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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 工作过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 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 核心能力 设计思路
《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是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主修岗位,根据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和侧重点不同,把《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岗位系列课程分为I,II两个层次,不同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需求选择不同层次的课程。现以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I层次的教学为例,围绕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开发做以探讨。
一、岗位课程体系的设计思路
工作过程是企业为完成一件工作任务并获得工作成果而进行的一个完整过程。工作过程导向就是在构建专业课程内容体系时,以工作过程为导向,通过对工作过程的分析,把复杂工作系统即劳动组织关系、工作内容、设备和工具、从业者应具有的技能、知识和态度等要素结构化的过程。
通过对宁波市中小企业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岗位人才需求调研,以及企业专家、软件公司经理的座谈讨论,结合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现状,在相关企业专家指导下,按照《网页设计与制作》-《企业网站开发》-《商务网站开发》-《网站开发实战》的思路,参照相应职业岗位要求,对高职《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系列岗位课程的核心能力进行了提炼,见图1。
在核心能力分析的基础上,以职业实践活动为导向,以必需够用为基础,对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岗位所需的技能、知识和职业能力素质进行分析,将岗位所需的核心能力融入教学体系中,提出了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岗位系列课程体系,见图2。
《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系列课程以就业为导向,所有课程都以能够熟练建设、管理、维护网站为培养目标,使学生通过对系列课程的学习达到相应的职业资格能力,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人员。课程体系按培养职业能力的需要,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按照工作过程设置课程。让学生在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的同时,又具有岗位所必需文化知识。
二、课程设计方案
高职教育课程,应该以工作任务为中心,以项目课程为主体,以典型产品(或服务)为载体,并以此延伸出需要学生掌握的丰富的知识和其他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
1.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体系。课程项目设计以制作网页为线索来进行。为了使学生能胜任网页设计制作岗位,能够完成岗位典型的工作任务,形成一定的职业能力,精心设计了三个不同复杂度和类型的教学项目,第一个项目是个人网站页面设计与制作,第二个项目是企业网站页面设计与制作,第三个项目是商务网站页面设计与制作。前两个项目设计由简单到复杂,让学生逐渐掌握网页设计与制作的步骤和技能,第三个项目则在前两个项目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巩固练习,最终使学生能熟练设计并制作页面,形成所需的职业能力。教学过程中,要通过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等多种途径,采取工学结合等形式,充分开发学习资源,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2.企业网站开发。项目设计以流程式线索进行。选取开发企业网站的典型工作任务作为项目原型,经过适当修改以适应教学环境。包括需求分析、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核心模块开发和系统测试五个项目。将核心模块开发项目再细分为企业网站的典型模块,每个模块均包含网站开发的主要工作任务。
3.商务网站开发。具体设计思路是,以基于开发电子商务网站的工作过程分解的工作任务为中心设计典型教学项目,这典型教学项目整体上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电子商务网站。应用循环式和叠进式来编排工作任务,由简单到复杂,让学生逐渐掌握商务网站页面开发和测试的步骤和技能。最后,要让学生学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在职业能力上达到一定要求。
4.网站开发实战。学生按照工作过程,按时、按步骤完成来源于真实软件公司的企业、商业网站项目。学生在实战开发过程中,每个典型阶段都要完成相应任务,交出相应产品。学生通过本门课的学习,可以积累网站开发的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企业、商业网站开发的职业能力。
综上所述,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岗位课程体系设计,按“网页设计与制作企业网站开发商务网站开发网站开发实战”的步骤开展教学;理论知识以工作任务为载体,核心能力与任务实现过程密切相关;课程内容是网站建设的实际项目,具有代表性; 允许并鼓励学生依照个人兴趣或企业需求变换工作任务,开发相似的实用网站;支持自主学习和创新性学习。
参考文献:
