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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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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会计核算问题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联合经营;会计核算;合伙企业

一、矿区联合经营概述

(一)矿区联合经营的内涵

矿区联合经营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采掘的企业将资本、知识和技术集合在一个经营区域内,在这个共同拥有的区域内从事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因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大量的投资,但是这种投资带来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也有可能发现了探明储量,但不具有经济可开采价值,还有可能找不到任何矿藏,而巨大的成本与风险往往单靠一个企业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承担的,所以就会有多个从事采掘业的企业联合各自的资本、知识与技术,来共同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形成共担成本与风险、共享收益的联合体。在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联合经营中通常采取的联合经营形式有:租出、结转权益、产量分成合同以及合并一体。

(二)矿区联合经营的实质

矿区联合经营实际上就是一个资产、权益的联合体,往往由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双方提供某种形式的资产,或者一方提供资产、另一方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开采,然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是这种联合体又不同于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合作各方之间是按契约关系联结在一起的,并不是一种投资合作的关系。由于联合体不能对外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往往不具有法人资格;另外,这个联合体通常是多个企业对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延伸后形成的,所以也不能形成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对其进行会计核算。总之,这个联合体从本质上来看,既不是一个法人主体,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

(三)矿区联合经营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矿区联合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特性看起来似乎与合伙企业有点相似,但实质上是不同的。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往往会有出资行为,但是矿区联合经营是提供一组相类似的资产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提供生产条件,和传统的出资行为存在一定的差异;(2)合伙企业能够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但矿区联合经营形成的联合体不能按照常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其有自己独特的核算体系与方法;(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矿区联合经营的各个合作者却并不承担无限责任。

二、矿区联合经营的会计核算问题

(一)联合账簿的设置

为了正确核算矿区联合经营各方应当分享的石油产量,需要采用一定的标准,而确定标准的基础,通常是合作各方承担的成本数额,这就需要正确核算矿区联合经营期间合作各方投入的资产、联合矿区发生的成本、以及合作各方应承担的成本数额,而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设置联合账簿,其设置的目的是为合作各方的产量分成提供详细真实的基础数据资料。但是由于矿区联合经营不同于一般的会计核算主体,也不是一个需要独立核算损益的纳税主体,所以其核算方法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其不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会计核算方法,且需遵循合作各方有关财务条款的约定。其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及投资回收的核算、各种成本费用的核算、产量分成的核算等。

(二)具体核算方法

1.投入资产的损益确认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联合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会计主体,并不能按照常规方法对其进行核算,另外,联合体往往被看成是多个企业各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延伸后形成的集合体,当资产从企业转出时,只是资产的存放地点发生了变化,其还是处于企业的控制之中(与其他企业联合控制),该资产实质上并没有发生控制权的转移,与该资产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当转出资产的协议价值与其成本之间产生差异时,既不确认利得,也不确认损失。另外,这种联合体还可以看成是一种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类似的资产交换,这种交换并不需要确认利得与损失,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就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确认利得与损失:(1)转让在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资产用以交换也在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其他资产;(2)将资产聚集在一个联合体中,以便在一个特定区块或一组区块中发现、开发或生产天然气。

2.各方贡献的资产或服务的会计核算

由于矿区联合经营的特点是“联合控制各风险投资者汇集的资产”,并不能形成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但为了明确各个企业应承担的费用,以及投资支出情况等内容,可以通过设置联合账簿的方式来进行核算,但是这种联合账簿并不需要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其主要功能是核算合作各方的成本承担情况,并为产量分成提供详细真实的数据资料。由于联合账簿主要是为产量分成服务的,所以对于各企业贡献的资产只需要在其中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进行登记就可以了,其作用相当于一个备查簿的作用。

3.联合经营期间费用的核算

联合经营期间联合体发生的费用与各个企业自身发生的勘探、开发与开采费用的核算方法大致相同,只不过是由于各个阶段投资方式的不同,不同阶段费用的回收方式也不同,所以作业者应单独设置与保存各个阶段的联合账簿,即分别设置勘探费用账、开发费用账和生产作业费用账。而非作业者则是根据每个月从作业者处获得的联合权益账单,并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内容与性质对费用进行分类后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4.联合经营期间收入的核算

矿区联合经营期间各个合作企业的收入往往是根据联合账簿所提供的产量分成表来确定的。产量分成表根据合作协议规定的分成原则与分成顺序,根据各合作伙伴承担的费用比例将产量分配给各合作伙伴,各合作伙伴根据产量分成表获得相应的产量分成后,再根据各个合作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来确定当期获得的收入。

