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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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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

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一)应急能力建设方面。我市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总览,相继编制出台了常见自然灾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126个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结构和体系,基本实现了政府、部门间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明确了各类型突发事件应对机构和响应流程,发挥了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置灾害事故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在总体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的基础上,在森林消防、防汛、医疗救护、电力、通讯、交通、海上、城镇燃气等各重点领域建立行业保障需要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加强市、乡镇、村三级联防联控救援队伍建设,建成了包括消防救援、卫生应急、心里干预、道路抢险、水上搜救、气象、防汛、森林防火、地震救援等53支镇级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把培育发展社会志愿者救援力量纳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体系,现已建有社会义务救援队2支、红十字救援队3支、危化品企业应急队伍5支。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社会应急救援报警信息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主要信息枢纽,各领域应急值班电话为辅助,实现应急救援报警信息的收集。同时建设有防汛视频会商系统、森林资源监控系统、地震信息预警系统、山洪预警信息平台等风险监测和应急预警、会商系统。在机构改革后,我局通过组织到有关地区参访学习、与有关软件公司研讨交流、学习上级有关规划文件等形式开展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前期调研活动,目前尚处于建设地址规划中。

二、存在问题

(一)应急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应急领导机构不明确。机构改革后应急委和减灾委改组进度慢,制约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二是市、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够平衡,乡镇以下力量缺少,基础偏弱、能力薄弱;三是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有待于大力加强,专业领域救援队伍建设力度不足,社会救援力量缺乏规范性管理和政策支持;四是应急救援高精尖特色装备配备和应急物质合理储备还难以满足需求要求。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进度较慢,在统筹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资源管理调度等方面缺乏信息化技术支撑,应急管理整体信息化应用程度相对薄弱,研发应用力度不够,创新技术水平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发展。

三、规划建设

(一)在应急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总目标,改组应急委,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管理规划,创新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二是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专家或社会技术服务机构,统一疏理、调整、整合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架构,理顺新的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完成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预案修改修订,推动做到上下级、综合与专项、政府与企业之间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和有效联动,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效应。三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会商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驻地军队、民航、铁路、红十字会等单位的应急联动,形成对接机制,满足特种任务需要;完善与公安、消防、气象、水利、环保、自然资源、森林防火、交通运输、海上搜救等部门在监测预警、应急决策、救援力量使用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建立会商制度加强日常应急管理情况沟通、信息互通,定期分析研判事故灾发生、发展趋势,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防范化解工作。四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体能力,加快实现全灾种、大应急的技术战术能力提升。同时大力支持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推动基层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应急指挥和救援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五是优化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开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资源普查,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一调度的装备物资信化数据库管理系统,加大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抢险救灾装备的采购和装备。通过引入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企业有偿储备的市场办法和借助社会力量应急救援公益物资储备,全面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快推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省关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具体要求,立足指挥调度、值班备勤、资源整合等功能,建设集通信、指挥调度和管理一体化、平战结合、军民融合的综合应急指挥中心。

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国家、省、__市以及全市第三次安委扩大会议精神,就“六打六治”工作和“1+1”工作法进行安排部署。

刚才,各乡镇、开发区、市发改局等重点单位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汇报,总体来看,情况较好;衍仲局长和树强局长分别就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方法,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开展好“六打六治”活动和“1+1”工作法,我强调三点意见。

1、突出责任。责任意识简单的来说就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天在座的都是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出了事故,都是要首要问责的。所以说,大家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8月12日,在全国“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__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要站到“打非治违”第一线,在抓落实上狠下工夫。贯彻“党政同责”,强化县乡党委、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强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对因姑息纵容酿成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依法追究县、乡政府的责任。我市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也有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于主管安全生产负责同志,长期不作为的,纪委要按照渎职行为进行追责。安全生产的严格要求,及时对企业的负责任,也是对你自己的负责任。我市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推行“1+1”工作法》两个文件已经下发,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强化排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以油气管道、危化非法运输、无资质施工、客货非法运营、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三合一”“多合一”等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同时,开展好可燃可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确重点,认真排查,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涉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隐患部位、承诺落实、现场管理、特种设备、职业健康、工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强化推进“1+1”工作方法,通过深度剖析一家企业,整顿规范一个行业,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企业要采取自查互查、专项检查、班组检查、岗位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造册登记。

