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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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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制度

建筑工程制度范文第1篇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 "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

3、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隐患罚责任人100元;

4、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

9、对挪动安全设施,如跳板、安全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

10、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

11、配电箱要符合规范,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锁,对上述违反者罚款责任人50元;

12、开关箱应符合 "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安全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建筑工程制度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项目所需的评标专家,一般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确定所需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在为本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候选的各种专业专家人数与所抽取专家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

第四条不具备《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得提供抽取评标专家的服务。

第五条参与抽取评标专家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标专家抽取情况,在评标专家到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不得离开评标专家抽取室,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至少应有一人陪同。

第六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继续参加评标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责令评标委员会暂停评标活动,更换评标专家后方可继续评标。更换的评标专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抽。

第七条评标专家因下列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不良行为:

1、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4、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5、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6、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

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8、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9、其他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标工作。

建筑工程制度范文第3篇

工程项目立项获得批准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部门和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结合地方政府制定的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明确承担设计任务应具备的资质,明确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委托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实施监理。起草签定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以及需监督检测、权威鉴定的第三方认证的委托协议,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工程造价、工期、行政检测部门,并最终形成建设主管、建设单位(业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组成的主体、监督加服务方的管理体系。

二、分包制度

建设工程的施工具有高度顺延、时间顺延和新技术新才料使用顺延的特点,对于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分冲工程,例如:人防、电梯、消防、防水等,具有施工任务不可替代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已有专项规定等特征,承包单位应及时确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专门规定完成分包资质审批。

三、用人制度

监理单位的组成人员要求拥有实际的施工经验和监理能力,经过省内监理协会监理理论的正工培训和考试,并获得证书,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监理工程师有获得全国执业上岗资格,组合成一支结构、建筑设计、工民建、造价、电气、给排水、暖通、计算机辅助设计、见证、资料等专业齐全的团体。在实施监理任务的过程中,要求每位成员一专多能,彼此取长补短,精通规范和政府文件精神,建立并最终形成“团队”目标的工作环境。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由相应级别建造师带队,同时拥有“土建、水电工程师”以上职称,曾负责过二等建筑或以上的项目管理业绩。项目组成人员按结构、施工、安全、测量、取样、预算、水电、后勤、材料、资料等专业配备施工人员,负责现场的工长及专业负责人要求施工员证,专职安全员要求有安全同岗位证书,预算人员要取得预算员岗位证书。

项目施工人员作用名册需及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便于各单位间安专业对口配合,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人员名册按规定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四、分文往来和资料保证制度

为保证工作秩序的良好开展,及时处理和反馈工地现场的施工问题,在主体方和服务方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笨一次工地会议上应确定好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单位负责公文往来和造价公文往来的人员,并形成会议纪要。归档有序,公文似稿及审定工作精确,参照国务院公文往来相关规定、《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样表,以一流水准为业主服务。

五、“四检制”和“三管理”的现场验收制度

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制度里,“四检制”验收制度是重点。在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按照“班组检,专业质检员检,监理检”的四检制度实施,对预验收合格的工序,监理及时予以签认,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六、工地现场违规的处罚制度

为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对现场施工存在的未按正常程序进行操作,未按事前同约定操作的制止无效且屡犯,通知整改未执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服从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不文明不科学施工存隐患等违法行为形成约束,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工同商讨约定达成共识,制定和实施“施工现场违规处罚办法“,界定各类属于违规现象,明确处罚标准和累犯执行标准。通过拍照取证,以罚款单的方式由项目部负责收缴,按规定的时间打入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设立的共管账户。处罚制度要做到良性循环,有奖有罚。

对违反建筑法、行政法规从而产生严重后果和安全事故后果的行为,按法律规定程序和行政规定程序执行。

七、设计修改和审补充通知单位的监理通知制度

大型建设项目建设的设计变更单份数较多,专业性较强(结修、建修、电修、水修等),使用时又有版本号(日期)签别和总监控制要求,给公文往来和登记带来难度。好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设计变更单的监理通知制度,即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标题:设计变更附件:第X号设计变更单附件内容:XXXX的格式,总监签署后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形成现场施工的依据。

八、砼浇捣令制度和砼浇筑旁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是各专业共同施工的过程,砼浇筑隐蔽性要求事先各专业按图纸完成了施工任务,验收过程按照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结合,现场纠偏返修,验收合格后,总监签署书面浇捣令,即可进行砼浇筑施工,监理、业主、班组同时安排人员现场站监督,确保砼工程质量。

九、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送检制度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品牌采购材料,监理人员按施工质量规范的材料进场条文进行验收,属于地方规定要求送检的材料,或着验收时对进场材料外观质量有质疑,监理方见证人员配合最样人员现场成检验批的取样,送至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按《检测报告》结论确定是否允许进场使用。