[1]徐国庆:高职项目课程的理论基础与设计. 江苏高教,2006,6
实现危机传播管理制度化的必要方式,是建立适合各个主体的危机传播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管理机构、责任人,覆盖全面、运行流畅的一整套程序,可供选择的管理预案等内容。
理论总结与制度化选择
“危机研究和管理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类社会悲剧的发生几率或者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①在人们朝着这一总体目标努力的过程中,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对这一领域的介入和拓展,都是从多个方向先后汇聚进来的。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做简单的考察:
一是在危机管理的对象上,先是集中在军事、国防等一些专门的领域,而后逐步拓展。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危机管理的研究领域日益扩大,逐渐从政治、军事、经济、自然灾害领域扩展到社会事件、社会心理、环境、气候、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危机管理社会实践的价值和意义越来越大,对此,伦斯曾形象地把危机传播研究称为“多样的、正在进化的领域”。②
二是在研究的侧重点方面,先是做各种局部的、断片化的研究,再逐步上升到总体的、系统性的思考。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主要重视对危机应对策略等方面的研究。而且,这一时期的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一些比较大的问题上,如在危机中如何保护危机主体的安危,讨论危机组织自身的自主性、专业性、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传播沟通策略的有效性等问题。
三是经过了一个多角度、多学科背景的合力探索过程,然后有了整合诠释的理论体系。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末这一阶段,多数学者在研究危机传播策略时都注意到了形象修复的重要性,于是产生了整体的“形象战略理论”。20世纪末期以来,危机传播研究在微观上研究的内容更加细致。同时更注重从宏观上增加危机传播中的内容建设,建立信息传播的应急预案。
在西方危机传播研究的过程中,先后产生了一些重要的理论成果,其中有代表性的有:斯蒂文・芬克的阶段分析理论,将危机划分为四个阶段;班尼特的形象修复理论,关注“组织在危机发生时说了些什么”,同时提出了否认、逃避责任、减少敌意、亡羊补牢和自责等五大战略方法;海瑞特的辩解策略,目的在使被指控的错误举动能获得较为正面或是中立的看法;托马斯・伯克兰的焦点事件理论,认为突然发生的和不可预知的事件(焦点事件)在促进公共政策讨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格鲁尼格和亨特的卓越理论(也被称为“优化理论”)。
近年来,库姆斯的“情景式危机传播理论”受到研究者的较多关注。这一理论的突破,在于重视和注意到不同危机之间的异质性,以及危机发生时特有的情境背景,从而使得危机决策能够根据不同的情景而做出不同的选择。库姆斯将所有的危机总结归类为受害者型、意外型、可预防型三大类共13种具体类型,将反应策略分为否认型、弱化型和重建型三大类10种具体类型,两者相互对应,即可确定每次危机的具体反应策略。
以上的这些理论源头,最终都汇集到了危机传播中来,并经过整合逐步向较为完整的危机传播管理理论体系发展。这些理论准备,在思想认识层面为危机传播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也促使各国政府将之应用到实践当中,逐步在各个行业、各个层级建立起了制度化的危机传播管理方案。
实践发展与体系建立
与理论探索相对应,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将更多的危机带到人们面前。这更从现实需求的角度,迫使人们充分重视并以有效的管理方式来应对危机。
各类危机的高频次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无论是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还是安东尼・吉登斯的“现代社会的风险思想”,都为我们揭示出了其中的规律。
相对于传统危机而言,现代危机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体现在危机主客体的不确定性及影响范围的深度和广度上。现代危机具有对大规模人群的巨大冲击作用,如金融危机,几乎影响到了全球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现代危机会对组织中的利益相关者造成心理上的巨大影响。现代危机具有动态及跨界效果,危机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借助现代传播工具进行跨界传播。同时,长时间可重复的威胁会不停地出现,比如,气候异常、恐怖袭击等问题。现代危机还会对组织的运行系统造成巨大的冲击,有时会导致组织迅速而长期地改变其运行体系。
这些变化,一方面说明危机本身的复杂化,另一方面,也为危机传播理论和管理实践的更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危机传播这一具有高度实践性特点的领域来说,更需要紧密结合时代环境和实践工作,及时予以推进和发展。危机传播研究在西方20多年来的发展脉络,已经证明这一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践的不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了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
比如,在各类危机频频爆发的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不断完善国家危机管理,建立起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危机管理体系,从国家安全、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不同的方面,建立了以内阁首相为危机管理最高指挥官的危机管理体系,负责全国的危机管理。健全的危机管理法制,顺畅的危机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日本全国的危机应对能力。