3、突出重点。要突出重要节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粉末加工等重点行业及油气管线和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气电路、检修作业等易燃易爆点和隐患盲点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的要求,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消除未消除的,要比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要突出时间节点,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方案中的安排部署、试点治理、整治排查等阶段的任务要求,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活动质量。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知识和处置业务的培训,特别是江苏昆山等地区发生事故后,要对现有应急工作措施进行评估,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弥补缺失,提高科学处置的能力,各企业、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要搞2次应急演练,要切实通过应急演练,真正提高我们企业对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目标,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专项整治“12个100%”等目标的落实、巩固和深化。

(一)在保持全省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省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三)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四)在巩固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3年到5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保持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六)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乡镇进点屠宰率保持95%以上。

(七)在保持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上,城镇、农村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镇、农村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95%以上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定检验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

(十)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部门牵头)。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法规规章政策。逐步制订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监督和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

3.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培训宣传和示范引导,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以及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强化监督执法。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例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和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测,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5.抓好预案建设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制订《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点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高端项目的检测能力,继续完善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产品防疫检疫“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建设。

6.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和监控频率,加强对三类基地、重点产品、批发市场等的例行监测;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组织两次至3次专项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7.启动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工作。以省海洋渔业系统有关网站为平台,分步构建政府部门与水产养殖场、食品加工厂、市场和超市联网的一体化监管系统。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推广佛山、中山等地的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由政府划出一定区域,由投资者出资建立统一的加工区域,租赁给小作坊,引导集中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自治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着力建设统一高效、灵敏可靠的信息保障体系,开展经常性应急通信保障训练和综合演练,提高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建设完善人防指挥通信信息平台,扩展人防短波、超短波电台通信网,在上级组织的多次应急救援、防灾救灾演习中圆满完成保障任务,受到领导好评。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防办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在34所学校及45个社区全部成立人防工作站和人防工作联络分站,组建人防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落实社区居民疏散掩蔽场所,有序开展防空防灾演练活动,实现人防宣传教育学校社区全覆盖。

土默特左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土默特左旗人防办着力加强人防工作建设管理,配套完善指挥信息化系统,提高人防警报报知能力,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8%以上。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加大人防执法力度,理顺人防审批程序。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准军事化训练,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人防建设。

托克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托克托县人防办加强人防制度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与县医院合作开发建设全市9个旗县区建设面积最大的人防自建工程。强化宣传教育,在全县9所中小学开展人防知识课,在县城14所中小学操场5处广场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在双河镇建立人防工作站,在企业开展人防专题讲座,推动全县人防工作在新常态下取得新发展。

包头市人防地下商城管理处

包头市人防地下商城自开业以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主动应对经营环境变化,积极引导经营户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市场竞争中凸显经营特色和服务品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长足进步,先后被评为“全国人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市场”和“市级文明单位”,为人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土默特右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土右旗人防办扎实推进人防工程体系建设,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指挥通信警报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实现城区音响警报覆盖率和警报器集中化控制率“双百”达标,建成7个人防应急疏散场所,充实完善由300人组成的7个人防应急专业队伍,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人民防空知识读本》等10750本,参与群众达15000人。

包头钢铁公司人民防空办公室

包钢人防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辖人防干道交叉的供水、污水、雨水、供暖、燃气管线进行普查,标出交叉点位置和管线的用途及起点、终点的埋深等,购买配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氧含量检测仪和3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加强人防干道检查和处置突发事故时的安全保障,扎实高效推进了人防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