5.联合报表

联合报表主要是为了反映矿区联合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各方资金支出的情况以及产量分成情况的报表,主要包括联合账簿费用表与产量分成表。联合账簿费用表,主要是反映联合经营期间联合体所发生的各类费用,由于各种费用回收的顺序有所不同,所以该报表往往按回收的顺序对费用进行分类列示。产量分成表,是按照既定的分成规则与分成顺序,对产量进行分类列示。可见,联合矿区的会计报告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报告,其不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收入、费用、利润以及股东权益的概念,当然也就不存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表等一般企业填制的报表。

三、建议

2006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只涉及到了矿区权益的货币性转让,却没有涉及到矿区权益的非货币性转让(联合经营),也没有专门针对联合经营如何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做出规范,但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与开采活动成本大、风险高,企业为了分散风险,往往会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采用联合经营的方式,而联合经营方式的会计核算在国外已经有了较为成熟与完整的会计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在借鉴其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联合经营的会计核算做出规范,以便于联合经营的企业据此进行会计处理。另一方面,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按照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对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是却没有涉及到联合经营这种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方式,从会计准则的完整性角度出发,也应把联合经营的会计处理加入到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中。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会计核算问题研究范文第2篇

PPP模式在我国传统公共项目融资方式出现弊端的背景下产生,能够较好地填补公共项目融资方式中存在的不足。本文以PPP模式会计核算的问题为切入点,探讨了当前PPP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些优化性建议。

关键词:

PPP;会计核算;问题及建议

一、PPP模式概述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公私合营、公私合办或公私合伙制。PPP模式最早应用于英国基础设施建设中,为解决财政资金效率低下或短缺问题,吸引社会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造。当前,我国PPP模式的应用主要包括外包类、特许经营类、私有化类三种类型,其运作形式较为复杂。会计工作中,会计原则应满足会计要素确认、会计要素计量两大关键点,项目会计目标应从公私双方出发,体现产权变动关系的会计信息;为产权及其变动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同时满足受托责任的需求,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PPP项目的结构与形式在实际工作中会有差异,因此,项目范围界定应从PPP项目本质出发,而非以形式限定。会计核算上,由于PPP项目为公私协作项目,因此,分析会计问题应当从政府与企业两大主体出发。

(一)政府主体的PPP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现金收付制基础上的公共设施建设,其固定资产核算通常只进行收支性核算,如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建设不在政府部门会计账面上体现出来,而责权发生制下的PPP项目建设,需要将资产在会计上予以确认。从政府主体出发,PPP项目建成的资产政府拥有最终所有权,项目公司具备定期使用、收益的权利。政府在取得资产时,也不能以全额投资作为资产处理基础,而应当通过计量出让经营权的方式取得资产,在会计处理中,政府必须理清PPP项目资产类型,才能进行资产核算。

(二)PPP项目公司主体的会计核算相关问题

按照PPP项目流程,会计核算应当分为项目公司成立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及资产移交阶段四大阶段,以下分阶段对PPP项目公司主体会计核算进行分析。

1、项目公司成立阶段的会计核算问题

项目公司由政府以特许权协议,授权投资代表机构与私营部门联合出资注册成立。一般的,公共部门构成较为简单,而私营部门构成较为复杂且通常以联合体形式存在,这就会出现部门内部划分了若干个产权主体,由于PPP项目会计目标中包含“为产权及其变动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同时满足受托责任的需求,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而传统会计处理方法通常以企业为一个核算主体,不存在内部产权划分关系,因此,要在PPP项目中准确反映各方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及其影响,并符合会计目标,就必须对传统会计核算进行改进。

2、项目建设阶段的会计核算问题

首先,PPP项目资产性质存在区别,一般会分为完全产权资产与特许经营权资产,项目公司应当清晰区分核算,不能混淆。第二,要关注PPP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的特殊性。由于资产建造完成所有权归属公共部门,特许经营权以取得资产为代价,且为过去经济交易或事项中形成,能够取得预期经济利益并可以可靠计量,因此,特许经营权也具备资产属性,应当作为资产进行确认及计量,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不能确定为固定资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项目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时,应该关注益物权与无形资产的差异,在确认为金融资产时,应该注意资产属性界定中,财务信息不可比的问题。第三,借款费用的处理。项目资产在没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全部资产投入应视为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则应归属“全部投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资产要在后续会计期间内确认为费用支出,并且费用的确认需要费用“效用”确实发挥出来。因此,建造期间由于费用“效用”并未实际发挥,该借款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在建造期间资本化处理,以增加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其他情况要做费用化处理。