再比如,为应对突发性灾难事件,许多发达国家都有足够的物质储备,如美国还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资源目录,一旦危机爆发,可以清楚地知道从什么地方调配什么资源,动用哪些设施。而美、日、韩等国都建立了应对危机基金,将危机管理经费纳入国家预算体系,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③
目前,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础, 以突发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突发事件”(与危机高度重合的一个概念)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的突发事件应急法规包括三方面内容:1.《突发事件应对法》,这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法;2.应对特定突发事件的单行立法,包括《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3.部门管理法中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条款,如《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等关于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的应对条款。④
体系建立中的问题
从本质上讲,危机管理制度的确立,是在整个社会的层面形成一种共识和行为规范。而制度本身的内容,只是从法律规章的角度建立起了危机应对的框架,许多具体问题、操作问题,还需要更细致完备的管理体系的建设才能得以完成。
建立危机管理体系,是在日常的管理制度中,将危机管理纳入进去。其建设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从过程方面来说,应该涵盖危机的监测、预警、应对、恢复等环节,形成闭合的循环过程;从机构方面来说,要成立危机管理委员会或者危机管理小组,明确日常的工作机构和危机应对期间的工作机构,明确各个机构的权责;从运行机制方面来说,要形成流畅高效的工作流程和敏锐适用的反应机制;从体系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来讲,要制定危机管理体系的目标和原则,分析确定潜在危机的主题和监测范围,制定各种不同的危机应对预案;同时,还要注意日常的培训演练,在组织成员中树立危机意识,建立组织的危机文化。一般而言,在危机传播管理体系的建设中,机构建设、岗位设置、责任明确等问题容易解决,而要将危机意识、危机观念深植进每个人心中,以及建立相应的文化氛围,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在当前的传播环境下,完善的危机传播管理体系,最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的一点,即在于建立组织的危机预警体系,包括危机信息的监测、研判和预警信息的等环节。网络媒体的发展,为全方位24小时监测组织的危机信息提供了便利,有效提高了危机预警的效率,使组织可以在第一时间获知有可能引发自身危机的各种信息,迅速作出研判和进一步的反应,及时预警。当然,对危机信息的准确研判,目前还是整个危机传播管理体系中的难点之一,需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在有大量经验性认识的基础上完成。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们对各种行为的预测分析能力会进一步提升,这一问题也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还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在不同的主体建立危机传播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到各自所处的传播环境的特殊性,注意到宏观的危机管理制度的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危机传播管理制度的特殊性,在危机传播体系的建设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历史地看,多年来,我国社会发展稳定,所以,专门的危机传播制度方面的建设较少。随着近年来危机发生频率的增加,对危机传播管理机制的要求逐步提高。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与欧美许多国家相比, 我国的危机传播制度还不够完备。以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和控制为例, 我国尚未形成反应灵敏、运转协调、信息完备的完整体系。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信息制度缺失,可以说只是我国当前危机信息传播制度不健全的一个缩影, 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存在着类似的缺失。⑤同时,在今天的社会环境特别是传播环境下,以往的传统危机管理策略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⑥即使这些理论的研究者们,自己也在不断进行相关理论的扬弃和深化。相应的实践,也在不断得到完善,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也都应该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注释:
①廖为建 李莉:《美国现代危机传播及其借鉴意义》,《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卷,第8期,第18页
②Reinsch,J.W.Some assessments of business communication scholarship from social science citation.Journal of Business and Technical communication.1996.
