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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建财务; 事业财务; 管理
2008年重庆文理学院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支持下率先把以前独立核算的基建财务账并入事业财务账,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创新的财务会计管理之路。这既是支持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型校园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学校会计核算秩序的创新型探索。
一、高校基建财务并入事业财务的必要性分析
(一)当前财务政策的需要
2012年2月7日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中的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报表,其中财务报告明确要求要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里要说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新的政策改变了事业单位将一个基本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核算分离成建设和接收使用两个财务会计核算的做法,要求两种核算方法进行统一,即基建财务并入事业财务。
(二)财政体制改革和会计主体原则的需要
首先,我国财政体制正在逐步推行部门核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涉及金额较大的收入支出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方式进行,各高校在编制预算时也将基本建设的内容包含在内,在预算编制目录中以“教育基本建设支出”项目进行反映。但由于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的分离,对基建支出的具体情况无法完整地予以反映,这就要求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统一进行核算。其次,一个高校,两个会计主体,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活动,体现高校整体经济业务运行情况,记录和反映为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正常开展而进行的基本建设活动。合并前是两套独立的会计决算报表,造成主管部门、学校管理决策者、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对两套报表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不同的口径使得无法全面地反映学校的真实财务状况,不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基本做法
(一)出台相关文件和制度
合并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制度的情况下及时出台了新的报账文件和管理制度,如《重庆文理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等,学校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得到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会计人员的责任心逐步加强,为基建财务账和事业财务账的合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理和统计科目余额
清理基建账务系统中的所有科目余额,并按不同的基建项目进行统计,以便为并入事业账务系统中进行科目、项目归类核算提供数据;暂存暂付等往来账款按单位和业务性质进行归类,确保合并后不影响学校的整体会计核算原则。
(三)并账和并表
以现有的事业会计制度为主体,保持现有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能够反映基本建设特色的会计科目,通过补充、调整与修订相应的事业会计科目,有条件地并账和并表。一是将基建会计科目余额表与结转前事业会计科目余额表进行合并;二是将基建资金平衡表与事业会计报表进行合并;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四)合并时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并会计科目设置是基本建设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编制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关键。
1.资产类科目的设置。学校事业账务系统中科目“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变,用以核算学校整体货币资金业务的活动情况;增设科目“在建工程”,归集学校基本建设工程成本,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明细科目,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下根据需要设“前期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费用”、“分摊费用”、“绿化支出”等明细科目,在“待摊投资”下按照基建财务要求设“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设计费”、“临时设施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借款利息”和“其他待摊投资”等明细科目;在事业账务系统科目“材料”下增设“基建库存材料”明细科目,用以归集基本建设工程用库存材料;在“应收账款”科目下增设“应收借出工程款”和增设“预付账款”科目,再按不同单位设置明细科目,用来核算基本建设单位借款和预付给施工单位账款以及应收回甲供材料款等应收款项;在事业账务系统科目“其他应收款”下设置“基建借款”明细科目,用以核算职工为了办理基本建设事务而暂向学校借的款项,待对方单位开出发票再冲销该笔借款的账务处理。
2.负债类科目的设置。事业账中科目“借入款项”不作调整,按贷款银行进行明细科目核算;在科目“应付账款”下设置“应付工程款”明细科目,在科目“其他应付款”下设置“基建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同时也按施工单位名称设置明细科目,用以核算基本建设过程中应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同时在科目“应付账款”下的明细科目“保证金”下增设“基建保证金”,用以核算基本建设施工单位中标后交的履约保证金和工程竣工结算完工后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质保金和防水质保金。
