、砂土层及卵石层,亦适用于有地下水的各类土层情况。本文就此项技术进行介绍。
关键词:潮流态混凝土灌注桩 工艺 操作 设备 管理
1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1稳钻:
钻机就位对准桩位点后必须调平,确保成孔的垂直度,结合场地实际情况铺设枕木或钢板,使钻机支撑稳定。
1.2成孔灌注:
(1)开钻时,钻头对准桩位点后,启动钻机下钻,下钻速度要平稳,严防钻进中钻机倾斜错位。
(2)钻进中,当发现不良地质情况或地下障碍物、如地窖、地下管网(上下水管线、煤气管道、电缆、光缆)、防空洞、化粪池、渗水井等情况,应立即停钻,并通知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确定处理方法、修改工艺参数或重改桩位、桩长等。
(3)钻机钻至设计孔底标高后,混凝土泵开始压住混凝土,然后边压注边提钻,始终保持泵入孔中混凝土量大于钻杆上提体积量。
1.3安放钢筋笼
(1)利用钻机自备吊钩,塔吊或吊车将钢筋笼竖直吊起,垂直于孔口上方,然后扶稳旋转下入孔口,固定在设计标高。
(2)固定后调整钢筋笼位置,使钢筋笼保护层满足要求。
1.4混凝土制备
(1)超流态混凝土原材料必须经过二次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种原材料用量严格执行超流态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3)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Mpa,最小水泥用量350/m3。
(4)外加剂的选用应保证超流态混凝土塌落度达到22~25,拌制投料时其填加顺序滞后于水和水泥。
(5)混凝土搅拌时间应根据选用混凝土搅拌机的型号,并经现场试验后确定。
(6)超流态混凝土的水灰比宜为0.5~0.6。
(7)超流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40~50。
1.5桩头处理:
1)成孔后将孔口周围残土清理干净,防止孔口周围泥块等杂质落入孔内。
2)桩头部位最后应加入适量的超流态混凝土并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以确保桩头处混凝土密实。
2材料
2.1钢筋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2)钢筋笼主筋与箍筋采用焊接法焊接后形成焊接网,焊接网交叉点开焊数量不得大于该钢筋交叉点的1/2。钢筋笼最外边的钢筋上的交叉点不得开焊。
(3)钢筋笼主筋与加劲箍筋必须焊接,当螺旋箍筋与主筋采用帮扎法时,脱扣、松扣点不得大于整个钢筋笼绑扎数的1并且在一根钢筋上开扣点不得大于该钢筋总绑扎点的1/2。
(4)用II级钢做主筋时可不设弯钩,用I级钢筋做主筋时桩顶应设弯钩,弯钩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25倍。
(5)钢筋笼下端500处主筋宜向内侧弯曲150~300。
(6)搬运和吊装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对准孔位。避免碰孔壁,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2.2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超流态混凝土用砂,应选用粒砂或中砂,砂应质地坚硬、干净、若有泥块和杂质,使用前应筛除,其含泥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2)超流态混凝土所采用的石子可因地制宜选用碎石或卵石,石子应质地坚硬、耐久、干净,石子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JGJ153-92)的要求。
(3)超流态混凝土石子粒径宜采用5-20,针片状颗粒的含量不得大于10。
(4)堆放砂石的场地应平整夯实,砂石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5)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对级配不良的粗骨料,应通过试验进行人工级配。
2.3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Mpa,最小水泥用量350/m3。
3.机具设备:
超流态混凝土桩施工主要设备由长螺旋钻孔机、混凝土泵、混凝土搅拌机、管路系统组成。
4.劳动组织及安全:
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4.2人员均须与施工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部作出安全保证。
4.3全体员工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4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
4.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6现场专兼职安全员对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讲座。
4.7压力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5.质量要求:
5.1桩质量检查。
5.1.1超流态混凝土灌柱桩成桩,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成孔,钢筋笼制作和安装,超流态混凝土搅拌及浇注等工序过程。
(1)超流态混凝土搅拌后对原材料质量、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塌落度、混凝土强度等进行检查。
(2)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与箍筋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
(3)施工过程中要求对成孔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钢筋笼安放实际位置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质量检查记录。
(4)成桩后对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检验。
5.1.2桩头开挖时应及时检查桩数,桩位及桩头外观质量。
5.2单桩承载力检测
(1)为确保单桩竖向、横向承载力特征值达到设计要求,应进行单桩静载荷实验,单桩静载荷实验宜在工程桩施工前进行。
(2)采用现场静荷载实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时,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不应少于2根。
(3)为确保桩身质量,宜选用低应变检测桩的完整性,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4)试桩桩头应在桩顶部分配置加密钢筋网2~3层,或在试桩钢筋笼外侧做一个直径略小于桩径的小钢箍与桩顶混凝土浇成一体。
(5)试桩前应进行同条件混凝土,强度等级实验,在桩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时准许试桩。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时间间隔为:砂类土不应小于10天。粉土和黏性土不应少于15天。对于淤泥或淤泥质土不应少于25天。
5.3工程质量验收。
5.3.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5.3.2分部(子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5.3.3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
5.3.4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5.3.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3.6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
(2)图纸会审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桩位测量放线记录。
(5)原材料复验报告,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报告。
(6)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质量检查评定表。
(9)施工记录表。
(10)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11)桩基础工程竣工平面图。
(1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效益分析:
关键词: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1 前言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拆迁安置量的不断加大,我市保障性安置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安置房工程逐步成为我市城乡建设的“主战场”,全市动迁安置房项目呈现面广量大的局面。从2010年末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工程启动以来,我市置换房项目已有65项,建筑面积299.1万平方米左右,占全市工程建筑面积近3成,户数约3万套,涉及到十几万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估算数据)。作为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一直都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我们监管的重点。