满洲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满洲里市人防办广泛开展人防教育宣传活动,在全市主要广场、街道社区印发多种宣传品,制作宣传展版,悬挂宣传条幅。积极开展人防宣传“五进”活动,受教育人数累计达15000人次,在14社区建立人防工作站,配备人防应急柜、图书影像、户外固定宣传栏,组建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适时组织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热烈响应。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鄂温克旗人防办把四个镇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区纳入人防建设区域。严格落实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发放宣传手册1.7万本,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警报器覆盖率达到100%。修建2000平米的人员隐蔽地下工程,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面积达2万平米。依法征缴易地建设费,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莫旗人防办不断完善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组建100人的人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语音、视频、数据“三网合一”系统,组建无线短波电台,建设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推进人防工作进社区,在5个乡镇成立人防工作站,开展防空防灾知识竞赛,组织尼尔基镇中小学8000余名学生参加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

扎赉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扎赉特旗人防办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在木华黎广场修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绰勒人口疏散基地,完成集数字、视频、语言为一体的“三网合一”综合信息网络和无线短波通信网,在音德尔镇区安装电声警报器和多媒体警报器,建立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联审联批机制,探索了木华黎应急避难场所经营模式。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科右中旗人防办坚持依法行政,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建设呼和小区人防工程,修建人口疏散地域。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落实“五进”工作,受教育学生1500人次,社区企业受教育5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完善防护体系,建设集数据、视频、语音为一体的“三网合一”综合信息网络和无线短波通信网。

通辽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通辽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狠抓人防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三网合一”系统建设等工作,构建联通可靠的人防指挥信息化体系。采取以岗代训与集中训练相结合方法,打造技术过硬的人防通信专业队伍,一人在全国人防业务大比武竞赛中被评为“六能”型技术骨干。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值班执勤,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军事素养和战备意识。

霍林郭勒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人防办加强指挥通信建设,新增安装4部电声警报器和1部多媒体警报器,人防移动指挥通信平台具备作战指挥能力。稳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强化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先后组建在编280人的7支应急队伍。全面落实人防宣传“五进”工作, 5700名学生接受培训,设立3所人防宣传示范校和3所社区人防工作站。

扎鲁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扎鲁特旗人防办扎实推进通信警报网络建设,定期检修维护防空警报器,完善防空警报档案。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新增人防工程面积达到自治区要求的防护标准。严格执法,健全落实人防建设审批机制和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与演练,定期组织人防业务和综合知识培训,增强执行力和凝聚力,铸造了一支高标准的人防队伍。

赤峰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赤峰市人防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建立情况通报、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检查工作方式,开辟民用建筑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完成460家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检查内业管理,健全执法档案要件,新建执法检查档案77卷。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宁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宁城县人防办坚持把人防工作纳入乡镇、相关部门年度党政目标考核范围,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成效显著,初步形成集光纤、电缆、短波、超短波、移动和卫星通信于一体的指挥通信网络。组建人防专业队9 支220人,定期组织集训和演练。打造人防宣传教育基地1处、样板式示范社区7个、示范学校6所,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

翁牛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翁牛特旗人防办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推进人防宣传进乡镇活动,争创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落实易地建设费收缴,加强人防指挥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城市防空防灾应急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联合组建7个人防专业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人防基本指挥所投入使用,成为全区第一个旗县级基本指挥所。

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锡盟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紧贴职能任务,注重人才培养,狠抓岗位练兵,扎实推进人防信息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以盟基本指挥所为中枢、移动指挥平台为支撑、各旗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为分支的信息保障系统,在全区率先实现集空情预警、有线无线、卫星通信、信息安全等为一体的集中控制信息系统,职能任务履行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

正蓝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正蓝旗人防办积极推进人防工程建设,严格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进行有效管控。落实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加大蒙汉双语宣传,苏木镇(场)全部成立人防工作站。建成黑城子示范区人防应急疏散广场和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展厅。建设完成人防地面指挥中心,警报系统实现统控,人防指挥通信能力显著增强。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西乌旗人防办认真履行应急支援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卫星通信指挥平台的使用管理,经常组织开展以卫星通信指挥平台为基础的训练活动,从车辆的行进方式、行走速度、设备的搬运组装、线束的连接等细节方面进行实际模拟训练。卫星通信指挥平台各部分都有专门操作人员,通过训练每个人都达到了熟悉掌握、熟练操作的程度。

