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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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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过程;注意问题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问题

1.1建筑市场混乱,施工企业法律观念淡薄

在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经常出现不办理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逃避政府监督的行为,而这些行为也是引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的施工企业对项目实施挂靠和非法转包的不法经营,直接导致了相关监督部门和项目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失去了必要的监管。

1.2相关政府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第一,相关监督部门的人员力量及自身素质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一些较小地区的安全监督部门人员及经费得不到相应的补充,而且需要完成的监督任务较重,从而造成监督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出现力不从心的现象。此外,相关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第二,安全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次数较多,但是真正深入细致的检查工作不到位。第三,安全监督管理中一些典型和样板工程的树立工作不够,无法对施工企业起到应有的指导教育作用。

1.3项目施工相关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首先,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只是注重工程施工的最终效益,而忽视安全施工问题,从而导致相应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各种安全责任制度根本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这主要是由于项目的最高管理者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从而在施工企业中根本没有形成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整个企业的内部安全监督管理形同虚设,直接参与施工的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更是无从谈起。其次,还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基本步骤和规律置若罔闻,为了尽快完成工程,盲目开工、压缩施工时间,还有的建设单位出现压价垫资的现象,从而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获得正常的安全施工资金,从而导致工程施工安全出现较大问题。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相应的对策

2.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管理

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控制和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相应的责任人。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需要编制相应的专门方案,并采取必要的严格审批和监督验收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明确的标示,并将这一标示置于显著位置,并对相应的具体施工位置、保护措施、责任人等信息进行注明,从而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防止出现重大危险事故。

2.2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力度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经常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部门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自己的私利,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隐瞒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对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建筑企业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损失,从而使企业真正重视安全问题。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可以利用吊销相关职业证书的办法来对这些人进行有效的警示。

2.3全力构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

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构建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企业安全文化首先要建立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立各级安全保障体系和层级考核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流程,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注重全员安全文化的培养,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全员安全文化素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把安全放在第一,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对构建安全社会、捍卫人的生命尊严、实现安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4对起重设备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当前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事故时常发生,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因此,有必要对建设工程中的起重设备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在对起重设备进行安装和拆卸时,必须有相关专门的单位进行操作,而且进行操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岗位作业证,在进行安装或拆卸前,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专业的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的监督,安装完成后需要对起重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验收,合格后访客投入到正常的施工过程中去。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相关的操作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件,并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制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现象的出现。

2.5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

施工企业应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生产安全一起管”的原则,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其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也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首要的任务。为了保证相应安全生产方针的顺利实施,施工企业必须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科学的完善,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安全施工目标,并保证工程的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所谓安全责任的落实就是指,施工企业必须保证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和认真执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工程施工。另外,施工企业还应该明确企业的法定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不管企业因为何种原因出现何种问题,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减少,保证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工作合理到位。

3、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的安全问题是一项重要的而且非常复杂的工程,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安全关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还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普遍且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同时涉及到我们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还比较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施工人员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

因此只有在工程施工中,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提高监督人员自身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加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来不断完善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只有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施工,并加强相关的监督工作才能真正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总之,如何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安全监督效率成为现阶段提高工程安全监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必须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彭文季:《对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J]建筑安全,2013(05)

[2]舒小平:《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3(06)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相对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

一、建筑行业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的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难以避免,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建筑施工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有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二、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政策

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安全政策和其他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在一起能够确保员工对工作的责任心、兴趣以及福利。安全需要投资,安全也具有成本。用于安全方面投资的直接效益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当行业竞争非常激烈的时候,这方面的投资带来的效益往往比直接用于市场和销售方面的投资更好。有效的安全政策会对企业的战略和社会责任、财政、人力资源、市场、设计和责任、生产环节、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各个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安全和质量是密不可分的

有效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在方法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直接套用质量管理的方法未必在所有的领域都能获得良好的安全业绩。然而,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与质量管理制度的原则仍是相同的。质量管理的成功需要发展相应的组织文化。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强调所有员工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全面参与。在安全管理方面,成功的施工企业也需要付出同样的努力,在同样的基础上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

四、安全的组织管理

安全的组织管理是设计并建立一种责任和权力机制以形成安全的工作环境的过程。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能形成一种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组织管理的措施分为以下内容:企业内部的控制方法;保证安全员、班组和个人顺利合作的方式;企业内部交流的方式;员工能力培养。上述因素互相联系并互相依赖,为控制、合作、交流和能力培养所采取的行动都与管理层的意愿和理念有关。通过上述每一个方面的不懈努力,方可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并实现安全目标,而积极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的组织管理成功的基础。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确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职责分工,和工程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国家度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建筑企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必须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除上述几点之外,还应建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防患于未然,确保工程建设少事故,无事故。

七、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策划;管理措施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上海国尧纺织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地处上海奉贤区金汇镇金闸公路599号。工程包括车间A 区、B 区、C 区;综合楼工程。其中车间A 区、B 区、C 区为地上2~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0748m2,高度为15.1m。综合楼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0088 m2,高度为26.7m。