3、项目运营阶段

项目运营阶段的会计核算应当充分关注收入确认,根据解释2号,项目公司应当注意,金融资产模式下,项目收入若确认为投资净收益,会造成毛利率、应收账款等指标异动,以及营业收入与成本的不配比,若PPP项目以债权方式融资,就会极大地误导投资者。同时,在后续支出处理上,PPP项目应注意更新改造义务支出的属性,这类支出无法为企业带来未来收益,但是是PPP项目资产价值组成的部分,为了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可计入当期损益中。

4、项目移交阶段

特许期结束后,公共项目资产当移交公共部门,剩余资产属项目公司资产。对于无偿移交部分,由于不计残值已经在运营阶段摊销完成,因而不需做会计处理,而对于剩余资产,就必须按照协定及法律做清算处理。

三、优化PPP模式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提高核算可操作性

会计准则并不是在所有情形下都适用的,PPP项目会计核算中,要强调可操作性与可实现性,例如,应当将资产分类简约化,避免确认中金融资产处理及无形资产处理中利润操纵的可能性;避免无形资产摊销中漏洞为不法者提供盈利后置的可能性,从而提高财务核算监督职能的有效性。

(二)关注业务流程

以BOT项目为例,PPP项目主要包括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建设、运营及移交七大环节,要实现规范化的会计处理,在流程上就应当对投标联合体、资本结构、主办人出资提出合理要求,在保障政府社会效益与项目公司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合理对项目评估,确定投资结构、贷款比例、权益及再融资安排等项目,避免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权益、资产属性等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关注会计原则确定

会计原则指导PPP项目会计核算,因此,工作中必须重点注意会计原则的确定。一般的,PPP项目会计原则的明确应当重点关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确认以及会计要素计量三方面,避免会计核算工作出现失误及偏差。

作者:徐雪梅 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编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会计核算案例[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

会计核算问题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会计核算;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张,于此同时,针对高等教育的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程度也在逐渐增大。于是,高校的资金的来源渠道也愈发显现出多样化的态势。高等教育已经不是原来纯粹的公益事业,而是公益与市场相结合的形态。当前存在的会计核算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高校会计核算的要求。高校在进行会计核算依据的会计信息越来越滞后于高校的改革以及发展所呈现的新状况,所依据的会计信息往往在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存在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圆满解决势必给高校的管理或者决策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基于此,本文对高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高校会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一个主体,两种方法”,难以全面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

从资金用途不同的角度来划分可以把高校的财务划分为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然而,两者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依据的会计制度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在核算事业财务的时候依据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而在核算基建财务的时候依据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换句话说,事业财务仅仅依据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复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结转自筹基建,在项目竣工之前,不在账面上反映财政对高校基建的投入,也不对工程项目中的资金流转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甚至并不清楚工程项目资金的流向。而基建财务则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工程项目中的资金收付进行核算,这样一来,同一笔资金就以两种会计制度进行了核算,难以全面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

(二)资产核算存在失真的问题

在固定资产的核算方面,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校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时候是按照账面原值进行核算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事业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如此一来难免出现高校固定资产价值虚增的现象,导致高校资产信息存在严重的失真,无法准确、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面,高校的无形资产核算常常被忽视。一般来说,高校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买入的或者在高校科研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此外还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虽然这些资产不具备实物形态,但是它们与高校的主体利益高度相关,与固定资产一样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高校来说,无形资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重要。然而,实际情况是,高校在进快就核算的时候,经常忽视无形资产在账面上的反映。当前,从技术层面来看,对高校的无形资产如何确认、计量、评估尚没有确切的标准,因此,当前的报表数据难以确切的反映高校资产的真实状况。

(三)高校现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存在缺陷

高校现行的会计科目设置,主要是为了便于政府部门进行预算管理,重点反映的是高校教育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状况,而对高校运行过程中的成本核算则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依据当前高校的会计核算方法,学生欠缴学费并不进行“应收账款”核算,原因在于没有对此设置“应收状况”科目,导致学费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缺陷。一般来说,高校买进固定资产会直接计入“设备购置支出”,如前所述,没有对应的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账面上一直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原值,无法真实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净值。此外,高校会计并没有设置“预提费用”科目,对借入的款项与没有区分为“长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在核算时仅仅处理为“借入款”,如此一来,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难免失实。