3.收入类科目的设置。因学校财政拨款直接拨入事业账,再统一基本建设预算项目,故事业账未增设“基建拨款”科目。
4.支出类科目的设置。合并后不再使用事业财务原支出类科目“结转自筹基建”。为了归集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全部成本支出,在科目“教育事业支出”中核算,并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增加“教育事业支出”科目余额,减少“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同时增加“固定资产”科目余额和“固定基金”科目余额。
5.净资产类科目的设置。因基建账科目按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分类,所以事业账中净资产类科目不作调整。
(五)基建账并入事业账中科目余额和会计报表合并的程序
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为学校更好地规范财务管理秩序搭建平台。
1.如“现金”、“银行存款”和“材料”等科目可根据事业账务系统和基建账务系统中的数据直接相加填列科目余额表和会计报表。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和“事业结余”等科目在事业账务系统中科目余额不变,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独反映。
3.新增设的科目“在建工程”及“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等下设的明细科目需根据基建账务系统中的明细科目分析填列在事业科目余额中和合并会计报表中。
4.暂存暂付款科目如“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保证金”等需分析计算以后按不同单位列入事业账务系统各明细科目余额和合并会计报表中。
5.基建和事业往来账的抵销方面值得注意,首先如果有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之间相互借款的情况,即当基建资金不足时会出现临时从事业财务暂借资金或者事业财务向基建财务暂借资金的情况,在合并之前有可能造成两张报表重复核算的现象,因此在并账时注意科目余额的抵销;其次学校用自筹资金对基本建设进行基建拨款,也就是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学校的基本建设,其实就是资金在一个单位内的转移,其最后形成了学校的房产等设施,最终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完工的且经过验收移交、财务决算的工程在事业财务中以固定资产反映,未完工的或未交付使用的工程在基建财务上的在建工程反映,因此可以把重复核算的予以抵销。
6.基建财务和事业财务合并后应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中作为财务事项说明,以便主管部门、管理决策者和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学校的资金运行情况。
三、主要成效
学校在实行一套账务系统运行后,学校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统一,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整体财务运行情况,提供更加完善的会计信息,有力地防范了财务风险;统一核算提高了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更加重视财务过程的检测和监督,专门设置了质量监测岗位对全校的财务管理过程进行跟踪,对重点监测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整改,基建和事业并账后,每月的质量检测报告中体现了学校当月的整体财务运行质量,并通过解决问题,使财务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并账前每月由专人负责对基建账务系统中的银行存款、材料等进行对账,合并后由部门统一整合资源分不同岗位进行完成,为学校合理配置资源、节约成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学校率先推行一套账务系统核算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支持和认可,也是顺应了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四、几点体会
(一)制度完善是保障,内部控制监督是关键
一直以来高校事业财务执行的是《高校会计制度》,基建财务执行的是《高校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一个会计主体执行两种制度势必会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学校已经对这一创新型管理模式进行了探索,但同时需要新的会计制度的完善和保驾护航。
(二)突破思想意识是前提
长期以来高校财务人员的潜意识里就是基建财务和事业财务分别核算,习惯于基建财务的独立性,很多高校也有单独设立基建财务部门和人员。从实际来看各高校负债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方面,单独的事业财务报表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实行统一核算后负债、支出及结余等会影响报表的格局,但体现出更为完整、准确的财务运行情况,能建立起更为合理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所以应有创新型意识和防范风险的意识。
(三)提高财务管理质量是根本
实现基建财务和事业财务核算的统一是一项财务管理系统工程,“系统”和“控制”是其精髓,持续改进创新和加强监管是关键,有效地提高学校整体财务管理质量是最终目标,这样才能为学校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更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更加健康的财务管理运行环境。
总之,实现二者的统一核算是高校财务运行发展的必然趋势,不仅要解决财务体制、机制等问题,还应使有关基建业务的核算既统一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又保持相对独立。要做到既是整体核算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能够清晰反映基本建设业务处理的脉络,还需进一步研究探索来共同完成高校财务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庆申,郭业军,郭维菊.关于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的探讨[J].经济师,2010(7).