③刘萍萍 韩文秀 裴葆春:《发达国家危机管理机制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设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第62页
④王万华:《略论我国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其完善》,《行政法学研究》,2009年第2期
⑤梅琼林 连水兴:《公共危机中的信息传播“失衡”现象及其应对策略――从“非典”危机到汶川大地震的考察》,《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5期,第11页
1.1缺乏危机公关应对措施
危机公关主要是企业、机构等为了减轻或避免危机造成的严重威胁和损失,有计划、有组织的制定与实施应对策略和管理职能。危机公关在相关公关原则及公关理论指导下,将公关策略、技巧以及应对措施运用到突发性危机事件中。目前,公共卫生管理部门还未建立相应的危机公关,不能对突发性危机事件造成的危机局面进行主动改善。一旦危机发生,难以将危机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就目前的公共卫生管理状况及发展来说,企业及机构较为缺乏危机公关,致使危机公关的有效应对措施难以及时到位。
1.2缺乏危机管理机制
危机管理针对的是外部环境以及组织自身的情况,主要是应对突发性危机事件,使危机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通过对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危机进行预测分析,结合公共卫生的具体情况,针对危机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1]。公共卫生的管理体制较为落后,职能不够明确,出现多头管理等现象,一旦危机引发,难以化解危机,使公共卫生的信誉受到损害。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不足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市场化取向,大部分的卫生医疗费用主要配置于城市,而城市的卫生医疗费用又集中分配于大医院,致使从村出现极度缺乏卫生医疗费用的现象。
1.3缺乏应急和预警系统
在公共卫生管理系统中,大部分的城乡地区都未建立相应的预警系统。由于人们的危机意识不强,遇到突发状况时,不能通过相应的预警系统传递有效信息,难以面对危机的各种情况。而资源储备缺乏和支援准备不够充分,会严重影响到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国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改善公共卫生的管理状况。
1.4缺乏医疗资源
在市场化趋势之下,医疗改革是在必行。大部分医疗卫生经费主要分配于城市是不可避免,致使从村的医疗经费极度缺乏,从村出现就医难、医药少等现象。造成公共卫生的资源过剩和缺乏并存的状况,主要是发达地区公共卫生的资源闲置,而不发达地区公共卫生资源缺乏。
1.5公共卫生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在目前的公共卫生管理系统中,公共卫生管理没有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出现人才断层的现象。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对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认识较窄,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趋势。由于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不利于公共卫生事业的长期发展。2.6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较为薄弱在市场经济改革深入的同时,医疗卫生事业开始走向市场。在部分的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大部分的医疗卫生经费主要是由政府来承担,薄弱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使公共卫生管理部门难以应对突发性危机事件。而缺乏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如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系统、指挥体系、预警和监测体统以及应急处理系统等,就难以在危机发生时,及时应对危机。
2公共卫生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建立并完善公共卫生危机公关体系
危机发生是必然、随机的,必须做好及时应对危机的充分准备。在公共卫生管理中,必须建立相应的危机公关体系,以便应对突发性危机状况。人们一定要重视危机公关,按照危机公关的原则来处理危机事件,使公共卫生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2.2建立并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和宏观调控体系
企业、机构的卫生职能重心应前移,将医疗放到预防中,明确各部分的职能。应把重点移到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和宏观调控体系上面,改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混乱的状况。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应面向社会,使卫生管理系统的业务集中化、规范化。
2.3建立并完善公共卫生的信息渠道
信息传递在公共卫生管理和遇到突发性危机时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的信息通道,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处理的能力。由于信息公开能够在博取公众信任,避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随意性的行为发生。通过提高人员素质、配备硬件设施以及提高政府人员的意识等方面,建立并完善信息渠道,使公共卫生的信息通道科学化、大众化。
2.4建立并完善农村的医疗体制
农村医疗卫生的保障与全国公共卫生保障相关,在公共卫生得到日益发展的同时,必须将农村的卫生改革作为突破口逐步消灭农村的卫生防疫盲区,促进农村的公共卫生建设规范化。应根据农村的卫生优势,建立相应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医疗防疫网,使农民在看病时,能够看病无忧和防疫有门,从政策和法律上来确保农民得到相应的防疫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2.5建立高素质的公共卫生管理队伍
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受到制约主要是由于公共卫生的人力资源相对缺乏,必须根据专业与技术的发展需要,进行及时的调整,对各专业人员实行科学编制,使公共卫生管理的人员能够得到合理配置[2]。通过培训及学习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高公共卫生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水平。建立经验丰富、训练有素和技术过硬的卫生队伍,能够及时应对危机的发生。
2.6建立并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及服务体系
目前,在推进“五水共治”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长效管理机制的建构。具体而言:
(一)治水经验的特殊性与普遍性
