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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有效防范及坚决遏制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交警支队(公交发[2014]109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方案,深入推进客运企业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查,大力整治客运车辆和客运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严重违法违规人员,有效治理客车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开展 “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暨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本周大队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打击客运车辆、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辖区非法停车行为。行动期间,大队采取定点设卡查缉、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加强重点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对主要道路上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管抄告。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工程运输车、载货汽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严格对上述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二、积极联合安监、运输、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自身职责,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加大对车辆及驾驶人的资质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进行查纠。
三、结合辖区内正在开展的“贵州省集中整治客车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治理一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排查登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本周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暨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大队共出动警力126人次,出动警车46台次,违停抄告69起,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起,宣传资料220余份,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督促指导系统各下属单位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控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卫计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徐样平任组长、人武部长乐文贵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勇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调配好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结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定期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各单位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期间,要定期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对从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对单位的住院部、门诊部、职工宿舍、单位内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许可或备案,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消防设施、器材、标志不定期检验维修并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熟悉业务,员工未经岗前培训上岗,电力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违规使用,乱搭、乱接及老损电线超常使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擅自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以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有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特别是较大工程,要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公安消防部门要求,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二是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三是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11月18日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30日至明年全国“两会”闭幕)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卫计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汇报阶段(明年全国两会结束一周)
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向局安办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过硬措施,全力确保卫生系统岁末年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江干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街道领导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 坚(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国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莲英(**派出所副所长)
组 员:周传海(街道副调研员)
冯 磊(街道安监站站长)
俞林发(街道安监站副站长)
下设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办公室,由俞林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施步骤
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广泛发动。准备印制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的宣传资料6000余份,会同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消防技术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发放到辖区内各重点单位、市场及社区。二是宣传教育。通过《**简报》,及时公告街道部署、发动、排查、督查等情况;各社区以宣传橱窗、横幅、黑板报等形式进行火灾隐患普查、冬季防火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积极开展贯彻落实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整治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控、自救意识。
(二)组织会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全面展开,集中会战,正确把握火灾隐患的危害性
按照区防火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对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社区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展开,集中会战,正确认识和把握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要针对自身管辖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宾馆饭店,市场商场,公众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在对以上内容的检查中,如发现问题或者存在火灾隐患,一定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及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直到火灾隐患消除。
在全面部署社区开展摸排查和多层次督查的基础上,结合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再次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牵头,街道分管领导、街道安监站和综治科会同江干区消防大队、**派出所、秋涛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宾馆、酒店、市场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真正将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引向深入和具有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是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各单位(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防火委[2007]9号)文件精神要求,成立**街道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拟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将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依法监管,消除火灾隐患。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消防畅通工程,加大对“三合一”经营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集中开展电气防火安全,对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督促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部消防局12.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宝鸡市人民政府12.31消防会议要求,对全区的网吧、电玩城进行一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使隐患和问题得到彻底的整改,杜绝滋生新的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网吧、电玩城数量彻底澄清;无证经营场所全部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依法临时查封或责令停止营业;网吧、电玩城火灾隐患全面整改,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亡人和大的火灾事故。
三、检查范围
网吧、电玩城
四、行动时间
年1月4日至2月4日
五、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的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或进行消防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设置及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方法
1、询问有关情况;
2、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
3、查看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的外观、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5、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操作情况;
6、其他实施监督检查需要的方法。
六、工作措施
(一)在行动过程中发现单位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但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在行动过程中发现单位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三)在行动过程中发现单位或场所具有下列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四)在行动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实施拘留:
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4、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的;
5、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6、违反规定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或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
7、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8、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七、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清醒地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责任、措施三到位。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全面推行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加强夜间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二)落实责任,严格检查。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带队检查。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要检查的单位要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必要时督促单位采取严密监护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对所检查单位要一一填写检查记录,明确监督责任和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整治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