(四)高等院校结余核算不准确

根据高等学校现存的会计制度,所谓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收支相抵后产生的余额。其中,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结转到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其余的结余可以依据一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的部分则转入事业基金。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各个高校的部分资产都不同程度的表现为暂付款。这种资产与以前会计年度规定的“银行支取未报数”相似,由于在本年度没有形成支出,按照规定在将其作为年度结余进行分配时,并没有把“银行支取未报数”的部分进行结转。因此,在实际进行结转的时候难免会导致可供分配金额的虚增,进而又可能导致转入事业基金的部分也产生了虚增,因此,该部分的结余并不是真实的经济资源的结余,而是会计制度导致的会计核算信息失真。此外,存在缺陷的结余核算也无法准确体现各高校的办学效益。

(五)收付实现制存在缺陷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然而,根据相关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是以全责发生制为基础的。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程度的逐渐增大。于是,高校的资金的来源渠道也愈发显现出多样化的态势,高校的业务范围也不断增大,越来越复杂,导致收付实现制不能准确反应高校的收入和产生的费用之间的配比关系,从而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解决高校会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合并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

在同一所学校中,应该将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进行合并,统一成学校财务。不论学校的经费采用哪种用途,在同一个会计核算主体中,应该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不像之前一样同一笔资金有两套体系来核算。将现行的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应该考虑取消基建投资核算主体,与此同时,增设与基本建设资金核算相适应的会计科目。在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之下,高校的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从而可以避免重复核算。

(二)加强单位资产核算

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同时,高校还应该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预计可以使用的年限之内,应该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系统的在各年限内进行分摊。高校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应该依据固定资产的性质以及用途,科学合理的决定其使用年限和估计使用期满后的净残值,并在充分考虑技术进步和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高校还应该在每学期期末,或者在每年年末逐项检查固定资产,当发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资金小于账面价值的时候,可以将其差额计提为固定资产减值并纳入档期的管理费用。在对无形资产的核算方面应该引起重视,强化针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对高校来说,无形资产属于高校的长期资产,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高校带来收益。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无形资产也具有自身的有效年限,使用期满后无形资产的价值或者其使用权利会终结甚至消失。因此,高校在核算无形资产的时候也应该将其在一定年限内进行摊销。

(三)改革高校现行的会计科目体系

现行的高校会计科目体系的缺陷与收付实现制有直接的关联,高校应该取消会计核算中与收付实现制关联的会计科目,从而对高校现行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改革。首先,应该依据教育成本核算的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用于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的要求,在原有会计科目体系的基础上增设“预提费”、“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待摊费用”、“应(下转第122页)(上接第119页)收账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等用于高校会计核算的科目。然后,通过改革促使净资产类科目和收入类科目与支出科目相匹配。与此同时,还应该增设“在建工程”科目,这样一来即使“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在年末的时候结转或者工程项目跨年度完成,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累计发生额或者期末余额也可以较好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并且还可以不影响固定资产价值的结转。

(四)强化对净资产的核算

高等学校的净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或者标准,由对应的主管部门以及同级的财政部门制定标准,高校按照这类标准提取并设置的各类资金。一般来说,高校的净资产可以反映高校资金的实力,可见,强化对高校净资产的会计核算在完善高校的会计管理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值得一提的是,强化净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的其中一条有效的途径是取消“固定基金”项目。原因在于,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数与固定基金数是相同的,这便导致了会计信息的重复披露。若依前文的建议,在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设置“累计折旧”科目,那么,通过固定资产以及累计折旧这两个账户就可以对高校的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以及净值进行分析。这样一来,原有需要通过“固定基金”来反映的固定资产净值就可以被反映出来了,大大提高了高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五)互补使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前文提及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缺陷,对于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然而,也不能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对某些特殊业务,诸如政府拨款、奖励支出以及捐赠收入等则更适合采用收付实现制。按照当前的趋势,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无疑是逐步走向市场化,使其经济活动与企业活动越来越相似,因此,会越来越偏向于权责发生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本身的性质有决定了事业单位不能仅仅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相互补充。

参考文献

[1]陈慧,黄兰.浅议高校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3).

[2]杨云标,杨昆元.关于我国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理工版),2007(02).