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忽视安全、忽视警告、违规操作;使用不安全设备,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体存放不当,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2010年11月的上海余姚路胶州路教师公寓大楼起火,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于电焊工的安全意思淡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

2.2 建筑施工的安全责任不明确

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一般都会涉及很多管理主体,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等等,进而导致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还存在工程的转包和肢解分包现象,使得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也不够明确,进而会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造成很大的威胁。2012年12月,上海地铁12号线浦东金桥停车场检修库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坍塌,最后被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可见安全责任的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的危害也是非常的严重的。

2.3 作业场所的缺陷

作业面临边防护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地下室照明光线不足;通风不良、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4 缺乏健全的现场管理机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健全的现场管理机制,因而缺乏正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普遍方法主要是采用突击检查的方式,从而导致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使得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更加的不明确。因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建筑企业缺乏健全的现场管理机制有直接关系。

3 现场安全管理的策划

3.1 安全管理策划的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策划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有关的管理规定、制度等。

在编制本工程的安全保证计划时,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特点、本市的安全法规、条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使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做到有法可依,在安全操作方面做到有切合实际的可行性。

3.2 安全目标的策划

安全目标的策划是安全管理的首要问题,它不但是安全管理过程开始的标志,而且决定整个安全管理过程的进行。

施工现场应制定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工程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应根据安全任务和责任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

3.3 安全责任制的策划

明确组织机构,让每个岗位人员知道整个组织机构以及自己和相关人员在其中的位置。细分生产任务。按分部、单位工程任务来分。主要安全工作,按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支持性分类。包括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

人包括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机包括特种机械、施工设备设施等;料包括一般材料、危险化学品等;法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受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实施运行、检查纠正、安全记录等;环包括个人防护、警示、旁站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安全教育班组活动、文明施工、应急措施等。

对照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把所涉及的安全工作内容进行确认,得到该岗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和责任。依据量化的安全生产任务和职责,安全工作目标才能落到实处。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依据公司统一的安全标准,再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策划的。做到了每个岗位都有相关的责任制进行考核,责任制的内容涵盖了该岗位的工作内容,使每个岗位的人员都能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企业要想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就必须转变以往的工作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问题的认识,有效应对施工中的突发事件,优化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的对策。

4.1 现场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框图

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下列内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施责任考核;配置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费用、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检测器具;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确定消防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等。

4.2 临边洞口坠落的预防措施

4.2.1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在二层以上楼层周边砌体未封闭前架设安全平网一道,楼梯口和梯段边要及时设置临时栏杆,地面通道上部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棚,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设置防护栏杆外,还应设置安全门。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1.2m,下杆离地0.6m,栏杆柱的固定要求如下:

基坑周边采用钢管打入地下50-70cm,混凝土楼面固定时与预埋件焊接牢固,砌体上的预埋件采用80×6的弯转扁钢作预埋件的混凝土块砌筑而成,然后焊接牢固。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北侧为使用中的厂房,东侧紧邻沿街商铺,非工程人员流动性非常强,加上沿街商户对搭设防护棚的抵触,所以对楼层的临边防护要求特别重视。严谨的搭设方案、严格的搭设、验收要求以及严密的日常巡视保障了临边的安全。

4.2.2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板和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入口、基坑、孔洞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置红灯警示。防护设施临时性拆除应经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工作完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应架设栏杆,其要求同临边栏杆。

4.3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生产与各类人员统一起来,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专责,分工有协作,出现事故以后,能快速调查清楚从管理到操作各方面的责任,避免类似情况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明确出来。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4.3.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至施工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自最基层的施工人员起,逐级向上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负责,直至项目经理,以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确保整体工作的安全。

形成下一级的安全工作保上一级的安全工作,上一级的安全管理抓下一级的安全管理,形成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局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进行签订,并逐年考核,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的给予奖励,达不到安全生产责任的给予处罚。在各项评比工作中给予安全否决。

4.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4.4.1 安全管理人员的选择

在建筑工程中,要重视起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应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除了要求持证上岗外,业务的熟悉与否很关键。本工程在组建项目班子时,通过考核管理人员对自己岗位在实际操作中易产生常见问题的应对措施,来决定其是否能够胜任工作。通过定期的考核来检验其岗位的达标情况。

4.4.2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

安全生产的落实过程,必须界定有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义务以及责任,与此同时,还要针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应对施工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场的三级教育是最基本的,操作前的安全交底、操作规程交底不能遗漏,工期较长的应该定期进行交底,以免操作人员的思想麻痹。根据不同的季节、施工阶段、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学习,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若能够充分根据操作规程施工,便能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4.4.3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时用电按现场的有关规定敷设,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应对现场线路、设施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以待备查。配电线路按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室内、外线路均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否则要采联防护措施。

配电系统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各类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用可靠的接零和接地保护,各大型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有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5m。

