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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1、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资料的编制,收集归档。
该工程包括的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资料编制工作,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及《贵州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
2、合同工期一年半。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制定的工程资料表格、纸张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 负责提供乙方驻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及办公地点。
3) 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
4) 负责重要资料的盖章签字的协调工作和费用。
5)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收方及验收。
6) 甲方负责出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组卷费用。
7) 负责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蓝图。
8) 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文件、材料报验资料等。
9) 负责提供相关报审报建资料。
2、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建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及现场的经济资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质监站、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的资料。
(3)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在施工现场打印工程所需资料及文件,工程资料的报审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资料与相关单位的盖章工作。
(4)乙方协助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材料、试件和运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协助甲方组织现场收方,并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报送工作。
(6)乙方负责现场经济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编制工程结算所需的经济资料。
(7)负责敦促分包单位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若分包单位不能按时完成需乙方编制时,费用另行计取。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8)负责收集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收集整理有出图章、审图章的施工蓝图、变更图及编制竣工图和完整的报建资料(复印件)及前期的相关资料等。
(9)具体负责内、外协调及相关的盖章签字工作。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合同总价10万元整(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甲方支付30%的合同预付款给乙方。
(2)乙方把前期资料补齐,甲方支付乙方20%的合同价款。
(3)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济签证编制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
(4) 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出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甲方结算资料整理完成(如: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鉴证索赔依据、监理通知回复等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完成移交甲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20%的余款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人员及技术原因导致承包范围内的相关资料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编制和整理完整及移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后期款项甲方有权不支付给乙方。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甲方责任条款提供相关资料及协调不到位,合格资料无法得到相关公司及部门的签字盖章认可或资料不齐,导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资料或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则乙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视同乙方已完成相关资料,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条款支付乙方劳务费。
3、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在合同工期内竣工或竣工资料无法移交,则超出工期部分的乙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每人:120xx元/月),并在合同工期满7个工作日内,按第三条第3款支付乙方劳务费。
4、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资料不能按时交付或资料不合格,乙方须组织人员重新做资料,直到本工程资料合格为止,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五、纠纷解决方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任一方式解决:向款 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六、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住户对住宅工程的要求也普遍提高,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加强我市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沧州市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就按照沧州市建设局印发的《沧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了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的依据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的观感、使用功能等项目进行质量专门验收。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地方或企业制定的相关验收标准等。
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施工单位已提交给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7、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已具备进行分户验收条件。
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分户验收组,对住宅工程“开把”第一道质量关。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等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要参与其中。
二、分户验收的内容
分户验收是在相应分部、分项(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单位工程中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划分为若干个检查单元进行验收。分户验收应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对象,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项目为主要验收内容。
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栏杆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尺寸;(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按照上述划分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验收项目。
三、分户验收的数量和方法
分户验收时,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进行全数检查,涉及平整度、垂直度、标高等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使用测距仪,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涉及使用功能质量的进行全数检查,对线路、插座、开关接地等需要检测的检查内容,应使用万用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检验批在验收后,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分户验收必须给业主和用户一个满意的交待,所以分户验收的过程应详尽细致。
1、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的要求,对每一分户均应绘制分户建筑平面图,现场实测检查点空间位置应在分户建筑平面图中准确标注,以备复查。
2、对每一户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分户验收总体工作质量负责,对验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作出记录,对相应的验收结果应予作废处理,并责令重新验收。
3、房屋的各个部位均有详细的验收记录表,如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问题较多的大部分集中在外窗、屋面渗漏和外墙保温空鼓而引起的渗漏问题,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及安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单元、户号抽签记录表;住宅单位工程验收问题记录表八项具体内容。
通过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认为特别应重视外窗、屋面、厨卫间、及外墙体预埋件防渗检查。对外墙保温必须先做样板,并应测得相应数据,并对冷热桥部位有相应节点构造。
四、分户验收的组织
在具备住宅分户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分户验收组,对住宅工程“开把”第一道质量关。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等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要参与其中。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同时准备相应检查工具; (二)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三)填写检查记录表,发现工程观感质量或使用功能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它要求
分户验收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在确定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论表》连同分户验收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站。
摘要:竣工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mpletion data and engineering entity tightly together, is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witness, is the acceptance of work and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of the extension project, project completion and engineering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settlement of accounts.