[关键词]高校;基建财务;事业财务;会计核算;合并
高校基本建设是高校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所有的经济活动应当给予完整反映。然而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将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离核算,形成一校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报表,不仅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冲突,也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悖。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事业经费收支核算与基本建设收支核算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事业经费收支核算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本建设收支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做法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如果能将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纳入学校整个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中,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我国高校会计核算体系的现状
1998年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长期以来。受我国基本建设投资体制和国家财政预算编制的需要,作为高校经济活动一部分的基建财务与高校事业财务分开核算。事业财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核算高校教学科研等常规性、维持性业务;基建财务执行《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业务,并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高校的基建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有利于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的专项管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高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个高校为了抢抓机遇,扩大招生规模,纷纷加大基建资金的投入力度,而目前大多数高校基建投入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筹资渠道的多元化与过去主要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基建体制和会计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高校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合并核算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1 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将逐步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政策。按“大收入大支出”的管理要求,高校目前编制的部门预算已经包含有基本建设的内容,并且在部门预算编制目录中用“教育基本建设支出”项目进行反映。但由于两个会计体系的分离,仍无法完整地反映基建支出的具体情况,统一核算势在必行。2 会计主体被人为地一分为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就把高校这一会计主体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即教育事业费会计核算主体和基本建设费会计核算主体,这显然不符合一个会计主体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3 会计报表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由于高校基建财务与校级事业财务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导致二者核算的内容及核算的方法完全不同,二者在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上自成体系,各自独立,形成了事实上的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务核算体系,必然形成两套决算报表。两套会计报表分别根据需要按照不同的口径上报,但都只是学校财务状况的一部分,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无法全面、真实地了解单位的财务状况,无法使管理层准确地解读会计报表,不能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二)可行性
1 政策可行性。根据会计政策,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账务处理程序等方面有许多相同或类似的地方,这为二者的合并核算提供了基础条件。2 宏观环境可行性。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支出科目设置上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所不同。如新科目中的“教育支出”,除包括原“教育事业费”之外,还包括教育基建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中不设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增加了基本建设支出项目,使得原来不能反映的基建支出也能通过“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进行明细反映。此外。有关债务支出的内容也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得到了细化反映。按照这一设置,高校涉及基本建设支出的业务要并入学校会计账进行核算。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3 时势可行性。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拨款也直接由财政下拨。因此,从会计主体和核算拨款的角度来看,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合并是可行的。4 技术可行性。高校已普及会计电算化,高校财务人员的素质在不断提高。
三、高校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合并核算的措施
(一)改革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校财务会计在具体操作时必须合法合规,有制度保证。现行的会计制度核算范围过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在高校银行贷款大量存在的今天,也不利于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及全面揭示财务问题。必须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将基建会计核算并入高校整个财务核算体系中,将基本建设支出作为其经济业务的一部分,拓展其核算范围。
(二)重新设置符合高校特点的会计科目
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下增设“基本建设拨款”、“基本建设借款”、“在建工程”、“基本建设支出”、“基本建设工程应付款”、“基本建设工程暂付款”科目,改变自筹基建经费以拨代支的核算方式。在收到财政部门、上级部门拨给的基建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本建设拨款”;收到银行或其他部门转来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本建设借款”。发生预付材料费或其他预付资金活动时,借记“基本建设工程暂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发生应付未付工程款业务时,借记“基本建设工程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在“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基本建设投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项目结束交付使用时,借记“基本建设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对已完项目结账时,借记“基本建设拨款”、“结转自筹基建支出”,贷记“基本建设支出”;对项目交付使用以前发生的基本建设借款利息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对项目交付使用以后发生的基本建设借款利息借记“教育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
(三)优化会计报表设计
一、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与预算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认识不足