十、工地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

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各方共同商讨决定的事项,或者需业主协调各有关方解决的事项,涉及工程资金、进度、图纸设计、材料、政府文件传达等内容时,可采取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会集各方现场主管集中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如有必要,针对部分专业的重大问题,可用专题会议的形式会集各方专门解决。如:图纸会审、安全交底等。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 电梯安装企业资质标准,福建省建设网

[4] 建筑防水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福建省建设网

建筑工程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检测 制度

老百姓买房时最担心的是:房屋质量究竟好不好?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地区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来进行。

一、当前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各种材料产品进场复检的内容(技术指标)不规范

检测单位应按规范、标准规定的进场或出厂检验内容填写委托单,使检测既及时又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有的材料产品规范规定了进场复检内容,规范没有规定的,按材料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内容复检。

2、检测标准执行问题。

1)、企业标准检测:新材料、新产品尚无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依据企业标准检测及质量验收,委托单位办理委托或抽检手续必须提供企业标准,而且是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效标准,否则不能检测,也不能验收和使用。

2)、委托单位选择标准检测:在无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下,委托单位可以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检测。

3)、国际或国外标准的检测:使用国外进口的材料产品,在国内无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检测及验收的依据,或者国内无强制标准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与供货方可以协商选择为检测和验收的依据。

3、样品的真实有效性问题

不正确取样:没有按材料产品标准规定的抽样规则取样,如水泥取一袋、涂料取一桶等情况普遍存在,取样不规范的样品其检测结果就不能准确的判定产品的质量。

试样作假:进部分好的材料取样,取样后进差的材料(如防水材料、涂料腻子等);已取的试样在送检测机构过程中另换样品;混凝土强度试块不在浇注现场取样制作而由搅拌站提供或取样后添加水泥或单独拌制混凝土制作。反映出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存在缺陷,以及见证的不到位。

见证不到位:一是见证人没有对取样、封样、送样全过程见证,在委托单上提前签字盖章的情况普遍存在,根本没有见证。二是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让材料供货方取样送样。

4、结构实体检测及验收不规范问题

1)、同条件试块强度检测及验收

a)忽视试块须满足的条件:养护的条件满足折算的标准养护龄期(20度*28天),即不超过600度天,超过的或过低的都不能正确反映结构的验收强度。即不能作为有效试块用于结构实体强度的验收。

b)没有进行标准养护强度的折算:同条件试块强度乘折算系数(1.1)折算成标准养护的强度,才能按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2)、结构实体强度检测及验收

a)检测方法错误:混凝土芯样采用检测规程无换算依据的尺寸(如采用直径75mm);砂浆强度检测方法选择不当,使检测结果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砂浆强度.应按标准中对每种方法规定的检测目的\限制范围合理选择.或两种方法组合使用.

b)检测质量控制有缺陷:检测人员的素质不高,应具备结构的基本知识及施工、检测实践经验,检测主检必须由较高技术素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检测过程控制粗放,全过程都必须有专职技术人员检查、复核把关,检测结果的准确、有效才能有保证。

c)验收合格判定不正确: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实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标准试块强度的验收也没有要求100%,合理的判定在上面的第五部分中已作了介绍。

报告更改问题:委托的内容经常更改是个普遍现象,改的内容各种各样,见证没有尽责是主要原因,报告的更改应由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见证人和单位确认后签字盖章报检测站,经审核批准后方于更改。

5、委托方或被抽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1)、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的解释:可以要求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或结果作出解释或分析。检测机构也有义务和具备能力提供服务。

2)、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处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按合理的途径处理,即向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正常提出,检测单位必须受理并做出答复。可进行复核、复检或仲裁等方式处理。

二、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的建议

1、目前,施工单位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1)、建设单位的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2)、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加剧了标价的不合理性。

(3)、不合理的工期要求使质量和控制之间出现矛盾。

(4)、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间接地影响了施工质量。

要保证施工质量,还必须赋予施工单位一定的权利,以维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独立性,这种权利包括拒绝权和免费权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因施工问题发生意见分歧,而建设单位坚持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施工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免除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2、我国目前工程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现象

(1)、投资主体多元化。现在工程投资已由过去单纯由国家投资转为多元化投资,各个投资主体都要对工程设计发表意见。如果勘察设计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坚持正确合理的原则,必将带来质量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地位的改变。过去,勘察设计单位是国家事业单位,设计人员本身就是国家干部,他们代表国家把技术关,但现在的勘察设计单位是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诸多方面受制于业主。勘察设计单位这种地位转变,在相当程度上会对质量有不利影响。

(3)、勘察设计行业队伍总量过大,各单位之间恶性竞争,市场“僧多粥少”,人为降低取费标准,市场行为不规范,招投标不公正,这是影响勘察设计质量的又一重要外部因素。

(4)、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意识淡薄,这是影响勘察设计质量的根本原因。

(5)、单位内部质量制度不健全,管理松弛。

3、具体解决方案:

(1)、坚持质量经营原则,适应设计市场需求。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环境。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

(2)、培养高素质的技术队伍,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勘察设计单位是技术密集型企业,设计工作是人综合性的脑力劳动。因此,提高设计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包括质量意识和生产技能的同时,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增加技术储备,为设计生产提供资源和技能保障。

(3)、坚持质量教育,建立质量原理和质量责任制度。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认为,质量意识的提高:一是靠坚持不懈的质量教育。二是靠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因此,质量教育经常化和质量管理制度化是我们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

(4)、优化方案设计、振兴建筑创作。优化方案设计是提高设计质量的关键。

建筑工程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发展特点;施工技术管理

随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强对施工技术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采取有效的组织管理措施,对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等三大目标实施动态控制,确保三大目标得到合理的实现。其中对工程技术控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当前情况下,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特点

1、施工技术将得到进一步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间的商业竞争逐渐加剧,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体现,其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以施工技术为导向。因此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以优化和完善施工技术为重要内容,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以建筑工程监理来促进施工技术的提高和创新,积极学习先进的施工工艺,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建筑工程监理方向逐步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主要针对于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建筑工程监理的片面性与经济体制的束缚,以及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等原因有很大关系。但是随着各地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完善,工程建设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已经成为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发展方向。

3、从业人员素质会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专业化、技术化、正规化的要求。另外,工程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无法满足现代建筑的质量控制要求是阻碍建筑监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起步较晚,相关技术人员储备不足,培训教师的技能又不能完全包括新型的监理技术,造成我国建筑大部分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现象,建筑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更新频率越来越快,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才能确保监理行业的人才储备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下的施工技术管理

1、利用工程监理,加强技术管理。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应该充分认识自己的职责,合理、有效的做好对施工技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监理人员对施工技术的学习,能够根据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及时的做出处理。比如,冬季的降雪或上冻,夏季的暴雨和高温情况时,应该避免什么。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清楚施工的管理模式和整个施工计划,确保对工程的每一步都做到合理的监督。只有全面了解了整个工程的计划,才能更好更完整的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从而,减少纰漏,未雨绸缪。在国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部分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都达不到基本的标准。接受过正规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少之又少,根本达不到现代建筑工程对施工人员的技术要求。这更需要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水平的监督,让施工方做到有效的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导,使施工人员掌握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要领和技能。真正有符合的施工水平,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2、加强技术管理,有利于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行业不断进步和发展下的产物,工程监理单位的发展离不开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会在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不时出现一些矛盾,并且现在建筑行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要求会逐渐提高,施工单位只靠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难适应整个建筑行业的需求,这就需要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工程监理单位为了对施工技术更好的监督和管理,也会对新的施工技术进行研究,这样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配合,就会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的提高,施工技术的提高会加快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水平,从而,又带动了工程监理单位。这样,整个建筑业、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三者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共同进步和发展。

3、做好现场监理,保证施工质量。工程的设计、材料、施工技术、决定着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所以在进行监理时,现场监理尤为重要。在施工之前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核对进场的施工材料、方案等是否与投标书符合;在施工时加强现场的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在检查时要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拍摄器材和必要的检测设备等。主要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等影响到工程质量的问题。做到时刻掌握工程施工的进度和现场状态,保证现场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筑施工技术是不是达标,建筑工程监理是不是有效地做到了监督管理都可以从建筑工程的质量上来衡量。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达到工程的质量标准,会积极配合监理公司对施工技术的监督管理,而监理单位只有有效、严格的对施工技术监督和管理,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4、加强工程监理和技术管理,提高施工进度。工程进度的把握作为关系工程建设生命的重要问题,它不仅仅决定着该工程的建设能否预期竣工投入使用而使建设的单位获得必要的经济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单位对于其他项目的获取与施工,从而影响其在市场经济中整体的经营与管理水平。一方面,在工程进度中做好监理工作与技术应用的相互促进具有非常高的可行性,监理单位应当为保障工程进度,而对工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实施全方位的有效监理,使工程各项目的施工在严格的质量水平基础上妥善开展,从而为技术的应用以及技术作用的发挥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以促进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施工人员利用为了推动工程预期实施,应当尽可能地对存在技术应用需求的施工环节进行技术辅助施工,以减少工作的困难程度,提高施工的便捷性,推动工程建设对于既定计划的有效遵循,降低施工问题的出现频率,从而为监理工作实施提供良好技术支撑,以促进监理工作水平及效率的提高。

结束语

当前,建筑工程种类不断增加,建筑行业对于施工技术有了更高的要求,仅仅依靠建筑行业自身努力,很难在技术方面取得较大提高。工程监理单位的出现恰好适应了当今社会的发展。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施工技术体系来进一步提高工程的施工水平。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也取得了发展。建筑监理单位是行业发展的现代化产物,其发展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也需要依靠建筑业发展。因此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督施工技术过程中,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监理行业的成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