商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商都县人防办人防工作取得三大突破,人防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五进”行动,建成示范社区9个、示范学校8所、示范企业2家,举办首届中小学生国防人防知识竞赛;人防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三网合一”视频系统,实现警报信号无线统控播放,组建7支专业小分队,在编140余人;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

丰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丰镇市人防办机构单设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指挥和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组建人防专业队伍和社区人防志愿者服务队,防空警报器实现无线统控发放,人防指挥中心投入使用。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实现零的突破,防空防灾避难基地建设初具规模。精心编印宣传教育系列读本,加大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

伊金霍洛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人防办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破解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难题。创立“五有”“三明确”宣教标准,推进人防宣教全覆盖。将人防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人防过街通道及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累计投入150万元,初步形成以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防空警报、三网合一、短波电台、高点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融合的综合应急指挥保障体系。

鄂托克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鄂托克旗人防办开拓创新抓落实,推动人防参与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将人防审批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强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不断建设人防“结建”防空地下室。组建有189名队员的人防专业队伍,建成人防指挥通信自动化系统。每年组织开展1至3次人防知识讲座,在14所中小学开设人防教育课程,开创了人防工作新局面。

乌审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审旗人防办按照融合发展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在3个社区成立人防工作站,中小学每年安排防空防灾知识教育8课时,组织学校、企业应急演练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多人次。加强防空警报管理,建成集数据、视频、文字为一体的指挥网络和无线通信网络,战时可实现军地信息共享、市旗互联互通。

乌拉特前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拉特前旗人防办积极开展人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抓好人防工程建设宣传教育。完善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预案和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成立7个应急专业队。建成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三网合一综合业务平台,全旗防空警报覆盖率达到100%。严格人防工程审批报建程序,设立卧羊台生态公园等6个应急避难场所。

乌拉特中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人防办建立统一高效的人防指挥体系,城镇防空警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布局较为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人防工程总量逐年增加。完善科学的防空防灾教育组织体系,累计投入宣传教育资金150万元,建成人防示范社区3个、示范学校2个。建设功能较为完善的人口疏散体系,在海流图生态园等地域开辟应急避难场所多处。

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海市人防办创新宣传方式,启动防空防灾知识进校园巡回展览,聘请北京防化指挥学院教授开办人防教育辅导员和人防志愿者培训班,创作微型人防宣传动画短片。超额完成结建和易地建设费两大硬性任务,基本建成人防基本指挥所。主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组织了独具特色的移动指挥平台拉练暨野外拓展训练活动。

乡镇城镇燃气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排查工作从20*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四个环节衔接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由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

第二阶段:市、县管理部门检查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市、县两级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阶段。11月15日——12月5日,我厅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各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抽查。

各单位、部门每个检查时段应细化为检查、整改、总结、建章立制四个环节,每个环节不进行具体的时间划分。

二、排查范围

1、在我省注册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2、在我省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责任主体

1、施工单位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

3、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查的主体,对辖区内的工程安全负监管责任。

4、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管理部门,是辖区、行业所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的主体(见附表一),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

5、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市、各部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市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对建筑施工企业,一是检查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是否及时申请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变化,是否降低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满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

2、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要查清项目基本情况,按项目是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将项目分为有施工许可证和没有施工许可证两类。对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建字[20*]80号)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查清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机关,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对所管理的所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延期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抽查。

五、整治措施

对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和治理。既要重视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安全设备等存在的“硬隐患”整改治理,也要重视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管理机构等方面“软隐患”的治理,从人、机、管理、环境等安全四要素方面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1、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非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工,督促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停止监理和施工活动,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停水、断电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这些项目继续施工,同时将违法建设工程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对管理部门下达停工令后仍拒不停工的违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继续进行施工、从事监理活动的,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处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公示。对本省的施工企业动态考核结论核定为不合格,监理企业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对外省企业将限制其进入我省建筑市场,建议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并将违规情况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但一直未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严禁承揽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逾期不办或仍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注销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4、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要责令停工,待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施工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将工程发包给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施工的,发包单位(含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应立即撤换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对查出的违法分包问题,应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资质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同时许可制度,企业向管理部门申报资质申请资料的同时,应一并报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同时满足两项许可规定条件的,管理机关同时发给两项许可证书。