现阶段,有些基本建设单位对实行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对预算在单位管理中的作用以及预算的安排和实施缺乏深刻理解,缺乏现代企业管理观念。这主要是源于这些单位对工程项目计划、程序、预算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认为建设单位基建项目只要有本单位的年度计划,或者只要有本单位领导会议的临时决定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载即可。还有的将本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上级主管部门的部分资金计划以及中介机构编制的基建项目建议书等作为财务管理或预算控制的依据。这些都使得实际投资的项目内容、投资规模、投资额与上级批准的项目内容、投资规模、投资额不相符合。
同时,这种认识的不足还表现在项目财务决算不规范,把财务决算工作全部归结于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既不了解工程项目从审批规划到开工竣工之间的程序,又未参与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合同的审计工作,因此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流于形式,既无工程项目特点的详细分析,也无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财务数据分析。如果无法提供预决算执行结构方面的对比数据,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2、内控制度滞后,影响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预防、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现象,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等几方面。但是,现阶段很少有建设单位能建立比较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大多内容非常简单或根本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这就直接导致财务会计核算把关不严。对建设单位来说,项目负责人不能认真理解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凭主观意志办事,对基建实施的过程不重视,甚至在主观上回避监督,搞暗箱操作。建设单位往往有挤占、挪用基建费用的情况,如管理费中列支大量的招待费用、咨询费用、考察费用、会议费用等。但是财务管理却没有很好地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对领导提出的错误意见和做法不敢抵制,听之任之。
3、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管理不到位
财务人员对基建的基本知识不太了解,核算中容易出现一些错误。一是建账不规范。有的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基本建设会计账簿,只是在事业单位账簿中统一核算,很难分清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更谈不上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了。二是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如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没分明晰核算,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时候,很难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的报表填制工作;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明晰核算,有的单位只是进行到二级核算,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三是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如出资方直接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没有给建设单位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的原始凭证,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因此造成项目归集核算的建设成本不完整。四是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有些单位的此项费用超预算较多,挤占建设成本,有的单位按计提金额列支,有的单位却是从别的账户列转支出,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规定。五是一些基建财务处理不规范。对建设项目利息收入、投资包干结余、竣工结余资金、核销与转出、基建收入、竣工财务决算等都不能进行规范地财务处理。
4、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结合不够紧密
现在的项目管理一般分为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两部分,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彼此缺少有效的沟通机制。财务人员不了解各项目预算的组成情况及特点、不了解项目的进度,使得预算项目与财务支出科目不挂钩,无法实时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额度与财务支出之间无法起预警作用。而项目管理人员不了解预算执行情况,难以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之间不匹配的问题。
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结合得不够紧密,直接导致了预算项目与财务核算科目的不协调,进而使预算支出结构不够合理,有些支出虽有预算却无法找到相应的财务支出科目。如水电煤等地下管线搬迁费用以及地上电线杆入地费用,在项目预算中列入管线搬迁等不可预计费,而在财务核算时只能记入“待摊投资”下的“其他待摊费用”二级科目。地下管线结构错综复杂,管线动迁费用日益庞大,却既不能记入房屋动迁补偿费又不能记入建安工程费用。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下,待摊投资科目下并没有管线动迁二级科目,由此造成庞大的管线动迁费用挤入“其他待摊费用”,使其他待摊费用占据待摊费用极大比例的奇怪现象。
二、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与预算控制的相关对策
1、更新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观念,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加强基本建设单位对于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的认识,转变预算管理的观念。首先,需要认识到预算管理是发达国家的企事业单位多年积累的成功管理经验。对基本建设单位来说,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是单位的生命线。实行预算管理是单位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的有效办法,能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单位管理,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其次,单位领导和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与预算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转变财务工作及预算工作仅是财务部门和预算员的事情的观念。事实上财务工作与预算工作不仅与财务部门和预算员有关,也是各相关部门,尤其是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项目负责人不仅要对项目成果负责,同时也要对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只有各方面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起来,才能搞好预算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按《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单位必须在工程项目立项时,制定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预付工程款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物保管制度、备用账登记制度、费用报销开支内部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建设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要理解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能和要求,增强财务管理的责任感,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不断地完善,共同提高理财能力。