会计核算问题研究范文第4篇

1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1.1会计集中核算有悖于财经法规

1.1.1会计集中核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且不说单位负责人能不能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为会计集中核算,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将单位会计机构游离于单位之外,单位既没有出纳员,也没有记账员,只保留一个报账员,也就是说会计核算工作有财政部门相对独立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经济业务或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甚至报告,都有单位之外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那么,我们要问的是:单位负责人如何对单位会计工作负责?负什么职责?很显然,单位负责人除了定期了解单位财务报告,甚至走过场似的做一些象征性地在财务报告封面上签名盖章外,既不能随时了解本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也不能对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管理。退一步说,会计集中核算属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计业务。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现实问题是,一是,这些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并不都是不具备设置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的条件;二是并不是单位根据需要,而是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三是,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单位会计主体、资金使用权和财务收支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的会计核算活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不是什么中介机构。

1.1.2会计集中核算能够有效控制支出,却不能要求单位适时进行财产清查,提高资产利用率如前所述,对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全面改革,取消了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计机构,改为报账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对于维护财经纪律、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防止贪污浪费等确实起到作用。但是,由于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单位会计主体、资金使用权和财务收支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通过会计委托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管理于一体的会计管理体制。而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程序之一,财产清查,尤其是不定期财产清查就不能如期进行。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进行财产清查时,首先要取得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如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繁忙,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会计资料,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就不能进行财产清查,因而也就不能及时了解单位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的多少,盘清家底,及时结算债权、债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1.3违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利于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6年6月17日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见,单位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实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是单位内部事务,是单位的最基本权利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和职责,是任何人不能侵犯和干预的。

1.1.4会计档案管理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同一保管;如果单位未设立档案机构,则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有资料显示,某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要求各单位的会计档案资料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一年或半年后转移给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很显然,这种会计资料管理办法与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左。

1.2重复设置会计机构,浪费人力、物力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于控制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支出,防止贪污浪费有一定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设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本身,也是机构重复设置,浪费人力物力的一个典型。有资料显示,某市设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机构,独立于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做法,相对增加80多人的事业单位编制。在会计岗位上,会计集中核算中心80人计算,每岗工作人员工资年薪3万元,一年财政支出240多万元。此外,因为各单位集中报账,按每周两次,一次交通费20元计算,每年每单位多支出2000元,300多个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每年多支出60万元。一个行署市级政府设置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每年因此多支出300多万元。而这些支出是刚性的,不可控制的。这些支出还不包括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场地租赁费、办公经费等其他支出。设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本身相对控制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支出。我们要问的是,控制这些支出是否都一定合理、合法?是否都能够符合这些单位的实际情况?另外,是否被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单位都不遵循财经纪律,都存在浪费人力物力现象?显然,上述诸问题,不得不让当事单位及相关会计人员怀疑。

2撤消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策基于上述观点,我们认为应该撤消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2.1撤消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保留会计凭证审核机构《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这些检查可以是事后检查,也可以是事前监督。为了单位便于与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中心对接,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贪污浪费的发生,各地在撤消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同时,仍然要求财政部门保留会计凭证审核机构,对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非常必要。财政部门对原始凭证审核除了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外,还可以在原始凭证及经费支出预算表上盖上“审讫”字样,为以后有关单位审计、财务检查等活动提供依据。超级秘书网

会计核算问题研究范文第5篇

P键词:会计核算;费用;成本

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我国医疗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快。但作为我国医院体系中最为庞大的群体公立医院却在自身快速发展与落后的会计核算矛盾中逐渐丧失了发展优势。因此,如何解决我国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就成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科目不能满足现有经营体制

我国医疗改革推进以来,医改程度不断深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将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减少财政补贴,各个公立医院实行独立化自主运营,虽然有时政府还会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补贴,但其占医院总体运营费用的比重却少之又少。但是,由于过往核算体制的遗留,即为确保财政核算口径的对应性,医院会计科目的设置依然是根据政府主导下的管理体制设置,而不是按照医院现行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设置,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成本核算、预算支出、费用分配以及利润确认上的繁杂无序,各种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

(二)管理费用核算弊病严重

医院由于其特殊的单位性质,并不像其他制造类企业那样,有生产费用和制造费用等非常明细的费用科目,因此管理费用就在医院费用核算中的占比较大。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管理费用核算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管理费用的分摊极不合理。很多公立医院的管理费用分摊都是按照部分的人员和医疗及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但是,医院的特殊性决定了医院管理费用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如果只是依照如此简单粗暴的分摊方式进行管理费用核算,非常不利于整个医院的运营成本控制。另一方面,虽然医院中管理费用涵盖的内容很多,但是有一些不应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费用却错误地记入了管理费用。例如,应该记入财务费用的记入管理费用。