纵观目前“五水共治”的管理机制建设,主要在“治污水”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有效推进了污水整治与水环境改善。这方面的典范是浙江省浦江县在水环境整治上取得的经验和成果。2013年以来,浦江县打响了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重点整治水晶玻璃行业,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予以推进:在舆论引导方面,对水环境整治中利用网络造谣中伤、试图制造混乱的行为进行了打击,查处了2名“网络红人”并追究了刑事责任;在组织基础方面,严格落实“河长”负责制,明确“每个排污口就是一个枪口”,要求各“江段长”限期消除劣五类支流;在打击力度方面,通过一年时间,关停、取缔水晶加工户14197家,拆除违章建筑347万平方米,移送相关部门处理533人;在机制建设方面,注重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的运用,依法严厉打击水污染犯罪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扩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同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主动介入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矛盾研判化解机制,等等。在肯定浦江县污水治理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同时,也必须看到,之所以浦江县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除了上述经验之外,浦江县的特殊情况也不可忽视。从产业结构上看,浦江县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主要污水来源是水晶行业;从从业人员上看,从事水晶行业的人员大多数来自广西、贵州等地,本地少较少;从水晶行业本身而言,由于存在大量无证无照、广散小的家庭作坊,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少;从社会反响上看,由于水晶行业长期排放污水,对当地老百姓造成影响,从事这一行业的本地人较少,社会舆论普遍支持政府进行严格执法,社会稳定风险不大。上述因素决定了浦江县开展水环境整治在内外部环境上较为特殊,能够集中精力围绕“治污水”展开行动并快速取得效果。但是,其他地方和浦江县的情况有较大差别,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不适宜也不可能照搬浦江县的做法。从国际上水治理的经验看,治理污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为快速取得效果而采取急功急利的做法,亟需处理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上取得进展。
(二)“河长制”与长效制度安排
在当前“五水共治”过程中,“河长制”是最为普遍推行的机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治理的任务。应该看到,“河长制”能够较快的提升水环境质量,在治理污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优点在于:第一,“河长制”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第二,“河长制”最大程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了“多头治水”的不足;第三,“河长制”提出了辖区内河道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措施,并在行政系统内形成竞赛氛围,促使相关部门提升水治理水平。但是,本质上而言,“河长制”是一种类似突发危机应对式的制度创新,是一个有效但非长效的制度安排,它的出现并不能完全实现水污染标本兼治的功能,反而还有可能阻碍和消解当下防治水污染正规制度化的努力。如下问题值得思考:1.“河长制”的产生本身体现了当前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的弊端———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但“河长治污”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制度的非理———毕竟“河长”们不是环保局长或水利局长,这种制度创新其实混淆了原有的行政部门职能分工;2.“河长”不是目前行政体制中的正式职位,“河长”发挥作用主要依靠其所能支配的公共资源。显然,不同级别、不同职位的行政官员在调动资源能力上必然存在着差异,这实际上影响到河流污染治理的不同效果,也难免成为受到众多“河长”们个人权力、地位之争的影响。3.由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河长”容易造成权力自我决策、自我执行、自我监督的状况。在各地规定的“河长问责制”中,很多规定是由当地的纪委、监察局及“河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监督和考核“河长”的工作,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来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考评验收,实际上是“下级监督上级”,其客观性和可行性有待商榷。
二、以战略思维看待“五水共治”的必要性
显然,目前“五水共治”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上存在不足,亟待加以完善。这凸显了从战略思维看待“五水共治”的必要性。必须看到,作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举措,“五水共治”对各级政府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以战略思维看待“五水共治”,将管理活动与外部需求紧密结合,通过全面、系统的战略管理落实治水与转型的总体性战略目标。具体而言:
(一)战略管理与水资源综合治理
水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五水共治”的首要目标即在于统筹水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属性,实现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生态安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必须看到,污水、洪水、涝水、供水、节水作为五个“手指”,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与属性,但都是基于水资源综合效益这个“手掌”上。同时,受多种自然与社会因素的影响,“五水”之间具有复杂的联系,形成多个相互耦合的场域,较为常见的有“污水—供水”、“污水—洪水”、“洪水—涝水”、“供水—节水”等,这就需要从战略的视角出发,在治理过程中予以统筹考虑、长远规划,绝不能人为忽视或者割裂治水各领域的相互联系。
(二)战略管理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近年来,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水已不仅仅是一种自然与环境要素,更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议题。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看,“五水共治”的最终目的是以治水为突破口,促进转型,推动升级。因此,不能狭隘的从“项目管理”角度理解“五水共治”,将其仅仅视为建设一批涉水工程,而应该从战略的高度出发,通过治水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促共赢、国家与社会的互构合作、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政府的全面转型。“五水共治”战略管理的基本特征在于:多元主体,即在政府主导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公民个人等;多方联动,即在各级政府之间、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形成高度联动;多种方式,即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包括强制性工具、激励性工具、信息性工具、服务性工具等;多重责任,即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包括行政责任、财政责任、法律责任等。