3、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单位预算控制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实施基建财务管理与核算,首先要重视基建项目的合法性,对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不得开支,对违纪违规行为拒绝支付基建款项,使建设单位的基建工作走上正常轨道。凡是需要在基建会计上入账的款项都必须有拨款文件、协议或者合同资料,一切基建用款如工程预付款、设备款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和协议。职能部门所签的每一份基建合同均应给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原件,以便财务部门随时监督检查。同时,财务部门必须审查所付的每一笔款项是否已列入批准的计划项目内,付款手续是否齐全,收款单位的账户是否是已签合同的法人单位的基本银行结算账户,收据或发票的出票人是否正确,加盖的印章是否是合同签约单位的财务会计章。此外,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收费、摊派计入待摊投资支出,也不得将打着各种旗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观考察的费用计入待摊投资。
其次,要加强对从事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对会计人员定期进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制度法规的培训和上岗前的培训,使具体财务核算管理人员了解施工工艺流程。财务部门要全程参与基建的实施过程,对基建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检查和审计,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和控制。财务人员要树立学习理念,提高财务管理能力。除定期参加财政职能部门组织会计继续教育外,在工作之余,要根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及适应会计资料通过网络共享的要求,切实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特别要加强基本建设会计及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普及知识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来提高其业务水平。
4、加强预算工作与财务工作的结合
加强预算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做好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应了解各项目预算的组成情况及特点。同时,财务部门必须掌握基建项目的批准程序,主要是:审批―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监理招标―施工许可证―开工。财务部门必须掌握这一程序中各个步骤建设单位应做的工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表格,同时要将批准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资、使用资金、会计核算的依据。同时可以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成本费用科目,明确各科目的使用范围和列支内容,并建立财务科目与预算支出项目的对照表,使财会人员入账时即可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应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在预算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开发相应的软件建立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按项目将预算项目与财务支出科目挂起钩来,实时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预算执行结构方面的对比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采取措施纠正。
关键词:新旧会计制度;医院会计核算;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医院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上不同于普通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它的重点内容是向社会大众、政府以及医疗相关机构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目前,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进一步深化改革,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已经跟不上现代化的医院财务管理需求,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优化和创新。本文就目前在新旧会计制度下,我国医院在会计核算方面的差异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讨论,并就其如何提高新会计制度下医院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一、医院会计核算中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
1.适用范围的调整。旧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主要适用的范围是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基层的卫生院等医疗机构)。
新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适用范围则包含了基层医疗单位在资金补助政策、职能定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并专门制定了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会计标准和制度。
2.成本核算体系的完善。在旧会计制度下,医院缺乏系统、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定体系,具体表现为:缺乏合理、统一的核算范围、对象、方法等的确定标准;医疗成本不完整,而是被分划为两个部分,即药品支出和医疗支出;各医院使用的核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各个医院在成本核算的信息、口径等方面的科学性和对比性不统一,从而影响到国家对全国医疗卫生改革在政策、价格收费以及绩效评价方面的制定和管理控制。
新会计制度下,医院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着重对成本归集的核算方法以及自制物资的成本项目进行管理和规范,并按照成本核算的对象对医院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耗费进行归集、分配,然后经过相关的计算编制成对应的财务成本核算的报表,使得医院的各种成本都能够通过报表体现出来。
3.集中支付核算的规范。新会计制度增加了原来旧会计制度中所没有的“财政应返还额度”以及“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这两个会计科目,从而将已经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当中的医院会计核算的相关标准和行为进行了系统、完善的规范。
4.基本建设项目的地位上升。在旧会计制度下,基本建设项目不作为医院在竣工结算前的主要会计项目。这就使得医院在会计核算中由基本建设项目所产生的资产负债不能够通过资产负债表进行表现,从而造成医院的总账会计核算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脱节,使得医院最终的整体会计信息缺乏完整性、真实性,造成医院资产负债的管理效果不明显,进而导致财务风险的出现。
新会计制度下,将医院的基础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作为重要的核算项目并入到了医院的总账会计核算当中,从而完善和提高了医院整体会计核算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5.将科教资金纳入到收支项目核算当中。旧会计制度下,科教资金的核算管理并没有纳入到医院的收支项目核算管理当中,而是将其当作专用的基金项目或者不定款的项目进行核算管理的。这就使得医院在整体的收入数据上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新会计制度下,医院将科教资金的核算管理纳入到整体收支项目的核算管理当中,从而确保了收入核算信息的全面性、有效性,使得它能够真实、可靠的反映出一定阶段内医院的收支状况。
6.取消药品差价,其收支列入医疗收入核算。旧会计制度下,由于药品的价格存在差价问题,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是将其单独进行核算的。
新会计制度下,将原先的“药品收入”并入“医疗收入”的会计科目核算当中进行统一的计算,而不再进行单独的核算,并且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新医疗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取消了药品在价格方面的差价加成,从而有效避免了以药养医等问题。
二、医院在新会计准则下加强会计核算的措施