目前,我市安置房建设普遍呈现单体体量大、楼层高、大地库、配套全、功能要求高等特点,其施工难度和复杂程度较之以往有很大提高,因此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安置房的质量监管,强化质量责任,切实保证安置房工程质量,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2 强化安置房工程质量监管的具体措施探究
2.1 强化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意识。
作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是受政府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作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保证体系的健全和质量责任的落实实现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符合工程质量形成的本质特征。因此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十分重要,工程质量监督必须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现对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综合执法监督,重点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
一个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各司其责,人员到岗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监理、见证取样检测。首先是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对安置房工程质量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建设单位(市政府最新公布了本市认定的32个安置房建设单位名单(常政发[2013]50号))第一责任人的质量责任,切实加强工程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责任,强化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任,全面提高工程参建各方及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其次是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是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以及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督促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等技术措施,实现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再次是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通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安置房工程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较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警告、约谈以及通报批评,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质量职责。最后是在监督过程中,对于工程中发生的未履行质量责任违规违法的参建方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更好地规范和督促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2.2 完善监管手段,加强对进场建筑材料的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市拆迁安置规模不断扩大,安置房建设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其性质既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也是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百姓关注的重点工程。工程的质量安全与建筑材料质量有直接的关系,建筑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要求各单位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监督管理,在各自的责任主体行为中履行好管理、使用和监督的职责。一是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建筑材料进场检验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取样频次等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确保所用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在工程中使用,保证工程质量。二是定期组织对建筑材料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促进企业规范质量行为,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安置房工程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对本市在建的安置房项目所用钢筋、节能、防水等进行专项检查,杜绝劣质钢筋、违规调直钢筋、不符合抗震性能要求钢筋用于我市工程建设中,保证了节能、防水等专项工程质量。据统计,抽查现场取样材料62组,经检测均符合要求。三是加强了部门联动,加强与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开展建筑工程所用材料的打假活动。对施工现场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已经用于工程上的,坚决整改,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和市墙改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安置项目普遍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进行检查;联合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了对全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了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促进了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稳定和提高。通过加强领导监管,贯彻平时监督从严和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与联动,常抓不懈,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建设。
2.3 加强对结构实体质量抽测,强化实体质量全过程监控
众所周知,安置房建设关系到拆迁安置群众的切身利益,工程质量在保证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同时,还要保证功能、环境质量,以满足拆迁百姓的期望度。在监督工作中首先注重加强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监管,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切实保障安置房工程重要使用功能质量。监督工作中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重要施工程序的质量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对于工程的实体质量从开挖基槽、桩基施工、原材料进场到钢筋焊接绑扎、混凝土浇筑至结构封顶、墙体砌筑、二次结构直至竣工验收等施工过程的各个分部、分项进行全面的质量管控。其次针对安置房工程加大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测力度。一是适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采购和更新各种检测仪器,利用专业检测仪器,对在建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柱、梁、板、墙等结构构件的尺寸、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砌体砂浆强度等进行实体抽测抽查,确保结构实体质量。二是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混凝土的监管,检查拌合物的坍落度、粘聚性、均匀性以及强度,严格要求施工过程中严禁加水,加强初期混凝土结构的养护,加大对相关混凝土实体质量的抽测抽查。三是强化竣工前工程质量监管,加大对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力度,着力在控制空间尺寸偏差、控制外观质量和室内装饰质量缺陷、裂缝治理、防渗防漏等方面下工夫,切实落实分户验收管理制度,保证拆迁安置工程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
经统计,针对全市在建安置房工程的桩基、基础、地下室、主体、通病防治、外墙外保温、太阳能、水电安装等项目的日常抽查监督次数至今达400多次,结构实体质量抽测、分户验收实测达80多次。除正常的监督检查外,针对安置房工程组织了多次专项巡查,对本市在建的安置房工程上的钢筋、外墙外保温、防水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现场取样材料62组,经检测均符合要求。发放整改通知书45份,停工通知书3份,抽查通知单25份,监督抽查记录115份。通过一系列检查措施,确保了安置房在建工程质量处于总体受控状态。