(三)“五水共治”的战略管理体系
“五水共治”重在行动、贵在落实、成在持久。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治水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在重点推进的同时,还必须形成“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将“运动式治理”提升为“制度式治理”,从“非常态管理”转变为“常态管理”。将战略管理引入“五水共治”,就为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指导与基本框架。总体而言,“五水共治”的战略管理基本框架由应急管理、危机管理、风险管理组成,三者之间通过“风险———应急———危机”的演化范式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五水共治战略管理体系。以这一战略管理体系为基础,充分借鉴吸收实践中的先进经验,深入总结暴露出的问题,建立系统性、主动性、持续性的“五水共治”长效机制,为子孙后代永享绿水青山提供制度保障。
三、“五水共治”战略管理的基本框架
以上述“三位一体”的五水共治战略管理体系为基础,可以更加全面和综合视角看待“五水共治”,推进相应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具体而言:
(一)“五水共治”的应急管理之维
水是最为基本的环境要素,涉水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具有影响力强、涉及面广、持续性大的特征。近年来,浙江各地在“洪水”、“涝水”、“供水”领域的突发事件频发,在2013年,就有由超强台风和强降雨造成的大涝和大水、杭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等多起重大事件发生。从世界范围看,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气候灾害风险不断增强,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增加、强度增大,有效管理极端气候与灾害风险是政府工作的当务之急。因此,通过应急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是“五水共治”战略管理体系的首要任务。在国家层面上,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以“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为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明确了突发事件分级分类的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共四类。从性质上分析,“洪水”、“涝水”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归入“自然灾害”类别,“供水”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归入“事故灾难”类别。就浙江的应对措施而言,在《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引下:
1.针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省政府了七个专项应急预案,其中与“洪水”、“涝水”相关的有:《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地市、县也逐级了相应预案;同时,易受气候灾害影响的沿海地方基本制定了城市防洪、防台、排涝的应急预案,如《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
2.针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省政府了十四个专项应急预案,其中与“供水”相关的有:《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地市、县也逐级了相应预案。总体而言,目前浙江的应急管理体系已建成,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能够对“洪水”、“涝水”、“供水”领域的突发事件作出及时响应与有效应对。同时,省政府针对应急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修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这些都为“五水共治”的战略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二)“五水共治”的危机管理之维
危机是对社会结构及其核心价值造成的严重威胁。危机不能简单等同于突发事件;以“控制事态”为中心的应急管理无法适应具有公共性的危机问题,在管理主体、管理手段、管理目的上均存在缺陷。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应急预案具有预测与控制功能,其作为应急管理的核心,本意在于消减不确定性。但研究表明,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过程本身则带有悖论性,反而可能加大应急管理制度风险,具体表现为预案“复制化”、“碎片化”、“空想化”等问题。实践中,一些地方已经表现出“应急失灵”的现象。可见,单纯应急管理并不足以有效应对复杂的公共危机;在应急管理的基础上,还需要发展以“改善公众认知”为中心的危机管理。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水污染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议题,对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代表性的是浙江多地环保局长被“邀请”下河游泳事件,以及因台风引发的“水淹余姚”事件,都暴露出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因此,通过危机管理有力化解社会矛盾,变危机为转机,是“五水共治”战略管理体系的中心任务。危机管理是一种整合性的、持续的、动态的管理过程。形成“五水共治”的危机管理体系,需要重视并完善如下三类机制:
1.政府协同与危机决策机制。
政府是应对公共危机的核心主体,在危机管理中无疑应发挥主导作用。公共危机治理也对政府的决策能力提出了全面性的要求,具体包括:决策环境评估能力、决策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决策资源动员整合能力、决策制定能力、决策评估与自我修正能力。由于水资源天然具有流动性与跨区域性,同时公共危机具有共振性和非常规性,这就要求政府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是多向度、交织性的,而不能是传统科层制中自上而下的直线控制。因此,应打破行政区划与部门划分的限制,建立“五水共治”的上下级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多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机制,将“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协调政府及部门间关系的中心机构,避免治水中出现“地方主义”与“部门主义”倾向,确保决策的快捷有效。
2.多元合作与公众参与机制。
