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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客观、准确、全面、公开的原则,对全市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学分制考核,激发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考核范围
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试点阶段考核对象为市委党校、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局等5家单位参加全市干部在线学习的全体学员。
三、阶段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24日至12月9日)。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和学员信息采集、完善等基础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
(二)试运行阶段(12月10日至28日)。重点做好试点单位管理员账户分配、授权、管理人员培训和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市委组织部组织试点单位人事教育科负责同志进行专项培训,以熟悉操作流程,明确权责分工。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29日至31日)。认真总结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试点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推广,形成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总结,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推广实施阶段(20__年1月起)。在总结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工作会议,在全市推广实施。
四、考核权限设置与学分要求
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委分级管理。市委组织部履行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的职能,负责市管干部和市人大、政协机关,市法院、检察院,市直党群部门,市派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学分考核的审核、评定、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政府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学分考核的审核、评定、登记等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干部学分考核的初审、评定、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县处级干部年度学分不得低于60学分。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100学分以上的为优秀,100—60学分为合格,60学分以下为不合格。
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90学分以上的为优秀,90—50学分为合格,50学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
一、以人为本,点滴真情暖人心
以人为本,这是马龙法院政治处开展政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心中时刻装着全院干警,每年都要对全院干警个人以及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掌握统计,随时关心和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政治上培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定期组织干警进行身体检查,每名干警生日之际,代表院党组送上一张精美的贺卡和一份生日蛋糕;倡导实行“四必访”,即思想困惑或遭到重大挫折时必访,家庭遭遇丧事或挫折时必访,干警生病住院时必访,遭遇自然灾害时必访。只要涉及干警生病住院、婚丧大事,都要挤出时间去探望慰问;坚持每年与干警家属联系和召开至少一次家属座谈会,掌握了解干警的家庭生活和干警的思想行为,帮助干警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坚持每年敬老节与离退休干警进行座谈和节假日慰问离退休干警,使老同志“老有所依,老有所为”;专门建起“老年人活动中心室”,为他们订阅报刊和购买娱乐器具,使离退休干警感受到院党组对他们的关怀,争取他们继续发挥余热支持法院工作;坚持每年“六一”儿童节关心慰问干警未成年子女,通过为干警及其家属子女办实事,以此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如此一来,不仅凝聚了人心,也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整个法院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以业为重,保障工作感人心
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法院工作保驾护航,这是马龙法院政治处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为了更好的保障业务部门工作的展开,马龙法院政治处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把工作日(来源:文秘站 )常化、细致化。
把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是有必要的,马龙法院政治处积极主动的与干警交流,完善与干警交流机制,定期向干警们了解最近的工作情况,及时缓解干警们的思想压力,帮助他们甩掉了思想包袱,使得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有序的开展。
为便于对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审判业绩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马龙县人民法院第一个建立和完善了干警和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档案详细记载了每一个干警和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考评体系的评估功能和激励导向功能,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挖掘干警的工作潜能,激发干警的工作激情,提高的干警工作效能。
法官等级、公务员工资、业绩考核三项工作关系着干警最贴身的利益。马龙法院政治处在掌握干警个人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各项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在第一时间内做好这三项工作。该院政治处目前仅有干警两人,就是在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他们顺利完成了10余名法官的等级首评、晋升和选升工作;毫无差错地完成了工资套改审批工作和法官津贴申报兑现工作,得到全院干警的认可;业绩考核关系到干警福利发放,马龙法院政治处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法官业绩档案精心考核每位干警的业绩;为审判业务部门及执行部门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公务员的录用和调入的政治审查工作,决定着法院新生力量是否能够经受工作及社会历练的问题,保证未来的法院队伍不出问题,政治审查工作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马龙法院政治处为做好政治审查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在政审过程中,他们仔细核对资料,认真了解情况,努力做好审查工作,把好进人关,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组织教育培训是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途径。为此,该院政治处提出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工作思路,以此提升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他们从学历教育、在职教育、业务培训、技能训练、理论调研、学术研究等诸多方面入手,对每一位法官进行锻炼,提高其职业技能、理论素养、道德情操和逻辑思维能力,努力实现从“基础法律教育”向“高层次法律教育”的转变,从“知识型”法律教育向“能力型”、“专业型”教育的转变。目前,全院47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93.75%,先后有13人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同时以“法官文化涵养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深化法官文化”为要旨,通过开展学术研讨、调查研究、读书活动、庭审观摩等,对司法理念、法律思维、学术探索、理论研讨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为建设一支现代化的职业法官队伍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三、以优为先,争创工作聚人心
一是完成“六五”普法迎检验收。制定《__“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并对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六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总结完善各单位先进经验做法,10月中旬顺利通过了省、市级验收。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法律春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协调组织职能,秉承“大普法”理念,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的落实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协调多家部门进集市、进乡村、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让老百姓真正感触到法律就在身边。同时,开展了以缉枪治爆专题普法活动,深化平安__建设。共计发放宣传材料25000余份。创建“零犯罪”学校,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制青少年的法律读本、以案说法等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到各乡镇、学校,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杜绝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借力媒体,拓展宣传平台。借助互联网和电台等媒体,在开展网站普法的同时,积极上线“阳光热线”,通过电波解答百姓咨询。在“12·4”法制宣传日,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宣传主题,组织广播局、国土局、电力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等开展了专题普法和“宪法、税法进校园”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布袋1000个、笔记本300余册,取得了良好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培训。上半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培训4次,联合县法院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的有效对接。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内涵,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与各村委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指导各村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能够有力地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三是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对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是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引入检察监督,县检察院驻我局社区矫正检察室正式成立,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加强专业业务培训。组织司法所长、协管员参加市级培训1次,县级培训8次,重点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工作流程、执法业务等。同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全市集中教育培训4次,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提升工作能力和矫正效果。三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规范信息化管理,强化手机定位,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行为、异常表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方便了司法所的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敏感时期,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教育和提醒社区服刑人员,约束自身言行,加强社会改造,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持续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在矫人员共计48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45人,解除矫正957人。全县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493人,其中今年新接收432人,未发现脱管漏管及三假人员。