2.4 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建立样板房检查制度
住宅工程建设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质量通病,有的影响结构安全、有的影响使用功能、有的影响外观质量,具体表现为墙体裂缝、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楼地面渗漏(厨房、阳台、卫生间地面以及上、下水管预留周边的渗漏)、外墙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渗漏以及给排水管道堵塞、室内空间几何尺寸控制不严以及电气、设备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投诉热点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住宅的使用功能,给用户生活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有的甚至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因此,及时发现、治理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成为目前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当务之急。如何让安置群众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是我们监督机构应该解决的问题,在政策中加以引导,在施工中加以指导,在验收中加以监管,通过调研出台有关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或办法,使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从而降低投诉率。
近几年来,我们在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结合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质量控制的难点问题,引导相关单位提高施工工艺,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要点,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防治方案》并报监理审批。二是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抽查、抽测频率,注重关键部位和细部节点,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着力解决墙体、地面开裂空鼓,以及外墙、屋面、厨卫等有防守要求的部位因细部处理不到位引起的渗漏等质量通病。三是建立样板房检查制度,要求在建工程主体验收前,必须建立标准样板间、样板套,样板间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现场要竭力做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若其他部分的质量低于样板质量,则必须查找原因、返工整改。四是在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参建各责任主体对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落实,加大对存在问题的督查整改力度,确保每一个安置房工程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从而有效保证拆迁安置小区的工程质量。
2.5 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减少安置房工程质量投诉
分户验收是住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分户验收规定对每户及规定的公共部分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必须强调,分户验收是由建设单位专门组织的对住宅工程质量的专门验收,与日常情况下的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有所不同,不能代替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要求,认真加以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在分户验收中,要求参建各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中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根据要求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规程》的具体要求,对每套住房每个自然间进行全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具体监督工作中主要做到“二个强化、三个不放过”。“二个强化”是:一是强化分户验收的复核工作,在工程初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以及备案前,随机抽取两户复核分户验收情况,对分户验收资料核查、实物质量抽查和空间尺寸复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凡未经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强化分户验收的现场功能性检测,如蓄水试验、淋水试验等。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进行分户验收的不放过;测点、管线标示不规范、不清楚的不放过;老百姓有投诉反映分户验收问题的一查到底不放过。2012年9月,针对目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比较突出的外墙外窗渗漏问题制定了监督控制点,了《关于住宅工程实行外墙(窗)淋水试验的通知》(常质质〔2012〕15号),文件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的整个外墙
及全部外窗进行淋水试验,以检验外墙及外窗的渗漏情况。我站对此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淋水试验的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不得予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不得交付使用。
2.6 加强对建筑节能的宣贯工作。强化措施,重点监管。
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节能的监督重点内容、监督重点部位以及基本监督方式,同时将监督工作方案主要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二是在监督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法规政策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提出拟建项目的节能指标以及落实措施,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执行。三是对单位工程项目的监督抽查中,如发现材料、施工工艺及节点热桥处理有违规情况的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问题严重的要求停工处理,使其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将每次监督检查的情况记录存档。四是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要求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修改的设计文件施工。五是在组织竣工验收时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专项建筑节能验收,主要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和实物工程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和情况。六是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良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记录其不良行为,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规的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在网上公示。七是随着《常熟市安置房建设暂行标准》(常政发规字[2011]13号)、《关于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应用外墙自保温技术的指导意见》(常政办发[2013]175号)等文件的出台,对拆迁安置房外墙保温系统的建筑节能优化措施进行宣贯工作,着力倡导安置房建设优先采用外墙自保温技术。
2.7 增强认识,加强服务,提高质量监督效能
充分认识安置房建设的时代重要性,其作为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政府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大局,安置房建设不仅是经济、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作为我们质量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通过加强对重点工程的服务,有效提高质量监督效率。监督工作中注重加强宣传引导,与参建单位定期沟通协调和进行技术指导,促进安置房项目建设平稳推进,确保安置住房按时、保质建成交付。