Abstract: the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自西宝高速通车以来,在短短的十几年间,我省建成通车和新建设的高速公路逐年递增,但由于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于项目主体工程的进度,有的项目建成通车后往往不能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究期原因,是参建单位普遍存在重施工、轻管理;重外业、轻内业的项目管理“通病”。
1、竣工资料整理现状
(1)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领导档案意识薄弱。在我国基本建设领域中,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外业、轻内业的现象,各施工单位通常在工程完成之后对资料进行集中人力搞突击,这样愈显得资料麻烦。
(2)竣工原始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准确、不齐全、不规范、管理不善、丢失等问题,给竣工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严重影响竣工资料质量。资料的跟踪收集不及时,竣工资料编制时间长,效率低、质量低、费用高。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资料不齐全,施工单位管理不严格,造成原始文件丢失。也有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移交手续时,又把关不严,造成竣工原始文件遗失。
2、存在问题
工程竣工资料不论是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存在较多问题,常使工程竣工资料无法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造成归档工作无法满足资料移交的要求。这样,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归纳起来,工程竣工资料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重视工程建设施工。忽视竣工资料整理。
在项目管理中,为了保工期,抢进度,往往忽略了技术资料的收集,使得资料工作与工程建设不同步。由于平时不重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造成资料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竣工文件收集不全、签字手续不完备、重要的前期文件丢失或缺少原件,施工过程没有现场记录,表格填写漏项。再有,一些机组人员兼职做资料,忙于其他工作,没有精力收集、整理资料。待施工任务完成,才补资料,找人签字盖章,突击整理资料。这样,最终形成的竣工资料也失真了。
2、2机组频繁更换技术人员,工作交接不认真。
在施工过程中,频繁调动人员,经常更换资料管理员,工作交接不严格、不及时,新的资料员没有熟悉工作,造成资料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机组资料人员忽视资料格式,也造成书写不规范现象的出现。
2.3、资料整理人员未经相关培训造成资料质量不高。
由于种种原因.资料管理人员未经相关培训即上岗,往往造成资料质量不高,存在各种问题。如原始资料收集不齐全,复印件未加盖公章:资料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记录流于形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施工资料签认手续不全,个别存在代签;分类组卷混乱,不便于查阅。
3、解决问题的措施
3、1、争取领导重视,把资料管理工作落实为规章制度.安排责任心较强的资料员。
工程竣工资料,代表了企业的业绩,领导必须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必须引起大家的关注,才能发挥上下一心的强大合力,把竣工资料工作做好。只有要让领导充分认识到资料工作的重要性,把资料管理工作摆上一定的位置,使一线人员具备较强的责任心。
3、2、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竣工档案的编制标准,做到工作有章可循。
施工建设项目的工程文件材料量很大,要管理好这些工程文件材料,不仅要有极强的责任心,还要有一套适合于管道施工建设特点的程序和规范,才能保证施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因此,我们必须要结合项目特点,编制本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规定,让工作有章可循,将施工资料收集齐全、准确,保证工程竣工时,有合格的竣工资料。需要制定资料移交的奖惩制度,这样对参与资料管理的人员形成约束。有利于促进资料整理的主动性。
3、3、资料收集工作坚持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避免拖沓。
从资料的产生到整理成档案要经过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有问题,都会直接影响档案形成的质量、完整性、齐全性和准确性。因此,要设立专职资料员,将资料收集工作和施工建设一同纳人程序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从源头开始抓好资料收集工作,确保归档施工资料达到相关要求。
3、 4、加强培训提高资料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不可替换人员制度”。
安排竣工资料交底和相关培训,让资料管理人员知道哪些资料需要归档,资料整理有什么要求,同时使其具备熟练地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资料的能力。工程资料的形成来自一线的机组人员,他们必须熟悉相关的规范规定,做好相关的记录,并按资料的归档范围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项目资料员要熟悉归档要求及归档范围,项目应安排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的指导工作。严格执行“不可替换人员制度”,避免、杜绝因人员频繁流动对竣工资料管理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3、5、从工程项目开工抓起是做好竣工工作的前提
为使项目竣工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将竣工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一部分,从工程开工开始就设立竣工机构及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阶段验收管理工作。即从工程开工之日就严格按照“竣(交)工验收方法”的要求去编排目录、编制档号、做到边收集、边整理、边归档、才能使竣工文件的编制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完成。
3、6、竣工文件整编列入进度计划是“同步”完成项目档案的有效措施
应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来完成。对在整编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为防止再出现此类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保证整编资料的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所学校中的一栋教学楼、办公楼、传达室,某城市的广播电视塔等。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2、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第二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4、计量抽样
错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是指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 不宜超过5%,β 不宜超过10%。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预验收
总监组织专监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其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2)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
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关键词:建筑质量监督;监督方式;监督机构的作用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
目前,由于设计市场、施工市场、建材市场的庞大且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因此,只求利润,缺乏质量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如果我们的监督体系不重视质量,没有一个强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将成为一句空话。
2、开发商形成与质量监督的关系
开发商与承建商的形成与市场管理开发商是把资金投向工程建设市场的人,是工程建设市场的原动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他们也是最根本的动力。工程建设市场其实是一个简单建设市场,只存在开发商和承包商,即市场上的买方和卖方,建设市场是卖方市场,开放商占主导地位,而现实的情况则是,承包商所掌握的质量信息要远远多于开发商,开发商出于一个不理选择的市场,这种状况很不利于开发商提高水平的承包商,不利于承包商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
3.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