6、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对承建的在建项目,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负责监管的项目所查出的隐患,要选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责任到人,重点防范,严密监控,限期完成治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有重点的对一些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7、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职责。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发施工许可证,谁负责安全监管的原则,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部由市、县两级具体负责监管,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内工程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市级管理部门予以明确。

8、完善建筑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各管理部门都要根据要求建立、完善、细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14项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制度要根据新情况加以完善和细化。

六、工作要求

1、组织要得力。要由分管领导带队,建管、安全、质量、招投标、图审等机构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

2、覆盖要全面。要求做到两个不漏,一是初审部门对辖区和行业内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的所有施工单位都要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企业;二是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要进行拉网式排查,责任人明确到具体的县和乡镇,项目要延伸到村镇公共和市政设施工程,做到不漏项目。

3、整改要落实。对查出的隐患要有专项治理方案,具体要求做到“整改方法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督促检查落实”等“五落实”。

4、查处要有力。安全隐患排查要与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查出的隐患不整改的视为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具体处理和整改措施要按照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5、上报要及时。各有关单位、部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和查出的隐患在报当地政府的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对上报不及时、不全面或隐瞒情况不报的,要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为确保我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和《山西省城镇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就我省市政公用行业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施运营单位要在对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山西省城镇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排查治理范围、重点和要求,突出“回头看、查盲区、找漏洞”和冬季供应保障两个重点,抓好行业关键环节,进一步将隐患排查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重点

在《山西省城镇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排查治理范围、重点和要求的基础上,各行业下一阶段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城市集中供热。在冬季供热之前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系统、锅炉房供热系统和城市地下热力管网等城市供热管网的安全运行开展严密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由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占压、载重车辆碾压发生的供热管网断裂,以及车辆碰撞、建筑施工引发的设施损坏、变形和破裂等情况。同时,要结合冬季低温天气热源紧张的情况,制定城镇热源保障预案,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2、城市燃气供应。各燃气供应单位要对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对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排查;加大供气管线的日常巡查力度,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建筑,要限期全面清理、拆除;强化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检查,消除用户违章使用燃气设施方面的事故隐患。同时,要结合冬季低温天气和当地实际,及早落实气源、煤源,保障供应。

3、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单位要加强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动态监测,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实施监控,严防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供水厂、水井和水源地、生产泵房、加氯间、净化池、清水池等要采取防投毒措施,加大安保力度;对水质化验中心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要加强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特别是老旧管网要采取冬季防冻措施。

4、城市公交客运。各公交企业和出租客运管理部门要对所有运营车辆进行彻底检查,严格杜绝“带病”车上路。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的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做好恶劣天气和夜间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相关油库、停车场、修理车间、办公场所做好防火措施和各项预防工作。

5、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城市道路发生坍塌、损坏等阻断通行的隐患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巡视巡检,特别要高度重视城市桥梁(包括倒路立交桥)、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由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导致出现沉陷、空洞、阻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等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进行整改,确保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畅通。

6、城市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部门要确保城市排水井、管网、泵站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运行安全,进一步严格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环卫专用设施的安全检查,保证各项设施安全运行。

7、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各风景名胜区要加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欺客、宰客的违法行为,防止突发和的发生。景区管理和城市园林部门要对景区及城市公园、游园、公共娱乐场所的游乐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带有危险性的大型游艺设施、护拦索道、山崖危石、假山叠石,容易发生火灾的林区和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时间安排