1.增加“财务费用”的科目核算。在旧会计核算的制度中,医院在进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借款利息支出的会计核算时,是分别将它们纳入到“其他收入”和“管理费用”这两个会计科目当中进行核算的。然而,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发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大部分医院的运营状况是处于一个负债经营的状态中的,这就要求医院的管理阶层必须对医院的债务利用以及债务负担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就必须将涉及到的借款利息支出等相关情况罗列出来,而“财务费用”这恰好能够对医院的债务效益和成本进行分类度量。
2.增加“医疗赔偿”的科目核算。在旧会计核算制定下,医院往往由于缺乏完善的保障措施而在许多医疗纠纷事故的处理当中遭遇风险危机的打击,给医院的经济运营造成重大的影响和危害。因此,在新会计制度下,医院要增加针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医疗赔偿”会计科目,将赔偿医疗纠纷的相关费用的核算纳入到这一会计科目的核算当中,从而使医院能够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提高医院抵御风险的能力。
3.建立健全修购基金的提取制度。在新会计制度下,医院要加强对修购基金相关提取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医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从而确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同实际价值的统一和一致,使它能够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医院当前在固定资产方面的使用状况。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困难,特别是在新旧会计制度的交替阶段,医院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更是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因此,各级医院要对当前会计核算工作在新旧会计制度下的差别和不同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并确保新会计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从而使医院的整体管理服务水平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财务制度 会计制度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会同卫生部修订印发了《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制定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印发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会协[2011]3号),统称五项制度。
新制度的颁布经过反复修改研究,在此过程中,广泛吸收各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核心思想可以高度概括为:“一个中心,两化管理,三点差异,四大特色”。
一、一个中心以“公益性”为中心
“公益性”是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核心思想。新医改明确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核心单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大职能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在两大服务中占主导地位,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是医疗卫生机构医改的重要指导方针,它更加突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在这个方针下,公益性将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原则,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设计思想、管理流程、业务处理规范等细节中得到了充分全面的体现。比如:⑴制度强化了预算约束,这是公益性在财政补助办法方面的一个体现;⑵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合理划分收支,反映政府对两大服务不同的补偿机制,这是公益性在投入机制上的一个体现;⑶规范资产管理,严格禁止对外投资,控制大型设备购置和借款行为,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这是公益性在基本医疗服务定价控制上的一个体现。
二、两化管理全面体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思想
在借鉴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新制度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特点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制度内容涵盖预算管理、核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财务报告与分析、财务监督、绩效考核多个环节,在整体管理流程上体现了“计划、执行、控制、反馈”的科学化管理思想,又在各个环节充分细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的业务规范,是精细化管理思想的切实体现。
三、三点差异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在“职能定位、管控手段、补偿政策”三个方面的差异
(一)职能定位差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而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科研、教学等综合方面的职能。比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收入、支出、收支结转等按照收入来源和支出性质(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分开核算,而医院财务核算则有所不同。
(二)管控手段差异
在财务管理办法上,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地强调收支活动的预算管控,而对医院则采取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在预算管理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流程和编制内容较为简单,而医院则按照全面预算的管理要求,在管理流程和编制内容上大大复杂于基层;在成本核算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则要求进行多维度、多层面的全成本核算。
(三)补偿政策差异
医改意见提出,政府对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行,而对医院只对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给予补助。新制度规定,根据收入按来源、支出按用途划分的原则,合理调整收支分类。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的职能不同,两者的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核算方式上也存在较大区别。
四、四大特色凸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会制度方面
(一)强化预算约束
制度明确规定,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从财务管理到会计核算都涵盖了不同管理模式,同时考虑到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的差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托记账作出规范。
(二)合理划分收支
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主要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构成,在会计核算中清晰反映了各种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设立公共卫生支出科目,同时,体现政府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足额安排的补偿机制,将政府承担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单独反映。
(三)规范资产管理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并考虑简化核算的需要,对其不要求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提取修购基金。通过严格禁止对外投资,控制大型设备购置和借款行为,控制财务风险,合理划分和核算报告各类收支,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