现代公共事务管理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的合作,包括基层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企业、新闻媒体、公民个人等。在危机管理中,政府并非治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而是应最大限度的包含非政府组织、企业、家庭、公民个人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和行为者。在目标上,通过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与参与,形成全主体、全要素、全过程应对公共危机的长期合作网络和制度平台。从某种意义上说,多元社会主体在政府指导下的充分参与和积极互动并形成制度化的合作网络,是“五水共治”取得成效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强调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的主体地位,建立多元主体之间平等交流、协商互动的合作机制,让社会各类主体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涉水事务的管理全过程,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五水共治”工作格局。
3.社会资本培育机制。
社会资本是以信任为核心的价值观与规范集合。正如学者所言,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信任是其中至关重要的方面,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社会资本的有效运作,能避免国家权力单向度运作的缺陷,从深层次推动社会行动和解决矛盾。由此,在一定程度上说,社会资本的形成与集聚状况是“五水共治”能否真正实现的关键所在。形成社会资本培育机制,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在制度层面,政府应重视自发并保障形成社会资本的社会条件,通过信息公开、关注弱势群体、加强执法等方式加以促进;在价值层面,政府要给予多元主体平等的关心与尊重,培养并生成“普遍信任”,引导形成有利于“五水共治”的共同价值观。
(三)“五水共治”的风险管理之维
突发事件与危机是一种已经发生的事实,其根源于事前存在的风险,即可以引发大规模损失的不确定性。必须看到,“风险社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全球气候变化、极端气候频繁发生等外在因素也正在不断提高风险的复杂性。2013年,我省在夏天遭遇历史罕见高温干旱,秋天又遭遇百年不遇强降雨,已经暴露出认识不到位、缺乏预防措施的问题,凸显应对灾害的社会脆弱性问题。此时,就有必要破除“天灾/人祸”的二元对立思维,从更基础的层面对自然与社会风险进行综合预防,实现危机管理的“关口前移”,减少突发事件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与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因此,通过风险管理有序推进经济、社会与政府的全面转型,是“五水共治”战略管理体系的最终目标。一般而言,综合性的风险管理包括四个主要环节:1.风险识别,即在事件发生前,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识别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危险源、发生区域、种类、主要危险因子等;2.风险分析,即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进行分析,以确定该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3.风险评估,即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风险进行比较,确立风险优先顺序,决定风险的可接受性;4.风险决策,即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风险应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综合性预防措施,减轻风险产生的影响及造成的不利后果。因此,在污水、洪水、涝水、供水、节水五大领域,都应当建立涵盖“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决策”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领域已经初步建立起风险管理框架,为“五水共治”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基础,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1.在环境保护领域,针对化学物质的应用、工程项目的兴建和运转、各种开发行为引发的环境风险,环保部门已经全面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ERA)工作,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为调整产业结构、保护水源地提供了决策依据,构成了“污水”、“供水”领域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目前需要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协调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在环境风险治理上的府际关系,将风险管理措施落到实处;2.在防灾减灾领域,各地气象部门已经开展了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利用多种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区划。浙江省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已在2009年3月向社会公布,为“洪水”、“涝水”领域的风险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目前需要细化风险区划的范围并加强后续的风险决策工作,真正实现风险评估与政策过程的“对接”;3.在社会管理领域,由于社会性风险不同于技术性风险,是决策主体与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诉求冲突所产生的,需要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框架,即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实践情况看,针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实施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了《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政策文件,对重大事项开展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双评估”,切实预防减少实施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这为“五水共治”中重要政策、重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尚存在一定不足,需要在评估主体、内容、方法上进一步完善,真正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四、结语
应急管理,又称公共危机管理,必须由政府来提供,同时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安全危机事件是引发社会灾难和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害和突发性灾难事件的统称。
那么,当公共危机爆发时,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从总体上来看,危机应急管理应该具有以下主要环节。