(三)福利基金计提比例过低

由于公立医院的公立性质导致了医院在诊疗费和检查费用上的半公益性,这就造成了大多数公立医院通过“以药养医”这种模式来弥补上述费用的亏损来维持医院的正常运作。由于需要弥补亏损,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医院的利润降低,从而可用于支付应付职工福利费减少,福利基金计提比例过低。很多医院甚至还通过变相降低职工工资、绩效、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来减少支出,在违反了国家会计核算要求的同时还严重降低了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固定资产难以准确核算

医院中的医疗器械是医院的宝贵财产,而且我国公立医院中三甲医院、知名医院、特色医院占比非常大,医疗水平通常比较高,这很大程度上是医疗器械很先进,但是这些设备如何管理才能发挥它们的最大价值、增加它们的服务年限、降低它们的损耗却是许多医院面临的几大难题。下面就具体说一下公立医院中以医疗设备为核心的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几点问题。首先,固定资产折旧存在问题。很多公立医院不设固定资产折旧科目,平时不提折旧,只在设备损坏和报废等资产减少时再进行处理,这样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其次,由于长久以来我国公立医院都是在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管理下的事业单位,并未实现市场化管理,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各地公立医院被推向市场,但是经营方式是更改了,财务管理方式却未及时跟上,很多公立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未考虑减值因素,没有计提减值准备,从而使固定资产以不符合其自身使用情况的价值出现在会计核算中,违反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最后,维修基金计提存在问题。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属于高精尖设备,为防止使用过程会出现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就需要经常性维护检查,但是在很多医院的会计核算过程中,维修基金不提或少提,这就造成了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影响了医院的成本核算。

二、解决现阶段我国公立医院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会计科目设置

为避免出现公立医院会计科目的设置不能满足医院日常经营与会计核算要求的情况,医院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应该严格按照会计六要素,即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为根本,再根据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目和三级科目。通过准确的设置会计科目,不仅能反映医院日常经营状况和监督医院的资金流向,并能适当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更能增强医院在会计核算时的灵活性,可谓一举多得。

(二)明确管理费用核算

由于公立医院的特殊性,管理费用在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应明确管理费用的核算。第一,明确管理费用包含的范围。医院应该明确管理费用应该包含的具体内容,将应该列入管理费用的一定要列入管理费用,应列入其他费用的要列入其他费用。而不应该将所有费用全部列入管理费用名下。第二,鉴于管理费用的重要性,应将管理费用进行单独列支。对于无法直接计入药品成本及医疗成本的管理费用,可将其作为期间费用,即医院为开展医疗业务活动而支出的公共费用,根据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这部分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业务收支总表上对这部分管理费用项目进行单列。只有此举才能明确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实际使用费用,避免了会计核算时的混淆不清。

(三)福利计提借鉴企业

公立医院应该根据国家规定计提员工福利基金。对此,各地公立医院应该参照企业的计提标准进行计提,以保证公立医院员工能拥有与企业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这样做不仅能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更能提高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减少员工的离职率。

(四)准确核定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公立医院最重要的资产,其中的高端医疗设备更是公立医院运营的根本,公立医院一定要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公立医院应该增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并从固定资产购置时就进行准确的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对每一项固定资产都登记清楚其购入时间、购入金额、预计使用年限、使用部门、折旧方法、负责人等,财务部门每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按照季度和年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发生非自然损耗或毁坏的,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理时要及时登记,合理处置,以免被不法之人利用而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在财务部门核算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制作会计分录,登记相关账簿。其次,由于现代医疗水平的飞速发展,医疗仪器的淘汰更新速度也不断加快。对此,公立医院应该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本院的以高级医疗仪器设备为代表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以便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防止发生固定资产溢价等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情况。在会计核算时,应注意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对医院资产的影响。最后,按照要求计提维修基金。这样在会计核算时就会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以及发生的维护费用等,规范医院的成本核算。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使用和我国医改的不断深化,我国公立医院也在变化中逐步发展,会计核算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对此,只要公立医院严格按照国际的主管部门的要求,以新医院会计制度为标准,对会计核算进行彻底的改革,就能以医改为契机实现自我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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