一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现场宣贯活动。①组织举办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培训,主动开展“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宣贯工作,大力宣传预拌砂浆知识和使用注意事项,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主动上门进行技术指导;②积极推广宣传《住宅工程通病防治标准》,在建设较好的安置工程项目现场召开二次结构质量观摩会,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观样板工程,提高参建各方质量意识。③在安置房项目上组织召开住宅工程淋水试验样板工程现场观摩会,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淋水试验及各项分户验收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质量。④参与组织首届技能状元大赛钢筋工竞赛,选派人员对比赛结果进行评判,为比赛的顺利圆满完成做好保障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工程交底、参与各类沟通协调会,主动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参建各方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强化安置房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在履行正常的质量监管职能外,指定专人定期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技术咨询,提高了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了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对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
2.8 加强安置小区配套设施质量监管,做好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验收管理工作
为完善安置房小区功能、保障业益,提升住宅小区整体居住品位,在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也要确保小区配套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和质量合格。市政府于2011年印发了《常熟市安置房建设暂行标准》,文件明确了基本统一建设标准,对小区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要求提供了依据。随着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常熟市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验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常住建规[2012]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验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常住建[2012]199号)等管理文件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站对配套设施质量监管的职能要求。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项目报监、配备专业监督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到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以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在建设项目推进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
3 存在的不足与建议
结合目前我市安置房建设总体现状,通过调查总结发现在工程质量上仍有一些不足:一是对建设单位不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条例实施建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制约,因通病防治为推荐性标准,不能强制执行;二是设计单位往往对施工现场经验不足,设计意图模糊,技术指导措施不够明确,有些甚至是生搬硬套,导致施工图纸质量难以指导实际,一旦出现问题,只能通过事后补救措施,致使质量问题难于根治;三是客观上受限于本地建筑业整体水平,部分施工单位对住宅工程重视度不够,对通病防治施工经验不足,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责任意识不足,施工实体质量与用户的理想要求尚有差距;四是目前我站监督工作以抽查、抽测为主,日常工程监督管理依靠第三方监理单位,而目前监理单位业务水平、职业素质参差不齐,监理效果也不尽满意,部分监理单位人员有明显挂靠,项目人员配备不到位、不齐全,日常监理工作不尽责,见证取样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工程用主要建筑材料质量如非标钢筋、冷拔钢材、商品混凝土不合格等质量问题仍有出现,防不胜防。
随着安置房工程规模的逐年扩增和推进,结合本人多年工程监管的实践经验,建议建设方适当增加资金投入,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面,合理配置资金使用,对当前质量投诉比较突出的问题能够事前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注重提高质量方面要求,力争在质量源头上得到控制,对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的一些推荐性标准、规程进行推广和应用,设计中尽量采用成熟材料、成熟工艺,取消一些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分部工程。
关键词:造价预结算; 审核; 现状; 对策;签证管理;工程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存在的现状及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已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这对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加大对工程的预结算审核正确性的控制,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审查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愈来愈显示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在我国建设事业的良性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
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一项复杂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工作,一方面要求审核人员要具有足够强化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管理等一系列系统的建筑工程知识;另一方面,需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准确科学地开展工作,以确保审核结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一般集中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依据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并针对实际履行情况和有关因素,对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格确定和调整的正确性负责。
2、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存在问题及对策
2.1、计价依据存在滞后性,与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水平尚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建筑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出现,使得定额缺项及需要补充的项目逐渐增多。而定额是具有高度权威性专业性的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测定并颁布执行的,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致使现阶段预算定额没有与实际工程特点相符合,存在不合理性,从而暴露出了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的滞后性。
对策:根据工程特点多方面收集第一手资料,积极开展货源市场调研,做好成本调查,尽量寻找质与价的最佳结合点,并与施工方积极探讨确定经济适用的施工方案,以合理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来适当定价,作为双方均可接受的价格进入结算,并整理并积累相关数据作为业内参考。