启动应急预案:即公共危机管理主体在危机发生前,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危机应急管理的总体方案。要在全民中树立危机意识,而且还要为危机应急管理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
应急疏散:即在危机已经来临时,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将安全受到威胁的民众紧急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危机管理措施。它可以以较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紧急救援:紧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次危机的紧急救援,都需要一个复杂的系统协调运作,都需要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很多个部门、单位,乃至全社会的支持。
我国在近些年才引进了灾害管理的概念,在紧急救援方面起步较晚,应急管理系统刚建立不久,很自然,在紧急救援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要来看,我国应急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救援组织体系不完善,组织体系松散、缺乏组织上的严密性和纪律上的约束性,各种救援机构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多头管理,协调难度较大,各种专业资源未达到整合,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二是救援的指挥体系不完备,各地大都采取临时建立指挥机构的应急办法,决策权与指挥权权限不明,职责不分,一方面工作缺乏连续性,危机一过,大家各奔东西,下一次来的很可能是另外一些人,谁也不会去总结经验教训;另一方面,临时建立指挥机构都是危机爆发以后才建立,危机前的预防、预警和预控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危机预防、预警和预控机制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危机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的难度,显然,这种救援机制缺乏科学性和协调性。三是没有统一的规划,队伍布局不合理,缺乏战斗力强的骨干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灾害现场应急能力不强;应急指挥手段和救援队伍装备落后,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四是社会紧急救援管理和法制建设滞后。许多方面管理制度不配套,法律规范不健全,尤其是在基层,制度冲突,法律打架的现象并不少见,同发达国家统一、先进、科学的救援体系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
针对目前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公共危机意识。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在民众中广泛宣传应对危机的各种知识,对可能面临某种危机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演练和培训,让广大群众学会与各种灾害共存,学会危机状态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要充分利用和开发社会上一切可供利用的公共危机防范资源,为应对突发危机事件提供服务。
二、强化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政府应当建立一整套相应的预警机制:建立高效、快速、灵活的危机预警组织体系;科学设定有关灾害的风险级别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针对各种危机的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和各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监测预测系统,收集分析各种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加强危机预警的理论研究,加快危机预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科学研究和攻关,不断提高危机预警能力。
三、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专项预案建设。各级政府应加快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尽快形成我国气象灾害管理的预案体系,并以法定形式把各级政府的灾害研究预案加以确认,真正把灾害应急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四、建立危机决策和应急管理常设机构。我国应组建常设性的应急管理机构,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应设立以最高行政首长或分管行政首长为首的危机决策指挥中心并建立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一旦危机爆发,这些机构立即成为应对危机的一元化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管理机构。
五、加强突发灾害应急管理相关法制建设。为了使政府灾害管理法治化,应加快灾害管理的立法,把灾害管理纳入国家一般管理体制之中,推进政府应急机制法制化进程。必须明确三个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要依法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组织的权利和责任;要依法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要依法明确各个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到加强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我有以下几点浅见:
加强电力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电力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编制并实施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健全电力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制定工作;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促进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做好电力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开展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地震灾害等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因素的综合汇总、分析、研判;建立风险分析和安全性评估机制,为长期有效预防系统事故发生,减少电力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加强电力应急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建立电力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指导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