4.4.4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在作业区划出,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监控人员全程监控。外架应铺设密目式安全网,操作层必须满铺架板、绑扎牢固。外架立面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搭拆脚手架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搭拆架时还必有专人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佩带安全带,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脚手架等处攀登或行走。高空作业处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高空作业的料具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在高处作业、严禁抛扔材料、工具、物件。

4.5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管理是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的知识方方面面都有如:建筑学、法律法规、管理学等。这就要求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素养,还要知识面广泛,并同时具备主观能动性,能够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学习新知识。

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才是能够跟上时代步伐的专业管理人才,由这样的人员组成的队伍才是现代的施工现场需要的管理队伍。过去我们的管理体制是松散的,我们必须对其加以改变,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监管,建立相关制度将施工、监理、业主与政府联合起来,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并且互相之间进行监督,相互约束与牵制,保证监管工作的透明。对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规范其程序及手续,严格按照技术负责、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三方签字许可审批的程序进行,保证管理工作的到位。

5 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工作,贯穿于现场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并在实际施工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前的施工场地安全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才能满足不断提高的施工管理需要。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建筑业的迅猛发展,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同时也对传统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下安全监督管理,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基于对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和实践,本文认为今后的建筑安全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实现监管 方式的转变

面对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任务、新课题,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首先要更新观念,打破旧的计划体制下统抓统管的老思路、老办法,彻底改变政府监督人员到一线直接代替安全员抓安全工作的局面,改变那种政企不分、责任不明、越轨执法的传统监管方式,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五方责任主体在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确保体系能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这一体系中,应是主导作用。一方面主导安全生产发展的大方向,另一方面监督管理好各方责任主体,这样才能起到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的合力,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

二、加强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对各级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包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的明确划分上,应同时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及问责制度,否则虽明确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最高领导者拒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怎么办?企业内部由谁或那个部门来考核,怎样考核?考核不合格怎办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落实主要责任人、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就成了一句空话。不能总是等到事故发生后再来问责,否则如何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呢?

所以,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了解清楚。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将其与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每次考核必须留下详细的文字记录备查,从而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中,监理单位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之一,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必须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及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报告。

2、审查施工总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专家论证及方案督导落实情况。

8、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旁站式监督及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或暂时停工;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四、抓好重大危险源辩识监管工作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成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1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3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改进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

五、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管工作

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我国现在的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为主,安监小组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却对工地现场不闻不问,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主管部门。本文认为,建设行政部门监管要正确定位,把工作重点放到监督工程建设法定建设手续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上来,检查建设工程是否履行法定建设手续,督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到岗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采取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方式,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管理导则办事,分清政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责任主体主导作用。

六、提高建设安监人员的素质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这就要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危害很大。一个合格的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因此,主管部门要每年定期组织安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参加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业务培训,并注重对责任心、事业心的培养,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另外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应注重“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试与应试相结合;发证与技能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

七、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

目前,建筑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频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企业大多抱着侥幸心理,希望逃避检查,,而就目前安监部门检查力度而言,在应该停工的工程中只有一小部分工地被发现并停工,而且这种违法成本与一旦成功逃避检查而减少的安全投入相比较,是相当低的。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代价太重。

八、总结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动态、严峻的管理工作,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应紧紧抓住以上各种途径,采取有效手段,齐抓共管,最终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有序、到位、高效地运行体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5篇

分析上述典型火灾案例,不难看出,违章用火用电是施工现场火灾频发的主要直接原因,但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才是导致火势蔓延、酿成大灾的内在原因。

1.1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

跟随施工进度的临时性用电多,且安装不规范;工人宿舍、食堂等电线、插座私拉乱接现象比较严重,电炉、火炉、液化石油气等被普遍使用;电、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时的现场防护、可燃物清理等措施不落实;电焊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吸烟、烟头乱扔等问题十分严重。

1.2易燃可燃物品多且乱

工棚、仓库、食堂等临时性建筑多由木材、竹子、油毡、聚氨酯夹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多为可燃物;混凝土早强剂、防冻剂亚硝酸钠,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防腐材料,油漆、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可燃物大量使用。并且,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相互毗邻,导致施工现场火灾荷载大,且一旦起火极易火烧连营。

1.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灭火器或配备数量不足,还有的因害怕丢失、损坏而将灭火器锁起来或几种存放,导致使用不便;施工现场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无消防水源或压力不足现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现场不能按要求随进度敷设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者敷设了但无水、无相关器材。

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对消防安全不重视,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均不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每日巡查、定期检查、用火审批、现场防护、入场培训、定期演练等消防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

1.5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素质不高。很多施工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同时,建筑工人多数来自农村且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又极少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知识和逃生自纠能力差,加之大量工人集中居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预防的对策措施

2.1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组织,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在各班组、工段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同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总平面部局,满足各项防火间距要求,配备、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加强日常防火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具体技术要求不再赘述)。

2.3细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常识等。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逃生路线等。要特别注重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动火审批、现场防火等制度,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2.4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