2.2、高估冒算现象在结算时较为普遍。 为了获得较多经济收入,一些单位采用各种手段提高工程造价,致使实际数据因人为因素偏离正常轨道,存在高报虚高现象。例如虚增工程量、高套定额、巧立名目、增加不合理变更洽商,只报增加项目隐晦减少项目等手段人为提高造价,为合理公正地开展工程造价审查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严重阻碍了审核工作的有效进行。
对策:一是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对送审造价超过终审额的30%的,象征性征收若干的审核附加费,从经济杠杆角度遏制虚高送审造价。二是在审核部门与项目部之间长期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下工地了解情况,对重大变更的隐蔽部位必须到场察看,做到动态及时地跟踪并掌握现场的具体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详细工作记录。以避免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使工作陷入被动。三是完善签证制度,目前工程实践中存在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度不规范,责权不清的现象,签证制度上的管理混乱往往给承包商留下可乘之机。例如,投标报价或清单内容已有的项目,重复申报签证,从而达到重新报价的目的;或是将合同范围内已涵盖的内容作为新增项目申报签证,有意扭曲合同界限含义等等。建议签证项目的会签流程表应有预决算人员参与,作到有签必核,从造价角度控制签证的合理性。四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一般来说工程变更在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结算审核只起到事后造价监督的作用。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现场人员只管变更,不算经济帐,最终造价必然增多的情况屡见不鲜。建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应严格遵守程序,做到不随意变更图纸,不准随意提高原设计标准,对于需要变更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做到项目部现场技术研究―审核部门市场询价―施工方预算报价―最终核定预变更造价,以提供决策层关于变更的经济数据,从而在经济角度考良是否有其变更的可行性。
二、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内容
关于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审核是合同执行情况审核的重要环节,工程量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造价高低并能有效控制工程结算。
一是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审核。对工程计量过程中出现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比相应合同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审查人员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分别处理。若是承包人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大于设计工程量,应以图示为准,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认可。常见如桩基施工中的超挖,超扩现象。二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审核。主要包括设计变更,现场额外增加工程以及合同规定允许进行的清单漏项调整,审核人员应认真复查是否有完整的变更增加程序流程,是否有现场代表,监理代表签字确认。特别要注意业主,监理单位的相关签证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签证,是否与合同,招标文件精神有冲突,相关人员是否在签证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工程单价的审核
工程单价审核包括原合同范围内及合同外单价审核二种情况。对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是否套用合同内单价较好甄别,同时也要仔细审查是否与投标时的取费模式计价依据完全一致。对于合同范围外的新增实体项目单价,要注意是否遵守合同计价精神,正常情况是标外项目应执行与中标价的同等降幅系数。
3.费用的审核
工程费用依据应完全在招标文件,合同的精神框架内执行,注意各项费用的计算及定额标准套用是否得当,人材机单价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是否与现行市场价格水平相当。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忽视的内容就是工程项目重复套用的问题。例如原投标书中出现的甲供项目,在实际施工中有可能变更为分包项目,此时就要将整个分项完全从结算中剥离出来只计取分包配合费,若在审核过程中不注意察看合同等原始资料,往往容易产生相当金额的项目重复计算。
三、提高预结算审查效率的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制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结算审核制度,对未完成的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过程、实施效益和影响做出全面、系统、科学的统筹分析,运用技术审核、方案对比等手段,找出与预订目标的差距和不足方面,及时的进行信息反馈和交流,有利于项目建设发展的经验进行总结交流,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的经验依据,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培养高素质、高技术的预结算审核人才
建设工程预造价审核是集合了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的工作。做好工程造价造价控制是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是提高审查效率的关键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应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知识,认真贯彻和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的法规制度,以保证工程建设审查的顺利进行。
3、加强工程资料全过程收集管理加强工程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对造价审核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由于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跨年度工程不在少数,从项目勘探至最后竣工验收期间时间跨度长,各方面不确定因素较多,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显得尤其重要。从招投标阶段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到施工阶段的开工报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函,工程例会,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到收尾阶段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工程竣工图,工程结算资料,历年的劳保核定卡,以及施工期间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等等,缺一不可。以上诸多的合同文件如果有出现矛盾,遗漏或错误,必然影响到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势必给工程结算审核增加相当的人力物力甚至是财力方可弥补。故而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有专门的造价专员来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动态跟踪记录工程的进展情况直至竣工,一方面可为日后结算审核做好充分的了解和数据依据。另一方面,主动掌握详实客观的工程资料,避免因发包方原因资料缺失被承包商偷梁换柱此类现象的发生。
4、不断总结和借鉴先进的工程预结算审核经验,提高审核质量
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实施,要不断的从实践中总结经验,综合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分析,加强同业人员对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总结交流,使得日后的建设项目造价审核上有经验可循,有教训可借,更能促使决策者实施者的管理建设水平的提高,提升项目投资的科学性,同时也是强化决策者和工作人员企业责任感的有效方式。
结束语
合理科学的预结算审核作为完成项目管理关键性目标的重要保障,有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建设资金决策水平,提升实际运营项目效益,从而为建设工作的公开透明打下良好的运行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责任感,为我国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稳定的运营态势,正发挥着其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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