本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时间按照两项重点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1、“回头看、查盲区、找漏洞”。工作开展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20日,重点在前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要求,进一步深入查找隐患,及时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完善健全机构、制度和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2、冬季供应保障工作。开展时间为今年10月10日至明年3月31日,重点结合设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低温天气和节日高峰时段的供热、供气、供水等基本供应工作,确保市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及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公务人员的相关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督查、指导,督促这些地区和行业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的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建立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要建立畅通信息渠道及通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简报和通报制度。各级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及企业要及时形成安全简报,将前期整改情况、当前存在隐患等分类信息,按月上报主管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简报情况进行通报,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要进行批评,对瞒报、谎报安全问题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对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为及时处理奠定基础。

3、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落实责任和处置措施,完善和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衔接各类相关预案,确保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应急机制响应快速有效,切实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同时,要通过建立和运行预警机制,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消除,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和典型经验,不断增强员工和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安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者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

5、尽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一个不断强化的动态过程。要通过开展本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使市政公用行业实现“五个转变”,即: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转变。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上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查、整改和检查情况,以及“回头看”和冬季保障工作情况要分别于10月20日和11月30日前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彻底排除住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文明和谐、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30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排查、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逐幢、逐户排查住房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城镇居民住房的住用安全。

二、排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范围

1、直管公房。

2、单位自管房。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住小区。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待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5、拆迁项目。

(二)主要内容

1、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维修养护不够或因自然灾害、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装饰装修等导致的结构安全隐患。

②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设备老化、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存在的火灾隐患。

③汛期防洪排涝、冬季降雪积冰等恶劣环境造成的房屋安全隐患。

④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力量不足等,存在的治安隐患。

2、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住小区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或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结构安全隐患。

②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维修不够,存在的安全隐患。

③消防设备老化、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存在的火灾隐患。

④巡查制度不健全,存在的治安隐患。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待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②待售商品住房项目存在的火灾隐患。

③待售商品住房项目存在的治安隐患。

4、拆迁项目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拆除房屋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②拆迁范围内存在的治安隐患。

③拆迁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④拆迁范围内未搬迁居民的住房结构安全隐患。

⑤拆除房屋导致的相邻住房结构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梳理和排险解危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10月10日前,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科室,督促、指导、组织有关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

10月11日至25日,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项目,逐幢、逐户地对本辖区、本单位的住房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记录,进行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组织好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做好其它项目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信息汇总工作。

单位自管房的后勤管理部门(物业公司),要对自管房的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治安、消防等隐患情况进行排查。

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服务项目的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治安、消防等隐患情况进行排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待售房屋的治安管理情况进行排查。

拆迁单位,要对拆除房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拆迁范围内治安及未搬迁居民的住房结构安全、拆除项目相邻住房结构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梳理阶段

10月26日至31日,各有关单位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等级、隐患类型进行梳理、分类,制定维修、加固、排险和危旧房改造计划。

(四)排险解危阶段

11月1日开始,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防洪排涝、冬季降雪积冰等恶劣环境的应急处置预案,火灾和治安隐患排除计划及维修、加固、危旧房改造计划,实施排险解危。存在火灾隐患的项目,要抓紧更新、补充和检修消防设施,清除消防通道的杂物和堆放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排除火灾隐患。存在治安隐患的项目,要抓紧建立健全治安巡查制度,加大安全防护投入和治安管理力度,排除治安隐患。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维修、加固和规模较小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年底之前必须完成排险工作;规模较大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可跨年度实施,分阶段进行改造;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监控、报告制度,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处于受控状态。与此同时,要建立住房安全隐患项目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督办项目、实施机构、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确保隐患排险解危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市、县要成立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排险解危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行政问责制。要加大监管力度,制订相应措施,落实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排险解危工作责任,做好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动员、部署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工作

各市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实现辖区内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全覆盖。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逐项落实维修、加固、排险、改造责任单位,以挂牌督办和目标责任制的形式下达到各相关单位。责任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时间表,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加固、排险和危旧房改造方案,落实所需经费、物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将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方案和动态情况及时报督办单位。督办单位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督办机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时完成维修、加固、排险和危旧房改造任务,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进展过慢,敷衍应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