(1)、随着建设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
1)、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 2)、许多工程结构隐患严重,甚至导致建筑倒塌; 3)、装饰工程质量低劣,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等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4)、尚未建立相应的机构与可行的运行程序。(2)、造成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 质量法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2)、 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查处不严。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多头分包,有的过分压低造价,有的购买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设备并执意让施工单位使用,有的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工程;3)、 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放松管理,甚至偷工减料;4)、 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
5)、 质量监督检查不严,有的监督站或监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6)、 一些供电、供水、消防单位搞“行业垄断”,名工种之间配合不协调。此外,还有规划设汁配套设备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几乎每一宗质量事故均可找到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原因,然而引起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质量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我国曾有一整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但主要集中在政府监督和企业自我监督方面,缺乏的是用户监督。
4、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1)、办理施工许可申请前,建设单位应到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监督站)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提交全套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总承包、承包及分包合同副本,工程监理合同副本、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并填报《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对提供各类证书原件的,监督站应及时安排有关质量监督工程师或监督员(简称监督人员),将原件与相应的复印件核对、验证并退回报送单位,不得留置。
1)、监督站按《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核查表》规定的内容,对收到的资料进行核查,并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办理结果。
①全部符合要求时,监督站通知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同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确定工程的监督注册号(共十位数),由地市(质监站所在地)按行政区域号(四位数)、年号(二位数)加流水号(四位数)原则编。
②不符合要求时,监督站应按说明不符合项及原因,将资料退回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程序1要求重新申请。再次申请时,监督站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2)、监督站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3日内,按《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纪录》要求的内容,安排监督人员对受监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参建各方主体的实际资质条件及的关质量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开工,并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
3)、监督站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7日内,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以下称《监督计划》),明确监督人员及其证书号、联系方法、监督重点、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程序和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等。
(2)、工程施工中,各责任单位根据合同的要求,分阶段及时对工程实物组织验收,填写相应的《工程验收记录》存档并报监督站备查。
1)、工程施工中,由监督人员按《监督计划》的要求,抽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并填写《质量管理体系检(抽)查纪录》。抽查中,对监督单位要按《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检查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质量责任定位的内容,以及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实际执行情况。对不按《监理规程》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监理的,监督人员应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责其整改。
2)、监督人员必须按照《监督计划》的要求,对涉及到地基和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抽查,并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纪录》。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主要是桩基、地基、地槽(坑)、基础、主体结构等,其它特殊工程的关键部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类型、特点在《监督计划》中明确规定。
3)、除按《监督计划》的要求进行重点抽查外,监督工程师和监督员还应随机对受监的工程实施机动巡查,巡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在重点抽查和机动巡查时,监督站应根据需要,对地基和结构等关键部位进行必要的检测。
5)、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由监督人员现场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部位签认后,按《监督整改通知书》要求,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整改的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建设(建筑)工程监督整改验收记录》该表和相关的验收资料存档并报监督站备查。
①监督站如需要对整改后的工程实物再次检查,并对整收后的验收活动实施监督的,应在《监督整改通知书》中注明,在收到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和约请监督验收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场监督有关单位验收。
②整收后,经检查合格时,由建设或监督单位对整改后的部位验收,同时填写《建设(建筑)工程监督整改验收记录》。监督人员对验收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工程实物不予签署肯定性验收结论。《建设(建筑)工程监督整收验收记录》经各验收方签字后存工程档案,并交一份由监督人员带回监督站存档备查。
③如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监督人员可再次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重复执行程序。
6)、发现影响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要由监督人员报告站长,并由站长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施工或其相应部位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
①施工单位在接到该《监督整改通知书》后,应停止施工或停止相应部位的施工活动,并立即会同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方案,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束后,符合要求的,按程序2.5.2办理验收签证手续,报经站长批准后恢复正常施工。
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同监督人员再次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注明继续整改,重复执行程序2.6.1—2.6.2.