一是公证工作有效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
2015年7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系列新闻会,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机制。
“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不起诉处理后,认为依法应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将案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并提出处罚意见的制度。
2015年,为完善刑事案件不起诉后行为人违法行为处罚的工作,丰台区检察院已与辖区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行政机关会签了相关工作机制。至今,该院共向相关单位移送了10起案件,5起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移送的仲某非法经营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仲某及其经营的医药公司作出没收赃物、罚款600余万元的处罚决定。(本刊记者/何照新)
内蒙古伊金霍洛监狱采取六项措施巩固“双严”活动成果
为打造一支纪律作风双过硬的民警队伍,自2015年5月开始,伊金霍洛监狱采取六项措施巩固“双严”(严纪律、严规矩)活动成果。
一是加强以视频督查为主的督查工作。通过坚持开展视频监控督查等方式,进一步严查民警在岗履职、文明执法、警容风纪等情况;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公开选拔干部,将那些群众基础好、履职能力强、开展工作时敢于担当的民警选拔到环节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预防民警腐败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岗位技能考核;六是加强警风建设。监狱切实采取措施,消除个别民警不思进取、不审时度势、不严格落实制度、不辛苦工作等陋习,转变警风,提升执法水平。(马银伟)
点评:多项措施环环紧扣,提升民警综合能力。
辽宁高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2015年7月30日,辽宁高院召开新闻会,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
据介绍,辽宁高院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打击:一是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刑事追责;二是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逃避、抗拒、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惩戒的,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专项活动中,辽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通过召开公、检、法协调会,联合制订实施方案等措施,从办案人员、办案信息、强制措施等方面完成对接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形式,营造打击拒不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6-0074-03
作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土地权益结构的改变而剥离出来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的存在是任何一个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都会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但是这一现象在我国和西方国家却存在很大差异,开展中西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比较研究,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有利于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一、土地征用
在土地征用的依据方面,公益目的性是西方各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的唯一正当理由。[1]所以,西方各国法律明确界定了征地目的和使用范围,以防止政府打着“公共利益需要”的旗号为营利部门征地。在土地征用的程序上,西方各国都确立了“公开、公平、合法”的基本原则,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所有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权利。虽然各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但土地的征用程序一般都分为申请和实施(批准—公告—征用)两个阶段,并在议会、法院、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的严格监督下进行。[2](P66-79)关于土地征用的补偿,西方发达国家对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形成了严格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补偿范围不仅包括因征地而造成的直接损失,而且还包括残余地损害、营业损失及其他因征地造成的各种附带损失等间接损失。
在我国,土地征用速度快,效率高,但存在较多问题。第一,法律对征地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比较模糊的,包括“非公共利益需要”在内的一切建设项目都被包含在了征地范围中。第二,现行法律赋予了政府在土地征用方面的绝对权力,它既是土地征用方案的设计者,又是征地过程中的协调者,还是最终的裁决者,农民失去了土地在流转买卖过程中的处置权和谈判权。第三,现有制度没有对土地补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其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方式还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特征,没有顾及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除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征地、对被征人实行完全补偿,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外,西方发达国家还直接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起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包括:建立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教育和培训制度,给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专门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等。
另外,在美国,政府还会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同时,保持城市活力、推动城市发展。例如,隶属旧金山的帕洛阿尔托镇只有56万人,但依托毗邻斯坦福大学的优势,发展了电子、软件和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既增强了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带动了新产业的发展和配套设施建设,又有效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3]
在英国,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福利政策,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比如,逐步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法律和政策,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且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政策与福利政策挂钩,创造了失地农民转移的良好社会环境。[4]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既可使农民获得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又可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但是,在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然显得任重而道远。第一,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对于失地农民的保障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货币补偿、重新择业、入股分红、异地移民等。[5]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都采取了一次性货币补偿形式,并且土地征用补偿仅仅是象征性的补偿,很难弥补被征用人的实际损失,更谈不上对他们的全面保障了。第二,未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权益。第三,就业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失地农民不能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
三、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和教育
通过就业换取保障,可以减少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而向失地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增强其在市场上的就业能力。所以,在西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和教育是一项重要内容。比如在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法令,力图通过法律的方式促进和提高失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就业能力。通过职业培训,提高了失地农民素质,促进了失地农民再就业,在缓解失业问题方面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失地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还存在许多问题。第一,缺乏法律保障,没有将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纳入到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中,比如在有关对失地农民进行职业教育的具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方面缺少具体规定。第二,相关培训缺少针对性,农民在专业、课程的选择上也存在极大盲目性,很少考虑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专业方向及将来工作的内容。第三,缺乏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试验设施和场所,没有充分的实习和实践机会,同时,缺乏有一定的学术能力又有技术能力的“双师型”老师,所以培训中重理论轻实践现象突出,培训的成效不显著。第四,失地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农民职业培训的经费主要依赖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很少参与,造成职业教育的培训经费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