7)、桩基础、基槽(坑)、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共同验收,监督人员对验收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工程实物不予签署肯定性验收结论。《验收记录》除存工程档案外,交一份由监督人员带回监督站存档。
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问题,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建设(监理)或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监督站,并按规定的处理程序处理。
9)、监督人员在监督活动中,应按工程记录监督日志。
(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提交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按照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评定的程序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在评定前或评定过程中进行的有关主要功能性指标的测试或试验应通知监督站参加。
(4)、经评定达到合格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共同签署《建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5)、监督人员对竣工验收活动实施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验收程序是否合法,应参加的人员是否全部到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主要的资料、文档是否齐备,是否有可见的工程质量异常、主要使用功能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等。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监督站应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按国家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施工完毕,有完整、真实、准确的工程交工技术资料(其中包括监理单位监理活动中产生的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②分阶段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各类质量验收记录;由各验收单位加盖公章的《建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③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人防、电梯、幕墙及其它有专项审查或检测要求的工程,已经有关单位审查和检测,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的检测报告;
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均已齐备;
⑤监督档案资料齐全,并按规定整理成册。
2)、监督站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5日内,对6、1所列的资料进行审查;
①全部符合要求的,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同时,通知建设单位到备案机关(委托监督站代为办理的,即到监督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②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监督站应在三日内将有关资料退回建设单位,并签发《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整改后,重复执行程序6—6、4,时间相应顺延。
③《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量监督工程师签署,经站长批准并加盖监督站公章后生效。监督报告的编制原则是: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人员实施监督所产生各类监督活动记录、整改通知、检测或测试报告等监督资料、工程的交工资料、各方主体参与建设活动时所应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或监督单位提供的质量体系文件等进行归纳整理和综合分析,根据其结果,对所监督的工程质量状况,予以客观地描述。但对工程质量状况不作肯定性判断或推断。监督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类别、结构类型、开工及竣工验收时间、参建单位及负责人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监督注册编号;
(三)监督情况说明(如: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监督起止时间);
(四)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五)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抽样测试和检测情况;
(六)主要功能性测试或试验的监督情况;
(七)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意见;
(八)有关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
(九)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状况过高评价时,监督站提出的否定性意见;
(十)有关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情况及处理结果;工程质量(非地基和结构安全性)遗留缺陷的监督意见;
(十一)工程验收时,是否发现地基和结构有可见性工程质量异常、是否发现主要使用功能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等结论性描述;
(十二)监督报告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发时间等。
④监督报告内容不应包括:
(一)对工程实物内在质量的肯定性结论意见;
(二)对有关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具有肯定或鉴定性质结论;
(三)对施工或监理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除否定性意见外)予以确认或提高的结论性意见;
(四)有关各方对工程质量评价出现争议时,作出仲裁性结论;
(五)对工程实物质量评定有导向或暗示作用的意见或描述;
(六)依据有关检测或测试数据,对工程的总体、有关部位或构件进行肯定性的判断或推断。
7)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暂按《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办法》执行。
5、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1)、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
(2)、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
(3)、严格质量审查,把好建设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气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4)、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指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
(5)、用户监督
用户是建筑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用户出于自身利益,决不会听任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吸收用户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很大的作用。
6、结束语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整体水平。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下,依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同时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养和监理的作用,各方共同配合,共同协调,相互监督,将会使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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